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hotaru,也就是你们现在口中所说的柑橘社主播天使沙依(sayo ) 一年之前,有许多关于我的话题。当时我与柑橘社在签署和平散伙协议书后,决定走法律途径解决,听从律师指示,不去对外明确解释一切事情。
目前事隔一年,对方仍在各种公开场合旧事重提,用不止一篇专栏捏造了大量不实言论,毁坏我个人的名声,完全没有履行保密条款的态度。对方动员社团又用抽奖让更多的人只能接收到单方面的说法,尽管人薄言轻我也只得发此文进行回应。 此文章可以对比对方的文档进行查看。
https://docs.qq.com/doc/DVHJhVmJ4d2J3UFhq
目录
一、所谓我向“外人”泄密
二、关于律师函的回应
三、所谓送皮
四、抽成相关
五、关于借钱
一、所谓我向“外人”泄密
截图中这位Monster是一个叫“LUTUBO酒吧”的企划的成员,这位Monster从天使沙依与辻蓝佳音瑠出道前就与我们关系甚好,甚至可以说是看着我们进柑橘社(嘉兴西托拉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后文简称柑橘社)的。柑橘社现老板学姐也一直与其有所交流。不存在向“外人”泄密等问题。
说明一下,本人hotaru以柑橘社所属虚拟主播天使沙依名义于9月13日开始进行直播活动,直到毕业直播12月12日为止并没有签署任何主播协议或者员工协议。
与该公司签的唯一一张合同为该和平散伙协议书。该协议书由当时柑橘社财务yayaya个人拟定。
其次关于协议本身

首先我签字是12月16日,公司成立是12月21日,公司盖章是12月25日。协议没有写明确的生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的成立在当事人均盖章或签名时成立,也就是说该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柑橘社盖章的12月25日。

上面晒出的我与这位Monster先生的聊天记录日期为12月9日,12月9日后的聊天记录均与柑橘社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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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律师函的回应
柑橘社现老板学姐称自己仁慈删除了竞业禁止协议。

但学姐曾经以口袋条款有竞业禁止协议这一理由冻结我的全部工资。

对方认为 我与三日历联动,观众认出我来是违反保密协议的。但保密协议第3条规定,乙方不得主动透露自己的中之人信息,该主体为乙方,观众认出并非乙方对外泄露,并没有违反保密协议。
此外,如果联动或者直播出声就是违反保密协议,那今后我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直播工作。在没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下该行为违反劳动法。
三.所谓送皮
12月12日毕业结束直播之后,确实学姐来找我说过送皮的事情。我由于直播哭成泪人当晚没有看QQ直接躺下就睡。第二天醒来后看QQ才发现消息,但当我询问时发现我已被学姐拉黑。

并且协议上并没有说明皮的归属权,说白了我也不敢用。
四.抽成相关
关于所谓的3个月过后觉得抽成过高不爽一事。
2020年9月7日收到的最早的合同版本如下。直播前3个月不抽成,分成为柑橘社3成,中之人7成。(制作成本中之人与公司五五开)(该分成本人愿意接受)

收到第一版后我与辻蓝佳音瑠私聊讨论协议问题,并未提到要修改分成

随后在与辻蓝佳音瑠的语音中得知新的合同版本为底薪2200,主播三成运营七成(制作成本为公司全额负担)。而合同被修改之事本人并不知情。
而当时天使沙依近乎个人势,在社团中无人运营,因此对该分成提出质疑,并提出想独立出社团做个人势。
之后社团提出将分成改为五五开,希望天使沙依留在社团内。但同时我因为独立的事与另外两位柑橘社主播(辻蓝佳音瑠与米艾尔蜂蜜)发生争执,柑橘社运营学姐称不与二人和解就只能毕业,随后天使沙依毕业。
(以下的方案3即毕业,基本内容同上文的协议)
方案3内容:
1.天使沙依毕业
2.天使沙依的皮和账号归属柑橘社
3.直播以来3个月的收益全部归中之人所有

五、关于借钱
借了,不是从她这边借的,借我钱的人她不认识,早还了,有实锤。
本次文章内容先是这些,仅先对涉及法律问题进行回应。 原本只是社团内产生的纠纷,却被对方无限上纲上线对我发动人身攻击。一年以来我一直遭到各种骚扰和谩骂,精神状态很差,甚至有想过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几个月后我才总算从这件事情的阴影中走出,本想退网安安心心过我的日子,但我不回复对方就一再蹬鼻子上脸抹黑我,谣言越传越离谱。而且还不断在给与我无关的人添麻烦。如若对方仍要继续纠缠不清,我将会在接下来的专栏中放出更多实锤解释更多事情。 既然对方的仇是和我结下来的,那麻烦你们不要再乱提别人的名字拉其他人下水了,乱咬人给别人和公司添麻烦,还要把这个锅赖在我头上。一年前我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站出来,现在既然我发声了,那对这件事情我会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