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共享法律计划。经常有劳动者咨询,经济补偿金按哪个工资算?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按哪个工资算?我这些补贴算不算工资?年终奖应不应该包含在平均工资里等等这些会涉及到最终诉求金额的疑问。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讲合同工资、实发工资以及应发工资的区别。首先,合同工资,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工资基本都会少写,司法实践中仲裁员和法官也都懂,所以合同工资基本只是作为参考,如果劳动者可以举证出实际的工资结构,比如电子工资条、微信记录等等书面证据,那么基本就不会按合同的低工资来计算;其次,实发工资,这里面要分为两种情况来看,第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可以证明实发工资是本公司发放的,比如公司对公账户、法人账户、法人微信等,并且即使有分拆或分批发放的情形,也可以证明是你的劳动报酬,这种就比较简单;那么另一种情况就是的你的工资一部分你能证明是公司发放的,而另一部分却经常换人发放,而且你还都不认识,这种你在第一个月就要格外小心,要想办法套话,比如微信问公司怎么工资有一部分没发,你也不要管实际发不发,你就说没发,对方就会证明它发了,这证据就相互印证上了,对我们就很有利,另外也可以每月与财务核对下工资金额,留下文字证据,这样你的实发金额就不会有太大问题;最后,应发工资,这个才是本期视频的重点,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第一个我们经常跟大家讲,仲裁对于诉求金额的裁决标准就是你金额写多了他会给你减,但是你写少了他绝对不会给你加,而且你一审也基本改不了,只能吃亏,因为你有放弃的权利,你自己放弃了少写的那部分金额,那么仲裁员就会尊重你放弃的权利,第二个关键点就是对于不同的诉求,全国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计算标准,因为法律对于很多细节是没有规定的,那么仲裁员就要依靠本地的劳动条例、工资支付条例、高院的会议纪要、案例参考等等,有只算固定工资的,有包含各种补贴的,有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扣费部分,有包含个税的,甚至还有包含加班费的,但是很多劳动者最多也就只了解《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再多点的就是还了解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一),但是对于对方规定,基本都不知道,这就很容易被一些普法视频误导,所以我们对于劳动者最简单粗暴的建议就是你就把所有的劳动报酬都加里,最多能算多少就写多少,把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个税、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绩效奖金、季度奖金、年终奖金、车补饭补房补话费补、加班费、克扣的工资等等都算里,不用怕什么写多了不好,我数学不好犯法吗?我以为这些都是工资犯法吗?不犯法,所以认可多写不要少写,并且在计算近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时,要把入职和离职那两个不完整的月份去掉,因为它会拉低你的平均应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