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人大法学考研【知行法学丨初试一本通:一轮阶段专业课——应用法学复习方法】

人大法学考研【知行法学丨初试一本通:一轮阶段专业课——应用法学复习方法】

2022年05月10日 12:21--浏览 · --点赞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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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进入到二轮阶段以后,知行团队的精品课程成为复习的主要途径,目前二轮阶段法理学课程已经基本结束。但是很多报名较晚的同学,可以对之前的铺垫过程有所了解,未必要全都再重复一遍,但是考虑到基础较差,可以有一个加强前理解的补课过程,争取早日跟上知行的步伐和战斗的节奏。

十、一轮阶段民法的复习方法

(一)一轮阶段民法学的任务与目标:法考认真过一遍,用于考研入门

1、法考还未通过的同学:至少在6月初之前,过一遍法考的民法学,尽快入门。

2、法考已经通过的同学:认真阅读蓝皮书并复习去年的课程,认真做好体系和知识点梳理与理解的同时,把去年法考的内容拿出来一同整理(尤其是重点章节)。


(二)民法总则与各分编的学习顺序

结论:先总后分,分后再总→学习目标:总必谈分,分必谈总。

众所周知,我国民法典的立法模式为“提取公因式”,总则是各分编内容的简练,各分编下有设有“通则”和具体规定,在知识内容上体现为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因此,引发了一个问题:先学抽象的比较好理解,还是先学具体的好理解?

第一,存在的问题:抽象与具体之间的矛盾。这个问题,应该说环绕过很多初学民法同学的脑子。日常主要表现为:“哦?学分编具体内容的时候才知道总则如此简练”、“啊!我怎么学总则的时候没学好?这不是一样的吗?”、“唉!总则真抽象,例子好难理解,分则这么多法条和案例好像更有趣,不想学总则了”,以上种种表现,均会体现在学习过程中,甚至会体现在各个部门法学习时遇见的“原则与具体内容”之间的矛盾:学原则的时候看起来好像也不难,然后一晃而过,学具体内容的时候又感觉原则和前面抽象的内容好像很有意义但是基础没打好。

第二,“学习顺序”的解决方法:先总后分,分后再总。以上问题,大家或多或少都遇见过,是正常现象。正确的方法和心态如下:1、先总后分:虽然民法总则(或者说其它部门法中的“基本原则”)比较抽象,第一遍学习肯定无法全都搞清楚,但是还是要先学一遍,不能因为抽象而停止或者先学各分编,因为这些原则性的内容需要在一开始有所了解,即使了解得不深,也对后面的学习具有不可缺少的作用。2、分后再总:不得不承认一个道理,“很多总则的知识,都会在学习分编的过程中慢慢领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应当先学分编,正如上面所说,还是应当首先学习民法总则。但是,学完各分编后,大家应当再完整学一遍总则,学完分编下的具体制度后,亦应当再回顾此分编通则。这个时候对民法体系的理解就会很深刻。(也就不会出现认为“人大蓝皮书和老钟课本体系不一致”的这种看法,说到底还是没把总则吃透,具体观点有差异,但体系无差异)

第三,学习目标:总必谈分,分必谈总。大家其实很难真正理解何谓“融会贯通”,尤其是现在这个阶段,更难理解,但是我们的学习目标仍应该是:总必谈分,分必谈总,这才是融会贯通的表现。体现在考试之中这也是一个很明确的答题思路,其实也是作答中“法理基础”这部分的内容,大家对某一项具体制度做出更深刻的学理分析,其实就是回到原则中,这与课堂中跟大家反复强调的一样:任何一项部门法的具体制度,一定能回溯到该部门法的基本原则。

举例子以下例子说明,以下所有的题目考察基本都是某一项具体的制度,但是在作答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这部法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在考试的时候也应该在答案中有所体现。

1.亲亲得相首匿(一项具体制度)→法律儒家化(立法指导思想)2.枫桥经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治理念和法治要求3.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分论)→基本权利三阶段(基本权利总论)→宪法的理念(宪法总论)4.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自治原则(基本原则)5.犯罪低龄化的规制(犯罪主体)→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理念6.同人作品侵权探析→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总论)


十一、一轮阶段刑法的复习方法

(一)一轮阶段刑法学的任务与目标:法考认真学一遍,用于考研入门

总体而言,刑法的整个法考和考研的备考过程都以刑法学讲义和《刑法攻略》为核心展开复习,同时太皇太后为字典(用于定点查阅,而非从头到尾通读)。

1.一轮阶段(5月份之前)(1)原则:《刑法攻略》(听课+做题+体系化梳理)(2)例外:如果是法考已经过的同学则直接做历年法考主观题案例分析,带着“观点展示越多越好”的心态和方向去做。

2.二轮阶段(5-9月份,含法考冲刺阶段)(1)原则:法考的同学跟着法考再学一遍(还是听课+真题+体系化梳理),与5月份之前的第一遍不冲突,两码事;(2)例外:如果是法考已经通过的同学则对讲义和太皇太后的内容展开较为深入的阅读,同时听刑法强化课,但仍然局限在重点章节和部分问题,不需要从头到尾阅读太黄太厚;

3.三轮阶段及以后(9月份以后)(1)原则:串讲知识+背诵讲义+继续分析当年的法考主观题(不管是法考是否通过,都要继续分析法考主观题,同步跟进柏浪涛老师的微博内容)(2)例外:比较强的同学可以快速把人大课本过一遍,此时已经有了阶层论完整的体系和基础,再去看另外一本书,虽然学说不同,但这个过程会很简单很快。所以也反复告诉大家:先读完一本书或者跟完一个老师,剩下再读相关学科的其他书和老师的东西时的速度就会很快。

综上,数一数上面的过程,大概是过了三遍柏浪涛,听课和做题。至于体系化梳理,前面做完后不是束之高阁,而是不断地修改和掌握这个体系,逐渐内化成自己的东西。


(二)刑法分则的复习方法:从罪刑法定原则到法网恢恢

目前很多同学已经结束了刑法总则的复习,进入到了刑法分则的复习范畴,因此引发了刑法分则如何复习这一问题,特作解答。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铁则,它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于刑事犯罪只能处以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罪名,因此刑法分则是一个闭环的体系,不可以随意创制罪名。并且,这个体系是由重到轻排列的十章罪名,轻重有序,形成了严密的刑法法网。

这张法网中,既有重点罪名(刑分4589这四章),也有非重点章节罪名,但是大家可以看到,近几年的社会热点往往在非重点罪名尤其是一些经济犯罪上,而传统的人身犯罪和财产犯罪虽仍然很重要但是考察其实有所减少(但仍然是重中之中),所以在现在这个阶段,也即一轮先修基础阶段,建议大家:刑法分则中的罪名都应当关注。

具体方法不同:1.对于重点章节的罪名,跟着法考老师走,并且在比较复杂的地方翻阅太皇太后,进行深度的理论学习和观点展示辨析,一定要重点掌握;2.对于非重点章节的罪名,也要列一张法网,从头到尾捋一遍,很多罪名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搞得很清楚。我们推荐给大家的学习方法:拿出一张纸,把刑法分则中的罪名从第一章到第十章全都抄一遍,按照体系排列好,然后把重点章节的罪名标出来单独学习,而非重点的罪名用不同颜色作出标志(有些可能是热点,有些是次重点,不同颜色代表不同标志),后期就一直在这张法网里面学习,因为刑分无论是法考还是考研都不可能超出这张法网。

在阅读这张法网时候,大家可以发现很多法条之间的关系,可以梳理出很多有意思的问题,如:诈骗罪(财产犯罪中的一个)与金融诈骗罪(经济犯罪中的一节)以及合同诈骗罪(经济犯罪中的一个,但是没有在金融诈骗罪一节,可以思考为什么没有在金融诈骗罪一节)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其它几个罪名之间的区别(140-148条)和适用规则,等等,以上很多点在梳理完分则罪名法网之时,都能够发现,其实这些也都是理解知识点的一个重要的前提。


十二、一轮阶段知产的复习方法

知识产权一轮阶段的学习主要任务是:读课本+画体系。阅读的主要材料包括李琛老师的《知识产权法关键词》(详读)、人大课本(通读或略读)以及王迁老师的《知识产权法教程》(该书已出新版第七版,主要阅读重点及案例部分)。许多同学往往把知识产权法放到最后一门学习,这时强化课程或已经开始,在时间安排上可能相对紧张,而知识产权法其实是“性价比”较高的一门,因此建议至少要详细阅读《关键词》一书,通过其内容安排抽离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这样就可以初步达成体系的建立,随后跟进强化课程及其他资料再补充、修改、完善该体系,就可以满足初试的需要,事半功倍。实际上,任何一门强化课开始之前,都应该完成课本和讲义的阅读和适当归纳,构建自己最初的体系,带着问题进行二轮的深入学习。对于阅读多本教材的同学,如果遇到观点冲突的部分,应当以人大老师的观点为基本立场。

另外,由于《著作权法》和《专利法》都于近年更新,需要大家准备两个版本的法条,在课程开始前或跟随课程学习两版法条的变化和背后的立法目的,时间允许的话,自行制作对照表。


十三、一轮阶段热点学习方法

结论:必须体系化吸收新知识(没有回归到知识体系之中,学的越多负担越多;回归到知识体系之中,学的越多理解越清楚)

第一,概念厘清:形式体系vs实质体系。今后大家在听课阶段会经常听到形式体系与实质体系两个词,在此统一作出名词解释,请大家今后意会。

形式体系,是指知识体系全面,能够理解部分知识点之间的链接,同时能够对其中的重点知识较为了解,以及很多题目的大致考察状况。合格标准有三:1.知识体系全面:只求全面不求深入,各章各节小标题及课本每段核心句(一般都是第一句)有所了解;2.重点知识有所了解:结合前面对各个学科的要求,对一些重点问题可以进行逻辑分析;3.很多题目标注:往年经验贴中师兄师姐均提到“标注真题”的经验方法,我们的真题就是直接标注在知识体系之中,直接将知识体系和很多题目合二为一。

实质体系,就是在对形式体系比较熟悉的基础上,融会贯通并且能够有意识地运用其解答问题。合格标准有二:1.融会贯通:这个时候不仅是表面上的课本标题这么简单,而是要搞清楚知识的内在逻辑和分析思路,比如民法中的法律关系、刑法中的阶层判断、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三阶段分析等,谈到任何一个知识点都能精准定位并了解知识点之间的联系;2.有意识地运用:运用是论述题的要求,如果仅能识记而不能运用则无意义,一定要结合方法论有意识地运用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第二,热点学习之道。大家目前还处在“形式体系”阶段,对很多知识的理解尚不深刻,但是已经简单知道了部分知识点之间的联系、部分重点知识的行文逻辑、主要法条的一些理解等,应当说这个阶段达到这样的水平基本上是合格的;今后随着课程开展、理解加深等,会逐渐有了自己的“实质体系”,也即谈到任何一个知识点都能精准定位并运用出来。

在学习热点的过程中,大家会遇见很多素材和材料,有长有短,有难有易,有的是知行法学团队加工后的,有的是原文需要大家自己去加工才能更好理解的,有理论法的,也有应用法的,这里面的学问很多,需要今后每一篇给大家有提示,但也需要大家揣摩。不管什么样的素材都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和方法:回归到知识体系之中,而非拼凑和堆砌。比如在三轮阶段,如果随便给大家扔出几个热点而不知所云,这是完全不负责任和没有意义的,因为没有回归到知识体系之中,学的越多负担越多;回归到知识体系之中,学的越多理解越清楚。

举例说明:1.最高院一共出了三批疫情期间的经典案例,这时候大家肯定就是顺着自己“刑法分则的地图”(见上文)一步步去列入,置于体系化语境之下去思考;2.今天看了一个电视剧《隋唐英雄传》,通过李世民和杨广之间的关系,基本就可以回溯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士族门阀制度(具体体现在官当等特权);3.今天看到了人工智能的文章,那就可以回溯到“法理学-法律关系-法律主体or客体”这个基础知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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