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霞煞
2026年05月24日 19:24

本人系游戏项目 UT!Rain in the forest 主创团队成员。近期,部分网络用户在未掌握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多次公开指控本人及团队"抄袭"某同人游戏(以下简称"该游戏")。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正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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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角色版权归属

"光头强"角色形象及名称的知识产权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十七条之规定,视听作品中的角色形象著作权归属于制片方。光头强系深圳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方特")出品的《熊出没》系列动画作品中的角色,其著作权依法归属于华强方特。

>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

结论: 该游戏团队及本人均为光头强角色的使用者而非权利人,双方均不具备就该角色主张"独占使用权"的法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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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抄袭"指控的法律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抄袭(剽窃)的认定需满足以下要件:

要件 具体内容 本案情况

权利基础 被侵权作品需具有独创性且受著作权法保护 光头强角色归属华强方特,该游戏不享有角色版权

接触可能性 侵权人需有接触被侵权作品的可能 双方均使用同一公共素材,属平行创作

实质性相似 需在表达层面构成实质性相似 世界观、台词、均为本人与团队原创,不构成表达层面的相似

排除合理使用 需排除合理使用等法定抗辩 双方均基于公共素材进行二次创作,属合理使用范畴

>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结论: 该游戏玩家指控本人"抄袭",但该游戏本身对光头强角色的使用即属对华强方特作品的二次创作,不享有对该角色的排他性权利。双方基于同一公共素材进行各自的演绎,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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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本人作品的独创性说明

本人及团队创作的 UT!Rain in the forest 系基于《Undertale》原作世界观创作的代入型AU,其中光头强角色的设计具有以下独立创作的表达要素:

要素 独创性内容

世界观设定 完全自主创作的"UT!Rain in the forest."世界观,与该游戏世界观无任何关联

上述表达要素均受《著作权法》第三条保护,本人团队依法享有上述独创性表达的著作权。

>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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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玩家指控的法律性质

部分网络用户(含使用"小号"者)在不具备权利人资格、未提供任何证据、未履行基本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公开散布本人"抄袭"的言论,该行为可能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1. 民事责任——名誉侵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玩家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公开指控本人"抄袭",构成诽谤性言论,涉嫌侵害本人名誉权。

2. 行政责任——网络诽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 刑事责任——侮辱罪、诽谤罪(情节严重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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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1. 该游戏官方从未以任何形式指控本人抄袭。 现有"抄袭"言论均来自那游戏的玩家,其不具备主张知识产权的法律资格。

2. 光头强角色来源为《熊出没》动画及华强方特,本人从未声称对该角色享有原始版权。

3. 本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于继续散布不实言论、侵害本人及团队合法权益的网络用户,本人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证据保全、公证、民事诉讼、刑事自诉等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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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在于保护独创性表达、鼓励创作,而非赋予某一使用者对公共素材的垄断地位。基于公共素材的平行创作、各自演绎是同人创作领域的常态,亦受法律保护的创作自由。

请相关网络用户立即停止辱骂抄袭等行为,否则,本人团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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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周雪梦(无尽虫灾第一代共创)

日期: 202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