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抄袭——黑格尔“实在的根据”的一个现实例证
Calvin是光头
2026年04月12日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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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篇

当我们说某人抄袭某人的作品的时候,其中包含以下内容:第一,这两个作品是相同的;第二,这两个作品是不同的。但第二点直接就否定了第一点。但也无法抛弃第二点来单独谈第一点,即如果两个作品完全一致,那么就根本没有抄袭、也没有抄袭本身。

这是一个矛盾,这个矛盾的产生恰恰是因为私有制导致的两点割裂——作品本身之间的区别为同一性服务;作品背后的私人对立。即有区别的相同作品,在作品方,那个区别服从于同一,进而肯定两者的同一,以此强调两者——两个作品——背后的差别——两个私人。

这是一个有趣的辩证法。而且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判断抄袭程度的,其实并不是内容的相似度,而是经济利益的损害。

这是我举的关于实在根据的例子,在这个例子里,实在的根据是在抄袭之外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