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通透了,直接把资本两层遮羞布全撕碎!
1. 四千万只是买断改编拍摄资格,保护作品完整权根本卖不掉
人身权永久归作者,不管IP卖多贵,剧组都不能歪曲原著内核、乱加配角感情线、颠倒主次人物。所谓“买了IP就能随便改”纯粹是行业骗人的话术。
2. “为了过审”根本不能当篡改原作的免罪金牌
内地审核只允许删减暧昧、敏感镜头,从来没要求剧组大刀阔斧改主线、原创大量无关配角戏份。拿审核当借口恶意魔改,本质是制片方为捧流量私自篡改,完全不属于合规删减,妥妥侵权。
3. 恶意篡改的惩罚力度拉满
法律明确故意歪曲原作属于严重侵权,赔偿能上浮1-5倍,除了赔钱还必须公开道歉,严重的还能要求下架整改剧集。
当年拿着天价IP肆意魔改,以为手握改编权就高枕无忧,现在法条、官媒解读、司法标准全部卡死,借口全失效,还要面临高额赔付+公开致歉,简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难怪越想越好笑
4. 顺带还能反驳拿名誉权碰瓷原著粉的套路
真正违法侵权的是乱改IP的制片方,原著作者手握完整权维权有理有据,反观剧组恶意篡改在先,根本没资格反过来拿名誉权发难,法理完全站在创作者这边#夏日五部曲##莫离白鹿##皓衣行陈瑶##沈月左肩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