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回书说到,游戏收入从steam手中传到发行商的手中,然后发行商接下来将收入分成后打给开发者。
那么开发者如何纳税呢?
根据我对一些从业者的采访,他们一致认为,如今大部分开发者还是以个人势为主,即便是成立了工作室,也还是个体工商户,少部分会选择成立独资,开公司的还是比较少。
而且也不是所有开发者都有发行商的协助,自行开发自行发行的开发者占比也不小。
因此,个人所得税恐怕会是大部分独立游戏开发者最关注的问题。
今天,我们就先不去考虑发行商,假设steam直接向开发者汇款,来看一看具体的个税计算过程。
摸透了这个过程,即使是加上了发行商,我相信各位也能举一反三,自己去算个人所得税,所以我就不多赘述其他情况了。
好的,铺垫已经结束,我们直接开始。
在开始计税前,我必须简单说明下我国个税制度的一些要点。
因为我相信,大部分的开发者并非财会出身,甚至从来没有缴过个税,连纳税申报表长啥样都不知道。
所以,有些基础的计算规则,我必须先讲清楚。
个人不用说,肯定有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个税,而且还是按经营所得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税。
这里我们就主要讨论个人、个体工商户的情况,因为这两种是最多的。
我国个税的计算方式也可以参照我们之前分析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不过个税的操作更简单: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额
“简单”是从宏观层面来说的,具体到计算过程中,个税的税率要复杂一些,不像企业所得税25%那么直白。
接下来我们就从“应纳税所得额”开始。
首先我们要知道,哪些收入需要被计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简单说下这幅图的意思,前四项并在一起记为“综合所得”,然后按照七档累积税率算,经营所得按五档累进算,剩下的四项分开,但是税率都是20%。
标红的两项是我认为,和游戏收入相关的,因此这次我们只看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的计算。
就和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时候会将费用扣除一样,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一些必要的扣除在计税时也要考虑在内。
毕竟你想啊,人不是机器,三餐一宿是少不了的,消费是少不了的,所以直接对于收入征税,并不合理。
在我们计算个税时,对收入的扣除,主要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对收入加工。
第二部,固定项目的扣除。
什么叫“对收入加工”呢?就是说,在计算你收入的时候,并不是有多少算多少的。
请看下表:

各位可以看到,在第一步加工中,我们会先对一些收入进行扣除。
幸运的是,我们所获得的来自steam的特许权使用费,既可以得到一个20%扣除。
也就是说,steam打给你10万,只有8万会算税。
好,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是第二步,固定项目的扣除:

“基本费用”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个什么“5000元起征点”。
但是税收学关于“起征点”和“扣除”的争论,和我们今天讨论的事情没有关系,我就不多说,反正记得计算的时候扣个60000就行。
这里我们就可以算出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进行第一步加工)-60000-五险一金-专项扣除
结果大致如此,特殊情况后面再讨论,我们现在进入下一项:税率。
因为我们今天讨论的主要涉及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所以,有必要在这里说明一下个税税率的知识。
首先,我国个税计算,无论是综合所得,还是经营所得,都是超额累进税率,只不过一个是七档,一个是五档。
综合所得七档超额累进:

经营所得五档超额累进:

然而,在我查找资料的时候,经常发现有人搞混两个概念:
“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
很多人认为,收入高了,税率就会上档,这个认识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认为上档后的税负和税率保持一致,那就出大问题了。
我用两个例子说明:假设A年收入综合所得20万,B年收入综合所得40万,那么按照两种税率计税:
累进税率:
A:200000×20%=40000
B:400000×25%=100000
超额累进税率:
A:36000×3%+(144000-36000)×10+(200000-144000)×20%=200000×20%-16920=23080(用这个例子展示下速算扣除的作用,后面就不说了)
B:36000×3%+(144000-36000)×10+(300000-144000)×20%+(400000-300000)×25%=68080
我想,大部分人应该能看出来这两种税率的区别。
从税收学的角度上看,前者税负偏高,而且有个致命的缺陷。
比如36000交1080,36001交3600.1,这合理吗?
所以,不要被七档税率最高的那个45%吓到了。
第一,那个税率门槛“很高”;第二,只有超出部分才是按45%计税。
经营所得的计算方式和综合所得一样,我就不赘述了,大家举一反三。
接下来,我们就将上面的知识应用到游戏收入中。
首先,我们需要对开发者的收入性质进行一个认定。
第一,steam汇回的收入是境外收入。
第二,它是特许权使用费。
那么怎么算呢?
还记得我们之前是如何处理境外所得收入的吗?
将含有预提税的收入全额,按照国内税法计算税额后进行抵免,个人所得税也是这样处理的。
但是,比企业所得税好的一点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国外收入是与国内收入按项目合并计税的,而不像企业所得税那样,会先剔除国外收入的影响。
我们不妨假设一个例子:
A是一个游戏制作者,2023年他在steam的收入是200000(包括预提税),其他收入没有,在省会城市租房住。(这里不考虑五险一金,因为如果个人缴纳的话,纯看个人意愿,差异可能比较大,其次,有些地区还有针对失业群体和自由职业者的社保补贴,也不知道游戏人领不领得到,所以我就暂时搁置这一问题)
那么,计算A的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0×80%-60000-1500×12=82000
税额:82000×10%-2520=5680
别忘了,还有10%的预提税,预提税可是有20000的。
好了,预提税大于国内税负,不用交个税了,甚至下一年还有不少抵免用。
其实一想就知道,国内个税税率在应税所得144000内是10%,再加上各项扣除,税负绝对低于10%的预提税率。
那按照144000的应税所得反过去计算一下。
不管专项扣除和专项附件扣除,单纯加上基本费用就是20万左右,再加上一个20%的扣除,那也就是说,25万年收入都不用考虑国内个税问题。
这里还没有考虑前面36000的3%部分!
我们不妨再假设一个buff拉满的游戏人:
游戏制作者B游戏年收入500000,有一个上学的孩子,本人独生子女,父母满足赡养老人的条件,有住房贷款(或住房租金)。
B的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0×80%-60000-24000-36000-18000=262000
个税:262000×20%-16920=35480
预提税:500000×10%=50000
哈!好了,又不用交个税。
实际上,B要在70万收入左右才会缴纳个税。
哪怕是前面的A都得50多万才会缴纳个税。
所以,对于大部分游戏人而言,用好境外抵免这一项,非常重要!
10%的税负,对于个人而言,还是相对比较重的。
(这里提一嘴,孩子的花费确实能抵税,但是这点税和孩子的投入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政策这样设置,是为了给带孩子的减负,而这减负是有限的。不要为了这一点税就考虑生孩子,牵扯到下一代的决定一定要慎之又慎!)
“工作室”我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我就不多说,这里就提一点:
工作室的形式非常多样,既有企业,也有个体工商户,也有个人独资。
还有呢,可能只是名字叫“工作室”,没有执照也没有号码,算是“假工作室”,也要按照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我们这里讨论的,就是有执照有号码的“真工作室”。
作为个体工商户的工作室,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实际上,在应税所得100万以下,经营所得的税负都比综合所得高。
那么为什么要成立工作室呢?
道理很简单。
因为,如果你是个人势,你觉得工作量大,希望雇佣美术、策划之类的同志帮忙,这个时候你付给别人的劳动报酬,是不能够在税收上扣除的。
但是,经营所得是可以将费用,甚至往年亏损计入税收中。
我们再来举个例子:
C在steam收入是100万,还雇了两个小伙伴,每个人的人力成本为2万/月(含税),一年就是48万的人力成本,那么怎么缴纳个税?
1)如果不成立工作室: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80%-60000=740000
税额:740000×35%-85920=173080
境外抵免:1000000×10%=100000
纳税:173080-100000=73080
最后到手:1000000-173080-480000=346920
2)而成立了工作室: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480000-60000=460000
税额:460000×30%-40500=97500
境外抵免……快进到不用缴税。
最后到手:1000000-480000-100000=420000
明白了吧,当然前提是,制作者本人知道好好利用境外抵免。
然而,除了上述系统上的优势外,个体工商户还有一项重要的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计算方式: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这个意思我们也用一个例子来表现:
D所在的工作室收到steam的汇款250万,费用50万。
1)先不用优惠政策:
应纳税所得额:2500000-500000-60000=1940000
税额:1940000×35%-65500=613500
境外抵免:250000
缴纳税额:613500-250000=363500
2)用上了,就减半:
缴纳税额:(613500-250000×1/1)×50%=181750
这里就看得出来,这个公式将250000抵免税额踹出去了,它不享受减半。
实际上,就是原来最终缴纳税额的一半。
在上述分析中,我们按照清清楚楚的收入和成本核算,叫做“查账征收”,顾名思义,就是按照账本收的税。
而有时候呢,因为游戏制作者可能不太在意账目的问题,财务也倒霉催的找了不靠谱的外包,最后搞得账一团糟。
这个时候税务局就可能考虑用另一种方式:“核定征收”。
我不想太过多解释这个东西。
了解过核定征收的朋友,应该知道,核定征收计税税负非常低,个体工商户一样可以使用。
但是正因为它低,所以查的非常严。
我印象里,在2021年,上海就取消了核定征收,因为上海查出来两千多家核定征收的企业税负为“0”。
有些难绷。
所以,除非有确切的把握,否则我不建议强行采用“核定征收”。
地方上有政策可以支撑,那就用,没有就不要强求。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2)地方政策
在我的分析中,主要都是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全国通用的政策进行的推导,实际上,现实中不少地方都有对个体工商户,特定企业的优惠政策,例如产业园区,例如税收返还之类的。
我在之前就提到过,义乌个体户有一个“无限结汇”的优惠。
在这里,也要再提醒一句。
优惠政策也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
你能切实享受的优惠政策,就尽量去享受,不能享受的,千万不能虚构。
(3)境外抵免
从我们的分析上看,境外抵免可以说是我们国内制作者一块抵税神器了。
但是,该怎么使用,可能有些朋友不知道,因而没有享受到这一关键政策,吃了重复征税。
但是别慌,这里我补充一些关于个税境外抵免的知识:
1)关于申报时间:
境外所得申报是在每年的汇算期,也就是3-6月,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
那我要是4月份获得境外收入,但是5月份去申报,怎么办?
这个就是看年度了。
比如说,今年应该算的是2023年的收入,那你2024年4月份的境外收入就应该在明年去申报,而不是今年。
2)关于凭证要求:
这个和银行那个差不多,你需要:美国的纳税证明,或者其他证明你给美国纳过税的文件,否则就不能抵免;没有IRS给你开的文件呢,Steam给你的纳税通知也能用,对应的银行缴款凭证也行,总之,要证明你确实纳过美国预提税。
3)外币折算:
因为你的是境外收入,存在一个银行外汇转人民币的过程,所以在送申报表的时候,你必须附送外汇折算的计算过程。
尤其注意的是,如果你多次结汇,或者每月就急着把钱拿出来,那你就得把每次计算时的汇率记着。
当然,你也可以申报的时候再结汇,但会要求你按照申报上一个月的汇率中间价计算;之前你如果有预扣预缴,那就不会让你再重新算;如果要补缴税款,你需要按照上一个纳税年度最后一天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算。
我看着挺头大的,就不知道游戏人们如何处理了。
4)漏抵追溯
这一项是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一条,如果能帮到一些人最好。
因为实际上,国内税筹确实没啥空间,对我们这些学税的来说,所谓的筹划更多的就是把客户不知道的政策告诉他而已,或是通过一些程序上的优化,让他不缴不该缴的税而已。
“漏抵追溯”可能就是这么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政策。
它的意思很简单:
5年内,你该抵免的境外抵免没用,产生了重复征税,那你可以拿着之前说的凭证去税务局要求退税。
举个例子,你某年申报了境外所得,有10万的抵免,但是没用,缴了9万的税。
那么5年内,你都可以拿着境外的完税证明去税务局,要求退还这9万税。
记住:
5年!
5)申报表:
上次不是都展示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今天就看下个税表:

其他我不多说,我就说下那个“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包含了你的境外抵免,在进行抵免时,你必须准备一张附表:

看到下面的那个“税收协定”了吗?还有个“特许权使用费”,条款肯定是《中美协定》第十一条特许权使用费条款。
然后记得填“减免税额”,而不是免税收入。
……
今天就说这么多吧,下一次就是企业所得税了。
唉,你可能会问,不是已经讲过了企业所得税吗?
确实,那是因为发行商我们定的是企业嘛。
但是前一篇,包括今天讲的个体户,其实都和企税计算有关联,企税的计算要复杂得多。
还记得我们当时看企业所得税报表时,看得眼花缭乱的那些项目吗?
实际上,其中有一些项目可能是和我们游戏开发有关联的。
例如,上海市虽然不允许核定征收,但是上海市鼓励文创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包括游戏开发,这就对开发者费用占比较高的工作室而言相当友善了。
不过,我还是希望有缴纳个税的老哥和我聊聊经历。
因为这一轮分析下来,得出结论是开发者不用交个税,多少是有点颠覆我之前的猜想了。
具体情况是否有出入,哪些因素没考虑到,希望有大佬指点一下,帮忙完善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