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喜剧会死吗?——试论最近的书与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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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7日 23:14

作者:径流

写在前面:只要不给他人带来困扰,所有读者都应当被尊重,本文无贬低任何人的意思。

各位好,我是最近在上日语网课的径流。

考虑到接下来想写书评的几本书可能的汉化时间,和最近的书,加上我自己的时间安排,这次想不自量力开一篇稍稍宏观点的文章。

本文将按照我自己的阅读经历和在轻小说社群的社交来写,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

顺便一提,这里的“恋爱喜剧”具体指日常系轻小说中恋爱较为重要的一些书。

算是序言?

由于一些现象(书与读者都有),似乎给人造成了“恋爱喜剧要死了”的感觉,那么实际上恋爱喜剧会死吗?

我打算谈谈这些现象,想一想它们的原因和影响,至于本文的标题,恋爱喜剧是不是真的会死,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我开始大量的看轻小说是在看完《剃须》、《拖油瓶》开始,当时这两本书都翻译在第三卷,大概也是这个原因,我更偏好恋爱喜剧类的轻小说。太早的书我没有看过很多,而且老书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作者才看的。

那么以较多人熟知的《春物》为一个点来看,《文少》、《友少》、《龙与虎》等书显然是早一些的,而后面的有名的书诸如《佐伯》、《剃须》、《邻家天使》、《拖油瓶》等,此处只是简单举例,表明本文大致的时间线。

本文主要是一边就书来聊聊恋爱喜剧,也一边聊聊恋爱喜剧的的读者们。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评论具体的书与读者们,也无意于改变与影响读者。对一本书的看法与评价,取决于读者自己的意志,由于我对于看书这件相对独立的事情还是有足够的尊重,所以自然不会指望通过文章来改变读者的看法。

如果您在阅读中有“你在教我做事?”的感觉,那可能是我语言过于生硬,我自己完全没有这样的想法,自己也只不过一介普通读者罢了。

果断就会白给

很多读者说,现在的恋爱喜剧变得越来越白给,往往女角色出场没多久就直接白给了,有些甚至活不过一卷。白给可能是一种比较“媚宅”(见先知《性焦虑》)的东西,我对此倒是不置可否,实际上也有很多优秀的作品中有白给的情节的,甚至现实中也不是没有白给的案例,但这可能会造成读者的审美疲劳。许多读者一看女主角白给了,就感觉很没意思,虽然一方面是作者写的不行导致没有意思,但多少也有些最近的书中白给太频繁的原因。

稍老一点的作品比如《友少》,不管是星奈还是夜空以及其他的角色,实际上都是有一定的感情铺垫的,至少她们在暴露出喜欢男主角时我们一般不会特别惊讶,也不会觉得特别快。再或者说《春物》(由比滨除外),雪之下大概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比企谷这个话题经常有人讨论,那么我也不在此多说,总之他们两人还是有一段较长的感情线的。

转到稍微近一点的比如我扫过的《被50万月薪的ol包养》、《好友角色的我怎么可能大受欢迎》以及最近比较火的《义妹生活》,还有之前的《关于学园的女神大人不知为何一直赖在我家这档事》(现神),很多读者都说太白给了,简直让人不太能接受。

其实这些读者大概不是讨厌白给,而是讨厌女角色太过轻易的就喜欢上男主角,而导致他们的感情线太短,像是一步到位,然后又因为作者自己的问题而处理不当使恋爱喜剧失去了一些乐趣。

有好多时候,可能是作者想表现是“因为一个契机渐渐喜欢上男主角”,这种事情大家都知道很正常,但是可能因为作者的问题,显得有些生硬。

实际上我倒是觉得,白给与否其实不太决定恋爱喜剧轻小说的质量,就拿《被ol包养》这本书来看,它不太行的原因主要是显得太桃子加上女主角不太行和后面互动写的太傻而且有点无聊。而另外两本我扫过的,在我的书评中也都提到我觉得写的还算行,不说特别优秀,至少还是有趣的,因为即使是女主角像是白给了,但是他们的互动仍然比较有意思,女主角写的也还有魅力。至于《现神》,我倒是觉得它还算一般,没有特别差,毕竟女主角挺不错的。

对我而言,白给这种事情倒是不太有所谓,我不讨厌也不喜欢,只要写得好,怎么样都行,况且我自己也是一个容易白给的人呢。

糖和糖之外的东西

恋爱喜剧中,也有那种很甜的小说,被称为糖文,比如《邻家天使》,有不少读者都是比较喜欢这样的书的,其实我也挺喜欢。

结束了一天的学习或者工作,躺床上看个几页甜甜的小说,大概是很多人都觉得舒服的事,不少读者还一边读一边像蛆一样滚来滚去。()不得不说,这类作品确实很适合放松和当作睡前读物,而且一般情况下这类作品至少都还算可以,因此自然读者甚多。我自己也加了许多这样的作品群,要是看到我的话属于正常现象。

有人说这样的作品的增多和读者群的扩大,显得有些“没脑子”,会不会使恋爱喜剧“名存实亡”。不过我倒是觉得,像是《邻家天使》、《拖油瓶》、《阳台学姐》这样的糖文大多数在男女主角的互动上都至少算得上是还不错的,而在恋爱喜剧中,男女主角的互动不能说不重要,所以不见得由此就导致恋爱喜剧的死亡。

在恋爱喜剧中想吃糖,显然是很正常的事情,只不过是有的读者似乎显得有点魔怔,而大多数读者都是很友好的。

就在前不久,《拖油瓶》第五卷翻译出来后,QQ群和贴吧讨论热烈,而其中也有些对东头伊佐奈的谩骂与抱怨,和对作者不写水斗和结女的糖的抱怨。这些读者让其他《拖油瓶》的读者在贴吧和QQ群讨论的体验极差,以至于不少读者很讨厌他们,然后就有吵架,并且对于喜欢东头的读者来说一定是很不爽。

我自己也比较喜欢东头,加上自己也在群里,看到那些内容还是有点不爽的,就挺讨厌的。康过我那篇书评的各位可能看得出来,我有一些为纸城和东头解释的意思,当然,我没有想法也有能力来影响那些读者就是了。

“魔怔吃糖人”,有人用这个词来形容他们,这个词来自于拖油瓶群里一位群友,形容的我觉得还是很适合的,是只知道吃糖,评价作品的标准仅限于甜不甜,并且以此来评判其他的轻小说。

群友鲁迅也提到,青春野狼吧里,居然有人骂翔子,这让我有些惊讶,但想来也确实有可能,因为翔子可能在那些人看了碍着他们吃糖了,就如同东头一样。

诸如此类,因此有人会发现,作品群也好,贴吧也罢,甚至是知乎这种社区和死了一样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的讨论环境很是令人不快,就连我自己也收到过那种骂作家和角色的私信,挺那什么的。

先知曾说,大家关心的变成了“男主角有没有和一个女的在一起”。我不能说这个现象是好是坏,但我想说的是,我不喜欢“只关心男主角有没有和一个女的在一起”这种思路,我觉得这样看轻小说对我而已很没意思,我自己绝对不会这样。

同样地,倘若看一本轻小说,脑子里只有甜不甜,只有自己喜欢的角色和男主角的互动,亦或是所谓的“戏份”,那么未免过于片面,我只能说我自己不会这样,而对于这样的读者,只要别跳人脸上骂,我还是尊重他们,无意于干涉他们。

所谓的“魔怔吃糖人”,实际上也不过是由于作者写出来的内容没有符合他们的期待而撒气,但是对其他人造成的影响,自然也不太好,毕竟各位或多或少有过感受。

恋爱喜剧与“承受能力”

在水群或者逛贴吧时,时不时会有读者问某本书有没有“雷”或“刀”,而同一本书对不同的读者来说,有没有“雷”或“刀”却是不一样的。

我们不妨将读者的承受能力与此一起考量(当然这两者有区别),有些读者觉得某本书里有雷点,读不下去或者是读了很不爽,而另外一些读者则感觉没什么,有人将决定这个的因素叫做“承受能力”。实际上我感觉其实大概只是阅读偏好和如何看待这本书的区别,大部分读者看轻小说是为了消遣、娱乐,那么其中可能会让人不愉快的部分,自然会有人讨厌。

在这里我想以《佐伯》、《剃须》、《千岁》甚至是《友崎》来举例。

据说《佐伯》最开始是备受关注的书,曾被某轻小说网站放在首页推荐,众所周知,《佐伯》前面大受好评,它的同居被不少人都夸过,而在第四卷后却因为“假牛”的原因导致相当一部分的读者感到不满。而现在也经常能看到有人问这本书有没有雷,大家仿佛都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固然一方面《佐伯》在这里处理的不甚得当,“降智”造成了一定的割裂感,仿佛第四卷的他们不是前面的两人;但若说主要原因,恐怕是“假牛”让读者有些害怕,以及后面“真牛”的男主父母。之前有朋友读佐伯时告诉我因为看的太难受了所以后面就不想看了,而不少读者也表示确实劝退,而《佐伯》也在第五卷便完结。我想是否是作者处理不当的问题以及目标读者的设置使读者们对佐伯有着不同的看法呢?

《剃须》在各个地方都能引起讨论与辩论甚至是争吵,无论是小说和漫画的评论区,阿b的相关视频的评论区,或者是贴吧和QQ群。其实神待少女算不上什么新题材,但因为它的女主角而饱受争议,不得不说这让这本书一直很有热度,但也使读者们饱受吵架之苦。有人因为沙优非处而不爽,有人因为矢口不爽,也有人因为同居日常中的女主角的过去居然是那样而不爽。除此之外,还有因为对沙优之外的其他角色的存在感到不爽。

不过认为这本书写的不错的人也挺多,我自己也还比较喜欢它。通常来说其实轻小说中出现这样的东西确实本身就有些不太对劲,众所周知“媚宅”(非贬义)的轻小说,一般是不会出现明显有可能会让相当一部分读者不买账的内容的。不过自然也有读者能够接受这本书的内容吧,而且它早就销量破了100w卷,而即使是现在这本书也只写了四卷而已。

讨厌和喜欢它的读者当然各有各的道理,不过产生分歧的原因我认为姑且和各自以往接触到的作品以及对于轻小说的态度是很有关系的。我认识的人中,读书久一点的读者似乎大部分是不太在意,毕竟以往的书没有那么“媚宅”(非贬义),偶有那种“不好”的情节。大致上就是有不太在意的读者和感到膈应的读者两种,其中后者往往希望看到不要让人悲伤的甜甜的故事。而大多数读者是在轻小说中寻求放松和欢乐的,那么也就不太意外了。

我也接触过一些像是“恋爱只读派”(来自他人的自称)一样的读者,他们往往对于恋爱喜剧甚至是所有轻小说都很宽容,似乎什么都读的下去,其实我大概也属于这一类。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属于是不怕“刀”的读者,有人说我是铁胃。其实并不是我感受不到恋爱喜剧中的一些感情,只不过因为我只是一个看故事的读者而已,从来不会代入角色。我钟爱的夏目漱石在《草枕》中提到过“非人情”的阅读方式,虽然当然有些不一样,但大致上也是这么一个感觉。

爱情,是美好的;孝行,是感人的;忠君爱国也堪称善举。然而,一旦身陷其中,被卷入是非利害之旋风后,这“美好”之事,这“感人”之行,以及这“善举”,也会令人头晕目眩的吧。乃至于如坠云里雾中,茫然不知这诗之所在了。 而要想知道,就必须置身于旁观者的立场,就必须怀有相应的闲情逸致。以旁观者之立场来看戏,就会觉得戏剧精彩纷呈;以旁观者之立场来读小说,就会觉得小说生动感人。看戏时觉得精彩纷呈的人也好,读小说时觉得生动感人的人也罢,他们在观赏和阅读时,都将自身利害抛在脑后了。可见只有在观赏和阅读之时,才能成为脱离凡尘的诗人。 然而,话虽如此,一般的戏剧、小说仍是免不了七情六欲的。时而痛苦万分,时而怒发冲冠,时而喧闹不止,时而痛哭流涕。读者、观众也难免会被其同化,与之一同痛苦、愤怒、喧闹、哭泣。其可取之处或许在于不涉及利欲这一点上,不过也正因为不动利欲之心的缘故,其他方面的情绪波动会比平时更加激烈。而这,正是我所厌烦的。

《千岁》同样也是蛮有争议的,还是今年轻厉第一,所以自然也是讨论度很高。现充与死宅的对立似乎是校园作品中常常有的东西,不过中日不一样,并没有日本那样可怕的现象,更不用说和轻小说相比了。有很多读者被《千岁》第一卷劝退,这一点似乎和友崎也类似。

丁先生做的图

《友崎》动画化之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但是由于我不看轻改之外的动画,所以不是很懂他们acg观众,所以只是知道轻小说读者中,友崎小说第一卷也有类似的情况,好像是先知说“有种神秘力量阻止我读下去”。《千岁》和《友崎》在轻之物语以及其他轻小说群都有关于第一卷的讨论,读者的差异与看上去“辱宅”的内容。

尊重差异理解个性之类的文化多样性套话,大家在高中都已经看烦了,我就不在此多嘴。

同居系变多

不少人发现,最近有名的作品中似乎同居系意外的多,《邻家天使》、《拖油瓶》、《剃须》这些就不用再说,连村上大妈都也来写了本《宅女友》,以及最近还出现了的几个父母再婚的作品。这样,会不会感觉有些同质化,会不会导致恋爱喜剧陷入过分“赶潮流”而难以再出现优秀的作品的泥潭?

因为大多数读者都喜爱,所以我姑且认为大部分恋爱喜剧的爱好者也是偏好同居系轻小说的,“人越缺少什么,人就越需要什么”,死宅往往是需要这么一个“亲密”的存在,独来独往的人不能说都需要有一个有着相互信任的人,但也至少不会讨厌这种感觉吧。

同居确实很容易让读者感觉“甜”,往往也容易受好评,再加上找个好点的插画师,似乎只要不犯大错就能保证一定的口碑和销量,那么作家们写一写这样的书也是理所应当,毕竟市场有需求嘛。

其实大家心里应该都有答案。我认为轻小说这种东西,既然有明显的商业化,那么“潮流”也好,热点也罢,都是很正常的,但是是不是真的会出现那样的结果,我个人是不这么认为,因为这和恋爱喜剧的衰落感觉没有那么强的因果关系,而所有轻小说不也都这样,再加上毕竟还是要有点“文化自信”嘛。

噱头作如何

xg说“噱头小说走不远”,然而当下随便拿起一本恋爱喜剧都能一眼看出是噱头作,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令恋爱喜剧的爱好者芒刺在背。

不过我觉得恋爱喜剧甚至是轻小说都需要一个或者几个所谓的噱头。

一般来说,轻小说长标题的现在,大部分都是在标题中就拿出一些用来吸引人的东西。比如最近的《俄罗斯jk》,还没正式发售就收到如此关注,《剃须》的神待少女,《拖油瓶》的继母的拖油瓶是前女友,《邻家天使》的和学园的天使大人同居,《冰川老师》的宅女老师师生恋等等,即使是那种强调自己是普普通通或者正常的恋爱喜剧的轻小说难道不是也在用“普通”这一噱头吗。

吸引人的要素有很多,对于轻小说来说当然是需要尽可能的加以利用,插画也好,特别的情节和设定也罢,只要能让人想买来看就算成功。往往噱头却不占轻小说质量太多的比重,因为它们大概只是担任一个“引流”的作用。

不管引流是否可耻,在看某本书之前,如果没别的途径,读者一般是很难直观感受到书的质量的,而一个作家,又有何自信能保证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会看他的书呢?

就写到这里,因为我想去上厕所了,现在在机场等飞机。题图和插图就等我回学校开电脑再弄吧

欢迎批评指正,因为我很菜,若是您能帮帮忙就好了。

想玩的梗忘记玩了,加在最后算了

无论立法者是谦虚内敛、容让自治,还是雄心壮志、锐意管制,最终都必须通过立法作品展现。 一般来说,创作者对于作品寄予何种期望,就会设定何种人群为其目标读者。此处所要讨论的问题因而是:法典自治或管制之功能定位不同,立法者会如何选择目标读者,又将如何对待总则?法律的意义在于适用,因此,构成法典潜在读者的,无非是民众(适用对象)与法官(适用者)两类。 私法自治下,民众法律关系之形成,取决于行为人意志,因此,如果立法者对自治理念有足够的尊重,就不会指望通过法典改变民众生活,而倾向于将其定位为裁判法,此时,负裁判之责的法官往往成为法典目标读者。《德国民法典》即其著例。为了提供尽可能准确高效的裁判依据,《德国民法典》并未过多照顾民众的理解问题,有意舍弃欧陆其他法典通俗性的特点,代之以精确但抽象的语言与技术,总则编之设置,亦是此等考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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