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犯罪学【根据2013年版教材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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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犯罪学概述
单选题考点
一、【狭义犯罪学】将犯罪现象和犯罪人作为整体进行研究,其核心在于【揭示犯罪原因】。P2
二、狭义的犯罪学是指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的科学。由于狭义犯罪学的主要研究目的是为了揭示犯罪发生的原因,因此也被称为【犯罪原因学或犯罪解释学】。P2
三、狭义犯罪学【分支学科】包括:
(1)犯罪【生物】学;
(2)犯罪【经济】学;
(3)批判【犯罪】学;
(4)犯罪【心理】学;
(5)犯罪【社会】学;
(6)犯罪【人类】学。P2
四、【广义犯罪学】概念涵盖狭义犯罪学概念,不仅包括对犯罪现象及其发生原因和规律的研究,而且还包括对控制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认为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和控制】的学科。P4
五、【犯罪现象】就是犯罪事件发展、变化中的外部【形态和联系】。P6
六、犯罪学的研究也是以【犯罪现象的研究】为基础,只有通过犯罪现象的研究,才能进一步分析犯罪原因,寻找适当的犯罪对策。P6
七、【观察法】:研究者带着明显的目的,通过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了解正在【发生的、变化的和发展】的犯罪现象的方法。P6
八、【预防和控制犯罪】是犯罪学研究的【目的和归宿】。P9
九、【犯罪学】对犯罪现象本质和规律有着的理性科学的认识,认识犯罪就是透过犯罪的表面现象,揭示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原因】。P10
十、在犯罪学研究成果影响下,我国积极推进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表明犯罪学能够促进刑事司法体系的【变革和发展】。P12
十一、犯罪学属于【“正题法则”的学科】,人类学家皮亚杰主张不区分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而是依据认识产生的逻辑,将人文(社会)科学划分为“正题法则”科学、人文历史科学、法律科学、哲学学科。P14
十二、从知识结构上看,犯罪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P15
十三、我们认为,刑事政策也是犯罪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刑事政策学】是犯罪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但我们并不否认刑事政策学的独立性,只不过刑事政策学的研究必须以犯罪学对犯罪的认识为基础。P22
十四、从研究内容上看,犯罪是一种反社会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犯罪学和社会学研究的共同内容和主题。
(1)在当代犯罪学研究中社会学方法和理论是【主导研究】,大部分犯罪学家也是社会学家。
(2)【犯罪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学家传统的主导研究课题,至今仍经久不衰。P23
十五、犯罪问题仅仅是社会学研究的主之一,从这一角度说,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广度【远远大于】犯罪学,因为犯罪学仅研究与【犯罪现象相关】的问题。P24
名词解释题考点
一、【狭义犯罪学】:狭义犯罪学是指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的科学。P2
二、【犯罪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方法和理论,研究影响犯罪的【社会因素】的一门学科。P3
三、【犯罪原因】:是指增加犯罪发生概率的【各种事物或现象】。P8
简答/论述题考点
一、简述研究犯罪学的意义。
【犯罪学研究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认识】犯罪。
(2)【指导】刑事政策。
(3)【促进】刑事司法体系的变革与发展。
(4)【推动】犯罪预防与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P9
二、简述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
(1)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研究目的】不同。犯罪学的研究目的是预防犯罪,刑法学的研究目的是正确制定和适用刑法。自考|赢家题库。
(2)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不同。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中犯罪现象及发生规律、犯罪生成原因、犯罪防治对策,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刑法及其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
(3)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研究方法】不同。犯罪学的研究方法多为事实分析和实证研究法,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多为规范分析和逻辑推理。P19
三、简述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1)犯罪学研究为刑事科学研究【提供素材与经验性证据】;
(2)刑法学研究为犯罪学研究【明确重点】;
(3)二者既有区别,也要从组织和学术两方面【加强合作】,实现刑法学与犯罪学及其他相邻学科适应纷繁复杂和瞬息万变的社会要求。P21
四、简述犯罪学与心理学的【关系】。
(1)联系:犯罪学与心理学【都研究犯罪行为】。
(2)区别:
①犯罪学研究范围较犯罪心理学研究的【范围广】,不仅包括犯罪人的生理、心理因素,而且研究犯罪行为形成的社会原因。
②犯罪学在从全面的角度解释犯罪行为的同时,也从【最全面的视角】来发展预防和治理犯罪的措施。
③犯罪学除研究具体的犯罪行为外,【还研究】具体犯罪行为的整体犯罪现象。P24
第二章 犯罪学的历史发展
单选题考点
一、中世纪的【欧洲】,把犯罪视为对上帝意志的违反,把犯罪原因归结为人与生俱来的、源自于人类祖先的、被称为【原罪的恶的意志】。P28
二、犯罪根源于【私有制的主张】产生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犯罪研究。P29
三、【刑事古典学派】代表人物及其犯罪学思想。该派主要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贝卡利亚】、英国的【边沁】、德国的【保罗·费尔巴哈】等。P31
四、贝卡利亚在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中确立了为现代刑法所遵循的三大原则,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要宽和】。P32
五、概言之,贝卡利亚的犯罪原因观可归结为【“自由意志”说】。P32
六、【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改善教育】。P34
七、【边沁】学说的核心是【功利主义理论】,或称“幸福计算”理论,认为人的本性或人类的基本规律就是“避苦求乐”。P35
八、【费尔巴哈】对犯罪学理论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其【心理强制说上】。P41
九、【报应刑论】,每个人都应对自己行为负责,犯罪人选择了恶,也应当承受刑罚的报应。即【刑从罪生】,无罪无刑,罪是因,刑是果。P42
十、从【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发表,到【菲利】的《犯罪社会学》及【加罗法洛】的《犯罪学》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一门学科的【诞生】。P42
十一、【实证犯罪学派】的创始人是【龙勃罗梭】。P44
十二、【龙勃罗梭】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的观点,成为犯罪人类学派(或犯罪生物学派)的代表人物,被后人尊为“犯罪学的鼻祖”。P44
十三、龙勒罗梭认为【气候会影响犯罪】。P46
十四、有犯罪倾向的犯罪人,是指身上仅有【轻微退化特征】的犯罪人。P46
十五、恩里科·【菲利】,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学家、社会学家、犯罪学家,实证派犯罪学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否认古典学派的“自由意志论”,提出了著名的【“犯罪三原因论”】,作为犯罪学的创始人之一,在犯罪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P50
十六、菲利的犯罪学理论包括:【“犯罪三原因论”、“犯罪饱和论”、“本能性的犯罪人”】。P51
十七、导出著名的【“犯罪饱和法则”】的犯罪学家是【菲利】。P52
十八、【加罗法洛】是最先提出【自然犯罪与法定犯罪】区分的学者。P54
十九、【“自然犯罪”】是超越时空的概念,不论处在何种政治体制、何种地域范围,只要是【违反】人类道德正义的【行为】(如杀人、抢劫、放火、盗窃、强奸等),即便是不具备法律知识的人,都可判断出其就是犯罪。P54
二十、加罗法洛提出的“自然犯罪”的概念是相对于“法定犯罪”而言的。他认为,【“法定犯罪”】是国家基于某种目的,为“增益”社会生活,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某种行为为犯罪,违犯者即为法定犯罪人。“法定犯罪”可因国家、地域或时空的不同具有不同的内涵,法律、政治、文明程度等均可影响此类犯罪的成立与增减,如【堕胎、重婚】等行为。P54
二十一、菲利认为,就犯罪原因来说,刑罚措施对抑制犯罪的作用是有限的,主张以【社会防卫措施】代替刑罚制裁。P54
二十二、【李斯特】提出“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论断。P59
二十三、“模仿规律”理论是【塔尔德学说的核心】之一。P59
二十四、德国著名犯罪学家【李斯特】在犯罪三原因论的基础上,提出【犯罪原因二元论】,将犯罪原因归结为社会原因和个人原因。P59
二十五、20世纪之后的现代【西方犯罪学研究呈现的特点】:
(1)犯罪学研究呈现出【学派众多、理论多元】的景象。
(2)犯罪社会学理论成为【犯罪学研究】的主流。
(3)犯罪预防理论得到【更多研究】。
(4)【青少年犯罪】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P60
二十六、【犯罪社会学理论】成为犯罪学研究的【主流】。P60
二十七、犯罪的【社会预防】成为犯罪对策的【核心内容】。P60
二十八、18世纪之前中国的犯罪问题研究,又被称为中国古代犯罪研究,其历程可划分为两个时期,即【先秦时期和封建制时期】。P62
二十九、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明确指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P63
三十、强调用道德礼仪教育人民,让人们懂得违法犯罪可耻的学者是【孔子】。P64
三十一、新中国犯罪学【研究始于】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P66
三十二、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统计显示犯罪率急剧上升。其中,【青少年犯罪人所占比例过大】,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也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重视。如何治理包括青少年在内的犯罪,此时已成为关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犯罪学研究开始起步并迅速发展。P66
三十三、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犯罪学研究的特点】:
(1)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和基本方法论研究犯罪;
(2)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展和丰富社会主义犯罪学理论;
(3)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作为犯罪学研究的【根本任务】;
(4)【广泛开展】了犯罪学理论的国际交流与合作。P66
三十四、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在推动犯罪学学术交流与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研究会成立于【1992年】,是全国性的群众性学术团体。P67
名词解释题考点
一、【菲利】: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学家、社会学家、犯罪学家,实证派犯罪学创始人和代表人物,否认古典学派的“自由意志论”,提出了著名的【“犯罪三原因论”】,是犯罪学的创始人之一。P50
二、【法定犯罪】:是指国家基于某种目的,为【“增益”】社会生活,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某种行为为犯罪。“法定犯罪”可因国家、地域或时空的不同具有不同的内涵。P54
简答/论述题考点
一、简述【贝卡利亚】的主要犯罪学思想。
贝卡利亚的犯罪学及刑法学思想集中反映为:【犯罪原因观】。贝卡利亚认为,人达到一定年龄,均有以理性行动的自由意志,即能够决定自己的行为和预测行为的后果。若有人自甘违法乱纪,便有违于社会契约和社会道义,应当根据社会契约给予惩罚。另外,还有两个影响犯罪的重要因素,即经济条件和坏的法律。关于犯罪分类。
贝卡利亚认为犯罪的真正衡量标准是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根据对社会危害的不同,他将犯罪行为分成三类:
(1)【直接破坏】社会或使它的代表者死亡的行为;
(2)【侵犯】公民的个人安全、生命、财产和荣誉的行为;
(3)同法律为了社会的福利而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当做或不应做】的事情相抵触的行为刑罚理论。
贝卡利亚认为,国家设置刑罚的目的,旨在代表社会正义以惩罚犯罪人,【借以维持社会正义】,保障社会各成员的自由与权利。为实现刑罚的目的,就必须保证刑罚的有效性。
有效的刑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罪行【相适应、及时性、必然性】。犯罪预防观。贝卡利亚认为预防优于惩罚,并提出了以下预防的手段:制定明确、简单的法律并公之于众;完善刑事司法;奖励美德;改善教育。P32
二、论述实证犯罪学派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对犯罪学的影响】。
(1)历史背景:
①【社会现实的需要】。19世纪中后期,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与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兴起,欧洲资本主义社会人口激增、城市化加快、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增多引发的犯罪增加,原有的古典学派对此无能为力。
②【科学进步的推动】。这个时期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均取得了巨大成就,哲学思想空前活跃,如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人类学、心理学等。为犯罪学家寻求新方法和新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论。
(2)深刻影响:实证犯罪学派产生以后,在犯罪学领域产生了强烈反响,自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一些学者沿着实证的方向进行更深入研究,【形成了】影响较大的犯罪人类学派和犯罪社会学派。P42
三、简述【龙勃罗梭的犯罪学思想】。
(1)【天生犯罪人论】。
该主张认为:犯罪人是出生文明时代的野蛮人,其生物特征决定了他们出生时起就具有原始野蛮人的心理及行为特征。自考赢家题库。
(2)【犯罪原因论】。
该主张偏重于用生物决定论来指导犯罪原因研究。当然,其中也不排斥先天遗传、自然气候、社会因素对个人犯罪行为发生的影响。自考|赢家题库。
(3)【犯罪人类型论】。
该主张将犯罪人分为天生犯罪人、有犯罪倾向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激情犯罪人和机会犯罪人五个类型。
(4)【犯罪对策论】。
该主张包括对天生犯罪人实施的社会防卫论、对犯罪人的鉴定和识别,对刑罚制度的改革建议等内容。P45
四、简述菲利的犯罪【原因三元论】。
菲利的犯罪原因三元论:
(1)【人类学】因素,包括年龄、性别、器官及心理状态等;
(2)【自然地理】因素,包括种族、气候、地理环境、季节、温度等;
(3)【社会因素】,包括人口密度、风俗、宗教、政府组织、经济及工业状况等。P51
五、试论中国犯罪学的简要发展历程。
(1)古代先秦时期的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犯罪与物质生活条件密切相关;【墨家主张】犯罪与压迫与剥削相关;【儒家主张】犯罪与道德教化相关。
(2)鸦片战争前的封建社会时期,【儒法结合】的政治法律思想是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武器,主张德主刑辅、礼法并用、宽猛相济。自考|赢家题库。
(3)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犯罪学研究的特点】:
①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和基本方法论研究犯罪问题。
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展和丰富社会主义犯罪学。
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作为犯罪学研究的【根本任务】。
④【广泛开展】了犯罪学理论的国际交流与合作。P62
六、简述我国【先秦时期】对犯罪问题的研究概况。
先秦时期是中国历史自原始社会经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处于大动乱、大变革及著名的“百家争鸣”时期,各家各派在各自的立场上,在论政、论道的过程中提出了很多关于犯罪的观点。
(1)【法家】认为:【发展经济】是国家富强的前提,富国富民预防犯罪之道。而欲有效治理犯罪,应严刑峻法;
(2)【墨家】认为:犯罪是【压迫和剥削】的结果;
(3)【儒家】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强调用【道德礼仪】教育人民,预防犯罪。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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