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a岛串号No.4585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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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古树的生长环境和风貌,本告示周边已经划为建设控制地带,请仔细阅读本告示避免对古树造成伤害。
(一)不得伤害古树,包括:
(1)在树上刻划。
(2)在树上钉钉。
(3)缠绕绳索、铁丝或类似物品。
(4)攀树折枝。
(5)剥损树皮。
(6)擅自采摘古树果实。
(7)其他伤害古树的类似行为。
(二)禁止利用树干制作支撑物;
(三)不得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以下行为:
(1)挖坑取土。
(2)生火排烟。
(3)进行祭祀活动。
(4)倾倒污物。
(5)堆放有害物料。
(6)露宿。
(7)其他妨碍建设控制地带管理的行为。
(四)不得擅自移植;
(五)严禁砍伐;
(六)其他有害行为;
(七)建设项目涉及古树的,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中,应当采取避让保护措施。避让保护措施由建设单位报市政绿化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八)因特殊情况确需迁移古树的,应当经市政绿化部门审核,办理移植许可证,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移植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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