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上的英伦摇滚,指的是英国九零年代初期兴起并流行于九十年代及21世纪初期的摇滚风格Britpop。而广义上的英伦摇滚,可以指英伦三岛(英国和爱尔兰)的摇滚乐。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英伦摇滚都与大洋彼岸的美国摇滚乐有很大的差异。


2021年,Chart Masters公布全球歌手唱片销量排行榜。在这份榜单的前十位中,摇滚歌手占据了七席。除了“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以个人上榜外,其余六支都是摇滚乐队,他们分别是:披头士(1st)、皇后乐队(4th)、滚石乐队(6th)、平克·弗洛伊德(7th)、齐柏林飞艇(8th)和U2(10th)。
那么问题来了:
这六支摇滚乐队中,有哪几支是美国的,哪几支是英国和爱尔兰的?

全球歌手唱片销量排行榜
揭晓答案:这六支全球历史上最受欢迎的摇滚乐队,全部都是英国和爱尔兰(U2)的!
我不信你没有大吃一惊:)因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摇滚乐和美国是强绑定的,美国是世界摇滚乐的中心。其实最开始的剧情的确是按照美国人的设想走的,只不过后来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偏差——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的英伦摇滚大规模反攻北美。
摇滚乐诞生于美国。二战结束后,美国进入了大繁荣时期,新生儿数量激增,被称为“婴儿潮(baby boom)”。婴儿潮一代并没有像他们的父辈那样经历过战争和动荡,而是在充足的物质条件下成长。他们长大后,开始不理解父母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不愿意走父母为自己安排好的道路。他们不再跟随父母欣赏那些多愁善感的流行歌曲。在这种背景下,摇滚乐便结合了黑人的节奏布鲁斯(R&B)与白人的叮砰巷音乐(POP的前身)诞生了。
50年代后期,由于越南战争和冷战的影响,美国社会进入了剧烈的动荡期,社会矛盾愈演愈烈。愤怒的人们迫切地需要一种音乐来释放内心的不满——这必须是一种有强大冲击力和反叛情绪的音乐。摇滚乐迅速成为了国家性的主流音乐。属于摇滚乐的四十年到来了。
此时的美国,毫无疑问占据着摇滚乐的一切。一战之后,美国试图获取世界的领导权。这种领导权,也包括对音乐的领导。而当时的音乐中心在欧洲,古典音乐的地位仍然不可撼动,美国的音乐(乡村和爵士乐)仍然停留在自娱自乐的状态。老欧洲们显然不屑于听这种“土包子”的音乐。但二战之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欧洲被打成了一片废墟,同样被打碎的,还有他们作为老欧洲的骄傲。摇滚乐成为了美国领导世界音乐界的开端。代表人物,就是享有“摇滚天王”美誉的“猫王”。

“猫王”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时间走到了60年代。1960年,大洋彼岸的利物浦,几个英国小伙子成立了一支小乐队。这支乐队有一个很可爱的名字——“甲壳虫”(The Beatles)。起初,美国人对英国摇滚乐队的态度基本就是:
“臭外地的,上我们阿妹利卡要饭来了?我老美国正星条旗的,玩儿摇滚会玩儿不过你?TNND,跟我玩儿摇滚是吧,直接来吧!”
不过很快啊,美国人就意识到不对劲儿了。这帮英国小子唱的也太声入人心了吧!披头士清新的吉他配上率性的歌声,迅速火爆了全球。他们的摇滚风格,对后来的英伦摇滚有重要的影响,奠定了之后英伦摇滚的雏形。

披头士 The Beatles
再然后,这几个英国大力士就把美国乃至全球的音乐界翻了个底朝天。披头士获得的荣誉包括但不限于:不列颠帝国勋章、14座格莱美、公告牌最杰出音乐人第1名、公告牌最多冠军单曲排行榜第1名、历史上最伟大的50位流行音乐家第1名。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出现了“开口不谈披头士,听遍摇滚也枉然”的盛况。披头士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作为一支1970年就解散的乐队,披头士2000年之后的专辑销量仍然达到了夸张的4600万张,排名全球第11。
更让美国人民抓狂的是,披头士的解散不是英伦摇滚反攻的结束,而仅仅是一个开始。披头士之后的70-80年代,滚石乐队、齐柏林飞艇、平克·弗洛伊德、皇后乐队、U2等现象级乐队纷纷登陆北美,全面占领了美国人民的收音机和唱机。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人民的感受
那么,英伦摇滚相比于美国摇滚,到底有何区别?英伦摇滚,凭什么反攻北美?
这就要涉及到很多人的一个刻板印象,就是美国人和英国人同宗同源,他们的民族性格应该都差不多吧。其实,美国和英国虽然是共轭父子的关系,但他们的民族性格有着很大的差异。这就好像东北人和广西人都是中国人,但两个地方的人的风格却天差地别,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可能就是沟通上能勉强听懂对方说话吧。
如果你问美国人有什么特点,很多人都会说美国人的嗓门很大。这正反应出了美国人的性格特点,一个超级大国的“我即是世界”般的强烈自信乃至于自大。而对于英国人来说,生长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岛屿上,见证着日不落帝国的日落,内心不免满是缠绵与迷惘。
这就像中国的唐诗与宋词的差异。唐诗中反映出的盛唐气象,是李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长风破浪会有时”,是杜甫的“不尽长江滚滚来”“一览众山小”;而到了宋词中,少了盛世豪情,多了细腻婉约,这实是一个偏安一隅的政权应有的文化气质。
这种民族性格上的差异,显著地反映在了他们的音乐中。英伦摇滚相比于美国摇滚,少了躁动、少了破坏、少了叛乱,多了细腻、多了哲理、多了温度。
在编曲上,英伦摇滚强调对吉他的使用,人声依附于吉他演唱。英伦摇滚的节拍并不慢,但往往会把歌词中的音节拖得比较长,使人声与鼓声、贝斯声有很强的割裂感,制造出了一种迷幻的效果。
在内容上,英伦摇滚的歌曲往往都倾向于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因此,歌曲的推进节奏偏慢,会有一种主唱在不紧不慢娓娓道来的感觉。为了增强故事性,歌曲会分为不同乐章,各部分层层推进,整个音乐的感情有起有落。这样的安排也就造就了那些长达七八分钟甚至十多分钟的单曲。英伦摇滚还有一个直观的特点,就是歌词又少又空,一首歌往往就是一两句词反反复复地唱。要么歌的前奏很长,要么间奏很长,要么尾奏很长,要么都很长。这非常类似于中国绘画中的“留白”,讲究写意而非写实。

说的就是你,平克!
在听者的感受方面,与美国摇滚不同的是,英伦摇滚不急于向你灌输什么思想、传达什么感情,而是更注重听者自己的领会和再演绎。在听了很多歌之后,我发现了两个国家的摇滚间有一个很有趣的区别,也许可以作为佐证——英伦摇滚更多地喜欢使用第二人称“You”“Your”等,而美国摇滚中则大量出现第一人称“I”“Me”和“My”。我自己统计了一下,制成了一个简陋的表格。为了保证随机性,选取的都是某音乐平台上三个国家著名乐队最热门的单曲进行比较。(最后一列蓝色代表第二人称更多,黄色代表第一人称更多)

人称使用比较表
英伦这边,蓝色占据了三分之二。其中Oasis以微弱的差距错失蓝色(Oasis是最最典型的“狭义”英伦摇滚乐队之一,而这首《Don't Look Back in Anger》又因为传唱度太高而被戏称为英国国歌)。而美国这边,除了枪花之外毫无疑问地集体斯巴达了(枪花这首正好是一首温和抒情歌侥幸出榜)。还记得我前面说的美国人的自大与英国人的细腻吗?从他们的歌词中就可见一斑。
本文为上半篇,主要介绍了英伦摇滚反攻美国事件以及英美摇滚的区别。下半篇将回顾英伦摇滚40年的发展历史,探讨英伦摇滚风格的发展,介绍除披头士之外的乐队,以及最最重要的——英伦摇滚是怎么一步步走向衰落的。
感谢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