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推理小说中的智斗历程
黑便士之谜
2025年11月26日 15:07

总有人对推理小说的“推理”二字有着刻板印象的看法,认为推理小说是单一的,然而这是彻头彻尾的荒谬。

推理小说的“推理”二字来源于日本的翻译,是对某类小说的统称,在日本推理小说可以说无所不包,科幻、刑侦、赌博、智斗等题材都可以被划在推理作品下。这是事实,没什么可讨论的,硬要说的话就是推理小说是一种独立的文学类型,范围宽包含广。

这里主要说一下推理作品中的智斗作品,当然这里说的是狭义上的“智斗”,广义上的“智斗”如《三国演义》那种的就不提了。

推理小说中比较早的智斗类型早在1908年的《亚森罗平智斗福尔摩斯》中就有了,甚至把“智斗”俩字给你写标题上了。

在这本书里,侦探与罪犯并非你藏我找的关系,而是就地决斗的形式。罪犯的行为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会随着侦探的行动改变自身的策略。

在这之前的绝大多推理小说(我不能确定亚森罗平就是以智斗形式为主体的鼻祖,只是拿亚森罗平做个标准)都是罪犯作案→侦探破案,这之间没有太多侦探和罪犯的博弈;但在《亚森罗平》这本书里罪犯和侦探是处处博弈的,他们的关系变成了:

罪犯行动→罪犯反制→罪犯再行动…

侦探行动→侦探反制→侦探再行动…

是一种齐头并进的博弈形式,这种形式其实和现在的各种智斗小说/漫画没什么区别了,你把《亚森罗平》画成漫画,再放到智斗漫画里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亚森》的影响力并没有多么大,在这期间也有一些推理小说是以智斗的形式为书体,但反响一般。直到那部作品出现:《希腊棺材之谜》。

推理小说中的智斗形式应该就是在奎因的《希腊棺材之谜》中成熟并出彩。《棺材》和《亚森罗平》的形式是差不多的,罪犯不以躲避警察为目标,而是将矛头对准了侦探。罪犯以侦探为目标,给侦探布局下陷阱,侦探破解布局,并由此找到罪犯的漏洞进行反布局。这种针尖对麦芒的“智力对决”,你一招我一式,就是一场动态、有来有回、并非一边碾压的势均力敌的智斗,完全是真正意义上的智斗。

用b站up五分之一的话来说就是早期的推理小说是一场残局,罪犯和侦探不在一个层面上,谁来下棋、有没有人下都不影响这个残局本身;但《棺材》开始由残局变成了全局,罪犯和侦探处于一个层面,双方就是执棋者,每一步都会影响后续。

在这之后也有其他以智斗为主体形式的推理小说,比如加德纳和杰夫里迪弗的作品,甚至于根据阿加莎改编的电影《控方证人》中的法庭辩论实际上也是智斗的一种。

但推理小说中的智斗形式并不止于此,在之后的推理作家中在推理小说里加入了更多有趣的条件。比如法国推理作家保罗霍尔特的《第七重解答》,故事起源于一场致命游戏,双方以抽签为起始,游戏内容(书中的二人就称呼这是一场游戏)为一人实施一场完美的谋杀,但要将嫌疑嫁祸到另一个人身上,另一个人需要竭尽所能保护自己,也可以破解并揭露对方的完美谋杀;但双方都不能对外人提及这个游戏。

怎么样?这个形式是不是非常眼熟,这不就是非常标准的规则智斗吗?而且这样有规则的“智斗”推理小说也有《白雪公主》(森川智喜),《地雷格力高》等。

说白了,所谓那种罪犯布置残局,等待他人解棋的推理小说早在上个世纪初就不是推理小说的固定形式了。一百多年来各种针对侦探的动态智斗,针对多人的规则智斗的推理小说层出不穷,如果还认为推理小说还跟19世纪那样,那我只能说那可能连福尔摩斯都没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