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法的原则(控权)
合法原则:法律优先(底线):不抵触法律 法律保留(积极主动):取得法律授权,无授权则无行政。
合理原则三个子原则 :1.公平公正的平等。平等原则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的相关。 3.比例原则 (1)目的要正当(2)手段有助于目的的实现(3)多条手段选最短。少侵害
程序正当原则 :一.公开 1.不公开: 国家秘密。 2.原则不公开 商业秘密 权利人允许可以公开
二.公众参与 告知 陈述申辩/听证会(隆重)主持人不能参与案件调查
三.回避
高效便民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 : 诚:别撒谎,信息真实 信:不能朝令夕改,别反悔
信赖力保护 1.存续原则:别变来变去
2.财产保护:真金白银(赔偿(政府存在违法过错行为)和补偿(政府的做法合法正确))
权责统一原则 :权是责前提 责是权归宿
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
依法行政=6个原则不等于合法行政
补充:形式法治(成文法)合法行政
实质法治(自然法)合理行政
2.行政主体
“官”=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不够用,解决不了控权,所以引入行政主体。解释:某个法律关系上高高在上。
行政主体功能: 功能1:行政机关不够用, 决不了控权。某个法 律关系上高高在上。
功能2:公法人吸收公务员人格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司法部中的内设机构:“司”和“处”
行政机关分类: 一般行政机关=政府 专门行政机关=部门
知识点播: 1.专门行政机关和内设部门的区别:专门行政机关可以对外,内设部门不可以(人格被吸收)
2.议事协调机构:协调各方,像个媒婆一样
3. 临时机构
正式行政机关:政府➕部门
派出机关: 行政公署(省政府) 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乡政府)
派出机构: 派出所
开展行政活动的其他组织:授权:做行政主体。委托:找帮手
授权:让鸡变凤凰 。法律 法规 规章可以做授权,其他规范性文件无资格
3. 隶属于行政主体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机构设置: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撤销变更
编制管理:活人管理制度
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部:司法部等。委: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机构设置: 一高:组成部门,他的设立需要惊动人大和人长。一低:处级内设机构,国务院自己的行政部门就可以做决定。中间:中间的全部交给国务院。批准:“司” 孙子辈 决定:儿子辈。
编制管理:由国务院来做决定人数
组成部门基本职能,直属机构专门职能(
主机职专)猜题小技巧:基本职能的基本,口头,当场,直接起诉的直接
地方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一、国务院批准的事项:地方政府的编制总额是由国务院决定,防止机构臃肿。二、1.跨层次调整市里面调到县里面,国务院的编制管理部门国编办来管理。2.事业单位办法,如国务院编制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由省级政府来发布。3.上级政府来做决定,比如说一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设立由上一级的市政府决定,并且要到同级人大备案(就是事已经做了,给你打声招呼)。4.本级政府自己来做决定的事项:管辖权冲突由他们共同的爹来管理,就是本级政府。5.本级的编制管理部门要管理的事项,一个农业局要设立一个转基因办公室(内设机构)。
公务员法
公务员范围:老百姓心中那个当官的就是公务员
内涵:1.履行公职。2.公务员一是从事公务的,但从事公务的不一定是公务员。(濮存昕)
公务员的身份:1.公职。2.职务和职级,
职务分两档:领导职务:长,带“长”字都是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职级,分两类:巡视员(爽)、调研员(爽)和主任科员以下(挫)。
级别(工资):工资级别和职务不是一个对应关系,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职务和级别可以相互转任和兼任
公务员进转出:一、进:1.录用委任制: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为委任,初试成绩过低,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是已经是公务员了,但考试不合格,把公务员身份拿走
。不予录用不等于取消录用。
1. 什么职务可以录用委任制呢?
答:是职务中最挫的那个
2. 录用的组织主体?
答:国家的公务员管理部门和省的公务员管理部门的人事厅来组织
3. 什么样的人不能做公务员?
答:受刑罚,纳失信,被开除,除党籍
细节: 刑罚:1.行政处罚是不算2.包含故意犯罪和过失。3.开除公职包括国企和事业单位,不包括私企,外企。4.开出共产党党籍
4.录用的方式:笔试面试政审公示
细节:1.简化录用,经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2.体检:人事➕人体(是同级,不是领导关系)。
5.聘任制:专业和辅助性。国家用劳动服务的合同来买劳动服务
细节:1.涉密的岗位不能聘用。2.聘期是灵活的一到五年,试用期是一到12个月,包括工资(灵活)3.纠纷采取民诉。4.要经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5.合同要到同级人事部门备案。6.可以直接选聘也可以参照考试的方式。
6.公开选拔委任制:空降干部。有试用期。委任制可以使用于领导职务也可以使用于非领导职务。
细节:只是用于某个岗位的是选任制
二、转:交流:调任和转任,1.公务员内部兜圈圈才叫转任。2.调任:从外到内。
注意:挂职不再是是交流制度。
三、出:退出。1.辞职,身份丧失。引咎辞职:丧失是领导职务。重要的工作岗位工作没有做完必须备注,却需本人处理,不能辞职。
2.辞退,能力不行,态度不好,不是违法违纪
旷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光秃秃一年只能适用于降职。
3.不予辞退:因公残疾、医疗期间、怀孕和哺乳期的女性
注意:可以领辞退费或失业保险
退休:法定情形:年纪退休和没能力。自愿退休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一、培训是权利,不是义务
二、回避:1.执行回避:近亲属。2.地方回避:市 县 乡,本市的人不能做本市的市长。3.近亲属回避:陷阱:1.他们在同一机关内不能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例子:夫妻两个如果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话,他们不好管理。2.近亲属不能是上下级隶属关系。直属:是上一级。3.一方是领导,另一方不能在要害部门任职。(管人管钱管监督的部门)。4.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经营的企业盈利性的组织里面,行业监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三、任职禁止,例外:1.工作需要,2.经过手续上的批准,3.他们没有领取报酬。离职禁止,领导类的冷冻三年,非领导类的冷冻两年。适用对象:退休和辞职
四、考核和升降制度:考核:平时考、定期考、专项考。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结果:连住两年直接滚,一年降职。优秀和称职都能领取奖金。
五、公务员的处分制度
界定处分:个人严重违法违纪进行的惩罚叫处分:1.身份公务员个人;2.严重的违法违纪。细节:1.种类:从轻到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前三种对工资、福利、领导职务没有触动,后三种:针对级别的叫降职,针对职务职级叫撤职,针对身份的叫开除。免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撤(che)职彻(che)底是处分。警告期间可以涨工资,其他的都不行。处分的时间:种类不同,直接吸收;种类相同,相加最多48个月。时间是+6原则每提升一档+6个月。
六、处分程序。一、先调查1.初步调查和立案均需要负责人同意或者批准。2.调查了就要暂停,不易继续才要暂停。3.关门打狗。二、在决定。1.下决定必须是负责人集体。2.书面要通知本人。3.什么时候生效?
处罚是送达生效;处分是做出生效(效率至上)
3.既说且做减轻,只说不做或者只做不说是从轻。
减轻和从轻的区别?
减轻是质变,从轻石量变
4、政务处分:监察机关做的叫政务处分;行政机关作的叫行政处分。谁先占住算谁的。
七、处分解除:日期到了,条件具备,自动解除。
八、公务员的申诉:申诉的流程:1.复核(谁弄的我我再去找他去) 可选环节2.申诉:找上一级机关
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概念:针对对象不特定(例如在机场抽烟罚款50,李佳在机场收吸烟被罚50是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规:
制定权限:部门制定,国务院批准, 是由国院行政部门发布。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一、立项:(1)报请对象:国务院下属部门,地方政府不能立项❌(2)民主立法(3)经过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向社会公布(即=那不然❌,不得,不能❌)二、起草:(1)起草主体:可以是国务院一个、几个、法制机构。(2)程序:上:上报,下:征求意见,特别的意见征求,专家如何介入:请进来,吸收专家参加立法工作,送出去:委托专家起草(可以)。左:涉及相关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同意。三、审查:送审稿领导签字,由国务院司法部法制机构审查 各部门意见不统一:委托专家评估,领导介入:前提: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方式一:国务院领导协调;方式二,国务院决定
审查结果:不合格怎么办?
退回或缓办
四、决定:大事开会(国务院的法制部门给领导说明),小事传批
五、公布:找总理签字,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对外公布,公布载体:网站,国务院公报。一般要等30天,通过和公布之间是有间隔的。
备案:公布后的30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人大备案。
六、解释:1.填充漏洞式解释,省或部上报,国务院解释。2.对于有规则既有规则解释它的含义。省法制局上报国务院法制办部解释。
规章:制定机关:部或省政府、设区的市政府。联合制定:使用主办机关的命令序号
程序:1.一般规章上报是同级党委,政治类的规章和法规要上报党中央。
2.决定:无传批,地方规章是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
3. 公布文本载体:报纸(本地的报纸)、网站、公报(权威)。
4.备案:制定机关自己的法制机构
5.立法后评估:
6.行政法规才有停止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直接起诉
内部行为不可诉
政治行为不可诉
事实行为不可诉
判断具体行政行为:(1)特定性:针对对象特定(有未来感的对象就确定不了)。 (2)处分性:必然影响权利和义务。主观影响和客观影响相统一(意思和表示)1.行政指导(温柔建议),不可起诉。2.假指导(刚性要求)3.调节(温柔建议,出据调节协议,不可诉)4.重复处理(不可诉)5. 过程性的行政行为(不可诉)。
(3)外部性
(4)行政性:1.司法行为(仲裁不可诉)2.行政协助执行行为(不可诉)。3.刑事司法行为:客观上看授权,主观上看目的,不可诉
具体行为分类:1.依职权和依申请 2. 羁束(没得商量)和裁量(有选择空间) 只有裁量行为才有合理性评价,而羁束行为没有合理性评价。3.受益(给好处)和负担(让我不爽的)4.要式和不要式(绝大部分行为都要式,口头传话是不要式)
具体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成立是一种事实判断(解决的是一种有没有问题)
生效是一种价值判断
所有行为已经成立,立即生效是❌
成立分类:作为:送达及生效;不作为:积极不作为(明确拒绝,当天就是你起诉的起点)和消极不作为(不理不采,1.由法定期间等满法定时间;2.等满两个月,两个月零一天是起诉期的起点;3.情况紧急,可以当天起诉)。
生效之后的效力问题:1.拘束力(让你不自由,不能随心所欲。也可以对其他国家机关身,上不一定非得是官民双方)。2.确定力(这个行为在救济期过了之后,不可以再去争议和更改)3.执行力
行为合法违法判断:1.主体违法:(1)无权限(2)纵向越权(3)横向事物越权(4)地域越权。2.事实依据违法。3.法律依据违法,上位法大于下位法。4.程序违法。5.明显不合理(处罚畸重)。任何一个理由违法,行为最终结果都叫违法。
无效和可撤销制度
无效和可撤销发生的条件:
无效:明显重大;一般:可撤销
无效的三个表现:1.无资格。2.无依据。3.无可能。
无效的后果: 1.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 2.程序上的宣告制度(利害关系人申请;任何时候;找有权机关宣告无效:上级机关)
可撤销的后果:1.没撤销以前,可以收可以拿。撤销以后,溯及既往(一夜回到解放前)2.可撤销的时间是起诉期(6个月)和复议期(60日)内(选诉讼,到此为止。选复议不满意,可以诉讼时间15日)3.撤销之后带来损失,给当事人一些赔偿。
废止的条件:行为合法,但情况变化(情势变更)
废止的后果:1.可以寻求补偿。2.自废止之日起失去效力。
注意: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于15年5月1日以前做的行为提起诉讼请求宣告无效,法院不立案。
效力中止的其他原因:
行政许可
许可的概念: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的活动的行为。
特征:申请性、授益性、要式性(书面)、外部性
分型:普通许可1.范围:1.特别程序:形式审查一个人,实质审查两个人以上
特许:有限的公共资源的配置叫特许。范围:赚大钱。程序:要招标、投标
认可:人有没有从事某个行业相应的信誉条件、资质能力。
核准:物 两个人检测检验
登记:企业登记、非营利法人组织
附期限许可:驾照(驾照到期,申请延期需要提前30天)
有数量许可(先到先得,特别法规定优中选优)和没有数量许可
许可不可转让(物属性重的可以转让)
设定和具体规定(法律)立法权限的分配
立法权:设定权(从无到有)和具体规定权(从粗到细)
具体规定:下位法可以细化上位(法,但不能抵触上位法。1.不能增设许可。2.不能增设条件。
设定权:1.经常性的许可(稳定日常存在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2.(1)临时性的许可。国务院的决定(其他规范性文件迎合了临时性许可的需求),可以设定全国性的临时许可(2)地方临时性许可的交给省规章(一年期)地方许可的限制条件:1.不能用许可的方式搞地方保护主义。2.国家统一的资质资格许可。3.企业的设立登记和前置性的许可(法人是全国的,所以法人的设立登记和他的前提条件必须交给全国性的文件)。
行政许可的停止程序:省政府停止经济事务的许可
行政许可实施 (执法)
执法主体:1.授权实施(法律法规) 2.委托 (找帮手,必须找行政机关发许可。公告)3.办公方式的变革(联合许可、统一许可、集中许可)
发证的程序:申请(委托,1.护照、港澳通行证必须本人去。2.申请表不收钱。3.格式文本不受限)受理(1.不管你受不受理,都得出具日期的书面凭证。2.缺材料,材料补证告知书。)审查(两个人。)决定(准予许可要公开,不予许可不公开)许可(理论上全国有效,有例外。颁发许可证加盖标签印章)
听证程序:范围:依职权听证(公共利益)依申请听证(个人申请)时间:5天内申请,20天开会,7天前告知时间地点。回避:参与过调查的人不能当主持人。笔录:签字
(效力: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唯一依据,根据听证笔录做出许可决定✅;参考行政笔录做出许可决定❌)费用政府买单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后果:发现违法责令改正。核准:锅炉索道立即改正。严重违法吊销许可证
吊销和撤销的区别?
吊销是证合法,之后发生违法行为,撤销是证本身不合法。
撤销:如果损失是当事人自己造成的欺骗贿赂的方式获得许可不赔偿。贿赂即遂三年内禁止申请;未遂一年内。
废止: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将许可废止掉(撤回)后果:补偿:(1)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必须要向行政机关申请。(2)补偿标准:实际损失(成本➕合理利润)实际投入(成本,特许只给成本投入)
注销:许可证不能用。
行政处罚
遇到公安、警察、派出所就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处罚的概念:
特征:处罚主体行政机关
种类:精神罚:警告(书面 )通报批评
财产罚:罚款、没收(1.非法财物,直接)
资格罚:许可证
行为罚:作用于行为 1.限制生产经营活动。2.责令停产停业。3.责令关闭是永久。4.限制从业资格。
人身罚:拘留
其他种类处罚:拘留了,限期离境。罚款了,限期离境。只能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来设定,地方性法规以下是无权设定。
处罚立法
立法权限:设定权(从无到有):1.法律(百无禁止)。2.行政法规(限制人身自由不能做)。地方性法规(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种类的处罚)。规章(警告、通报批评、比较少额的罚款规章可以立)
具体规定权(从粗到细):下位法细化上位法,不能抵触上位法(处罚行为、处罚幅度、处罚种类)
补充设定(处罚法特有):遇到半半拉拉的法律要补充设定。
行为模式➕后果模式
A B
设定(从无到有) 无A,无B。
规定(从粗到细) 有A,有B。
补充(从有到全)有A ,全B。
行政处罚的实施
主体:行政机关实施
综合执法(集中处罚):城管
谁能够决定集中?
答:国务院或省政府
授权:让鸡变凤凰。委托:找帮手
管辖:级别:处罚一般由县公安局、区环保。 局做出
管辖权下放:由省政府决定下放 管辖权下放对象:乡、镇、街道办
地域管辖:行为地和结果地
行政处罚实施的程序:一总三分(罚的轻案件简单走简易;罚的重的案件走听证;罚的不轻不重的走普通程序):一总(1)公开:机关、依据、程序、救济(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一定影响的要公开 ) 1.有影响的才要公开 2.处罚公开可诉 。 执法 :2个人必须具备执法资格证。三分:普通程序:1.立案 2.调查。细节:出示证件、陈述申辩 、接受询问、证据登记保存(经过负责人批准,保存七天)3.审核(通过法考)4. 决定。一般由负责人决定罚的重的话,由负责人集体决定。内容:盖章书面。决定期限:立案之日起的90日。5.送达。能当场送达最好,可以通过邮寄等7日内
简易程序:公民一清二白(事实清楚,200以下)单位3000一下
简了什么规则?
现场发现违法,现场开据罚单(现场立案,现场调查,现场审核,现场决定)当面送达
听证程序:适用条件:(1)启动条件:依申请(没有公共利益,只有个人利益所以没有依职权)告知➕申请=听证
应告知:降级(降低许可的资质等级)吊证(吊销许可证件)件,责令关(责令关闭)停(责令停产停业 )业(限制从业资格)。
以上是法定听证
约定听证:
拘留不在法定听证的范围内,但在约定听证内
程序要求:处罚:5 x 7
许可:5(告知) 20(开会) 7(7天前告知时间和地点)
行政处罚的实体规则:不处罚:一、情节轻微1.首违不处罚(轻微加改正)。二、不罚小孩精神病。三、主观无过错。四、过了时效不处罚。起点:连续:最后一次计算时效。继续:非法拘禁。必须是行为的连续,不是结果的连续。
终点:一般是两年、治安法六个月、危及了公民生命健康及安全五年
不二罚 :同种违法行为罚款只能罚一次
不重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
一、 调查:传唤。(1)必须是违法行为人。(2)传唤可书面和口头。(3)传唤的时候告知原因。(4)可以强制传唤
讯问:一般不超过8小时,可能拘留的最多24小时 。不满16周岁的小孩通知家长到场。地点:众人和受害人可以到家中或单位
检查:两个人两个证(工作证件加检查证明)检查工民住宅,两人两证必须齐全
扣押:必须与本案有关,
善意和第三人的不能扣押,但可以登记
吊销公安类的许可证和2000以上的罚款可以听证
复议是60天,诉讼是6个月
决定的期限:30➕30
送达:1.能当场就当场,不能当场两日
时效:一般法两年,治安法六个月
处罚的做出时间:一般法90,带了公安警察派出所30+30
送达的日期:一般法:能当场就当场,不能当场七天。处罚法:是能当场就当场,不能当场两天。
调节:
罚款的执行:罚执分离
行政强制
强制措施:为预防(预防危险、证据损毁)而强制
特征:强制性、非处罚性、行为的暂时性、行政性
强制执行:先说(具体的行政行为)后做(执行)
罚款 划拨
征收 拍卖
责令拆(命令/处罚) 拆(执行)
特征:强制性 依附性(基础决定)执行性
措施和执行的区别?
目的不同:预防和执行
有没有基础决定:
时间长短
发生的阶段不同:1.强制措施 (急)2.处罚罚款3.执行
扣押许可证(强制措施,无期限)
暂扣许可证(处罚,有期限)
强制措施种类和设定
措施种类:1.限制人身自由。2.查封。3.扣押。4.冻结。
执行种类:直接执行(划拨、拍卖、拆房子)
间接执行(代履行,执行罚(家属罚款、滞纳金)、
设定(从无到有)和具体规定(下位法细化上位法不得抵触)。
执行的立法权由法律来立法
措施:行政法规不能立限制人自由和限制钱自由(冻结) ;地方性法规针对财产的查封和扣押;规章以下的文件没有任何立法权了。
集中实施:有了处罚权,就有配套的措施自动赋予你 。
强制措施授权:一只鸡飞上枝头变凤凰,法律和行政法规
措施—————法律和行政法规
处 罚 许 可——法律和法规
一 般 权 力——法律法规规章
处罚委托:A委托B(B:组织,企业、机关、行业协会)
许可委托:A委托B(B:行政机关)
强制措施委托:没有❌
强制措施一般程序:1.一般需要批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上车后补票。紧急情况下财产需要24小时补办。紧急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立即补办。6.笔录现场,当事人不签字,在笔录上注明。当事人没来,有见证人让见证人签字。
强制措施没有听证
查封和扣押的特别程序:一个限于:限于本案相关的物品。三个不得:与违法活动无关的不得;当事人生活必需品;已经被其他的国家机关查封了,没必要。
形式要求:当场交付两个书,一个是决定书一个是清单(当场扣,当场给决定书和清单)
期限:30➕30
费用:执行可收合理费用,措施不收费用
财务保管:自己有仓库自己保管,没有仓库委托第三方保管。
冻结:先做后说,先斩后奏。1.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书 2.事后三日内在交付决定书。
执行的实施
间接执行:1.代履行。2.执行罚(滞纳金5%和加处罚款3%)每一个行政机关都有权利
细节:执行罚:1.告知标准。2.不能超过本金。3.日期最多30天。4.在起诉复议之内加处罚款不计算。
代履行:一定是威胁交通安全、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破坏。程序:决定书、三天催告、派员监督、签字、当事人承担合理费用。
立即代履行:紧急情况
直接执行: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机关:人身类的公安 ,国安、财产划拨类的税务,海关、拆房子的县政府。其他机关申请法院,山重水复疑无路,扣的货物抵罚款。
措施 处罚 执行
单位3000以下才能简易程序
直接执行的程序:有执行权的机关自己执行程序:1.前提条件:有执行权。2.义务履行期/决定期内不履行义务。3.步骤:一催;二辩;三执行,下达执行决定书予以强制执行。
催告:书面,不可诉
4.比例原则的限制:执行方式的限制叫执行协议(执行和解)执行时间的限制:不能夜间不能节假日。手段的限制:不能断居民,但能断企业。拆房子:需要有公告,说和做中间的间隔期要长。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的执行程序:非诉执行法院充当审查官的角色,行政庭审查 ,裁决
条件:海关税务既可以申请法院也可以自己执行。时间条件:过了诉讼期、复议期、义务履行期期满之后的三个月
申请法院
作 诉讼期六个月 | |
———————————》》起 3 终
复议期60日 | 个 |
————————》〉 | 月 |
义务履行期15/7/3日 | |
—————》〉 点 点
出
管辖:行政机关所在的基层法院或者是不动产所在法院
审查:书面审查7日,听取意见审查要30日
院长批准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确认~公证~鉴定(既存加强)
2.行政裁决(行政机关)~判决(法院)
裁决和调节区别?
调节是温柔建议的事实行为,裁决是具体行为
裁决和行政确认的区别?
单方面确认叫确认,解决争议叫裁决
3.行政给付(扶助弱势)
4.行政奖励
5.征收(剥夺一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和征用(剥夺一个人财产的使用权)
公益征收
政府信息公开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才叫政府信息
制作(法律文件、监督检查形成笔录、开会记录)或获取(保存)(企业交给政府备案的章程、财务记录)
公开主体:1.行政机关(授权的职能组织)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
要找到根儿上去,一手来源负责公开才是最妥当的
2.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
3.共同制作的信息:牵头大哥负责公开
公开的范围:1.三安全一稳定不得公开。2.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原则上不公开。例外:权利人同意或公共利益可以公开。程序:(1)征求权利人意见。3.内部信息不得公开4.过程性的信息不公开(半成品)5执法案件信息不适用于政府公开条例。
公开程序:1.主动公开。(群众密切关心的东西)方式:报纸、电视、新闻等。 场所:档案馆、阅览室等 。程序:指南目录。时间:20个工作日无延长
2.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一松()一紧(提供身份证明)。收到(确认收到之日期起计算公开信息时间)公开时间:20➕20。答复:不收钱。例外:量大的话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3.不公开:可诉
4.材料补正:
5.申请和主动的转化:多人多次
6.当一个人申请的频次数量超过合理的范围,政府听取当事人说明理由合理公开不合理不公开
7.借着信息公开的方式变相投诉举报
8.如果需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工、汇总、整理这个时候就可以不提供
9.信息更正程序
10.监督保障
行政争议法总论
行政法有三种救济途径:诉讼(法院)、复议(上级管下级)、国家赔偿
诉讼:合法性,收费
复议:合法性和合理性,不收费
修改复议法主要让复议成为救济主要途径
法院。 复议机关
原告 被告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诉讼和复议的衔接
复议 诉讼
关于省和部做的本级,自己复议自己才有找到国务院的机会,国务院做的决定是终局的
诉讼
哪些案件适用复议前置?
—>复议—>诉讼
自然类的案件: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2.认为自己已经取得。3.行政确认给了别人
涉税的案件:除了处罚 、强制、不交反倾销税。其他案件都需要付议前置。
反垄断的案件:禁止集中,附加限制性的条件
当场处罚
不作为:积极的不作为 (明确拒绝)消极都无作为(不理不睬)
信息公开
复议终局(只能复议不能诉讼)
三个条件:1.外国人2.出入境3.限制人身自由(遣送出入境)
行政诉讼参与人
有被告资格(直接起诉):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即使越权)2.授权组织3.委托 4.派出机关5.
继承机关6.临时机构的设立者7.共同行为
告错:应告A,错告B机关
1.通知变更
2.不变—>滚(裁驳)
告漏:追加
8.假共同行为:行政机关(有被告资格)和第三人(狐假虎威混进了)
9.经批准行为(下级请示上级)
10.有授权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派出所:不作为—>派
500—>派
800(幅度越权)—>派
拘5日(种类越权)—>县公安
11.大队和支队有被告资格
12.开发区(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区政府;没有经过国和省批准的~临时机构;临时机构取得授权有被告资格)
13.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市政府 县政府—>中院
市公安 县公安—>基层法院
1.谁行为谁被告:县政府指导职能部门(指导就是温柔建议)被告是职能部门
2.履责申请转送案件被告转送部门
3.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例外)
4.有文书看文书,没文书告部门(不动产)
1.县政府指导规划局(温柔建议,规划局的独立意思表示)
2.县政府指令规划局(刚性要求)
3.县政府责成(交由办理,表示不明确)
经过复议再起诉被告确立的问题?
复议改变单独告:告复议机关
复议维持共同告:
复议不作为择一告:二选一
不作为:没有实质审理
改变:改变实体权利义务
维持:除了审过、结果不变,剩下就是维持
告漏了强行追加被告
原告概念:1.公民法人其他组织2.认为其侵犯合法权益3.侵犯(加上了一个板上钉钉的义务)4.侵犯其合法权益5.合法权益
原告资格的判断:1.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侵权关系✅亲属关系❌3.物权关系✅4.公平竞争✅5.合同关系(不确定)
组织体的原告资格的问题:1.股份制企业:法代,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
2.投资人做原告(联营、合营、合作企业)
3.死了的企业:企业的名义可以做原告,公司法代可以一个人名义起诉
4.业主委员会
5.非营利法人(赋予投资人原告资格)
6.合伙和个体工商同民诉
共同诉讼:
必要的共同诉讼
普通的共同诉讼:同类可以合并,也可以不用合并
原告:通知➕同意=共同诉讼
通知➕不同意➕不放弃=第三人
通知➕不同意➕肯放弃=啥也不是
行政法的第三人都是:有独三
原告型的第三人:民
1.与被诉的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
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怎么区分?
1.利益冲突优先追加第三人
2.利益一致优先考虑共同原告
3.与案件利益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4.行政机关根据违法事实做出的统一行为,没起诉的是可以作为第三人。
行政机关类的人物做第三人:1.与被诉行为有利害关系(假共同,告漏的)2.两个行政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决定,非被告作第三人3.复议改变
被告行的第三人:官
诉讼代表人:原告10个人要选出二到五名代表人(二五一十)复议(一五得五)。
代理人:1.法定代理人。2.委托代理人(1~2;范围: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近亲属)
方式:代理要有授权委托书一般不能口头委托代理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可以口头)
管辖
先定被告再做管辖,
级别管辖:基层、中院、高院、最高院。
地域管辖:原告地、被告地、不动产地 。
级别管辖由被告决定:中院:1.级别高(1.国务院的部门 2.国务院直属的局)2.县以上政府做被告(只包括政府,不包括部门,例如:省公安厅为被告就是基层法院审理)性质特殊两类案件:海关类的案件和证券类案例。3.重大复杂的按件:(1)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 (2)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注意: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原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看类型:一般原告告被告被告所在地法律。三类特别的地域管辖:1.专属法院(1)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因行政行为引起不动产物权变动(不动产的含义:得、丧、变更)2.经过复议的案件,即可在原机关所在地的法院,也可在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
3.限制人身自由案件:被关了的人诉关了的强制措施(原告地➕被告地)原告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管辖做题的步骤:先被告再管辖,先级别后地域。级别先中院后基层,后地域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可受案
温柔建议行政指导不必然影响权力义务不能诉。
行政合同可受案: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协议,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的,而行政合同是双方的。
部分抽象行为可以附带受案:附带性的审查 ,不能直接起诉一个抽象行为。附带的对象是: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外。
审查的时候要听取意见
审查的结果:1.不适用。2.提建议。3.告领导。
行政诉讼的程序
起诉:起诉的条件:官(被告)管(诉讼请求)民(原告)法院
范围:公务员开除,不在范围
不能重复起诉
有复议前置的,必须先复议,达到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起诉
时间条件:一般来说六个月,复议(60日)完了再起诉15天。已经受理了会被驳回起诉。过了起诉期丧失的是起诉权。
1.先复议(60)再起诉(15)
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出复议决定?61开始起诉。
2.直接起诉不作为安件(6个月)
直接起诉不作为:积极不作为六个月起诉。消极不作为(漠视拒绝)1.等满特别法给行政机关预留的时间。2.2个月。3.紧急情况不用等。
3.直接起诉作为类案件
知道行为做出起的六个月。(1)全知道:行为的内容 ,诉权救济(2)知一半 :未来知道诉权之日起的六个月。保护期一年。 (3)全不知。保护期五年。
受理:1.符合立案标准登记立案。2.判断不了,先予立案
3.缺材料,立案期什么时候补全,什么时候计算
上诉:1.裁定驳回起诉 2.管辖权异议的裁定3. 不立案
投诉:
飞跃起诉:不立不裁
审理程序
赔偿请求可以在一审最末端提出
开庭前要通知当事人:三天内传票(原告被告)通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之类叫通知书)
审理的庭审程序:1.审理对象:行为的合法性。细节(1)被诉的行政行为(不诉不理)(2)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当事人的行为不能作为作为审理对象)2.复议维持:诉两个,审两个,判两个。3.审理方式:(1)言辞审理(不能书面) (2)公开(视情况而定) (4)沉默对抗法庭,法官要充分释明后果。5
恶意诉讼:裁驳:不能立案和判驳:有原告有被告有诉讼请求,整个流程走完了败诉了。
4.审理期限:立案之日起到宣判的六个月内一审要做判决(公告、鉴定、调解、终止、管辖权异义不计算在里面)。补材料的话,从补齐了之后再算。
一审的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一、法定简易:事实清楚,争议不大(1)1.当场做的 2.2000以下3.信息公开案件 (2)一审(3)民诉审理必须在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没要求
二、约定简易:1.一审 2.各方同意
发回在审,不得简易。
简易程序的要求:1.一人审判 2.审理期45天(无延长,没有当庭宣判的要求)3.判决书不能用口头、电话等方式来送达(民诉可以)4.举证期(上限不得超过45天)
三、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从立案之日起计算
二审:上诉主体可以是被告(上诉的对象是法院。内容:判决。上诉期:判决15天,裁定10天)审理:没有什么新东西也可以书面
审理对象:一审裁判和被诉行为全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