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朋友反映,联系哈根达斯客服后,得到的解决方案是“可以去国内其他支持预付卡的门店消费”。
❌ 律师划重点:这个方案不合理,也不合法!凭什么因为品牌方自己的经营调整,要让我们消费者承担额外的交通和时间成本去外地消费?
📖 法条速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 行动指南:维权三步走
1. 【固定证据】 📸
· 充值记录、消费小票、预付卡实体/电子卡妥善保存。
· 与客服的通话记录、聊天截图也要一并保留,特别是对方提出“去外地消费”方案的证据。
2. 【正式交涉】 💻
· 再次联系官方客服,明确、要求其就地退款,并告知对方其提出的替代方案不合理。
3. 【升级投诉】 📞
· 如果协商无果,立即通过 “全国12315” 网站、APP或小程序进行投诉。
· 投诉时,将我们准备好的所有证据清晰上传,并说明事情经过和对方的无理方案。
消费者依法维权,不是无理取闹。品牌不能“一关了之”,必须对预付费客户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