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妹的遭遇是不是“无妄之灾”?基于政治经济学视角的ILLIT抄袭争议浅析
世永一Ludendorff
2026年04月19日 11:22
KPOP追星知识科普

用一个词形容ILLIT的发展历程,“腥风血雨”再合适不过了。自出道以来,ILLIT便持续身陷舆论争议当中,肩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时常被当作负面典型的她们,身上的雷点自然也是多如牛毛。其中,有些雷点完全是牵强附会的产物,无须澄清;有些雷点似乎是客观存在的,历经艰难险阻方才成功打假;有些雷点甚至已经“实锤”,成为无法被揭下的狗皮膏药。

在一众已经“实锤”的争议中,“抄袭门”以其巨大的负面影响脱颖而出。这个争议在下沉的舆论场中充分发酵,进而引发了大众对ILLIT的广泛的信任危机。自“抄袭门”横空出世至今的2年里,ILLIT遭受了海量的批评与诋毁,组合的社会评价一落千丈。绝大多数的批评与诋毁,都是以这个“抄袭门”及其衍生物为理论依据的。

抄袭,这可是人神共愤的罪过呵!须知抄袭不仅是不劳而获的行为,还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但在我们斥责这个“六抄一”先好好想一想,这当真是她们犯下的罪过吗?


首先我等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抄袭门”并非既定事实,而是一些居心不良者的主观臆断;他们口中的“实锤”,不是基于对社会存在的分析与挖掘,而是歪曲事实、移花接木的结果。

最招笑的是,这帮人对民事诉讼程序竟是一无所知。他们指控ILLIT抄袭,却要求意定的抄袭者自行承担举证责任,对“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那叫一个置若罔闻。

我觉得边牧比你聪明一些

这么说,“抄袭门”可真是漏洞百出,按理来说这种指控应该会转瞬即逝。但当我们回溯事件本末,就会发现真相远非如此——“抄袭门”非但没有被立刻扫进垃圾桶,还经久不衰(时至今日依旧坚挺地战斗在第一线)。这是因为,在下沉的舆论场中人们宁愿选择情绪化的片面表述,也不会对理、中、客的分析产生认同。

在过去的两年里,不晓得有多少GLLIT从概念本身出发,实事求是地探讨抄袭现象的存在与否,试图通过自证维护ILLIT的名誉。可惜他们的努力终将付诸东流,因为“抄袭门”的影响力不会因为它的自相矛盾而自行削弱。

由此可见,单纯的自证已经不能满足维护ILLIT名誉的需求了。2026年GLLIT要勇敢地跳出自证陷阱,即便需要借助诉诸虚伪之类的逻辑谬误,也要把争议引到别人、引到外线上。尤其是在眼下这么一个敏感的时间节点,迷你四辑回归已经是迫在眉睫。我们必须尽快掌握话语权,一劳永逸解决“抄袭门”指控。

批倒批臭“抄袭门”的关键,在于用一套新的话语体系取代旧的。接下来我会尝试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解析K-pop组合的二形态,这也是打假“抄袭门”的理论枢纽。


要想全面、客观地考察抄袭争议,就必须对ILLIT的上位概念——组合有透彻的理解。许多人对组合的认知停留在一个相对粗糙的状态。他们认为,组合不过是由一定量的idol组成的社会团体。这种认识也并不为错,因为它已经触及到了组合的第一个形态——团体形态。团体形态下的组合,是从事具体劳动的idol所构成的集合。

以礼为例,这是团体形态的ILLIT

但我们都知道,K-pop作为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行业准入门槛极高。须知一个组合的大爆,绝不仅是idol个人努力的结果,还离不开公司、粉丝群体等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这其中,公司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组合的商业运营业务繁杂,肯定不是几个idol能够独立应付的。这些复杂劳动的完成,依赖于高度完备的产业体系和专业化的K-pop从业群体。而这也就引申出了组合的第二个形态——分厂牌形态。分厂牌形态下的组合,是参与组合运营、从事抽象劳动的人员所构成的集合。

以礼为例,下面列举部分参与了ILLIT迷你一辑制作的音乐人。

专辑总制作人Bang Si-hyuk
《Magnetic》的主创之一Martin Edwards Park
《Midnight Fiction》的混音工程师Josh Gudwin

(没找到慢兔的照片)篇幅所限,照片只列举这么多了。这些专辑制作人员与所有参与组合运营业务的人共同构成了分厂牌形态的ILLIT。

现在我们知道组合有两个形态——团体形态和分厂牌形态了。团体形态下的组合从事具体劳动,而分厂牌形态下的组合从事抽象劳动。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则生产价值。

在K-pop语境中,idol通过打歌、巡演等活动传递情绪价值,以此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因而创造了使用价值;工作人员则通过自己的抽象劳动实现了价值增殖,进而推动了公司的资本扩张。

以上我们分析了组合二形态的概念和本质,接下来我们来考察团体形态组合和分厂牌形态组合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两个形态的组合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分厂牌形态的组合起着主动的作用,它把自己的创作理念相对地表现在团体形态的组合上;团体形态组合则起着被动的作用,它是分厂牌形态组合的创作理念的表现材料。

这两个形态的组合是处在一种既相矛盾又相统一的关系中的。说它们是互相统一的,是因为它们二者互相依赖,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分厂牌形态的组合倘若离开了团体形态组合,就不能表现自己的创作理念;同理,团体形态组合如果离开了分厂牌形态组合,也就不能成为其创作理念的载体。

为什么又说它们是互相矛盾的呢?前面提到,团体形态组合是从事具体劳动的idol所构成的集合,生产的是使用价值。从性质上说,这是为别人、为社会的。换句话说,由idol传递的情绪价值,是供别人、供社会消费的。但分厂牌形态的组合从事抽象劳动,却是为了一己私利、为了公司的资本扩张的。

综上所述,团体形态组合与分厂牌形态组合是相互依赖、互为条件又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而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它们又可以互相转化。以CORTIS的队长马丁为例。他曾经是《Magnetic》的主要创作人员之一,但他后来又在CORTIS出道,因此他实现了自分厂牌形态的ILLIT向团体形态的CORTIS的转化。不过这种情况极少出现,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了。


在全面地阐释了组合二形态的概念、本质与关系后,问题的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礼妹的遭遇是不是无妄之灾?是的!且不说所谓的“抄袭门”本就是捕风捉影、颠倒黑白的产物;即便Belift Lab确有涉嫌抄袭的情形,那也只能被解读为处在分厂牌形态的比例福特工作人员的渎职,绝非五萌妹的过失。“抄袭门”及其一切衍生物都是不可理喻的。纵使我们无法拨乱反正,至少也要停止对礼妹的无端攻击,还她们一个公道。

最后的最后我想说,走花路是ILLIT的昭昭天命。预祝4.30回归大爆!Yeah we're so luc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