场域的行动者不是一个前结构主义式的全知全能的主体,也不是结构主义意义上被动接受客观结构召唤的主体。行动者和场域是相互作用、相互塑造的辩证关系,他们的习性、资本,镌刻着其出身、家庭教育和成长轨迹的痕迹。当场域的现实境遇与行动者的习性偶然相逢,行动者便开始生成当下、具体的实践行为。
场域是行动者争夺有价值的支配性资源的空间场所,这是场域最本质的特征。各种资源构成不同形式的资本。每一场域都有各自占主导性的王牌资本。在知识分子场域里是文化资本,在权力场域里则是经济和社会资本。占优势的资本形式决定了场域的具体逻辑,不同场域的特定逻辑往往不可通约。场域也是行动者争夺合法性——象征资本——的场所,争夺对场域的支配性价值、评价标准的垄断权的空间场所。场域不可能凝固成胶着的空间框架,时间、历史的涌动使场域无时无刻不处于复杂微妙的斗争状态。因此,场域中的实践冲突是超越决定的。
参加场域游戏的行动者,必然携带特定的资本和习性。一旦进入某一场域参加特定的争夺游戏,就意味着行动者已具备一张入场券,即具有一种“幻象”,他们主动地接受场域的支配性价值、资本,相信游戏的争夺对象、胜负结果,并内化为身体向度的性情倾向、感知方式和思维习惯。在场域中取得合法地位的行动者,同时也获得场域加诸其上的被掩饰的“象征暴力”或象征权力。象征权力使得行动者在场域博弈中的战利品披上合法表象。当行动者认同和接受场域逻辑后,象征权力就自然而然地剥夺行动者对场域真相的反思能力。
场域这个空间性概念结合了结构主义的系统和行动者的主体性,但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场域在布尔迪厄的实践逻辑的支持下,揭示行动者在象征权力的作用和自身习性的规导下的彼此争夺,从而将差异性、静止的观念、立场还原为在空间中发生的动态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