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场合,应当奏唱团歌:
(一)团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团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团员大会。
(二)入团仪式和超龄离团仪式。
(三)团的各级组织举办的各种大型集会、集体活动和其他重要仪式。
(四)其他应当奏唱团歌的场合。
奏唱团歌,应当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附件所载团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团歌尊严的奏唱形式。团歌标准演奏曲谱、团歌官方录音版本由团中央组织审定、录制。
奏唱团歌时,在场人员应当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团歌的行为。
团歌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团歌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