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日本近代史(第十二期)

日本近代史(第十二期)

2024年01月25日 13:44--浏览 · --点赞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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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教

(一)白莲教是唐、宋以来流传民间的一种秘密宗教结社,渊源于佛教的净土宗,相传净土宗始祖东晋释慧远在庐山东林寺与刘遗民等结白莲社共同念佛,后世信徒以为楷模。早期教义:与净土宗大致相同,崇奉阿弥陀佛,要求信徒念佛持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以期往生西方净土。茅子元采用天台宗教理,绘制《圆融四土三观选佛图》,以佛像、图形和比喻解说佛土的高低。简化并统一前人制作的念佛修忏仪式,制作《白莲晨朝忏仪》。先前的净土结社,参加者之间只是松弛的社友关系,社与社互不相属。茅子元则将其改为师徒传授、宗门相属,他在淀山湖建白莲忏堂,自称导师,坐受众拜。又规定徒众以“普觉妙道”四字命名,从而建立一个比较定型的教门。传播:初期的白莲教曾遭到官方禁止,茅子元被流放到江州(今江西九江),但因教义浅显、修行简便而得以传播。迄南宋后期虽仍被一些地方官府和以正统自居的佛教僧侣视为“事魔邪党”,但已到处有人传习,甚至远播到蒙古统治下的北方。元朝统一中国后白莲教受到朝廷承认和奖掖,进入全盛时期,庐山东林寺和淀山湖白莲堂是元代白莲教的两个中心。白莲教以“普化在家清信之士”为号召,形成一大批有家室的职业教徒,称白莲道人。因其“在家出家”,不剃发,不穿僧衣,又被称为不剃染道人或有发僧。元代由白莲道人组成的堂庵遍布南北各地,聚徒多者千百,少者数十,规模堪与佛寺道观相比。堂庵供奉阿弥陀佛、观音、大势至(合称弥陀三圣)等佛像,上为皇家祝福祈寿,下为地方主办佛事,也有一些修路筑桥之类的善举。堂庵多拥有田地资产,主持者往往父死子继,世代相传,堂庵的财产实际上是主持者世传的家产。有些头面道人勾通官府,交结豪强,成为地方一霸。演变:经过长期流传,元代白莲教的组织和教义都起了变化,戒律松懈,宗派林立。一部分教派崇奉弥勒佛,宣扬“弥勒下生”这一本属弥勒净土法门的宗教谶言。有的教徒夜聚明散,集众滋事,间或武装反抗元廷统治。1308年朝廷忌白莲教势力过大,下令禁止。仁宗即位(1311)后曾恢复合法地位,但十年后英宗即位,活动又遭限制,因此许多地方的白莲教组织对官府抱敌对态度。加之其信徒以下层群众居多,故当元末社会矛盾激化时一些白莲教组织成为率先反元的力量。红巾起义领导人韩山童、刘福通、徐寿辉、邹普胜等都是白莲教徒,他们以明王(即阿弥陀佛)出世和弥勒下生的谶言鼓动群众,产生很大影响。明初严禁白莲教,洪武、永乐年间川鄂赣鲁等地多次发生白莲教徒武装暴动,有的还建号称帝,均被镇压。明中叶以后民间宗教名目繁多,有金禅、无为、龙华、悟空、还源、圆顿、弘阳、弥勒、净空、大成、三阳、混源、闻香、罗道等数十种,有的一教数名。

(二)它们各不相属,教义颇多歧异,组织、仪轨和活动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或多或少地带有白莲教的印记。统治者认为它们实际上仍是白莲教,民间也笼统地称为白莲教。由于派系众多,信奉的神祇极为繁杂,有天宫的玉皇、地狱的阎王、人间的圣贤等等,而最受崇奉的仍是弥勒佛。从正德年间开始出现对无生老母的崇拜,又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所谓八字真言。据称无生老母是上天无生无灭的古佛,她要度化尘世的儿女返归天界,免遭劫难,这个天界便是真空家乡。各教派撰有自己的经卷,称为宝卷,常对信徒宣讲。内容庞杂,但从中也可看到儒、释、道三家对它们的影响。明代白莲教信徒众多,主要来自下层社会。各派内部实行家长制统治,尊卑有序,等级森严。首领的成分十分复杂,对明廷的态度也很不一致:有的借兴教欺骗信徒,聚敛钱财;有的凭撰写经卷攀附上层,取悦朝廷;有的在宫廷太监、官僚豪门中发展信徒;有的则与下层群众反对官府的斗争相结合,发动武装起义,如1420年唐赛儿起义和1622年徐鸿儒起义皆是。入清以后白莲教又增加许多支派,如老官斋、八卦教等,加上前代已有的支派,名目竟达百余种。与明代相比,教义更加芜杂,对无生老母的崇拜则有增无减。乾隆后期到嘉庆年间是白莲教的极盛时期,不仅活跃于北方诸省,在东北和南方各省也广泛传播。直隶滦州石佛口王姓家族主持的大乘教在各教派中处于特殊地位,影响尤大,传播范围扩及长江中下游地区。清初白莲教曾受反清复明思想影响,各派与清廷一般处于敌对状态。1774年清水教徒王伦的起义、1796年收元教发动的“鄂、豫、川、陕、甘”五省农民起义、嘉庆十八年李文成等领导的天理教起义都沉重打击清朝的统治,但是就这些教派的教义而言并不包含反封建的革命因素。道光以后直到近代,白莲教的活动并未消失,但其组织往往为反动阶级所利用。1949年以前在个别地区尚存的少数白莲教支派,已沦为反动会道门组织。历史背景:北宋时期净土念佛结社盛行,多称白莲社或莲社。南宋绍兴年间吴郡昆山(今江苏昆山)僧人茅子元(法名慈照),在流行的净土结社的基础上创建新教门,称白莲宗,即白莲教。早期的白莲教崇奉阿弥陀佛,提倡念佛持戒,规定信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它号召信徒敬奉祖先,是一种半僧半俗的秘密团体。它的教义简单,经卷比较通俗易懂。为下层人民所接受,所以常被利用做组织人民反抗压迫的工具。在元、明两代白莲教曾多次组织农民起义,流传到清初又发展成为反清秘密组织,虽遭到清政府的多次血腥镇压,但到了1796年白莲教大起义已发展成嘉庆年间规模最大的一次起义。

(三)嘉庆年间:嘉庆年间的白莲教起义前后持续九年零四个月,最早参加者多为白莲教徒。参加的人数多达几十万,起义爆发于四川、湖北、陕西边境地区,斗争区域遍及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甘肃五省,甚至还波及到湖南省的龙山县。白莲教起义军在历时9年多的战斗中,占据或攻破清朝府、州、县、厅、卫等204个。抗击清政府从全国16个省征调的兵力,歼灭大量清军,使清军损失一、二品高级将领20多人,副将、参将以下的军官400多人,土豪劣绅1000余人。清政府为镇压起义耗费白银2亿两,相当于当时清政府5年的财政收入,从此清王朝从所谓“隆盛之世”陷入武力削弱、财政奇黜的困境,迅速跌入没落的深渊。白莲教作为一种宗教概念,包括的内容很广,可以说它是一千多年来发生在中国这块古老土地上的各种“异端”、“左道”、“邪教”的总括。是除了佛教、道教以外的又一个很重要的宗教,反映的是中国下层社会百姓的生活、思想、信仰和斗争,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充当着突出的角色。白莲教教徒主要特征是烧香、诵偈(即宝卷),信奉弥勒佛和明王,他们的经典有《弥勒下生经》、《大小明王出世经》等等。为了适应下层百姓白天劳动的实际情况,白莲教徒多是“夜聚晓散”,愿意入教的人不受任何限制,不分贫富、姓别、年龄,男女老少只要愿意均可加入,男女杂处。到了明末清初白莲教逐渐在教理方面趋于完备,教义也更加体系化。白莲教教义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互相斗争的势力,叫作明暗两宗。明就是光明,它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它代表罪恶与不合理。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将最终战胜黑暗,这就是所谓“青阳”、“红阳”、“白阳”的“三际”。教徒们侍奉“无生老母”,信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的八字真言。无生老母先后派燃灯佛、释迦摩尼佛、弥勒佛下去,他们分别在每一时期统治着人类世界:青阳时期是由燃灯佛统治着的初际阶段,那时还没有天地,但已有了明暗。明系聪明智慧,暗系呆痴愚蠢;红阳时期是由释迎牟尼佛统治着的中际阶段,那时黑暗势力占上风,压制光明的势力,形成“大患”,这就是所谓“恐怖大劫”的来临。这时弥勒佛就要降生了,经过双方的决斗,最后光明驱走黑暗;白阳时期是由弥勒佛统治着的后际阶段,明暗各复本位,明归大明,暗归极暗。初际明暗对立,是过去;中际明暗斗争,是现在;后际明暗各复本位,是未来。教首们宣传:“人们如果信奉白莲教,就可以在弥勒佛的庇佑下在大劫之年化险为夷进入云城,免遭劫难。待彻底摧毁旧制度、破坏旧秩序后即可建立新的千年福的境界,那时人们就可以过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四)白莲教认为现阶段(即中际)虽然黑暗势力占优势,但弥勒佛最后一定要降生,光明最后一定要战胜黑暗。它主张打破现状,鼓励人斗争,这一点吸引大量贫苦百姓,使他们得到启发和鼓舞。加上教首们平日的传授经文、符咒、拳术、静坐、气功为人治病等方式吸收百姓昄依,借师徒关系建立纵横联系。白莲教信徒众多,主要来自社会下层。各派内部实行家长制统治,尊卑有序,等级森严,成为很多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在元末以滦县为中心,冀东及长城沿边一直是白莲教活动的地区,并从这里向全国蔓延,爆发韩山童、刘福通领导的反元大起义。明初永乐年间有唐赛儿领导的起义,明末天启时期有徐鸿儒、王好贤领导的起义,后被巡抚赵彦、袁可立等镇压下去。此外还有很多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如明代嘉靖年间的江南太湖流域马祖师领导的农民起义和山西、内蒙一带的农民起义等,到清朝乾隆年间在山东一带爆发王伦领导的农民起义等。规模最大的一次当属嘉庆年间,即清代中叶爆发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清代:白莲教的组织到清代分布很广,黄河上下、大江南北到处都有,尤其是直隶、山东、山西、湖北、四川、陕西、甘肃、安徽等最为活跃。各阶层人民踊跃参加,在农村中则有“乡约吃教”,在城镇、集市则有“差役书办吃教”。当时教门派别很多,有清茶门教、牛八(朱)教、十字教、焚香教、混元教、红阳教、白阳教、老君门教、大乘教、清香教、圆顿教、八针教、大阳教等五花八门,其少许多教派都是白莲教的支派。白莲教拥有的群众最多,影响最大。它本身又分为许多别支,各以教主、首领为中心,组织相当复杂。领导人的名称也很多,有“祖师”、“师父”、“老掌柜”、“少掌柜”、“掌教元帅”、“先锋”等等。它的这种组织形式适应于秘密传教(有时也用经文编成歌词,配上民间小调,击渔鼓、打竹板,用说唱的形式传教),分散活动。成立与发展:1133年江苏吴郡沙门茅子元创立白莲宗,初为佛教一支,教义源于净土宗,崇奉阿弥陀佛(无量寿佛)。该教信徒因“谨葱乳,不杀不饮酒”,被称为白莲教。到了元代该教渗入其他宗教观念,主要是弥勒下生说,逐渐转为崇奉弥勒佛,改称白莲教。早期的白莲教崇奉阿弥陀佛,提倡念佛持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合称五戒)以求往生西方净土,教义与净土宗大致相同。茅子元采用天台宗教理,绘制《圆融四土三观选佛图》,用佛像、图形和比喻来解说佛土的高低。简化并统一前人制作的念佛修忏仪式,制定《白莲晨朝忏仪》。茅子元将其改为师徒传授、宗门相属,他在昆山淀山湖建白莲忏堂,自称导师,坐受众拜。又规定徒众以“普觉妙道”四字命名,从而建立一个比较定型的教门,元末韩山童刘福通,明代赵全徐鸿儒俱是此教中人。是以白莲教三字,在朝廷眼中几乎便是反叛的同义词

(五)白莲教产生之初曾遭到官方禁止,茅子元被流放到江州(今江西九江),但因教义浅显、修行简便而得以传播。到南宋后期甚至远播到蒙古族统治下的北方,元朝统一中国后白莲教受到朝廷承认和奖掖,进入全盛时期。庐山东林寺和淀山湖白莲堂是当时白莲教的两个中心,白莲教以“普化在家清信之士”为号召,形成一大批有家室的职业教徒,称白莲道人。因为他们“在家出家”,堂庵供奉阿弥陀佛、观音、大势至(合称弥陀三圣)等佛像。经过长期流传,白莲教的组织和教义在元代起了变化,戒律松懈,宗派林立,一部分教派改奉弥勒佛。1308年朝廷忌白莲教势力过大,下令禁止。经庐山东林寺白莲堂主僧普度奔走营救,白莲教才在仁宗即位(1311年)后恢复合法地位,及至1322年其活动又被限制。此后许多地方的白莲教组织对官府抱敌对态度,外加其信徒多为下层群众,故当元末社会矛盾激化时一些白莲教组织率先武装反元。红巾起义领导人韩山童刘福通徐寿辉邹普胜等都是白莲教徒,他们以明王(即阿弥陀佛)出世和弥勒下生的谶言鼓动群众,产生很大影响。明初严禁白莲教,洪武、永乐年间川、鄂、赣、鲁等地多次发生白莲教徒武装暴动,教义、仪轨颇多歧异,信奉的神极为繁杂,有天宫的玉皇、地狱的阎王、人间的圣贤等等,最受崇奉的是弥勒佛。各教派撰有自己的经卷,称为宝卷。统治者认为这些不同的教派实际上仍是白莲教,民间也笼统地称它们为白莲教。在南宋由于白莲教在总体上还未脱离正统佛教窠臼,因此还为统治者所容纳。元代由于教内各阶层人群所处的地位不同,追求目标也就发生明显的分歧:一派以茅子元正宗流裔自居,在宗教学说及其实践上继承茅子元的衣钵,政治上和元统治者合作;另一派则完全背叛茅子元倡教宗旨,与下层民众运动相契合,走上反抗元政权的道路。1351年元朝政府强征民夫堵塞黄河失口,引发全国规模的白莲教大起义。起义军以“弥勒下生,明王出世”相号召,受到不堪元朝统治的广大民众的积极响应,迅速席卷全国。1368年八月明军攻入大都(今北京),推翻元王朝。朱元璋深知白莲教造反的意义,在自诩“大明王”登基称帝后立即颁布取缔白莲教的禁令。但是白莲教却并未因此而全然敛迹,经过明前期的南北融合之后反而出现暗地流传的盛况。明建国后白莲教徒起事造反几乎接连不断,明末天启时期有徐鸿儒、王好贤领导的起义,后被山东巡抚赵彦、登莱巡抚袁可立等镇压剿抚下去。清进关入主中原后】白莲教徒往往多以民族利益为重,倡言“日月复来”,举起反清复明的旗帜,从而遭到清廷严刑峻法的禁止,但是在顺治、康熙、雍正三朝及乾隆时期白莲教的反清复明活动始终没有间断过。

(六)发展:中国旧时伪托弥勒教,并混合摩尼教、道教、白莲宗及民间信仰之秘密教会,属净土教系统中之教匪结社,流行于元、明、清三代。其中之弥勒教为崇奉弥勒佛之在家宗教团体,自隋唐之后野心分子屡藉名弥勒转世,图谋造反。摩尼教于唐武后时传入中国,因唐武宗排佛,摩尼教亦遭禁,而转入地下。以该教崇尚光明,所崇奉之神称为明王,故改称明教。此二教教义中皆含不满现状、憧憬未来之思想,烧香、吃斋等仪规亦多相似之处,二教接触后自然趋于融合,每逢现实政治令百姓失望时弥勒、明王出世之谣传自然涌现。此外道教为中国固有信仰,流传于民间之弥勒教、明教自不免受其影响,故其后于元代兴起之白莲教亦融合弥勒教、明教、道教三种信仰。除此之外白莲教之另一渊源即为白莲社,东晋高僧慧远于庐山创建白莲社,精修念佛三昧,祈愿往生西方净土。南宋初年慈照子元(茅子元)崇慕慧远建白莲社之遗风,故倡导一庶民念佛宗团,即白莲宗(信徒被称为白莲菜)。但由于其门人小茅阇梨之歪曲教理,致宋代末年时被认为是一种邪宗门,盛行于江南一带。至于白莲会之名系在1281年由江南都邑县之杜万一结社集会而来,此时与子元系统之白莲宗徒是否有连系则不明,但行白莲佛事则有之。此白莲会于元代时被视为乱贼,故受弹压,并敕禁白莲会之名目及一切左道乱世之术。此时江西庐山东林寺之白莲宗僧优昙普度,撰“庐山莲宗宝鉴”十卷,阐明子元所倡之白莲宗真义,并以之破斥当时白莲会之邪说邪行。1308年因福建省建宁路后山白莲堂白莲道人之非行,复被禁压。然由于优昙普度亲自上大都,努力于复教运动,于仁宗即位之顷(1312),又被允许复教,1322年复三度被禁止活动。顺宗时栾城韩山童父子诡言白莲花开,弥勒降世,正式创设白莲会,依托佛教,造作经卷符箓,传布民间,于1351年率愚民为乱,未久俱被处死,此即为“红巾贼”。明太祖时曾加以禁抑,明正德以后白莲会受罗教(明代罗清所创,宗旨近于禅宗南派)之影响,吸取“真空家乡,无生父母”之思想,奉无生老母为创世主,宣称无生老母派弥勒等神佛下凡,将迷失红尘中之皇胎儿女收回真空家乡。此后教派林立、名目繁多,各派之间互不相属。教主独揽大权,父死子继。等级森严,教徒入教时举行一定仪式,交纳钱财,定期集会,烧香礼拜,宣讲经卷,教习拳棒。迄神宗万历年间徐鸿儒、王森又起,提倡白莲教,此为白莲教立名之始。然若论白莲教中弥勒转世之思想渊源应始自隋唐,若就其混合诸信仰之型态而言则应形成于南宋或元代。王森以得妖狐之异香,自称闻香教主,率众谋叛,波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各省,寻亦败亡。乾隆年间其教又起,教主安徽刘松,被捕充军甘肃,又谋反,事败被杀。其后刘之协、宋之清、王三槐、冷添禄等人再起,号召教众,谋起兵覆清,事发,先后被杀。

(七)而官吏大肆搜索,株连甚多无辜。于是荆州、襄阳、四川、陕西、甘肃等处之余众以官逼民反为词,纷纷揭竿而起,蔓延达五行省,时称川楚教徒之役。清军与之战无功,乃行坚壁清野之策,由额勒登保、观成、杨遇春杨芳等次第平定之。然白莲教之根株,仍未净绝。综观白莲教,其于发展过程中名称迭经变迁,支庶繁衍,名目百出,而各派之教义、组织、仪规、活动方式仍多相似,故可统称为白莲教。明、清至民国,派数估计在百种以上:如明代有红阳、净空、无为、西大乘;清代至民国有弘阳、混元、收元、老官斋、龙华、八卦、天理、一贯道、义和团红枪会大刀会小刀会、天门会、无极会、快道扇子会、妙道会、红灯会、九仙会、天皇会、无极老母会(黄道会)、天神会、六离会、方道会、大道门、报德门、十祖门、金丹道、老师道、坐功道、老佛门、学好教、贤圣教、大佛教等。白莲教的教主和首领们利用白莲教经文中反对黑暗、追求光明,光明最终必将战胜黑暗的教义,宣传“大劫在遇,天地皆暗,日月无光”、“黄天将死,苍天将生”、“世界必一大变”。他们还号召信徒以四海为家,把教友关系看成是同生父母的兄弟姊妹关系,号召同教互通财物、互相帮助、男女平等。这些口号直接反映广大农民的利益和迫切要求,因此对贫苦农民有极大的吸引力,发展非常迅速,成为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起源:白莲教是一个民间宗教组织,据传说是在1133年由茅子元创立佛教分支白莲宗,因教徒“谨葱乳,不杀不饮酒”,故又名白莲菜,后逐渐演化为民间社群组织白莲教。白莲教最早就是“净土宗”,创立时间是南北朝时期,最早名为“白莲社”名字由来:“白莲社”一名实际来自“修炼净土”,先有白莲社,后有白莲池、白莲亭因“白莲社”的创建者就是慧远,又名“远公”,所以直到宋朝时期又名“远公白莲社”。因“白莲社”是慧远创建于“东林寺(北宋初年曾赐名太平兴国寺)”,又名“东林白莲社”。东晋时净土宗始祖慧远在江西庐山邀集十八高贤,于东林寺结社念佛,立誓死后要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他们还凿池种植白莲花,将念佛之地取名为白莲社。名士陶渊明谢灵运亦时来游玩酬唱,东林寺遂成为僧俗雅集之地。1838年宝光寺方丈妙胜禅师仿效慧远这段故事,在寺后紫霞山西侧凿池种白莲花,建白莲社。1863年妙胜禅师的弟子自信禅师见白莲社地方太小,便改建白莲社于极乐堂后。这是一座环境清幽的四合庭院,正中为念佛堂,堂前有一莲花状的水池,池中长满白色的子午莲。此花淡雅馨香,惹人喜爱。在莲池栏杆外经常围满游人,他们将金属币一枚一枚地投在池中,沉底唉声叹息,浮起兴高采烈,那是因为“浮起”和“福气”谐音的关系。基本教义:天台宗四土信仰,白莲教继承佛教弥陀净土宗、天台宗的主要思想以四土理论作为其宗教教理的核心,四土即然净国、有余国、果报国和常寂光四种果报土,也叫四种净土国,以念佛得西方净土(弥陀信仰)为根本信仰。

(八)在元代以后很多白莲教徒则把弥勒下生作为最基本的信仰,教徒谨葱乳,不杀不饮酒(中土佛教讲究戒辛荤,其中的辛指葱、姜、蒜等味道刺激的佐料,荤指肉类乳类等出自动物的食料,白莲佛教的“谨葱乳”等同佛教的“戒辛荤”)。特质:白莲教自南宋诞生时起就具有两种性格,即叛逆与安善兼而有之、交替表现的性格,因而它也就发挥两种社会功能。在平静的岁月里白莲教作为佛、道正统宗教的补充,在下层社会发挥佛、道二教所起不到的作用。每当天灾人祸接踵而至或社会动乱之际白莲教就会与佛、道相悖,往往成为农民暴动或农民起义的战斗旗帜,这也是白莲教不同于正统宗教的所具有的特质。人物:代表:普度号优昙和尚,由于普度奔走于国师、太子及公卿间,使白莲教在被禁3年之后又恢复合法地位,元朝仁宗皇帝甚至下旨护持建宁路白莲忏堂。然而不久又因“妖僧”、“妖术”、“妖言”事件不断发生,再次引起元朝统治者的恐慌。1322年白莲教重遭禁断,白莲教重新转入地下,部分下层信仰者与传统的弥勒教摩尼教发生融合,陈给渊默农民运动的主要力量之一,如参加徐寿辉陈友谅部的起义。明清时期白莲教融入多种民间宗教之中,对其他民间宗教产生巨大影响。由于长期以来当局将其与其他民间宗教相混淆,并把很多非白莲教徒的起义都算作“白莲教”起义,如清朝以混元教和收元教徒为骨干的川陕等五省农民大起义就被安在白莲教身上,致使白莲教被封建统治者冠以“邪教”总称,再也不见容于天地。创始人:茅子元是南宋人,号万事休,法名慈照,平江昆山(今江苏昆山)人。19岁落发为僧,从天台宗名僧净梵修习止观禅法,后改宗净土。发利他之心,仰慕东晋名僧慧远莲社遗风,劝人皈依三宝,受持五戒。编成《白莲晨朝忏仪》,于1133年在淀山湖创立白莲忏堂。茅子元尊慧远为初祖,自视为白莲社传人,故他创立的白莲忏堂也就被认为是净土宗的一派,称白莲宗,又称白莲教。茅子元自称白莲导师,其徒号白莲菜人,可娶妻生子,与常人无异,并可男女同修,得到下层民众的广泛信仰。元代是白莲教大发展的时代,也是成为独立宗教的时代,成长为佛道之外最大的宗教教派之一。元代的白莲教徒已改称白莲道人,分布广而散,大都依托某个白莲教忏堂进行宗教活动,元代白莲教忏堂除给皇室和有地位的人祈福做寿外还做了大量的善事公务。多数白莲教徒仍以念佛为要务,以归西方净土为宗旨。然而白莲道人通过传教敛钱,很多白莲教忏堂成为祖业代代相传,从而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信仰上,都构成一种隐藏在大元帝国社会下层的强大的异己力量。特别是进入元中叶以后假白莲教造反事件不断发生,因而引起元朝廷的注意,于是当局于1308年五月下令禁止白莲教。

(九)相似教派:摩尼教本是波斯人摩尼所创,唐武则天时传入中土。因教义崇尚光明,又称明教。历代民间起事借白莲教为组织基础的,北宋方腊、南宋钟相杨幺、元末韩山童刘福通、明代赵全徐鸿儒俱是此教中人。是以白莲教三字,在朝廷眼中几乎便是反叛的同意词。白莲教在山东传播,济南有人在传播白莲教,托词无生老母降下的宗教。宗旨旨在救民,宣扬所有弟子不分男女老幼,一律平等,互称姐妹,死后往生空乐乡,与佛教阿弥陀佛西方极乐世界。事情影响:在明清时代数以百计的白莲教支派中最有影响的是明代出现的无为教、黄天道、大乘教、红阳教和清代出现的天地门教,八卦教、在理教、先天教等,在明清时代民间秘密宗教世界最为著名的人物有罗清(罗祖)、李宾(普明祖)、王森(石佛祖)、韩太湖(飘高祖)、董计升(董老师)、刘佐臣(圣帝老爷)、羊宰(羊祖)等,对白莲教宗教理论体系最终形成起过重要作用的民间秘密宗教理论家是罗清、弓长与木人。关系:简单地说明教与白莲教关系最大,而白莲教是创始人摩尼吸取琐罗亚斯德教、基督教、佛教等诸家之长后建立的,东传的白莲教逐渐与佛教融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明教。在佛教方面除了上述在西域中亚地区的考古发现外善恶二元论能在佛经里找到对应:魔是梵语魔罗”的简称,与佛对立,他们分别居“魔界”与“佛界”, 佛须“摧伏众魔”、“以破诸魔”。“三际”理论十分契合弥勒观念的三世论:“初际”、“中际”、“后际”可以正好附会青阳燃灯古佛(过去),红阳释伽牟尼(现在),白阳弥勒佛(将来)。而宇宙的终极目标,明教声称的光明世界,被普遍认为即弥勒佛所居信的兜率宫(佛教教义中六欲天中第四天界),另外摩尼教的光明之国有时也被附会成弥陀净土观念的“安养极乐国”(或讹传为“安阳国”)。摩尼教后来也合于禅宗,《摩尼教残经》有明使种十二明王宝树的说法,与达摩菩提子的禅宗传说十分近似,因为禅宗为上层知识分子所喜好,摩尼教也想借此跻身其中。需要指出的是摩尼教与弥勒净土观念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除了上文已经指出的几点以外还有一个间接的证据:武则天695年自称弥勒佛化身,并以此名义建立和统治周朝(690-705),其伪造的经典名为《大云经》,并诏令全国各地建立大云寺庙。上文已提及806年回鹘入唐,长安建立的摩尼寺庙为“大云光明寺”,恐怕这种名称上的雷同不仅仅是巧合。究其原因,摩尼教在中土传播时正是中土弥勒净土大行其道之时。以摩尼教官方传入的唐朝为例,许多高僧(如玄奘、窥基师徒)、文人 (如白居易)都是弥勒信徒,摩尼教攀附其中是自然而然的,以至摩尼弥勒的角色合二为一。中原的白莲教则不得不依附佛教、道教以自存,逐渐演变为一种秘密宗教,通常被称为明教。逃脱会昌法难摩尼教呼禄法师来到福建,授侣三山(福州),游方泉郡(泉州),卒葬郡北山下,福建成为摩尼教在中国南方继续传播的主要源头。

(十)北宋至道(995-997)中怀安士人李廷裕在京城开封一家卜筮商店里用五十千钱买到一尊摩尼像,从此摩尼像就在福建流传开了。1016年、1019年朝廷两次敕福州,1117年、1120年礼部两次牒温州,皆宣取摩尼经颁入道藏。真宗朝(998-1022)进献明教经典的福建士人林世长授守福建文学,编入道藏的摩尼教经典中可能有《老子化胡经》、《明使摩尼经》、《二宗三际经》等。摩尼教已经在福建赢得部分士人的信仰,依托道教,向合法化方向发展,但是摩尼教经常被指斥为鼓动叛乱的邪教。北宋太平兴国间(980)撰写的《僧史略》把920年陈州毋乙叛乱以及后唐、石晋(923-946)时的相关叛乱归罪于末尼党类,1120年方腊发动大规模农民起义,统治者大为震惊,严厉镇压各种宗教结社,重立禁约,止绝江浙“吃菜事魔”之徒。连带根究温州明教,毁拆其斋堂,惩办为首之人,悬赏奖励告发。明教徒的特点是每年正月内取历中密日(星期天)聚集侍者、听者等,所念经文及画像有《证明经》、《图经》、《日光偈》、《广大忏》、《妙水佛帧》、《先意佛帧》、《夷数佛帧》、《四天王帧》等多引尔时明尊之事。南宋时有的道教徒不甚分得清楚吃菜事魔与明教的关系,道士白玉蟾(1215)的学生问他,乡间多有吃菜持斋以事明教,谓之灭魔,彼之徒且曰太上老君之遗教,然耶?否耶?白玉蟾告诉其学生一些明教的教义,大要在乎清净、光明、大力、智慧八字而已,但是没有分辨吃菜事魔与明教的异同。有的佛教史家把明教与吃菜事魔联系在一起。1265年撰写的《佛祖统纪》引述洪迈(1123-1202)《夷坚志》说:“吃菜事魔,三山(福州)尤炽,称为明教会。所事佛衣白,又名末摩尼。其经名二宗三际,其持修者,正午一食,以七时作礼。”有的官员常把明教与其他宗教结社并列,视之为邪教。陆游在绍1162年写的条对状中写道:“淮南谓之二襘子,两浙谓之牟尼教(即摩尼教),江东谓之四果,江西谓之金刚禅,福建谓之明教、揭谛斋之类。名号不一,明教尤盛。至有秀才、吏人、军兵亦相传习。其神号曰明使,又有肉佛、骨佛、血佛等号。白衣乌帽,所在成社。伪经妖像,至于刻版流布,假借政和中(1111-1118)道官程若清等为校勘,福州知州黄裳为监雕。陆游称,近岁之方腊皆是类也。要求加以严惩,多张晓示,限期自首,限满悬赏搜捕,焚毁经文版印,流放传写刊印明教等妖妄经文者。”元代在泉州设有管理明教和秦教(当即景教)的管领,马可·波罗及叔叔1292年到达福州时遇到的一个当地无名教派可能是摩尼教团。明太祖洪武(1368-1398)初曾下诏并立法禁止各种异端信仰,其中包括牟尼明尊教(即摩尼教)。浙江按察司佥事熊鼎以大明教瞽俗眩世,且名犯国号,奏请没收其财产而驱其众为民。明太祖可能因为这道奏折,嫌明教教门上逼国号,摈其徒,毁其宫,户部尚书郁新礼部尚书杨隆奏留之,因得置之不问。尽管清律、安南律都因袭明律,继续禁止牟尼明尊教,但是有清一代和安南地方未必真正有摩尼教徒的活动。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一)《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是一项旨在禁止所有缔约国在任何地方进行任何核爆炸,以求有效促进全面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核裁军进程、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包括序言、17条、两个附件及议定书,条约规定:缔约国将作出有步骤、渐进的努力,在全球范围内裁减核武器,以求实现消除核武器,在严格和有效的国际监督下全面彻底核裁军的最终目标。所有缔约国承诺不进行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并承诺不导致、鼓励或以任何方式参与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发展历史:该条约于1996年9月10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9月24日开放签署,至同年10月底共有美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等128个国家在条约上签字。条约在美、俄、法、英、中等44个具有核能力的国家批准后第180天(但不得早于供签署满两年)生效,无限期有效。至2013年6月有183个国家签署,其中159个国家批准。条约规定有核能力的44个国家中有10多个国家未批准(其中包括3个未签署国),故条约尚未生效,全面禁止核试验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长期关注。1954年印度总理尼赫鲁致信联合国秘书长,呼吁达成停止核试验协议。1957年全面禁止核试验成为联合国大会的单独议题,1958年10月美、苏、英三个核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在日内瓦就禁止核试验问题开始举行谈判。1963年8月三方在已进行足够的大气层核试验情况下缔结《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其后美、苏又于1974年签订《美苏限制地下核武器试验条约》。1977年美、苏、英重新开始全面禁止核试验谈判,由于三方态度消极,谈判于1980年11月中断。冷战结束后国际安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美国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视为对其安全的主要威胁,一改以往的消极立场,转而积极推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谈判,并于1992年9月宣布暂停核试验。1993年8月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决定设立全面禁止核武器试验条约谈判特设委员会,于1994年1月正式开始谈判,1996年8月形成《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草案。印度为保留其核选择,以条约草案未列入核裁军条款等内容为由拒绝接受,使条约草案未能在裁谈会获得协商一致通过。在此情况下澳大利亚等126个国家作为共同提案国,将条约草案直接提交联大,并最终以压倒多数获得通过,2000年俄罗斯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主要内容:条约由序言、17条正文、2个附件和1项核查议定书组成,主要内容有:①各缔约国认为全面禁止核试验可限制核武器的发展和质量改进,并可遏止新型先进核武器的发展,是构成核裁军和全面不扩散的一项有效措施和切实步骤;②每一缔约国承诺不进行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承诺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禁止、防止,并且不导致、鼓励或以任何方式参与任何此种爆炸;

(二)③在维也纳设立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包括缔约国大会、执行理事会和技术秘书处。缔约国大会由所有缔约国参加,每年举行常会,负责审议条约范围内的任何问题、事项和争议,监督条约执行情况和审议其遵守情况,选举执行理事会成员和任命技术秘书处总干事等。执行理事会由按地理区域原则分配的51个成员国组成,以其所有成员的2/3多数决定实质性问题,负责促进条约的有效执行和遵守,监督技术秘书处的各项活动,核准与各缔约国之间和其他国家之间关于核查活动的协定或安排并监督其措施等。技术秘书处由总干事和必要的科学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监督和协调国际监测系统的运行,协助执行理事会促进各缔约国之间的磋商和澄清,接受现场视察请求和为现场视察做准备;④建立一个包括国际监测系统、磋商和澄清、现场视察以及建立信任措施在内的核查机制,国际监测系统由可覆盖全球的地震监测、放射性核素监测(包括经核证的实验室)、水声监测和次声监测设施及相关通信手段组成;⑤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对被怀疑进行核试验的国家可进行现场核查,但须获得执行理事会30个成员国的赞成。所有缔约国无论其技术和财政能力大小,均享有同等核查权利并承担同等接受核查的义务。如因条约的基本义务未得到遵守而可能损及条约的宗旨和目标,缔约国大会可建议各缔约国采取符合国际法的集体措施,或将该问题包括有关资料和结论提请联合国注意。中国贡献:中国政府积极参加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谈判,为条约的最终达成做出积极贡献。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在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该条约后发表声明指出:“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深信全面禁止核试验将有助于促进核裁军和防止核扩散。为此中国支持通过谈判缔结一项公正、合理、可核查、普遍参加和永久有效的条约,并愿采取积极步骤促进条约的批准和生效。”同时中国政府郑重呼吁:①核大国放弃它们的核威慑政策,拥有庞大核武库的国家继续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器;②所有在国外部署核武器的国家将这些武器全部撤回本国,所有核武器国家都承担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义务,都承诺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尽早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③所有核武器国家都承诺支持建立无核武器区的主张,尊重无核武器区的地位,并承担相应的义务;④各国均不发展、不部署外空武器系统和破坏战略安全与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⑤谈判缔结关于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国际公约。

(三)签署意义: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国际社会的长期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果,朝着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迈出重要一步。该条约存在着不足之处,如未禁止核武器国家为保证其核武器的安全和可靠性而进行的非爆炸性核试验,未包括核裁军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等内容,核查条款带有明显的不公正和歧视性等内容,使条约的效力受到一定削弱。1996年9月10日在第5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158票赞成、3票反对、5票弃权),1996年9月24日在纽约开始签署,当时的签约国有71个,包括5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目前有176个国家签署,其中156个正式批准。至今(2013年1月1日)未签署该条约的主要国家有: 印度、巴基斯坦、朝鲜。签署但未正式批准的主要国家有: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埃及、伊朗、以色列。已签约的有177,已批准的有156个。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确定的非洲无核武器区系指非洲大陆、非统组织岛屿成员国及非统组织各项决议认为属于非洲国家领土的所有岛屿,《条约》由位于非洲无核武器区内的国家签署批准,条约由序言、22条正文、4个附件和3个议定书组成。形成发展:形成:非洲的无核武器化进程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1年联大通过第一个关于非洲无核化的决议,从而拉开非洲无核武器化进程的帷幕。1964年首届非统组织首脑会议通过《非洲无核化宣言》,宣布该组织成。发展:会员国将在联合国的主持下缔结承诺不生产、不获取核武器的国际法律文件,自1976年开始联大连年通过决议,呼吁建立非洲无核武器区。随着国际局势、特别是南部非洲局势的缓和,起草《条约》的时机日趋成熟。在此情况下非统组织部长理事会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通过有关执行《非洲无核化宣言》的决议,并成立专家组,在1991至1995年期间完成《条约》的起草工作。1996年4月11日《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达巴条约)签约大会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42个非洲国家的代表在条约文本上签字,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和索马里没有派代表与会和在条约上签字。截至1996年11月5日已有48个非洲统一组织成员国签署该条约,此《条约》是继1959年南极、1967年中南美洲、1985年《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1995年《东南亚无核区》之后第5个签署广泛区域作为无核区的条约。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也称《拉罗汤加条约》,是由13个南太平洋国家历时十多年的协商、相互妥协后于1985年制定出来的,于1985年8月6日在拉罗通加签署,生效日期为1986年12月11日,保存人为南太平洋经济合作局主任,《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是南太平洋国家制定的最为重要的条约之一。

(四)签约背景:南太平洋核问题严重,南太平洋的核问题由来已久,究其实质是西方殖民主义所产生的毒瘤。美国、英国和法国三个拥核国家都在南太地区拥有领土和属地,而这里远离美、英、法的本土,从二战后就被这些国家用作进行核弹爆破的试验场。美国是第一个,1946年就开始在马绍尔群岛进行核试验,1952年在埃尼威托克岛环礁成功爆破第一颗氢弹。英国第一次成功的核试验是在澳大利亚进行的,而法国政府于1963年宣布把核试验基地搬到法属波利尼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太平洋岛国对于核试验以及相关活动带来的危害表示出不同程度的不满。受到《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影响,美、英从1963年开始停止在南太平洋进行核试验,而法国则从1966年开始增加了试验的数量,该国第一枚氢弹就是在法属波利尼西亚的穆鲁罗阿环附近试验成功的。此外1998年的一份报告表明有3200多吨不同种类的放射性废物被倾倒进太平洋,沉入穆鲁罗瓦环礁以及豪环礁岸边1000米深的海底,在该部分地区造成居民受核影响频发多种疾病。签约目的:本条约缔约国,团结一致致力于世界和平;严重关注核军备竞赛继续下去引起核战争的危险,这种危险会给所有人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深信所有国家有义务竭尽全力,实现消除核武器、核武器对人类造成的恐惧和对世界上生命造成的威胁的目标;相信区域性军备控制措施能有助于扭转核军备竞赛的全球性努力,并加强该地区每个国家的安全以及所有国家的普遍安全;决心尽其所能,确保该地区富饶美丽的土地和海洋始终成为该地区人民和后代的遗产永远归所有人和平地享有;重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对于防止核武器扩散和促进世界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注意到《不扩散条约》第7条承认任何国家集团为保证其各自领土彻底消除核武器而缔结区域性条约的权利;注意到《防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条约》所载关于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埋设和安置核武器的禁止条款适用于南太平洋;还注意到《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所载关于在大气层或包括领海或公海的水下试验核武器的禁止条款适用于南太平洋:决心使本地区不受放射性废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的环境污染;基于南太平洋论坛在图瓦卢举行的第十五次会议上作出的决定,应尽早在该地区根据该会议公报提出的原则建立一个无核区。条约影响:《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是继1967年拉丁美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之后又一个由地区国家自愿发起的无核区条约,它反映南太地区国家和人民要求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反对核军备竞赛和核战争的共同愿望和正当要求。南太无核区的实现将有助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对促进世界和平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东南亚无核区:东盟签署《东南亚无核区条约》是对《东南亚中立化宣言》的补充,1971年东盟五国在曼谷发表《东南亚中立化宣言》,宣布决心通过共同努力,争取把东南亚建成“一个不受外部强国任何方式干涉的和平、自由和中立地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东盟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1976年东盟五国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强调用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纠纷,并制定具体的步骤与方法,但长期以来亚太地区的安全形势使东盟建立“中立区”的主张难以实现。1987年第三届东盟首脑会议做出建立“东南亚无核区”的决定,以防止超级大国之间在东南亚的军力竞赛升级为核竞赛。但由于美国的反对,该计划进展缓慢。冷战后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长以及世界禁止核武器潮流的兴起,东盟加快建立“东南亚无核区”的步伐。拟以此作为冷战后确保东南亚安全与稳定、避免外部势力干预地区事务,加强东盟独立自主地位的重要措施。同时美国因失去苏联这个核对手也开始推行核不扩散与核禁试的安全战略,转而支持东南亚无核区的建立。经过几年的准备及与有关国家多次磋商,东南亚十国终于在1995年12月完成《东南亚无核区条约》的签署。宣布禁止在东南亚地区生产、试验、使用和拥有核武器,谋求美、英、法、俄、中五个核大国联合签署该条约,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建立“东南亚无核区”是东盟在冷战后推行独立自主外交政策,排除区域外大国干涉地区事务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东盟加强东南亚国家之间相互信任,在新的世界格局尚未形成之际争当亚太地区主导力量的重要外交举措。充分显示东盟消除该地区的核威胁、促进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争做亚太一极的坚强决心。东南亚中立化宣言:《东南亚中立化宣言》于1971年11月26日至27日在吉隆坡举行的东盟五国外长会议上发表,宣言声明五国“决心初步地进行必要的努力来获取对东南亚作为一个不受外部强国的任何形式或方式的干涉的和平、自由和中立地区的承认和尊重”。该宣言又称《吉隆坡宣言》,随着超级大国在东南亚争夺的加剧,为了维护本身的民族利益和安全,根据1970年9月9日马来西亚在卢萨卡举行的不结盟国家会议上首先提出的建议,1971年11月27日由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成员国在吉隆坡举行的东盟特别部长会议上正式通过,在国外长讨论新形势下如何“寻求共同的步骤”。宣言表示东南亚国家在增进该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稳定及保证自己的和平与进步的民族发展方面担负主要责任”,防止“任何形式的外来干涉”,根据自己的理想和愿望“维护自己民族特点”。五国决心共同努力把东南亚变成“一个不受外部强国的任何形式或方式的干涉的和平、自由和中立地区”,以后东盟国家领导人多次重申这一主张。

(六)责任义务:《条约》缔约国承担下列义务:禁止研究、发展、制造、储存、获取、拥有或控制任何核爆炸装置;禁止部署及试验核爆炸装置;禁止倾倒放射性废料;销毁在条约生效前生产的核爆炸装置及其生产设施。《条约》另附有3个议定书。第一号和第二号议定书分别要求中、法、俄、英、美5个核武器国家承诺不对非洲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爆炸装置,不在非洲无核武器区内试验核爆炸装置。这两个议定书规定应由上述5国分别签署和批准。第三号议定书则要求法国和西班牙在其非洲领地内履行条约。主要内容:①正式宣布非洲大陆、非统组织岛屿成员国和非统组织各项决议认为属于非洲的所有岛屿为无核武器区;②各缔约国承诺禁止研究、发展、制造、储存、获取、拥有或控制任何核爆炸装置,禁止试验或部署核爆炸装置,禁止倾倒核废料。销毁或改变在条约生效前生产的核爆炸装置及其生产设施,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③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缔结全面保障协议,严格遵守不扩散措施,以保证和平利用核能与核科技。对核材料、设施和设备进行有效保护,禁止对核设施进行武装攻击;④建立非洲核能委员会,负责核对各缔约国提交的与条约 有关的年度报告、召开缔约国会议和受理有关违反条约的控诉等。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常会,必要时举行非常会议;⑤缔约国在不损害本条约宗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允许外国飞机、船舶过境或在其机 场、港口停留,在认定有关本条约主题事项的非常事件已危害其最高利益时有权退出条约,但必须提前12个月通知条约保存者非统组织秘书长;⑥第1、第2议定书要求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中国5个核国家承诺不对非洲无核武器区内的国家和领土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不在该地区内试验、协助或鼓励试验任何核爆炸装置;⑦第3议定书要求法国和西班牙承诺在各自承担法理上、事实上的国际责任的非洲无核武器区内领土执行条约有关规定(法国已签署)。中国加入:中国政府一向尊重和支持无核武器国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自行协商、自愿协议的基础上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中国认为核武器国家应尊重无核武器区的地位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中国早已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从这一立场出发,中国继过去相继签署和批准《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和《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的有关议定书之后于1996年4月11日签署《非洲无核武器条约》的第一号和第二号议定书。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亦称《特拉特洛尔科条约》,墨西哥、智利等14个拉丁美洲国家于1967年2月14日在墨西哥城的特拉特洛尔科区签订,无限期有效。条约采取对缔约国分别生效的方式,1967年9月20日首先对墨西哥生效,至1999年33个拉美国家已全部签署并对其生效。

(七)主要内容:条约由序言、31条正文、1项过渡性条款和2个附加议定书组成,主要内容是:缔约国只能为和平目的利用核能和进行核装置爆炸;禁止以任何方式在各自领土内试验、使用、制造、生产或取得任何核武器;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储存、安装、部署和拥有任何核武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任何核武器的试验、制造、使用、拥有或控制;成立“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组织”,设全体会议、理事会和秘书处;全体会议为最高权力机关,负责检查条约执行情况,研究和制订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计划。第1议定书规定在本条约区外但对本条约区内的领土在法律上或事实上负有国际责任的国家,承担本条约规定的义务,至1992年8月与该议定书有关的英国、荷兰、美国和法国已签署并批准。第2议定书要求有核武器国家充分尊重该地区的非核化地位,不对缔约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至1979年1月与该议定书有关的英国、美国、法国、中国和苏联都已签署并批准。主要意义:该条约是在一个人口稠密地区建立无核区的第一个地区性条约,中国政府一贯尊重和支持拉丁美洲国家建立无核区的主张,并在1973年8月21日签署第2附加议定书,同时声明:“要使拉丁美洲真正成为无核区,首先需要所有核国家,特别是拥有大量核武器的超级大国,作出不对拉美国家和无核区使用和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切实保证。”并要求他们承担下列义务:撤销在拉丁美洲的一切外国军事基地;任何带有核武器的运载工具都不得通过拉丁美洲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组织: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组织(简称“拉美禁核组织”)是一个反对核武器的一个政府间区域性组织。成立经过:1962年10月“古巴导弹危机”后巴西玻利维亚厄瓜多尔智利向第十七届联大提出关于建立拉美无核区的提案,1963年4月29日上述四国元首以及墨西哥总统在各自首都发表声明,要求拉美国家缔结多边协定,使拉美尽快成为无核区,同年第十八届联大通过包括上述五国在内的十一个国家关于建立拉美无核区的提案。1964年11月十七个拉美国家决定成立拉丁美洲非核化筹备委员会,1967年2月14日巴拿马、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海地、洪都拉斯、墨西哥、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委内瑞拉、乌拉圭和智利在墨西哥城签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即《特拉特洛尔科条约》。条约于1969年4月25日生效。为保证履行条约的各项义务,根据该条约规定,缔约国在条约生效后成立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组织,1985年该组织第九届例会决定今后将在正式文件中使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简称“拉美禁核组织”)的名称。宗旨内容:条约规定:缔约国的核材料和核设备只能用于和平目的;禁止在各自领土上试验、使用、制造生产或取得核武器;禁止在各自领土上接受、储存、设置、部署或以任何其它形式拥有核武器。

(八)条约有两项附加议定书:第一号附加议定书要求在拉美拥有领土或属地的国家承担条约规定的有关义务;第二号附加议定书要求世界上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充分尊重条约,不对拉美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成员介绍:成员国:巴巴多斯、巴哈马、巴拉圭、巴拿马、古巴、秘鲁、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格林纳达、海地、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危地马拉、委内瑞拉、乌拉圭、牙买加、巴西、智利、阿根廷、安提瓜和巴布达、伯利兹、圭亚那、多米尼克、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观察员国:中国、英国、美国、俄罗斯、法国和荷兰。总部:总部设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墨西哥为存约国。组织机构: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缔约国组成,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召开特别大会。理事会:由5个理事国组成,经大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秘书处:大会和理事会领导下的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主要活动:至1992年8月底与第一号附加议定书有关的英国、荷兰、美国、法国均已在该议定书上签字并批准,至1979年1月与第二号附加议定书有关的中国、英国、美国、法国、苏联(现为俄罗斯)都已签署该议定书并批准。2005年4月26-28日世界无核武器地区会议在墨西哥城举行,拉美禁核组织代表拉美和加勒比无核武器区出席,出席会议的还有代表南太、东南亚非洲蒙古无核武器区的《拉罗汤加》、《曼谷条约》、《佩林达巴条约》缔约国和蒙古,各方就加强各无核武器区建设、密切相互合作、推动全球防核武扩散与核裁军等议题进行讨论。2005年11月8日拉美禁核组织第19届例会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会议发表《圣地亚哥声明》。2007年11月22日拉美禁核组织第20届例会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举行,2009年11月26日拉美禁核组织第21届例会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举行。2011年10月11日向联合国递交《拉美和加勒比33国关于建立无核区的声明》,2011年11月17日拉美禁核组织在墨西哥城举行第22届例会。2012年2月14日拉美禁核组织在墨西哥城举办《特拉特洛尔科条约》签署45周年纪念活动,2013年8月22日拉美禁核组织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第23届例会,通过禁核组织《战略日程》,即获得世界所有拥核国家不对拉美无核区各国使用核武器的承诺;积极在多边场合通过谈判和法律手段推动全面禁止核武器;加强对禁核及核不扩散工作的宣传力度。2014年2月14日拉美禁核组织在墨西哥城举办《特拉特洛尔科条约》签署47周年纪念活动,2015年11月26日拉美禁核组织在墨西哥城举行第24届例会,敦促有关国家履行法律义务,决定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等国际和地区组织合作。

金融大爆炸

(一)金融大爆炸是指英国在1986年由撒切尔政府领导的伦敦金融业政策变革,该变革旨在大幅度减少监管。改革后外国财团被允许购买英国上市企业,伦敦金融城投资银行和经纪公司的构成和所有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金融城引入更国际化管理作风,使用电脑和电话等电子交易方式取代过去传统的面对面谈价,使竞争激烈程度剧增。日本此后相似的措施,如2001年金融市场的减少管制的政策,也被称为“金融大爆炸”,即“Tokyo Big Bang”。英国版:第一次金融大爆炸由政府推动的以金融综合经营为特征的金融自由化:金融大爆炸的背景: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伦敦长期以来都是世界上外汇交易量最大的都市,不仅纽约与东京的主要外汇业务来自它,而且东欧、非洲、亚洲及中东等地区的外汇业务也汇聚于此,是名副其实的国际外汇交易中心。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却推行欧洲最广泛的国有化计划,实行严厉的政府管制,伦敦城的金融业务由此开始逐渐萧条冷落。撒切尔夫人执政时金融服务业的产值虽占到英国GDP的15%,但如果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伦敦将失去其作为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英国经济将因此蒙受巨大损失。更为重要的是改革能大幅度提高英国金融市场的功能和效率,为撒切尔的一大执政纲领—国有企业私有化提供服务。私有化的主要渠道就是通过证券市场向私人企业和公众出售国有股,于是1986年10月27日撒切尔发动一场规模宏大的金融改革。这场改革不仅对英国传统金融制度产生剧烈冲击,而且对世界金融业的发展也产生重大影响,人们称之为“金融大爆炸”,“大爆炸”很快便引发全球金融自由化浪潮。金融大爆炸的内容:这一时期英国金融业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金融服务业自由化,英国的金融“大爆炸”全面摧垮英国本土及英联邦国家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促进商人银行业务与股票经纪业务相融合以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相互结合。英国的商业银行纷纷收购和兼并证券经纪商,逐渐涌现出一批超级金融机构,业务领域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个方面,成为与德国相类似的全能金融集团。如同撒切尔革命引发全球市场化改革浪潮一样,伦敦城的金融“大爆炸”引发全球范围的金融自由化浪潮。第二次金融大爆炸是政府推动的以统一金融监管为特征的金融整合:在金融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发达的金融业给英国带来巨大的利润,使英国经济保持它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英国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复杂,有9家审批与监管机构,这些监管机构在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情况下起到应有的作用。但随着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发展变化,银行开始经营证券、保险,住房基金等扩大业务,变成投资银行。而保险公司也发展理财业,与银行竞争传统生意,传统的监管框架显得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到了1970年代后期英国金融机构经营业务开始“混业经营”,1980年代外国金融机构开始大举进军英国金融市场,英国的金融企业也走出国门,向海外开拓业务,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在对金融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和功能扩展方面已形成障碍,但是修改金融监管框架涉及到多方利益,传统的习惯也很难改变,因此英国即便经历第一次“大爆炸”。但金融监管的改革一直没有太大进展,直到1980年代后期与1990年代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才促使政府采取重大改革措施。1997年布莱尔领导的工党政府上台后履行其执政承诺: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制订通货膨胀目标以防范金融业日益增加的系统风险,确保金融业对经济的良性作用。以2000年英国新的金融法《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出台为标志,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也取得重大突破。2001年11月新金融法的细则出台,从12月1日起新的金融法及其细则全面落实,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统一金融监管的国家。固定佣金制:固定佣金制是顾客委托经纪人代为买卖证券支付一定费用的规定,这项费用称为佣金。顾客支付的佣金多少由交易所固定下来,并以证券交易所特制的佣金表中查得,因此称之为固定佣金制度。但是佣金的多少依交易所的不同而不同,并且即使在同一交易所,佣金的多少也会因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早在1972年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开始实行统一的固定佣金制度,规定固定佣金率,作为最低标准,贴在墙上。经纪商应得佣金的多少可从特制的佣金表查得,佣金率根据每个委托单上股值的大小分成等级,逐步降低,随时修订,这种制度被许多国家证券交易所采用。1971年起由于受投资者尤其是买卖数量较大的投资者的压力,SEC规定在每张委托单上买卖股值在50万美元或以上其佣金可以议价的方式进行,这个数量后来又减少到30万美元或以上。在佣金比率固定不变的情况下媒介刊播费用越高,广告公司所得就越多,而其所付出的劳务却不因媒介费用的增加而增加多少。因而广告主的不满也逐渐增长,尤其是一些媒介费用支出较大的广告主,对广告公司因此所得超出其劳务付出的报酬常抱抵触情绪。与此同时广告公司在为广告主所作的广告计划中出于自身的利益,也倾向于增大刊播费用,倾向于使用比较昂贵的媒介,这样广告主与广告公司为佣金的事常起纷争。对英国的影响:英国金融业近年来引人注目的发展得益于许多因素,如完善的法律体系、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适度而有效率的监管、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具有吸引力的税收安排以及充分利用技术进步的优势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开放竞争的环境和良好的监管这两个基本因素,为市场流动性和金融创新提供根本保证,而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被称为两次大爆炸的英国金融体系改革。

(三)第一次金融大爆炸形成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1983年以前英国证券行业实行分业经营,证券承销、证券经纪和自营等业务是严格分开的。证券经纪实行固定佣金制,金融市场普遍缺乏活力和竞争力。这种状况不仅使伦敦在世界经济金融中的地位每况愈下,而且不能为保守党政府当时大举推动的经济私有化和自由化改革提供金融支持,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撒切尔政府实施第一次金融大爆炸。这次改革有一个常常被外界忽略的特征,就是同时进行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也就是在把国内金融企业推向混业竞争的同时引入外国金融机构。1983年英国政府和伦敦证券交易所签订著名的Parkinson-Goodison改革协议,交易所会员同意在3年之内放弃固定佣金制,同时结束自身的垄断地位,接受外国公司成为交易所的会员。该协议给证券行业3年准备期,于1986年正式实施。在对内放松管制的同时英国向外开放金融服务业,对比大爆炸前后英国本土证券公司的命运转变,就会发现这种巨大变革带来的双重冲击非常大,直接导致改革后几年之内从未形成混业竞争能力的英国本土证券公司毫无抵御能力,几乎全部丧失控制权,可以想见对英国这样拥有悠久金融发展史的老牌帝国主义国家来说当时这种景象带来强烈的震撼。然而时至今日改革所创造的开放竞争环境给英国带来的收益也是巨大的,无论从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国际地位、英国在金融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还是英国本土机构的重生,都说明英国金融体系的竞争力发生根本性变化。今天伦敦证券交易所(LSE)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国际化的证券交易所,它不仅是欧洲债券及外汇交易领域的全球领先者,还受理超过三分之二的国际股票承销业务。按市值计算,伦交所是世界第四大证交所;按日交易额计算,伦交所全球排名第三。不仅伦交所的地位引人注目,英国在各类金融产品交易领域都取得或保持着领先地位。伦敦占跨境银行信贷的市场份额从1992年的16%上升到20%,同期的外汇市场交投总额份额从27%升至31%,伦敦在国际债券二级市场的份额达到70%,在迅速增长的信贷衍生产品市场上伦敦的份额约为45%。的确在大爆炸后的最初10年间大型美国证券公司的地位不断加强,但在后10年里一些英国本地证券公司又发展起来,为那些不为大银行关注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以满足客户对个性化服务的更高要求,伦敦金融城是一个更加复杂也更加稳定的金融生态系统。第二次金融大爆炸奠定了有力而适度的监管基础:第二次金融大爆炸是在工党政府主导下成立统一监管机构的改革,第一次金融大爆炸后英国金融市场恢复活力,外国金融机构大举进入英国金融市场,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但是因为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非常复杂,当时有包括英格兰银行在内的9家监管机构对银行、证券、保险和住房协会等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四)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程度的加深,传统的金融监管框架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阻碍金融业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和创新发展。于是政府下决心将英格兰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出来,使其专注于货币政策。同时成立英国金融服务局(FSA),逐步将分散的金融监管职能集中到FSA。FSA成立之初很多人担心这样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单一监管机构会使监管系统更加官僚化,给市场增加不必要的监管成本,但FSA成立6年来的经验证明这些担心是不必要的。一方面配合FSA的成立,英国颁布《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取代以前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统一监管标准,大大提高金融监管效率;另一方面FSA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监管资源配置和量体裁衣式的监管风格也对提升英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发挥推动作用。2003年英国一家独立机构向全球300家金融机构做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这些机构对FSA的表现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伦敦品牌”与英国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极大相关,英国监管者在能力和监管力度方面都长出美国监管者。英国开放竞争的环境和良好的监管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和公司来到英国,1999年和2000年在美国首次公开发行的外国企业规模超过800亿美元,10倍于伦敦。而到2005年在伦敦首次公开发行的外国企业筹集103亿美元,美国仅有60亿美元。欧洲大陆越来越多的金融服务机构都选择常驻伦敦金融城,对冲基金和私人股本基金也在伦敦发展迅速。作为领先的国际基金管理中心,欧洲超过3/4的对冲基金资产都在伦敦进行管理,私人股本资金有将近50%在伦敦管理。2002年伦敦的基金管理着6100万美元的资产,占全球对冲基金资产的10%。到2005年伦敦管理的资产达到2.25亿美元,在全球资产中所占的比例升至20%。日本版:1996年11月日本前首相桥本龙太郎提出通过金融改革实现2001年把东京建设成为“自由、公正、全球性”金融市场的目标,1997年6月大藏省(现为财务省)公布《金融体制改革规划方案》,正式拉开金融改革的序幕。按桥本政府原定的计划,这次改革时间上集中,政策上连续,改革内容几乎涉及整个金融领域,堪称日本战后最深刻的一次金融改革。由于这次金融改革在很多方面借鉴英国 “金融大爆炸”的经验和做法,所以桥本首相把其称之为日本版的“金融大爆炸”,并且以此为响亮的口号,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其核心是通过放松金融管制,促进金融自由化。东京金融大爆炸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外汇管理法》和《日本银行法》,主要内容是日本将放宽外汇交易限制,外汇交易的场所并不局限于特许银行,甚至连超级市场也可以从事货币兑换,日本金融业正式走向自由竞争。

(五)国际金融自由化:国际金融自由化是通过放松各种金融管制、创新金融工具实现的国际金融一体化趋势,20世纪30年代席卷西方世界的严重经济危机导致西方金融体系的重新组合,为适应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一种反危机措施,各国都建立以严密管制和专业化为特征的金融体制。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发生巨大的变化,生产和金融国际化程度日益加深,金融创新浪潮波澜壮阔,形成全球性的金融自由化趋势。表现在:价格自由化:即取消利率限制、放开汇率、消除证券交易固定佣金制度,让金融价格重新发挥其市场调节作用,其中放松利率最为重要。扩大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权力:允许它们业务交叉,开始竞争,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由专业金融制度向综合金融制度转变。改革金融市场:放松各类机构进入金融市场的限制,促进银行业务国际化,丰富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放宽或改善金融市场的管理。资本流动国际化:放宽或解除外汇管制,允许外国资本、外国金融机构更方便地进入本国市场,同时也放宽本国资本和金融机构进入外国市场的限制。国际金融的自由化使国际金融市场出现结构性的变化,导致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和证券投资的国际化。国际金融自由化对国际金融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各国金融当局加强合作,对跨国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的管制标准,形成国际间有序而公平的竞争环境。国际金融一体化:国际金融一体化是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和各类金融市场之间的界限逐步消失,全球性的多功能的国际金融市场逐步形成的趋势。自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呈现一体化趋势,其原因如下: ①西方各国普遍放松对金融业的管制,以利率自由化、金融业务自由化、金融市场自由化为核心内容的金融“自由化”趋势不可逆转;②金融创新蓬勃发展,融资技术更加完善,融资工具日益多样化,使得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资金在各类金融市场间的分配和转移更加顺利;③电子技术和电传通讯技术的高度发展为一体化提供强有利的技术支撑;④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的发展促进国际金融区域性的一体化;⑤各国在放松原有管制的同时适应竞争和国际化趋势开始采取新的管制,推动国际金融的一体化。国际金融一体化对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本身的发展产生深化的影响,使国际金融的经营服务活动特别是融资活动更为便捷。促使全球范围的利率变化趋于一致;,增大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一体化的某个环节发生故障可能酿成全球性的金融风潮。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表现是:各国金融政策倾向一体化;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重点是离岸金融市场与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证券投资国际化);资本流动自由化、国际化。这是世界金融一体化最突出的表现,它包括货币兑换自由、资本在行业间转移自由和资金进出自由。 

活力门事件

(一)活力门危机又称“活力门事件”,是2006年日本证券金融市场的一起事件。由于这起事件是由日本活力门公司的丑闻引起的,因此被称为活力门事件。事件经过:2006年1月16日东京地方检察厅特搜部与日本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以活力门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有关规定,强行搜查活力门公司总部及其董事长堀江贵文的住所。次日日本股票市场受到这一消息的震撼,股价大幅下落,影响极大。1月23日堀江贵文被正式逮捕,目前在日本经济界的活力门事件不仅指活力门企业的股票暴跌,而且也用来指日本股票市场整体的下跌。事件概要:背景:2005年7月日经平均股价从1.2万日元涨到1.6万日元,这一趋势被市场认为是日本经济复苏的象征。此后各大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都非常活跃,让人容易联想到1980年后期的泡沫经济时代的情景,活力门事件正是在这种大好形势下突然爆发。伪造财务报表的嫌疑:2006年1月16日16时日本放送协会等日本各大电视台突然开始报道东京地方检察厅以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为由搜查活力门总部、董事长堀江贵文的住所以及堀江贵文在新宿的办事处等,起初活力门公司曾否认这一消息,但不久被证实这并非谣言,检方宣称的具体搜查事由是活力门公司进行虚假交易。2004年10月活力门公司控股75%的日本“价值点击公司”(后更名为“活力门市场公司”)与“金钱生活出版社”进行等价交换,将“金钱生活出版社”变为自己的全资子公司。此外“日本价值点击公司”在同年11月的结算短报中虚增业绩,以推动股价上升。受到这起事件的影响,与活力门公司合作的富士电视台也发表声明,宣称将研究包括取消与活力门合作等手段在内的应对方针。富士电视台曾与活力门签订协议,约定在2007年9月不向第三方出售所持的活力门的股份,但这一协议随着堀江贵文的辞职而失去效力,目前富士电视台有可能就富士电视台本身股价在这次事件中所受到的影响而向活力门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2006年1月23日东京地方法院检察院以堀江贵文董事长、负责财务的宫内亮治董事、兼任关联企业“活力门市场公司”总经理的冈本文人董事以及子公司“活力门金融公司”公司总经理中村长也等人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为由将四人逮捕。市场反应:搜查行动的次日17日开始包括活力门公司相关的股票在内,东京股票市场的科技网络类股票出现暴跌。但是通过分析当天股价变动图,可以看到狭义上的活力门危机在当天上午就已结束。下午13点过后部分大企业的股票也开始下落,整个市场开始陷入恐慌性抛售的混乱局面,这是广义上的活力门股灾。

(二)2006年1月18日东京股票市场突然出现大量个人投资者的下单,当天14时40分东京证券交易所交易量猛增至438万笔,即将突破东京交易系统的450万笔处理能力,因此交易所在收盘前20分钟被迫采取非常罕见的全面停止股票交易的紧急措施。此外19日的下午交易时间也被延迟,造成交易时间被缩短30分钟。2006年1月19日活力门公司与活力门市场公司的股票连续三天跌停,投资者担心被报道的罪名一旦被证实,活力门将被取消上市资格。此外在此前一起大幅下跌的其他公司股票价格,开始急剧反弹。2006年1月20日活力门系列企业的股票依然持续下跌,但市场整体已基本恢复平静。但是19日与20日的交易笔数仍然达到390万笔左右,已非常接近东证交易系统400万笔的停止交易警戒线,为此有关方面也开始计划在年内将交易系统的处理能力提高到700至800万笔。Monex危机:2006年1月17日下午Monex证券公司宣布将活力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担保能力调整为0级,这一消息又引起持有活力门股票的投资家的抛售狂潮。Monex的这一无先例的无预告紧急变更担保能力的做法,也是引起股市暴跌的一大诱因,因此日本国内外的投资家及相关人士也将这次股市风波称为“Monex事件”,而未将矛头指向活力门。2006年1月19日日本内阁府特命担当大臣(金融、経済财政政策担当大臣)与谢野馨公开批评Monex证券公司的这一做法,Monex对此表示反驳,但在当天收回对活力门自动公司的担保能力变更措施,调回到之前的水准。后续发展:2006年2月日本民主党指控自民党干事长武部的儿子收受堀江贵文3000万日元的贿赂,2006年3月13日东京证券交易所宣布:“活力门以及活力门市场两家公司的股票自2006年4月14日起下市。”2006年4月27日堀江贵文在三个月的羁押后以三亿日元的保释金获得交保,2006年6月5日由于涉嫌与活力门公司进行内线交易收购富士电视台股票,东京地方检察院特别搜查部逮捕日本村上投资基金总裁村上世彰,引发当日东京证券交易所股票行情剧烈波动。2006年7月活力门公司国际部管理的海外公司不断被卖盘,包括在中国很出名的多来米中文网。2006年9月4日堀江贵文首度到东京地方法院出庭应讯,他辩称无罪,也没有指示部属去做。他并指称:“检方的起诉书充满恶意内容,让我很意外。”2007年3月16日上午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堀江贵文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不得缓刑。堀江贵文坚称自己无罪,扬言将提出上诉,该日下午堀江贵文以五亿日元的保释金获得交保。2007年6月12日东京地方法院公审村上世彰等人,村上世彰遭检方具体求刑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万日元,追缴金额11.49亿日元。

中日撞船事件

(一)日本2014年2月12日报道称围绕2010年发生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中日撞船事件,日本政府12日向那霸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向中国籍船长詹其雄索赔包括“船只修理费”在内的14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3万元)损失。简介:中日关系恶化至此,日方仍在挑动矛盾。有关2010年在钓鱼岛附近发生的中日“撞船事件”,日本政府昨日向那霸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向中国籍船长索赔包括船只修理费在内的约14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3万元)损失。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日指出:“这起撞船事件是日方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损害中国渔民正当权益的严重事件。对此中国外交部已发表声明,表明严正立场,强调日方对中国渔民渔船的扣押、调查以及任何形式的司法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要求日方就这一事件向中方作出道歉和赔偿。我们敦促日方停止挑衅,以实际行动承认和纠正错误。”日方态度:与此同时近期对华立场转硬的美国也采取一些令人担忧的举动,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亚洲事务高级主任麦艾文于11日再次拿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事,称希望中日构建危机管理对话框架。昨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也称:“希望加紧与中国建立海空联络机制。”对于这一提议,中国外交部早就指出:“这暴露日方空喊对话口号的虚伪性。”有关中日“撞船事件”,日本国土交通相太田昭宏昨日表示:“将对中国籍船长詹其雄提起损失赔偿诉讼并向民众公开当时的影像。”据日本媒体报道称日本前海上保安官一色正春曾把同样的影像上传到视频网站YouTube上,引发各种议论。日本海上保安厅逮捕中国籍船长后把影像作为证据提交给那霸地方检察厅,此后该影像曾应日本国会要求而提交,但对日本普通民众则一直未作公开。据悉一旦提起诉讼,任何人都可在法院观看影像,因而决定向民众公开。太田称:“如何处理图像由政府做出判断,这不属于特定秘密。”事发经过:2010年9月7日上午一艘中国渔船在钓鱼岛海域先后与两艘日本巡逻船相撞,时任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宋涛随后奉命约见日本驻华大使,要求日方停止非法拦截行动。当晚日本海上保安厅以涉嫌“妨碍公务”逮捕渔船船长詹其雄,同时以涉嫌违反《渔业法》对该船展开调查。时任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于9日抗议日方荒唐、非法和无效的扣押行为,13日上午日本海上保安厅释放7日非法抓扣的14名中国船员,9月25日凌晨被日方非法抓扣的詹其雄返回福州。日本第1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2011年2月向詹其雄个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包括巡逻船修理费等共约1429万日元(约合85万元人民币)。詹其雄对再三催促不予回应,索赔权将于本月20日超过时效,因此日本政府决定向那霸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安倍晋三在昨日的众院预算委员会会议上就中国在东海划设防空识别区一事称:“为避免发生‘不测事态’,日中防卫部门间有必要建立联络机制。”

(二)日本大众党议员浅尾庄一郎质询称:“假如中国的军机侵入钓鱼岛领空,日本自卫队该如何处理?”安倍回答说:“防卫省正在制定相应的措施,目前日本与中国之间存在着一个防空识别区问题,尤其是钓鱼岛上空出现重叠,因此与海上相比,我也感觉到空中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因此很有必要与中国尽快协商建立紧急联络机制,而且应该是海空的联络机制。”当被问到美军战机在钓鱼岛上空遭到中国军机拦截的情况下日本自卫队该如何应对时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在答辩中说:“个别事案很难做出明确的回答,但是若发生中国军机在钓鱼岛上空攻击美军飞机等情况,日方可能下令出动防卫力量允许自卫队行使武力。”他宣称:“钓鱼岛上空为‘日本领空’,在被认为相当于对日本发起‘武力攻击’的情况下日方可能依据《自卫队法》出动防卫力量加以应对。”早在去年12月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在例行记者会上指出:“中日两国防空识别区存在重叠。关于重叠空域内的飞行安全问题,中方提议双方应加强对话沟通,这充分体现中方诚意。但是日方一方面口口声声称始终敞开对话大门,但真要对话,它又关起门来,这再次暴露日方空喊对话口号的虚伪性。”大相扑造假问题:大相扑造假问题是在2011年所发觉的日本体育造假案件,大相扑为日本相扑协会主办的专业相扑比赛,有二千年历史,被视为日本国技。2011年2月2日日本警方在搜查大相扑棒球赌博问题涉案力士的移动电话短信时意外发现:有一些力士透过短信而事先讲好胜败,并进行买卖比赛结果。同日日本相扑协会组成本案特别调查委员会,同日日本相扑协会理事长放驹魁杰将晃)为本案公开道歉,并说本案是“协会存亡的危机”。2011年2月3日文部科学大臣高木义明日本众议院预算委员会报告,日本相扑协会3人坦承造假。2011年2月6日日本相扑协会召开临时理事会,正式决定:停止举办原定2011年3月13日在大阪府立体育会馆开幕的平成23年3月场所。此为日本全国性相扑大赛首次因大相扑力士造假而被迫暂时取消举办。2011年3月9日日本相扑协会成立大相扑新生委员会岛村宜伸担任委员长。2011年4月1日日本相扑协会公布本案惩处名单,涉案力士必须于2011年4月5日前引退,若于2011年4月13日前未引退则予以解雇。涉案力士德濑川正直等19人于2011年4月5日前提交引退信,苍国来荣吉星风芳宏因未于2011年4月13日前引退而被解雇,苍国来荣吉与星风芳宏以日本相扑协会不当解雇为由向东京地方裁判所声请假处分星风芳宏:2012年5月24日东京地方裁判所一审判决日本相扑协会解雇有效,2012年10月24日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星风芳宏的上诉。苍国来:2013年3月25日东京地裁一审判决相扑协会败诉,认定协会的解雇决定无效。4月3日协会宣布不予上诉,并特例允许苍国来的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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