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面对根本性安全威胁和不可逆的深度创伤时,理性、道德和本能之间会有激烈的冲突。
如果很难理解,我们可以将其代入到现代的日本中。
在正题开始之前先科普一个知识:“霍布斯式丛林”。在这个想象里,仇恨是遗传的,安全是绝对不存在的。唯一的决对安全就是消灭对方存在的可能。
有人可能会问了,主播主播,你提这个想象有什么用?这当然有用了。
我给你假设个情况,如果你家族遭到仇人屠杀你是会选择在有能力报复仇人全家时选择放下仇恨只惩罚主谋还是一视同仁全部报复。
大部分人可能想“既然有了血海深仇,我不可能放过一切有关系的人。就算只惩罚主谋,我也害怕他的后代报复我。”
这表明复仇者将自己置身于一个永恒都可代际传递的“霍布斯丛林”中。
为了防止有其他影响,我再提出问题“在报复仇家之后发现自己的妻子和仇人有血缘关系,你是该杀还是不杀?”
这还是个大难题,相信这时已经分成两派,一派选择留另一派选择杀。别急着反驳选择杀的一方,这里给你解释原理。
在大部分人中,当他们受到的创伤深重到一定程度,整个世界就会被“敌我二分”的思维笼罩。任何与仇人有关联,无论多么无辜或偶然都会被视为潜在的、伪装的风险。这是一种基于极端恐惧的“有罪推定”。
给你讲讲为什么大部分人会选择会报复仇人全家,因为他们可能“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在粪坑里找金子”。这不是逗人玩,因为识别无辜者的过程被认为充满了致命的风险。
在极端的情绪和认知下,人们认为根本无法可靠地区分有威胁和无威胁的个体。只能认为整个群体被“污染”了。
在这种认知框架下,最高效最可靠的方案,就是清除整个“污染源”。这是在极端绝望下的风险管理——为了避免哪怕1%的幸存者未来可能带来的100%毁灭风险,宁愿承受100%屠杀带来的道德负担。
这我觉得还是不够严谨,所以也要加入政府垄断暴力这个设定。但估计仍会有报复派,我们继续分析他们的动机。
法律提供的是程序正义和公共秩序,但无法提供受害者内心深处所需要的情感正义和绝对安全保证。法律惩罚主谋后,受害者家族仍然活在“他的家族还在,他们可能恨我”的恐惧中。
在极端的情景下。对未来潜在威胁的消除的渴望,将完全超越对自身生命的珍视,也超越了对社会契约也就是法律的遵守。
这时的行动,已经不再是计算而是一种被恐惧和仇恨所驱动的、旨在终结恐惧本身的献祭仪式。
扯了这么多,该说正话了。现在,把这个模型映射到关于日本法西斯暴行的网络争议中。
我们可以发现,主张“父债子偿”派或对日整体负面印象者,其心理底层逻辑比上述高度相仿。他们将“日本军国主义暴行”视为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造成的,未完全清算的血海深仇。尽管现实不存在私人报复的条件,但这种安全焦虑与情感正义的需求是相通的。他们担心的不仅仅是历史,更是未来:担心历史被美化、军国主义复活、威胁再现。
而主张区分好坏者,则坚持在现代民族国家框架和个体伦理下思考问题。他们试图引入法律(国际法和历史定性等)、政府(国家之间的外交、和平条约等)和理性(个体不负整体罪责)来构建秩序。
但在对方看来,这种说教完全无法回应他们内心深处的那种基于历史创伤、对集体威胁的恐惧。
现代文明建立在个体责任与程序正义的基石上,旨在打破冤冤相报的原始循环。然而,当集体施加的创伤足够深重时,它便会激发受害者群体中最原始、基于族群生存的彻底清除本能。这种本能会轻易地绕过甚至鄙视现代文明的规则,因为它会认为自己面对的是超越规则的生存威胁。
这也解释了为何历史和解如此艰难。它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文书和官方道歉,更需要加害方持续真诚且一致的反思;还要受害方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逐步进行艰巨的情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