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程律师事务所|遛狗不牵绳撞倒老人,主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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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2日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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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法律硕士

在上海市的一个公园,一名居民在遛狗时未牵绳,宠物犬突然向前冲,导致正在散步的王阿婆摔倒在地,不幸骨折,经治疗累计花费近十万元。那么,当遛狗不牵绳撞倒老人时,主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其主人都因未尽到管理约束义务而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外,遛狗不牵绳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遛狗不牵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主人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养犬人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确保宠物犬在可控范围内活动,避免发生意外。

文明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养犬人应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感受,避免宠物犬扰民或破坏公共设施。在遛狗时,应主动清理宠物犬的粪便,保持环境卫生。同时,还应积极倡导文明养犬理念,引导更多人加入到文明养犬的行列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