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一款在中国国内生产的汽车都会在铭牌上刻上一个独一无二的“型号”,这个由字母与数字组成的编号包含了鉴别一台车身份所需的基本信息。
自从新中国第一台解放卡车下线以来至今,国内采用过三种全国通行的型号制定体系,同时与之并行的还有一些部门标准,地方标准,厂家内部标准等等。本专栏将主要梳理三种国标,同时简要介绍一些部门标准。
为了方便,所有字母我都会以“A”呈现,“X”则代指数字,“#”代表数字/字母,并以颜色区分。
同时,以下资料均为手工整理,包含少量推断,因而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如有问题请在评论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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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首套标准
随着1956年第一台解放卡车下线,我国第一套简易汽车型号制定规则随之诞生。这套标准借鉴自苏联的汽车型号制定规则,由字母+数字组成,具体格式如下:
AA-XX
含义为:
AA——厂家代号,占两个字符(理论上或许可以有三个,但似乎并不存在)。
X——车辆类别代号,具体为:
1——货车
2——保留
3——越野车
4——自卸车
5——特种车
6——保留
7——轿车
X——产品序号,可以理解为表示“第几代”车型,从“0”计起。
举例:

红旗牌CA72轿车,其型号含义为:
第一汽车制造厂(CA)制造的第三代(款)(2)轿车(7)
那么我们显然可以借此推断,在此之前一汽应当还打造过两款轿车。其中CA71就是我们熟悉的“东风”轿车。
不过,“CA70”具体又是哪一款车呢?这就引出了新中国汽车工业的一桩悬案,网络上没有任何相关资料,我只能推测其为一汽试制轿车时先于CA71诞生的一款神秘原型车。
现在看来,能被这种规则冠名的轿车在新中国绝对是元老级的,因为这种临时的命名体系马上就要被正式命名体系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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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汽 130-59《汽车产品编号规则》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1956年的临时命名体系信息容量十分有限,仅仅能够表示厂家,车型类别和第几代产品,不能够精确的指明某一车型的变种,以至于变种不少的红旗牌CA72需要额外通过“CA72-1”这种方式区分不同改型。
于是,1959年3月,第一机械工业部颁发了《汽车型号编制办法》,进一步借鉴苏联汽车型号制定规则,制定了我们最为熟悉的一种汽车型号命名体系。
具体格式如下:
AA(A)-XXX(-#)
含义为:
AA(A)——厂家代号,占2-3字符
#——改型序号,表示在该车型下进行的小改型,首位字母以“A”计起,第二位开始混入数字
X——产品序号,规定与1956版相似,与“#”部分的差异在于表示主要性能/规格发生较大变化时的改款/换代
X——车辆类别代号,具体为:
1——卡车
2——越野车(包括一部分强调越野性能的全驱动卡车)
3——自卸车
4——牵引车
5——特种车
6——客车
7——轿车
8——电动汽车
9——特种牵引车/半挂车
X——主参数代号,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别,有不同的含义,具体如下:
一,对于卡车:
1——载重不大于0.6吨
2——载重0.6(不含,下同)-1.5吨
3——载重1.5-3.0吨
4——载重3.0-5.0吨
5——载重5.0-9.0吨
6——载重9.0以上
举例:

黄河牌JN150载重汽车,其型号含义为:
济南汽车制造总厂(JN)制造的第一代(款)(0)载重8吨(5)的卡车(1)
二,对于越野车:
1——载重小于0.6吨
2——载重0.6-1.0吨
3——载重1.0-2.0吨
4——载重2.0-4.0吨
5——载重4.0-7.0吨
6——载重7.0-12.0吨
7——载重12.0吨以上
举例:

辽宁牌LN210越野车,其型号含义为:
辽宁汽车制造厂(LN)制造的第一代(款)(0)载重0.5吨(1)的越野车(2)
其实这款车仅仅是BJ212的拉皮车。
三,对于自卸车:
3——载重小于2.5吨
4——载重2.5-4.5吨
5——载重4.5-7.5吨
6——载重7.5-15.0吨
7——载重15.0-30.0吨
8——载重30.0-50.0吨
9——载重50.0吨以上
四,对于客车:
1——座位数不多于8个(一般认为要多于6个座位才算客车)
2——座位数8(不含,下同)-15个
3——座位数15-22个
4——座位数22-30个
5——座位数30-40个
6——座位数40个以上
五,对于轿车:
1——发动机排量不大于0.4L
2——发动机排量为0.4L-0.7L
3——发动机排量为0.7L-1.3L
4——发动机排量为1.3L-2.0L
5——发动机排量为2.0L-3.0L
6——发动机排量为3.0L-4.5L
7——发动机排量超过4.5L
举例:

天津牌TJ740轿车,其型号含义为:
天津汽车制造厂(TJ)制造的第一代(款)(0)排气量1815cc(4)的轿车(7)
这款车基于去掉分时四驱系统的BJ212底盘打造,搭配485Q发动机,是已知天津汽车制造厂打造的第一款中型轿车。
例外:

上海牌SH760轿车,尽管其型号中的“6”理论上代表排量为3.0L-4.5L,但其实际上采用了排量为2.2L的680Q发动机。
此外,上海汽车厂随后打造的改进型SH760也并没有被称为“SH761”,而是“SH760A”,原因应该是改进幅度较小,“A”作为“#”理解;而其打造的大型豪华车等等被命名为“SH76X”,似乎可以视为原“SH760”的换代产品,不过由于其依旧采用680Q发动机,因此排量和型号依旧不能对应。
此外,在轿车领域,类似的例外相当常见,比如下面这台钱塘江JT760轿车配备了排量1.8L的485Q发动机,此外一些配备了排量2.45L的492Q发动机的轿车一样被定型为“AA760”,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南方老大上海汽车制造厂没有起好带头作用。
我没能够确定这样制定型号的原因,一个可能的推测是:“6”代表全车总计6个座位。

上 梁 不 正 下 梁 歪 ?
并且哪怕不是轿车,类似的例外还不算少见,就目前的资料可以解释的情况分为如下三种:
一是一开始就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颁布的标准确定型号,例如:

这其实是跃进NJ130底盘打造的三吨载重卡车

各种701型卡车让人十分迷惑,载重从3.5吨到6.5都有,因此“701”这样的代号显然起不到在全国范围内区分具体车型的作用。

还有连字母数字都没有的
二是一部分军用特种车辆,它们的型号可以不按照这一套体系制定。

东方红665,型号含义可能是“投产于1966年的5吨卡车”
另外一种则出现在改革开放之后国产汽车制造业野蛮发展的时期。当时迅速扩充的汽车产品目录很快令颁布于1959的老标准不堪重负,于是为了应付增长突出的改装车/客车产品,出现了以下几种来头不同的国家/部门标准:
GB 6421-86《货运挂车系列型谱》
GB 4991-85《城市用公共汽车系列型谱》
JB 2321-78《改装车辆产品名称型号编制方法》
JT 3112-85《公路客运车辆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CJ 6-84《城市用公共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因此在改革开放的头一个十年中,相当一部分改装车/客车抛弃老标准,转而采用这些新标准制定型号。然而全国的大多数汽车厂依然保留着1959年沿袭下来的命名习惯,反而造成了更加混乱的局面。
举例:

京华牌BK670通道客车,如果按照城建部的CJ 6-84标准,就应当命名为BK180J,其型号含义为:
北京市客车总厂(BK)采用黄河底盘(J)制造的第一代(款)(0)车长16.82米(8)城市公交客车(1)
以及:

龙江牌LJ110C14H客车,型号按照交通部JT 3112-85标准制定,其含义为:
黑龙江客车厂(LJ)制造的车长110分米(110)后置发动机(H)长途客车(C),发动机功率143kw(14),不配备空调/暖气(否则应当在‘H’后面继续追加字母)
显然,加上已经沿用多年的130-59标准,可以用来给汽车确定型号的标准已经达到6种,再考虑上采用自家标准随意定名的地方小厂,国产汽车的型号制定体系已然乱成了一锅粥。
因而,人们急需一套全新的,统一的国家标准来重新规范汽车型号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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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GB 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这一国家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提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于1988年开始替代上文所述的全部标准中有关汽车型号制定的内容。新的型号格式继承了130-59体系的命名传统,统一了多年来国产汽车型号制定时混乱无比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型号所包含的信息量。
具体格式如下:
AA(A)-XXXX(-AAA)(-AX)
含义为:
AA(A)——企业名称代号
X——车辆类别代号,具体为:
1——卡车
2——越野车
3——自卸车
4——牵引车
5——专用车
6——客车
7——轿车
8——保留
9——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X——产品序号
A——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汉语拼音缩写
AA——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汉语拼音缩写
AX——企业自定代号
XX——主参数代号,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别,有不同的含义,具体为:
卡车、越野车、自卸车、牵引车、专用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及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 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 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数字修约规则》的规定。(四舍五入原则)
举例:

夏利TJ7100轿车,其型号含义为:
天津汽车制造厂(TJ)制造的第一代(款)(0)1.0L排量(10)小轿车(7)
除此之外,各厂在制定型号时也灵活保留了一些传统,例如当发生现行型号格式不能表示的改变时,也会通过在产品序号后加入额外字母加以区分。
举例:

东风扬子江WG6120CHM4型城市公交客车,其型号含义为:
东风扬子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WG)制造的第一代(款)(0)车长12米(12),搭载后置(H)柴油(C)发动机,企业自定代号为M4的客车(6)
迄今为止,国产汽车的型号依旧遵循GB 9417-88制定,不过由于市面上车型越发丰富,型号也随之变得越来越长。因而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们逐渐习惯于给汽车起一个简单好听的名字用以指代,而不再直接以型号称呼某一款汽车。
举例:

北汽制造(BAW)生产的型号为BJ2024CJA1轻型越野车被成为“战旗”。(标都贴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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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个人综合网络资源整理而来的国产汽车型号制定规则,目前仍有一些数据缺乏,尤其是1959年颁布的130-59规则资料极度缺乏,诸多关于牵引车/特种车的数据依旧不知所踪。因此如果各位手中有掌握相关资料的,或者发现其中出现错误的,请在评论区内补充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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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车型号制定规则的进一步说明,可见:
《BK141A训诂》——BK670博物馆
https://www.sohu.com/a/313326054_749431
另一份全面但错误不少的汽车型号制定规则总结:
The Chinese Model Designation Systems——Sam Faulkner
http://chinacarhistory.com/2018/12/20/the-chinese-designation-systems/
文中全部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