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局势的真相和共产党的任务-----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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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0年09月06日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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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业问题和社会主义建设问题

“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16]或者是无产阶级国家依靠工业的高度发展和电气化去克服千百万的小企业技术上的落后性,并且在集中化和集体化的基础上把它们组织起来;或者是资本主义在农村积蓄力量,破坏城市里的社会主义基础。

按照列宁主义的观点,农民——这是指不剥削别人劳动的基本农民群众——是同盟军,无产阶级专政的巩固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命运都依靠同它之间的正确联盟。关于农民问题,列宁在下面的话里早已正确地规定了我们现阶段的任务:“善于同中农达成协议,一分钟也不放弃对富农的斗争,只是牢牢地依靠贫农。”[17]

在农民问题上,斯大林—布哈林集团正在修正列宁,他们修正的主要方面可以概括为以下八点:

(一)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即:只有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才能帮助农民沿着集体化道路改造农业。

(二)对于雇农和贫农是无产阶级专政在农村地区的社会基础这个问题,估计不足。

(三)把我们在农业经济的希望寄托在所谓“力量强的”农民身上——这在实质上即是富农。

(四)忽视或公然否认农民所有制和农民经济的小资产阶级性质。这是离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转向社会革命党人的学说。

(五)低估资本主义成分目前在农村中的发展,并且掩饰农民中正在发生的阶级分化。

(六)创造了一种起瓦解作用的学说,大意是:“富农和富农组织是没有任何希望的,因为我国发展的总框框是由无产阶级专政的结构预定的。”[18]

(七)鼓励“富农合作社的核心长入我们的制度里来”[19]。“这个问题可以表述为,必须让富裕农民和富农发挥他们的经济潜力”。[20]

(八)企图把列宁的“合作社计划”同他的电气化计划对立起来。按照列宁自己的意见,只有把这两个计划结合起来才能保证过渡到社会主义。

新资产阶级的代表利用官方集团这些修正主义的倾向,已经同我们国家机关的某些环节勾结起来,他们正公然企图把我们在农村中的全部政策转到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去。并且,附带说一下,富农和富农思想的辩护人把他们的野心用关心生产力的发展、关心“一般的”商品产量的增长等等托词掩盖起来。事实上,富农的生产力的发展和富农的商品生产的增长正在压制和阻碍着所有其它农民经济生产力的发展。

虽然我们农业恢复的过程比较迅速,但农民经济的商品生产是很低的。1925年至1926年间,投入市场的商品总量为战前水平的64﹪,出口量仅为1913年出口量的24﹪。这除了由于农村本身一般消费量增加[21]以外,主要由于农业产品和工业产品之间的差价,以及富农加紧囤积食物。甚至五年计划也不得不承认“由于一般地缺乏工业产品,就使得城乡间货物的等价交换受到一定的限制,降低了可能投入市场的农产品数量”[22]。因此,工业的落后延缓了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延缓了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它破坏了城乡联盟,并且引起农民中迅速的阶级分化。

反对派在有关农民政策的有争论的问题上的看法,已经得到了完全、绝对的证实。在反对派尖锐批评的压力下,我们的总路线已经有了部分的改正,但是这些改正并没有阻止住官僚集团继续倒向“力量强的农民”方面去的倾向。为了证明这一点,只要指出下面的事实就够了,从加里宁的报告来看,在第十四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没有一个字提到农村的阶级分化或者富农的增长。

这个政策只有一个结果:我们将要失掉贫农,并且争取不到中农。

农民中的阶层分化

近年来农业地区已经朝着资本主义阶级分化的方向走了很远。

在过去的四年间,无地和少地的阶层减少了35﹪—45﹪。同时占有六到十俄亩的阶层增加了100﹪—200﹪。占有十俄亩以上的阶层增加了150﹪—200﹪。无地和少地阶层百分比的减少,很大原因是由于破产和流散。例如,在西伯利亚,在一年的期间,15.8﹪的无地农户和3.8﹪的占有二俄亩以下土地的农户流散和消失了。在北高加索,14.1﹪的无地农户和3.8﹪占有二俄亩以下土地的农户流散了。

没有马匹和农具的农户要升入下中农地位是极端缓慢的。目前全国仍然有30﹪—40﹪没有马匹和农具的农户,这类农户中的基本群众正在下降到贫农的地位中去。

在北高加索,主要生产手段的分配如下:50﹪的最贫穷农户占有生产手段15﹪。中间阶层,占农户总数的35﹪,占有主要生产手段的35﹪。最高阶层,占农户总数的15﹪,占有生产手段50﹪。在其它省分(西伯利亚、乌克兰等地)也可以看到生产手段分配的同样情况。

上述土地和生产手段分配不平等的情况在不同阶层农户的存粮分配中也可以得到证实。1926年四月一日,农村中58﹪的剩余粮食是在6﹪的农户手里[23]

出租土地所占的比例一年年地增加。在多数情况下,出租土地的业主都是占有生产手段的大土地所有者。在绝大多数的场合,为了逃税,出租土地的事情是隐秘的。贫农既缺乏农具又缺乏牲口,他们大部分是用租来的工具和牲口耕种土地。地租的条件和农具及牲口租费的条件几乎苛刻到奴隶制的程度。伴随着这种物质上的奴役,金融上的高利贷也在发展。

目前农民所有权的分裂不但没有减弱,而是加强了阶级分化的过程。机器和贷款并没有在农业社会主义化上发生作用,而是经常落入富农和富裕农民的手中,从而加强了对雇农、贫农和下中农的剥削。

除了土地和农具集中在最高阶层的手中以外,他们使用雇工的程度也在日益增高。

另一方面,或者由于彻底破产和流散,或者由于个别家庭成员出走,因此一批数目不断增加的“雇农”正从下层和部分中层农户中出现。这些剩余劳动力有些落在富农或“力量强的”中农的奴役之下,有些流入城市,还有很多人找不到任何职业。

尽管这些情况已经发展得很严重,并且使得中农在经济上的比重下降,但中农仍然是在数量上最大的农民阶层。把中农争取到社会主义农业政策方面来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个主要问题。把我们的希望放在所谓“力量强的农民”身上,实际上就是把我们的希望放在中间阶层的进一步分化上。

只有对雇农的适当关心,只有以贫农和贫农同中农联盟为基础的路线,只有同富农坚决斗争,只有工业化的道路,只有阶级路线的合作社道路和阶级路线的农村信贷制度,才能把中农吸引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上来。

实际建议

在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阶级斗争中,党必须不是口头上而是实际上站在雇农、贫农和中农基本群众前面,并且把他们组织起来反对富农的剥削企图。

为了加强农业无产者——这是工人阶级的一部份——的阶级地位,需要采取我们在工人阶级的状况那一节里所提出的一系列措施。

必须不再使农业贷款在大多数情况下成为农村富裕阶层的特权。我们必须结束目前这样的状况——贫农的微乎其微的储蓄不是用于他们所希望的用途上,而是用于为富裕阶层和中等阶层服务。

必须迅速发展集体化耕作,用以抵销农村私人所有制的增长。必须有步骤地、逐年资助贫农组织集体农庄。

同时,我们必须更有步骤地帮助集体农庄以外的贫农,方式有:完全免税,适当的土地政策,农具贷款,吸收他们参加农业合作社。“使苏维埃活跃起来,从而造成非党农民的活动中心”(斯大林—莫洛托夫),这个口号既没有阶级内容,而且实际上会加强农村上层的支配作用,我们必须采取下面的口号来代替它:“建立由雇农、贫农和接近雇贫农的中农所组成的非党活动中心。

我们必须建立一个真正有计划的、普遍的、长期的贫农组织,这个组织以生活中的实际政治和经济问题为中心,诸如选举问题,税收问题;对贷款、机器等的分配的影响、土地分配和利用、合作社的建立、贫农从合作劳动中得到现金报酬等等。

党应该用一切手段促进中农在经济上的发展——在谷物价格上采取明智的政策,在组织贷款和合作社方面使他们可以得到贷款和加入合作社,有步骤地、逐渐地使这个人数最多的农民阶层可以得到大规模的、使用机器的、集体经济的好处。

党在日益增长的富农阶级这个问题上的任务应该是从各方面限制他们的剥削活动。我们绝不能允许继续违背我们宪法载有的剥夺剥削阶级在苏维埃中的选举权的条款。下述的措施是必要的:实行累进税制度;采取国家立法措施保护雇农和规定农业工人的工资;在土地分配和土地使用问题上采取正确的阶级政策;在向农村拖拉机和其它生产工具问题上也同样采取正确的阶级政策。

农村地租制度的发展,目前使用土地的办法(按照这个办法,土地由土地公社处理,而土地公社是处在一切苏维埃的领导和控制之外并且日益处于富农的影响之下),第十四次苏维埃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在每年分配土地时“给以补偿”的决议——所有这一切都在破坏着土地国有化的基础。

加强土地国有化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把这些土地公社从属于国家地方机关,在处理一切有关土地分配和使用的问题上确立地方苏维埃(清洗其中的富农分子)的有力控制。这种控制的的目的应该是最大限度地保护贫苦和无力的小农的利益免受人数众多的富农的侵害。必须在我们现有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一系列补充的措施,用以制止土地公社中富农所占比例的过份增长。尤其是,必须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事实上把作为土地出租者的富农置于农村苏维埃政权的完全和绝对的监督和控制之下。

党应该粉碎一切只在取消和破坏土地国有化的倾向——土地国有化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个基本支柱。

目前实行的普遍农业税制度应该改变,改变的方针是:完全免除40﹪—50﹪最贫困农户的税收,并且不许因此在中农基本群众身上增加任何税收作为补偿。收税的日期应该适合下层纳税人的利益。

应该拨出为数要大的多的一笔款项用于建立苏维埃农场和集体农庄。必须最大限度地放宽新建立的集体农庄和其它形式的集体化组织归还贷款的期限。被剥夺选举权的人不能作为集体农庄的庄员。把小生产变成集体大生产的思想应该贯穿到合作社的全部工作中去。在机器供应方面必须坚决实行阶级路线,必须对欺诈的机器公司特别进行斗争。

分配土地的工作必须继续进行,其一切损失由国家负担,首先必须关心集体农庄和贫苦农户,最大限度地保护它们的利益。

谷物和其它农产品的价格应该保证贫农和中农里的基本群众起码能够维持和逐渐提高他们现有的经济水平。应该采取措施消除秋季和春季之间的谷物价差。因为这种差别对于农村贫苦阶层来说损失极大,而其全部利益都归于上层。

不仅必须大大地增加贫农基金的拨款,并且必须彻底改变农业贷款的方针,使之保证贫农和无力的中农能得到低利长期贷款,并且取消现在实行的保证人和担保的制度。

合作制

农村社会主义建设问题就是要在大规模的、使用机器的、集体经济的基础上改造农业。正如列宁在《论合作制》一文里所说的,对于农民基本群众来说,合作制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最简单的道路。这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无产阶级专政和苏维埃制度给予农民的巨大利益。只有发展农业机械化这个方法才能为社会主义合作制(或者集体制)造成广阔的基础。没有生产方法上的技术革命——这就是说,没有农业机器,没有作物轮作制,没有人造肥料,等等——,农业真正集体化的工作就不可能成功和展开。

供销合作社只有在下数条件下才能导向社会主义:(一)这个过程在社会主义成分(特别是大工业和工会)的经济和政治的直接影响之下发生。(二)农业合作社发挥贸易职能的过程逐渐导致其本身的集体化。农业合作社的阶级性质不仅决定于参加合作的农民的不同阶层在数量上的比重,而且尤其决定于他们在经济上的比重。党的任务就是要尽力使农业合作制成为贫农和中农的真正联盟,成为贫农和中农反对富农经济势力增长的斗争武器。我们必须有步骤地和坚持不懈地把农业无产者引导到建立合作社的事业中来。

只有在参加合作的人口得到最大限度独立的条件下才可能有成功的合作社结构。合作社同大工业和无产阶级国家间的真正联盟应该是各合作社组织的正常制度联盟,不允许官僚主义的控制方法。

党领导显然背离布尔什维克在农村的基本路线,他们倾向于寻求富裕农民和富农的支持;他们用反无产阶级的言词掩盖他们这种背离行为,说什么“穷人的幻想”, “吃白饭”, “懒汉主义”,并说在保卫苏联上贫农的价值不大——鉴于所有这些情形,我们比任何时候更有必要牢记我们党纲上的话。在明确指出我们同中农联盟的极端重要性之后,党纲简单明了地宣称:“俄国共产党在其全部农村工作中仍旧是依靠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的农民力量。党首先把他们组织为独立的力量,建立农村党核心,建立贫农组织,建立农村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分子的特殊类型的工会,诸如此类。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使他们同城市无产阶级联合起来;使他们摆脱农村资产阶级和小私有者利益的影响。”[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