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所述,全是根据查询所得信息的个人见解,如有偏差,请理性讨论,不要枉做键盘侠。
推荐大家看看这期奇葩说。
我是一个喜欢听歌的人,上个月在评论里和别人辩论了几句。

这是我在一首我在抖音上面最先听到的歌上发的感慨评论,不曾想很多人对这个软件的偏见这么大。

偏见源于音乐版权问题,我说出了我当时的认知。

我一直认为错的不是平台,是个别人想火的思想。快手如此,抖音亦然。
我是个较真的人,事后对音乐版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查询。查询过程中发现由于法律文献的普及不够和解释不全面,音乐版权问题有争议的地方挺多的。
1.音乐播放平台的版权

不得不说现在的版权竞争完全是大神打架伤及无辜。大的音乐播放平台没有一个有完整的版权的。小的不正规的,要么不管版权问题、要么我怀疑钱不分给版权所有者。来回切换软件的我一度有回到以前盗版年代的想法。说是这么说,但这想法是不可取的。现在这种恶性的版权竞争在我看来主要由于:1.版权所有者想赚更多的钱。2.播放平台想花更少的钱购买版权。3.播放平台想独占版权。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个人的想法是:国家出手,成立一个平台接收版权,代收费用;版权所有者设定各种行为所需费用;播放平台自行选择并支付费用。其实这个平台早就有了,但管理范围不够全面和普及不够。

而且我接触不到这个平台,不知道这个平台是否像介绍的一样。

根据性质可知这个协会需要权利人授权才会帮忙代为管理权利,有很多权利人没有授权给这个协会的。
2.音乐版权的划分
为了后面其他的说明,简单的划分一下音乐版权。
主要分为著作权和邻接权。
拿不染这首歌举个例子:《不染》 作曲 :简弘亦 作词 : 海雷 编曲:丁培峰 演唱:毛不易
这首歌曲的著作权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属于作词海雷和作曲简弘亦两个人共有的。
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音乐著作权预防侵权措施|版权的登记自愿的,任何登记行为都是证实权利的初步证据。
1.选择官方指定登记备案机构
2.在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快速电子数据登记备案
注: 上传文件范围:文本、图像、音频、视频
MORP数字音乐在线注册系统,该系统可对音乐的词、曲、编曲、翻唱等音乐作品进行在线的版权注册。作品注册成功后,MORP系统将自动生成国际标准的ISWC临时码,该代码是全球性音乐著作权代码。通过版权注册号码,各个国家的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提供相应的版权代理保护,该作品在这些国家内被使用,当地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代理收取著作权费,并通过中国音著协将费用转给著作权人。(文中有提到编曲、翻唱,意味在合法操作下编曲、翻唱等二次创作出的作品是享受版权的)
同时,在注册作品出现版权纠纷的时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专职法律团队可提供作品的注册信息,注册时间精确到秒,为版权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的保护版权人合法权益. 在保护的同时,协会还将聘请资深音乐人对作品进行筛选,在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好的作品通过协会的在线交易平台发布,提供给协会战略联盟的唱片公司、演艺经济公司、各大音乐网站进行购买推广。协会会将购买费用转给著作权人。(文中提到服务仅供参考,前面说过并不了解这个协会靠不靠谱)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毛不易属于表演者,他涉及的是邻接权里的表演者权。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oring right,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主要指图书、期刊)、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表演者权的主体是指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的客体是指表演活动,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或演奏作品。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表演者使用他人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而播放软件上面播放这首歌并开放其下载涉及的是邻接权里的录制者权。
录制者权的主体是录制者,包括录音制作者和录像制作者。录制者权的客体是录制品,包括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声音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包括表演的原始录制品和非表演的原始录制品。
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演绎作品制作录制品的,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制表演活动的,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播放平台购买的版权确切说应该是录制者的,费用的传递应该是:播放平台->录制者->表演者->著作权人。但由于版权转让的问题,在大多数音乐发行协议中,都会要求歌曲作者将写成歌曲的版权转让给发行人。这可以有效地将歌曲所有权转让给发行人,作为交换,发行人根据双方一致同意的发行合同定期向歌曲作者支付一定的版税。通常,歌曲版权由音乐发行人持有,而唱片的版权则由唱片公司控制。这个时候费用的传递应该变成:播放平台、录制者、表演者->发行人/唱片公司->著作权人,实际上由于版税的存在,而且录制者和表演者通常是帮发行方赚钱获取分成的,所以实际费用传递是:播放平台->发行人/唱片公司->录制者、表演者、著作权人。(这是个人分析)
播放者权的主体是广播电视组织,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者权的客体是播放的广播或电视而非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信号播放的集成品、制品或其他材料在一起的合成品。(个人认为现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各视频、音频播放平台都应该算广播电视组织)
播放者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播放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录像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
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1)播放节目的权利。(2)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的权利。(3)许可他人复制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此外,广播电视组织还享有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
(1)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应向其支付报酬,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改编、注释、翻译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取得改编、注释、翻译、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有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的义务。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电视和录像,应当取得电影、电视制片人和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关于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而邻接权保护的主体是以表演、录音、广播方式帮助作者传播作品的辅助人员。后者在向公众传播创作者的作品时,加上了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或是为此付出了大量投资,从而使原作品以一种新的方式表现出来,具有新的创造性,因此有理由得到法律保护。
3.音乐的二次创作
二次创作包括了仿作、改编、引用并加以发挥等创作模式。
在二次创作中,针对一些不同的特征,又可以细分为若干类型:致敬、恶搞、仿作、戏仿、拼贴、混杂、改编、引用。
上述是广义的二次创作定义,对于音乐,二次创作主要有填词、改编、翻唱、引用。(上述是百科定义,音乐的为个人分析)(以下分析全以著作权所有者没有特别声明不允许二次创作为前提,声明情况下,任何二次)
填词、改编不多做解释,这两种是一定涉及权利问题的。获取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这两种二次创作出品的作品版权应归二次创作者所有。(B站特色鬼畜应属于恶搞改编)开头所述因抖音而产生争论的主要原因也就在这,很多人不满抖音中部分人填词、改编之后说是自己原创的抄袭行为。我很高兴这种现象,证明了人们愈发重视版权。不过我还是要强调,看问题一定要理智、客观,不要偏激的因为个人行为去一下子打死平台。平台并没有什么不可原谅的过错,它本来就是为了赚钱才存在的,就连网易云音乐也曾为了赚钱而犯错,导致周杰伦的歌全部都没有版权了。所有的商业化平台都一个样,没有纯粹意义的好与坏之分。本来我以为B站能靠谱点,但前一段时间发生在站长bishi评论下的带节奏事件让我发现了远古时期的一些神奇事件,如:大当家12dora、挖a站墙角。这些事情不多讨论,旁观的我们没有上帝视角,不可能知道事件的所有内幕,即使是经历人自己也不一定知道事件的所有情况。
翻唱为主要争议存在。
人们所说的“翻唱”实际上是指将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重新演唱,其中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绎但不改变原作品的一种行为。
如果所翻唱的音乐作品已经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过,再以CD、卡带等录音制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不需要经著作权人事先许可,但要在两个月内按照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找不到著作权人的,可以向中国著作权协会支付报酬。如果在录像制品、电视音乐(MTV)或现场表演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非法定许可的使用方式,须经作者本人或协会的许可,音著协负责对会员的作品有权发放翻唱使用许可。如果翻唱外国歌曲一般会涉及到是否要将外文歌词翻译成中文的情况,我国著作权法把这项权利规定为作者享有,如果翻唱外文歌曲需要将歌词翻译为中文的话须经作者本人同意,并和作者协商有关报酬。
根据查询所得的翻唱定义,我们发现,只要是翻唱就涉及权利问题。这时我们刨除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唱歌现象(平时听歌跟着音乐唱、ktv、唱给某个人听等),因为这些情况无论涉及权利与否,不会有人去追究也无法追究。主要讨论范围:唱见翻唱投稿(各种形式各种平台都算,例:B站、网易云、5sing、抖音)、直播期间翻唱歌曲、全民K歌等应用内翻唱分享。
1.唱见翻唱投稿:


这里举两个例子(其实第一个例子明显不太可能得到授权的翻唱挺好找的。。。不过我想找个火点的,不得不说火点的我基本也都听过,那些唱见我也很喜欢,拿出来当例子我很怕有较真的老哥非得出来维护说这说那的)。第一个《答案》是由梁芒填词,杨坤作曲。这类歌手发行的歌曲我个人认为不太可能联系上取得授权。即使有人真的联系上了,授权也不太好拿,毕竟混的圈子不太一样,基本不会有歌手会像下面那首歌的李玉刚老师一样真的在b站上面创号当了up主。第三个《权御天下》,从介绍上看,这是一个授权比较完善的例子,向词、曲作者都取得了授权。至于有些人计较的《权御天下》抄袭问题,后面在细说。5sing、网易云上的部分网络歌手投稿也有类似情况。
2.直播期间翻唱歌曲
歌手一般是不在乎自己的歌被别人在直播中翻唱。这只能说明还没有对歌手自身造成什么影响,还有大众对歌曲版权的另类重视(抄袭方面)。我还看直播的时候,看过一个趣事。林俊杰在熊猫偶尔会直播dota,有一次弹幕带节奏让JJ去查房PDD。JJ进PDD直播间的时候,PDD正好唱JJ的歌,JJ当时好像还刷了礼物开玩笑地说唱得挺好的。虽然歌手不怎么在乎直播翻唱这个事情,但一旦对他自身造成了影响,追究起来,责任可是不好担的。
3.全民K歌等应用内翻唱分享
这个和KTV类似,只不过是把线下包房变成了线上。不过KTV是正经花钱买了版权的,而且大家有看到过KTV里客人K歌的录音或录像放出来吗?这种应用我个人感觉是一种钻漏洞的东西,应该是没有去购买版权的。
4.抄袭
首先一定要澄清的一件事,网上盛传的8小节抄袭论断不论国内国外都没有。
抄袭其实就是改编作品冒充个人原创。文艺作品抄袭的定义其实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很模糊的事情。大学毕业了的可以想想毕业论文,查重就是查论文的抄袭,但是依旧有着各种办法:一段话里改词、加字、减字、更改主谓等。界定抄袭的是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所以抄袭的界定也有多种多样,有大部分人听过原曲就能认知到的抄袭,也有只有个别较真的或“专家”才能认知到的抄袭,当然还有真正的专家、大师才能认知到的抄袭。
国内的抄袭普遍是抄的国外的,个别抄的国内的,我记忆中是造成了部分影响。国外的则不,由于我国网络是有墙的,国外的不好进,国内的也不好出,所以抄国外的不那么容易被权利者发现。但不得不说,我国人才还是多,有较真的真的就能找出来各种抄袭,对这方面感兴趣、特别重视/鄙视抄袭问题的可以去反抄袭吧了解了解,那的老哥都挺神奇。
至于上面提到过的《权御天下》抄袭问题,反抄袭吧的挺瞧不起古风圈的,他们列过一个古风圈抄袭清单。
《我的一个道姑朋友》原曲 一番星 《权御天下》原曲 Daze(这个是抄袭) 《上邪》原曲 遮天(这个也是抄袭~) 《锦鲤抄》 原曲 笹舟 (这个也是抄袭~) 《采薇》 原曲 纺呗(HITA蛮多翻唱歌的……堪称翻唱大户了) 《纨绔》 原曲 Forbidden Colours》 《侠客某》原曲 番凩 《静夜思》原曲 さよならの夏(这个是虞美人盛开的山坡的歌哦) 《长安忆》《寒衣调》《青衫隐》原曲 かざぐるま(风车) 《浮生赋》《鱼玄机 》原曲 JEWEL 《一身诗意千寻瀑》《好梦如旧》原曲 电灯胆 《百鬼夜行》《山雨》原曲 Saki****~幸魂~ 《浮世殇》《何处似樽前》原曲 百恋歌(这个歌的古风翻唱真的太多了) 《烟》慕寒《同归》魔道祖师 原曲 烟 《不溯》原曲ひかり 《眉间雪》原曲 生命树 《参商》原曲 诺 《如我西沉》原曲last of the wilds 《花容天下》 原曲 Aphrodite 《长安幻夜•安碧城》 原曲 夜深风竹敲秋韵 《蛊梦》原曲 唯爱 《国境四方》 原曲 花火 《风花雪月》原曲 夏恋 《柸中有雪》原曲 飞雪玉花(秦时明月中的纯音乐) 《凭心错》《杀将》 原曲 サクラビト 《镇命歌》原曲 镇命歌 -しずめうた- 《浮生未歇》原曲 桜色舞うころ 《当年明月》原曲 沙罗双树 《齐天》原曲 星象仪 《终有一天,我会抛弃你们》原曲 心做し 《外婆桥》原曲 梦と叶桵 《盛唐夜唱》原曲 离魂 《遇蛇》原曲 似夜流月 《假面》原曲 一丝不挂 《我死我生》原曲 地尽头 《江湖意》原曲 genji 《夕颜》原曲 夕颜 《故人长绝》 原曲《生命之花》 浮生未歇原曲是桜色舞うころ 音频怪物的假面原曲是陈奕迅的一丝不挂 瓶邪同人曲做我掌柜好不好原曲是庞龙的做我老婆好不好 妖言君的解语花园区是牛奶咖啡的蝶恋花 河图董贞翻唱的寒衣调原曲是日本歌风车
我也给大家复制了一下,感兴趣的可以自行对比一下。我还是挺佩服这些词作的,我感觉词写的挺好。而且就是真的涉及抄袭问题也得视情况才能定和填词有没有关系。需要看是曲作个人去抄过来的,还是词曲团队一起。
最后我说一下我的个人观点。作为一个听歌的人,我觉得我们不要太过于在意未追究责任的抄袭和翻唱的问题。我们应该维护原创者的权利,你可以去曝光抄袭情况并通知创作者,但不要死抓不放一些创作者并未追究或追究之后得到赔偿道歉后允许流传的翻唱和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