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马拉铁道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2月27日,盛京将军赵尔巽,主持制定了“中日商办沈阳马车铁道股份有限公司条规”,并决定由奉天府总商会出面,赵清玺为中方代表,与日本大仓组代表大仓喜八郎商定筹办沈阳马车铁道的有关事宜。同年5月12日,中日合办奉天马车铁道的议案得到清政府邮传部的批准。9月12日,中日双方代表签署了“中日商办奉天马车铁道股份有限公司招股章程”。章程规定:“兴修之铁道分为两区,由火车站(今老道口南侧)至小西边门为第一区;由小西边门至小西城门为第二区”。奉天马车铁道,由中日双方共同经营15年,全部股金19万元。日本财团将在东京弃用的马车铁道设施作为投资运到奉天。10月18日,中日商办沈阳马车铁道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08年1月4日(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一日),马车铁道经过一年的筹建、施工,由火车站至小西边门的第一区首先建成通车。不久,由小西边门至小西城门的第二区相继建成通车。全程营运线路4.03公里,当时有马车27辆,马73匹。
1910年(清宣统二年),10月3日,南满铁路奉天新站(今沈阳站)建成,火车停车站由旧站迁往新站,马车铁道随之延长1.2公里到新站。当时有马车29辆,马200匹(同年由两匹马拉一辆车改为由四匹马拉一辆车),每日往返160次;日平均客运量七千多人次。马车铁道投入运营后,经济效益较好,据资料统计,1908-1916年间支出总额利润率为32.1%。
1922年(民国11年),10月14日,中日商办沈阳马车铁道股份有限公司经营15年期满按约解散。马车铁道经营业务以“南满”铁路附属地界限(今西塔附近)为界,以东由奉天马车铁道公司善后事务所经营,以西由日商大仓组继续经营。
1924年(民国13年),因奉天市政公所修建有轨电车线路,奉天马车铁道公司善后事务所经营的小西边门至小西城门段马车铁道停运并拆除。
1924年9月,大仓组经营的西塔至奉天站的马车铁道拆除改建有轨电车线路。
1925年8月末,小西边门至西塔的马车铁道拆除改建有轨电车线路。
至此,奉天市经营了近十八年的马车铁道,由有轨电车所代替。
二、公共汽车
1923年(民国12年),奉天市政当局筹资大洋20万元,创办奉天市政公所附设汽车厂,属市正公所事业科管辖。开始拥有客车8辆,后来增至52辆,营运于马路湾至大东门和大北边门至北市场之间。马路湾以西租借地由日商经营。该企业于1925年(民国14年)4月19日开始营业,第一条线路自小东边门至北市场。沈阳公交网整理1925至1931年所开辟新线路如下:
1925年4月19日,小东边门——北市场通车;
1925年10月15日,小西城门——北市场通车,小东城门——北市场通车,小东城门——小西城门通车;
1925年12月1日,大东边门——马路湾通车;
1926年2月1日,南市场——北市场通车;
1929年5月5日,大北边门——北市场通车;
1929年5月13日,钟楼——小东边门通车,北陵——小西边门通车,南市场——工业区通车;
1929年6月13日,大东城门——小河沿通车;
1929年11月1日,钟楼——大南边门通车;
1930年7月1日,北市场——皇姑车站通车;
1931年2月5日,小西边门——商埠地五纬路通车。
各主要站点都设有木质活动站房,如大北城门、小西边门、小西城门、北市场、马路湾等站房。
共有车辆52台,平均时速28-30公里。
车种:莱佛式20台,福特式16台,习鲁莱特14台,万国2台。
1926年10月,公共汽车为增加收入,实行车上承揽招揭广告业务。
对军官、稽查、宪兵、差役、警察、行政官员、市公共汽车厂员工发放免费乘车证。市民可购买各线路的普通乘车证(月票),学生购买定期乘车证(月票)减价2成。
汽车厂对司机、乘务员、修理工每年各发两套制服,管理严格。并成立公共汽车厂司机学校,为新开线路培养公共汽车司机。
1928年,由于奉票贬值,汽车厂发生亏损,于当年5月23日停业。为了维持市内客运,市政公所采用“招商承租”的办法,以租金最高、资本殷实、经验丰富、信用昭著为条件,以年租金现大洋1.5万元租给商民李元之,组建了“奉天市公共汽车公司”。1929年2月,该公司首先恢复马路湾至大东边门的营运,接着恢复了大北边门至北市场的线路,终于使停运7个月之久的汽车客运重新通车,直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
三、有轨电车
1923年(民国12年)5月,曾有翼出任奉天市政公所筹备处第一任市长,并筹建奉天市电车厂。当时,日本在奉天的财团提出来中日“合办”奉天电车,遭到奉天市政公所拒绝。
1924年1月14日,奉天省长公署特别会议决定,奉天市有轨电车线路分期修建。第一期由西塔经小西边门、太清宫、小西城门至大西城门,全程4.5公里,并决定第一期工程分为由大西门至小西边门和由小西边门至西塔东西两段,东段首先施工。7月-9月,动迁东段线路障碍,开辟马路,拆除房屋。但因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整个工程中途停顿。
1925年春继续施工。10月初,东段有轨电车线路竣工,并从德国AEG公司购入四轮有轨电车八辆、发电机两台。在小西车库东侧建起了直流变电所。
1925年10月10日,有轨电车第一期工程东段正式通车运营。西段于11月5日竣工。至此,奉天市第一期有轨电车线路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同日,电车厂建厂。
1925年11月,日本驻奉天总领事馆出面干预,向奉天督军张作霖施加压力,张作霖责令奉天市政公所与日本财团大仓组协商中日电车联运事宜。
1925年11月30日,中日双方达成协议。市长曾有翼和大仓组代表川本静夫签署了“电车联络运输契约书”和“电车联络运输契约书附带说明书”。契约书中规定:电车联络线路为由奉天省城小西边门至日本“南满”铁路附属地之“南满”车站区间;以附属地界限为界,以东至小西边门的设施由中方维修;以西至奉天站的设施由日方维修;联运所收入、支出、按双方营业线长度分配。
1926年6月16日,中日电车联络运输的有关事宜,经过双方议定,签署了“中日奉天电车联络运输事务所章程”。同时,中日奉天电车联络运输事务所正式成立。当天,电车联运线路正式通车运营。
中日联络运输线路全程3.9公里(其中电车厂线路2.1公里,大仓组线路1.8公里),四轮有轨电车9辆(其中电车厂4辆,大仓组5辆)。中日电车联络运输线路由于处在交通繁忙干道上。客流量大,收入甚丰。据1926-1930年统计,支出利润率高达225%,比电车厂经营线路的32.5%高出六倍。
第二次奉直战争中,奉军费用大增,扩发奉票,奉小洋贬值。物价上涨,有轨电车经营盈余减少。电车厂的线路盈余由1925年的16.6万元减至1928年的13.8万元和1930年的3.7万元;联运的线路盈余由1926年的46.5万元增至1928年的345.6万元,1930年减至8.8万元。
1930年,沈阳市政公所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开始筹建由太清宫至大北边门1.0公里的第二期有轨电车线路工程。10月正式开工,12月16日竣工。同时由德国购入四轮有轨电车一辆,玻璃水银整流器三台,于12月20日正式通车运营。此时,原由大西城门经太清宫、小西边门至西塔的线路称为本线,新建的太清宫至大北城门的线路称为支线。
至此,有轨电车营运线路共计三条,总长度7公里,其中电车厂经营2条3.1公里,中日联运经营1条3.9公里。共有有轨电车14辆,日客运量1.65万人次,电车职工219人。
1931年,电车厂为扩充业务,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厂的盈利垫付投资,经辽宁省政府批准,于8月10日开始筹建由大北城门至大东城门外的第三期有轨电车线路工程。不久,即发生了“九·一八”事变,第三期有轨电车线路工程被迫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