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车润海案例分析#刑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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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3年11月17日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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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之真题二

(2020年法学案例)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17年9月1日刑满释放。2019年1月30日,甲尾随独自回家的乙,强行进入乙家中,用胶带捆绑乙的双手,逼迫乙说出贵重财物存放地点,甲即去翻找。乙乘机将身体探出二楼窗户向邻居呼救,因双手被胶带捆住,失去平衡,坠楼摔死。甲见状空手逃离现场。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决战考研#​

(2)甲的犯罪行为属于何种停止形态?

(3)对甲确定刑罚时应考虑哪些情节?

案例分析题之真题二参考答案

1、插入式造句法答案

(1)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理由: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胶带捆绑乙,压制其反抗,意图劫取财物,构成抢劫罪。

(2)甲构成抢劫罪既遂。理由:根据司法解释,抢劫罪的既遂条件是取得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甲虽然没有取得财物,但其抢劫行为致使乙死亡,故齐备了抢劫罪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3)甲的量刑情节为:

①甲进入乙居住的处所抢劫,具有入户抢劫的情节,应当适用加重的法定刑。

②甲的抢劫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应当适用加重的法定刑。

③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抢劫罪,故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官方答案

(1)抢劫罪。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对乙使用暴力,劫取财物,构成抢劫罪。#决战考研#​

(2)抢劫罪既遂。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属抢劫既遂,甲没有劫取到财物,但其抢劫行为致乙死亡,应认定为既遂。

(3)甲具有抢劫罪中入户抢劫和抢劫致人死亡两个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甲强行进入乙的住宅进行抢劫,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甲的抢劫行为与乙坠楼身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认定为抢劫致人死亡。甲因盗窃罪(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抢劫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