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名誉管家(MingYuGuanLI)
近年来,少儿艺术培训、学科兴趣培训等预付式消费模式十分普遍,不少家长为了享受优惠,一次性向培训机构缴纳数千元甚至上万元课程费用。但消费过程中机构擅自变更教学地点、缩减服务、关门失联等纠纷层出不穷,很多家长遇到机构搬迁后不知该如何维权。今天结合我所办理、通州法院审结的一起舞蹈培训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和大家讲清楚培训机构私自迁址,消费者能不能要求退剩余课时费。

一、案件基本经过:小区内培训机构突然远迁,家长维权起诉
消费者为给家中孩子学习舞蹈,和本地一家艺术培训机构签订充值培训协议,前后合计支付 10000 元培训费,机构承诺在消费者居住的小区内提供授课场地,就近接送是家长选择这家机构的核心考量。双方约定全部课程共计 66 节,缴费完成后家长正常带孩子上课,先后上完 26 节课,剩余 40 节课未使用。
合同履行半年多后,培训机构在没有和家长协商、未取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单方面通知全体学员要搬迁经营场地。原本下楼就能到达的教学点,搬迁后两地驾车距离 3.8 公里,骑行 3.8 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单程需要 40 分钟,接送孩子的时间、出行成本大幅增加,给家庭日常安排造成实质性阻碍。
收到搬迁通知后,家长出于配合心态,带孩子前往新场地尝试上了几节课,但长期通勤带来的不便无法解决。家长主动和机构沟通,提出距离过远无法继续上课,要求解除培训协议、退还剩余课程对应的费用。机构却拒绝退费,给出两点理由:一是合同没有白纸黑字写明必须在小区内授课,变更场地属于正常经营调整,不构成违约;二是合同设置了退费限制条款,家长主动终止课程不符合退费条件,即便退费也只能按照高价课时核算。
协商无果后,家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两项核心诉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解除,机构返还剩余课程费用,诉讼费用由培训机构承担。案件开庭时,培训机构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庭审,仅提前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二、法院核心裁判观点,破解两大维权误区
误区 1:合同没写明固定授课地点,机构迁址就不算违约?法院:不成立
很多培训机构会以此为由搪塞消费者,但法院审理中明确否定了该说法。法院认为,虽然书面协议没有单独条款强制约定教学场地,但双方签订合同时,机构实际经营场所就在消费者居住小区内部,就近授课是双方订立服务合同的重要基础条件。机构变更经营地点属于对合同履行核心条件的重大改动,必须和消费者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不能单方面自行决定。
本案中机构未与消费者协商便直接搬迁,即便家长前往新场地上过几次课,也仅属于临时配合尝试,不能视为家长认可场地变更、放弃主张权利。新旧场地通勤距离大幅增加,客观上给家长接送孩子接受培训造成明显不便,已经影响合同目的正常实现,机构单方迁址行为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误区 2:机构自行设置退费规则,消费者必须遵守?法院:举证不利承担后果
机构主张协议约定了退费门槛,且剩余课时应按高价 200 元 / 节核算,但庭审中机构缺席,没有提交任何课时统计、扣费标准相关证据,无法佐证自身主张。根据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机构无法举证,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反观消费者提交了完整转账记录、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机构工作人员自行确认剩余课时数量,同时协议中约定足额充值后可享受 150 元 / 节的优惠单价,消费者的证据完整、逻辑清晰,法院全部予以采信。最终结合剩余课时核算,判决机构退还消费者 6000 元剩余服务费。

三、预付式培训消费,给各位家长的 4 条维权实用建议
签约时书面锁定核心服务条件签订培训充值协议时,不要只关注课时单价、优惠力度,务必把教学场地、授课老师、课程有效期、场地变更处理方案写入合同。明确约定若机构单方面搬迁、更换场地,消费者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全额退还剩余课时费,从源头规避纠纷。口头承诺的 “小区内上课”“就近教学” 一定要落实到纸质合同中,避免事后机构不认账。
留存全部消费、沟通证据,缺一不可缴费转账截图、培训协议、课时确认单、和销售 / 老师的微信聊天记录、机构搬迁通知、实地通勤导航截图等全部妥善保存。像本案中微信记录直接证明剩余课时,导航截图证明通勤距离,都是法院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没有证据维权很难得到支持。
机构单方面变更服务,无需妥协,可书面提出解除遇到机构私自迁址、缩减课时、更换老师、关停门店等单方改动合同的行为,不用被动接受,可通过微信、短信等可留存记录的方式,正式向机构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剩余费用。合法的解除通知送达机构之日,双方服务合同即可解除,后续机构拒不退费可直接起诉。
机构拒不理睬、失联,及时通过诉讼维权很多消费者担心起诉流程复杂、成本过高,实际上培训服务纠纷属于简易民事案件,诉讼费仅几十元,即便机构拒不出庭,法院也可以依法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不会因为机构逃避诉讼就无法维权。判决生效后机构仍不退款,还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加倍支付逾期利息。

四、结语
《民法典》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经营者不能凭借自身优势单方面更改服务核心内容,更不能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合法退费权利。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预先支付全款,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培训机构更应当恪守约定、保障服务稳定。
在此提醒所有家长,面对少儿培训、健身、早教等预付充值消费,理性充值、小额缴费,不要一次性缴纳大额长期费用。一旦机构擅自变更授课地点、降低服务标准,不要自认吃亏,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当经营者违约在先时,法律会站在守约的消费者一方,保障大家的合法财产不受损失。

名誉管家拥有一批既有丰富经验,又有深厚理论基础的律师。执业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不少合伙人在国际著名律师行工作多年。在成为平台的执业律师之前,均已在其相关专业领域执业多年,并已经取得良好的业绩。名誉管家的律师及助理律师在加入前,均需接受严格的遴选,且均为遴选中的佼佼者。并通过各种各样的培训以提高助理律师的服务水平。
---好律好服(MingYuGuan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