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994年9月18日晚,太原有线电视台播出字幕广告,内容为:
敬告市民(消费者):
据悉"四不像"不久将从雁门关外进入本地区,不久将进入千家万户,
请大家关紧门窗,留心观察。
金鑫广告策划。
该广告播出后引起当时观众的恐慌,导致个别孩子不敢上学,妇女不敢出门。9月20日晚,太原有线电视台连续十二次播出字幕:
"四不像"是来自雁门关的系列产品,昨日播出的广告,词语欠妥,除另行更换广告外,特向观众致歉。”
9月23日,太原市工商局以该广告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广告管理条例》中的第三条: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等规定,对山西金鑫影视制作中心和刊播单位做了通报批评,金鑫公司则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
该恶作剧广告播出后,不仅在当时受到央视《新闻联播》等的批评,之后还连续收到不少海内外批评性的报道。有的媒体抓住1995年2月1日《广告法》执行的时机,把“四不像”作为典型大加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