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使无产阶级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一个大国的统治阶级。我们把生产数据收归国有是把那个以人剥削人为基础的整个社会制度加以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我们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是彻底全面改变工人阶级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第一步。尽管我们的国家穷困,我们的劳动法给了工人——甚至过去被剥夺所有集体自卫权利的最落后工人——法律保证,这是最富有的资本主义国家从来没有也永远不能给工人的。工会已被提高到一个统治阶级手中的极为重要的社会工具的地位,这就使它一方面能够把那些在其它情况下完全无法接近的群众组织起来,另一方面能够直接影响工人国家的整个政治路线。
党所面对的问题是保证这些最高的历史成就的进一步发展,——这就是用真正社会主义的内容来充实它们。我们在这条道路上能否成功决定于国内和国际的客观条件,也决定于我们路线的正确性和领导的实际才能。
在估计我国沿着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发展的情况时,决定性的因素应当是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成分对资本主义成分的优势——加上工人阶级各方面生活条件的改善。这种改善在物质方面(产业工人就业的数目,实际工资的提高,工人预算的性质,居住条件,医药治疗等等)、在政治方面(党,工会,苏维埃,共青团)、最后在文化方面(学校,书籍,报纸,剧场)都应该是很明显的。企图把工人根本的具体利益放在不重要的地位,并且在“基尔特社会主义”这个诬蔑性的借口之下把工人的根本的具体利益同工人阶级的总的历史利益对立起来,这种企图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危险的。
工人国家占用剩余价值当然不是剥削。但是首先,我们的工人国家是一个有官僚主义偏差的工人国家。庞大臃肿而享有特权的行政管理机构吞掉了很大一部份剩余价值。其次,日益成长的资产阶级用贸易和在不正常的价差上投机的手段,盗取了国营工业所创造的一部份剩余价值。
一般来说,在经济恢复的这个时期,工人的数目和他们的生活条件已有所提高,这不仅是绝对的提高而且是相对的提高——也就是同其它阶级的增长相比较。但是,在最近时期,发生了一个急剧的变化。工人阶级数目上的增长及其状况的改善几乎停止了,而它的敌人却在继续增长,而且是以一种加快的速度在继续增长。这必然导致不仅工厂工人状况的恶化,而且导致无产阶级在苏维埃社会中所占的比重下降。
资产阶级在工人中的代理人孟什维克正在得意洋洋地指点我们工人物质上的可怜状况。他们正在竭力煽动无产阶级反对苏维埃国家,竭力劝诱工人接受资产阶级—孟什维克的口号——“恢复资本主义”。骄傲自满的官吏在反对派坚持改善工人阶级状况的主张里看见了“孟什维克主义”,这正是给孟什维克主义尽了最大的义务,正是把工人驱赶到它的黄色旗帜下面去。
要克服困难必须了解困难。必须公平正直地用劳动群众的实际状况来检验我们的成功和失败。
工人的状况
到1925年秋季为止,我们的经济恢复时期使工资有了充分迅速的提高。但是从1926年开始的实际工资大为降低的情况直到1927年初才被扭转。1926—1927年会计年度的头两个季度,大企业中的每月平均工资以莫斯科卢布计算,分别为30卢布67戈比,和30卢布33戈比;而1925年秋季为29卢布62戈比。第三季度——按照初步估计——为31卢布62戈比。因此今年的实际工资没有变动,大致在1925年秋季的水平。
当然,特殊部类和特殊地区——首先是莫斯科和列宁格勒——工人的工资和一般物质水平无疑是高于这个平均水平的。但是另一方面,其它广大的工人阶层的物质水平却大大低于这些平均数字。
而且,所有的数据都证明工资的增长落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劳动强度加强了,而恶劣的劳动条件仍然未变。
工资的提高愈来愈以要求加强劳动强度为条件。这些新趋势是同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兼容的,而中央委员会在其著名的关于合理化的决议[8]中加强了这种趋势。苏维埃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这项决议。这种政策意味着,由于发展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增加的社会财富本身并不导致工资的增加。
工人数目的微小增长意味着每一个家庭中劳动成员的数目的降低。以实际卢布计算,从1924—1925年以来,工人家庭的开支预算降低了。住房费用的增高迫使工人把它的一部份住房出租。失业者直接或间接地加重了工人预算的负担。迅速增加的酒类消费加重了他的预算负担。从总数可以看到工人的生活标准明显地下降了。除非在实行生产合理化的同时,把工业和交通扩大到足以吸收被解雇的工人,否则现在推行的生产合理化必将使得工人阶级的状况更加恶化。实际上,“合理化”的结果常常是把一些工人“赶出去”,并且降低其余工人的物质条件。这必然使得工人群众对合理化本身充满不信任。
在劳动条件恶化的情况下,常常是工人中最弱的部分最倒霉,这就是:非熟练工人,季节工人,女工,青工。
1926年,几乎在工业所有部门中,女工的工资同男工相比较有了明显的下降。在三个工业部门的非熟练工人中,女工1926年3月的收入分别为男工收入的51.8%,61.7%和83%。在泥炭工业和装卸工作等方面,一直没有实行改善女工工作条件的必要措施。青工的平均收入和所有工人的收入相比较是在不断的下降。1923年为47.1%,1924年为45%,1925年为43.4%,1926年为40.5%,1927年为39.5%[9]。
1926年3月,49.5%的青工收入少于20卢布[10]。规定在每一事业单位的一定数目的工人中要雇用一定数目的青工的条例被取消了,这对青年工人和工人家庭是沉重的打击。青工的失业数字正在大大地增加。
农业工人
在全国350万雇佣工人中,有160万是男女农业雇工。在这些农业雇工里只有20%被组织在工会中。工资合同的登记刚刚开始。他们工资之低几乎等于奴隶劳动。农业雇工的工资向来低于法定的最低限度——而且这情形甚至常常发生在苏维埃农庄中。平均实际工资不高于战前水平的63%。工作日很少有低于十小时的。实际上,多数情况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工资的支付是不定期的,并且是在令人难忍的拖延之后才支付。农业雇工的这种悲惨状况不仅是由于在落后的农民国家中建设社会主义的困难而引起的结果。而且这也是错误路线的必然结果,这条路线实际上——在实际生活里——所优先关心的是农村的上层阶层,而不是下层阶层。我们必须全面地,有步骤地保护农业雇工,不仅要反对富农,还要反对所谓“力量强的”中农。
住房问题
工人通常的居住面积向来大大低于整个城市居民的平均居住面积。大工业城市的工人在这方面是居民中受惠最少的。在一系列所调查的城市中,各社会阶层在居住面积分配上的情形如下:
产业工人,每人5.6平方公尺;职员,每人6.9平方公尺;手艺工匠,每人7.6平方公尺;自由职业者,每人10.9平方公尺;非工人成分,每人7.1平方公尺。工人占末位。而且,工人的居住面积正在一年一年地缩小,而非无产阶级分子的居住面积却在扩大。住房建设问题的总的状况威胁着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国家计划委员会的五年计划无视这个事实,提出了一个住房建设的远景,按照这个远景,五年之后的住房情况比现在还要糟糕。而且这是委员会自己承认的。按照五年计划,到1931年末的时候,平均标准将从1926年末的11.3平方阿尔申[11]降到10.6阿尔申。
失业问题
工业化发展迟缓的情形在其它任何方面都不如在失业问题上表现得那样可怕,失业打击着工业无产阶级的基本队伍。1927年4月失业登记的官方数字是1,278,000人[12]。失业实际人数大约二百万。失业人数的增长比起就业工人总数来是快得无可比拟。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所制订的五年计划,我国工业在整个五年期间将吸收四十万稍多一点的固定就业工人。这意味着,加上不断从农村流入的工人,到1931年底时失业人数将增加到三百万人。这种情势将引起的后果是,无家可归的儿童、乞丐和妓女的增多。付给失业者的少量失业保险金引起了人们正当的不满。救济金的平均数为11.9卢布——约等于战前5卢布。工会救济金的平均数为6.5到7卢布——而且在失业的工会会员中大概只有20%的人可以领到这种救济金。
劳动法规被加上了许许多多的解释,为数之多超过了它本身的条文好几倍。而这些解释实际上是取消了法规的许多条文。特别是关于临时和季节工人的法律保障被破坏了。
最近实行的签订集体合同的制度是以几乎普遍地放松法律限制和压低工资等级标准为特点的。赋予经济管理部门以强制仲裁权,这就使得集体合同本身形同虚设,使它从一种双方协议的行动变成一道行政命令了[13]。工业方面拨充工人的赔偿金的款项是非常不充分的。根据劳动人民委员会的材料,在1925—1926年度,在每一千工人中发生因伤残废事故为97.6起。每年有十分之一的工人受伤。
劳动纠纷事件的激增在这几年来是很突出的,这些事件大部分是用强迫手段而不是用调解方式加以解决的。
车间里的制度每况愈下。行政机构愈来愈力求建立起他们的无限权威。工人的雇用和解雇实际上完全操在行政机构手中。革命前的那些雇主和工人的关系现在并不罕见。
生产会议逐渐变得形同虚设。工人所通过的实际建议大部分从来没有实现过。而这种生产会议所提出的改进措施,其结果往往是使工人遭到裁减,这种情形就使得工人对于生产会议感到厌恶。因此出席生产会议的人寥寥无几。
在文化方面,必须注重提出的是学校问题。让孩子受初等教育对工人来说正变得愈来愈困难,更不要说职业训练了。几乎在所有的工人阶级区,缺乏学校的情形在继续发展。父母必须支付学杂费,这实际上就剥夺了工人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学校的缺乏和幼儿园设备不足驱使很大一部份工人子女在街头嬉戏。
工会和工人
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一项决议中所指出的“在工厂劳动条件问题上的利益矛盾”,近年来大大地发展了。但是,近来党关于工会运动的整个政策和工会领导人的实际行动对于工会产生了这样一种影响,那就是,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所说:“工会往往不善于处理他们的工作,表现了片面性,常把主要的和最重要的任务放在无足轻重的地位上;主要的和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卫工会组织下的群众的经济利益,尽一切可能提高他们的物质和精神水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后的情况并没有变得较好一些,而是更坏了。工会的官僚主义化更进了一步。
在十个产业工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的全部人员中,车间工人和非党工人积极分子所占的百分比是微乎其微的(12﹪—13﹪)。工会代表会议的极大多数代表是和工业完全没有关系的人[14]。工会和工人群众同社会主义工业的行政方面的关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疏远。工会组织下的工人群众的自主活动已被工会支部书记、工厂经理、工厂委员会和车间委员会的主席(“三边”)之间的协议所代替。工人对工厂委员会和车间委员会抱着不信任的态度。出席会员大会的人是很少的。
工人的不满既然在工会中无处发泄,因此不得不压抑下去。“我们千万不要太积极——如果你想保住饭碗,就别那么多嘴多舌”。这样一些说法是很平常的[15]。在这种情况下,工人方面必然愈来愈多地企图在工会组织以外采取行动以改善他们的状况。仅仅由于这一点就必须根本改变目前的工会制度。
最重要的实际建议
一、物质条件方面
(一)根除任何企图延长八小时工作制的倾向。只在绝对不可避免的时候才允许延长工时。不允许在雇用临时工人上滥用职权,不允许把正式工人降低为“季节工人”待遇。在违背以前的规定而延长工时的有损健康的行业里,取消所延长的工时。
(二)最急迫的问题是提高工资,至少要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相适应。将来的方针必须是适应劳动生产率的每一增长有计划地提高实际工资。必须使不同部类的工人的工资差别达到日益平衡,方法是有计划地提高低薪工人的工资,而绝不是降低高薪工人的工资。
(三)我们必须制止官僚主义式地滥用合理化措施。合理化必须同相应的工业发展、同按计划分配劳动力、同反对浪费工人阶级生产力——特别是熟练工人——的斗争,紧密地结合起来。
(四)减轻失业的恶果:(1)必须调整失业救济金,使之相当于具体地区的平均工资。(2)鉴于失业时间的持久,救济期必须从一年延长到一年半。(3)不允许再降低社会保险税,对实际上不缴纳社会保险税的行为必须进行一次认真的斗争。(4)必须制止把保险基金用在一般保健和卫生措施上。(5)我们必须全力反对“在被保险人身上进行节约”的倾向。(6)我们必须取消在各种借口下剥夺真正失业工人领取救济金和向职业介绍所登记的权利的一切条例。(7)必须以增加失业者的福利(从产业工人开始)为方针。我们必须为开办长期社会事业制订多方考虑和细心编制的计划,按照这种计划,失业的劳动力将得到利用,而充分有利于国家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五)有计划地改善工人的居住条件。在全部住房问题上坚决实行阶级政策。不允许牺牲工人利益而去改善非无产阶级成分的居住条件。不许把被解雇的工人和半失业的工人赶出住房。
必须采取有利措施使公寓房屋有较健全的发展。必须使低薪工人可以得到公寓房屋。不允许上层职员占去原定拨给产业工人的房屋。
必须放弃国家计划委员会所制订的明显违背社会主义政策的住房计划。必须责成各企业机关充分增加其住房建筑开支,和供此项用途的预算款项及贷款,以使今后五年内工人住房确实得到改善。
(六)集体合同必须在工人会议上进行真正的而不是虚有其表的讨论之后才能签订。即将召开的党代表大会必须撤销第十四次党代表大会所通过的给工厂行政方面以强制仲裁权的决议。劳动法规必须被看做劳动者的正当要求的最低限度,而不是最高限度。集体合同必须包含合同整个有效期间不许裁减工人和职员的保证(特许例外必须载明)。生产指针必须以一般工人而不是个别工人为基础加以核定,并且这将做为工资合同整个有效期间的指标。凡是使得工人的各种待遇标准低于原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宣布绝对禁止。
(七)工资和标准局必须至于工人和工会的有限控制之下,必须停止工资和标准的经常改变。
(八)安全设备和改善工厂条件的拨款必须增加。不执行劳动保护条例的必须课以更高罚款。
(九)必须重新审查对劳动法规所做的一切解释,那些导致劳动条件降低的解释必须予以取消。
(十)对于女工实行“同工同酬”。一般地应把妇女工作分在较高等级。
(十一)禁止学徒无偿劳动。禁止降低青工工资。必须采取措施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十二)绝对不准实行有损工人切身利益的节约措施。我们必须恢复那些从工人那里剥夺掉的“琐细开支”(孩子日托,公共汽车票,较长的假期,等等)。
(十三)工会必须更多地注意季节工问题。
(十四)工厂内供应工人的医疗设备必须增加(救护车,急救室,医院,等等)。
(十五)为工人区儿童设立的学校的数量必须增加。
(十六)国家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工人合作社。
二、工会方面
(一)评定工会工作,主要应以它在目前工业的可能限度内在多大程度上维护了工人的经济和文化利益为准。
(二)党组织在决定有关工人群众经济和文化利益的措施时,必须认真考虑工会中共产党员的意见。
(三)工会工作的基础必须是:认真选举,凡事公开,对会员负责。
(四)行政机构的组成必须和同级工会机构进行真正的而不是虚有其表的协商,取得意见一致。
(五)在每一届工会代表大会(包括全苏工会代表大会)和一切由选举产生的工会机构(包括全俄工会理事会)中,直接参加生产的工人必须占多数。非党工人在这些机构中所占的比例至少必须提高到三分之一。
必须定期选派一定数量的工会机关干部去从事生产劳动。
在工会活动中更多地采用志愿工作制,广泛实行志愿工作的原则,更多地鼓励车间工人参加志愿工作。
(六)不允许因党内分歧而撤换被选入工会的共产党员。
(七)必须保证车间委员会和工厂委员会对于行政机构的绝对独立性。雇用和解雇工人,把工人从一个工种调到另一工种工作超过两星期等——所有这一类的事只有在通知车间委员会以后才能办理。为反对在这一类事情上的滥用职权,车间委员会得有权向相当工会和纠纷评议委员会对行政方面的决定提出控诉。
(八)必须保护工人通讯员的权利,因通讯员进行揭发而对之加以迫害的人,必须受到严厉的惩处。
刑法中应该加进一条,凡是因提出批评,提出独立建议,以及投票,而对工人直接或间接、公开或暗中加以迫害的,应作为危害国家的严重罪行而予以惩处。
(九)必须扩大生产会议监督委员会的职权,使之有权监督生产会议决议的执行,并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在保护工人利益方面的成绩。
(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在列宁领导下通过的关于国营企业罢工问题的决议,仍然有效。
当租让企业发生罢工时,应把它看作私营企业。
(十一)重新审查劳动统计的全部制度,它以现在的形式所提供的工人阶级的经济和文化状况都是不真实的、显然带有伪饰的,因此极大地妨害了保卫工人阶级经济和文化利益的工作。
工人阶级在十月革命十周年时的困难状况,归根结蒂当然可以说是由于国家的贫困、由于干涉和封锁的结果,由于资本主义环境对第一个无产阶级国家的不断斗争。这种状况不能一下子改变。但是我们能够也必须用正确的政策改变这种情况。布尔什维克的任务不是自满地去描绘他们的成就——当然确实有成就——,而是明确地提出还要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以及如有正确的政策就能做到什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