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工具的社会功能在客观上遵循一定的历史阶段性相关规律,在客观上,艺术工具的相关演化与相关理念变化在客观上同样呈现出这一基本特征,而现实情况的理论张力在于,在艺术工具这一具体领域下,其相关规律呈现出一种特殊的超越性(或者说,我们亦可以认为,其旧有部分相关功能在历史演替的客观条件下,与其他相关实践领域发生了切实性功能转移,而在其相关艺术领域内部呈现为总体功能的不一致性,而显而易见的是,在宏观视角下,这一相关性与总体社会功能在根本上乃是不消解的),而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这一层面上,其其他功能域具有与艺术领域类似的相关规律,在此不做一一展开。
以一个可明确感知的切入点,即艺术功能的历史性转换为例,可观测的历史性事实在于,在总体上,其核心功能与相关追求经历了从纪实向非纪实的转变(我们必须承认,在旧有历史时期,艺术工具在客观上与装饰、审美、文化等功能切实相关,但在其总体性根本逻辑上,纪实性在客观上仍然占据相对主导),而这一转变的根本逻辑在于其总体层面上的相关实践功能拆分与分化,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在于,自艺术工具可高度实现纪实功能以后,其后续相关发展开始呈现出明显的非总体单向性发展,而表现为一种事实上的形式与理念发散,而这一发散情况随着基本纪实功能的不完全替代而呈现出明显的深化,从而于现代呈现出多元化的艺术格局,而其相关旧有纪实及其他次要功能在具体实践中呈现出两种演化模式,其一为功能的独立,即演化为新的独立性社会功能而占据旧有相关应用需求的大部;其二为功能的非主体化,即该功能本身不再居于主体性地位,在事实上不再作为核心功能出现,而成为一种内部的区别性功能或辅助性功能,占据旧有相关应用需求的其余部分。
(本文是个人思考的片段,旨在分享与启发。鉴于精力有限,我无法参与后续的讨论与反驳,但衷心感谢您的阅读,并祝愿您能从中获得属于自己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