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上半叶,中国和西方一些国家已开始采用集中多门火炮轰击目标的方法,产生了早期的炮兵战术。
19世纪初,拿破仑一世曾以部分火炮射击,诱敌暴露,而后使用炮兵预备队,集中火力出敌不意地进行轰击,保障步兵的攻击,发展了早期的炮兵战术。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炮兵技术装备的发展,特别是炮兵从遮蔽阵地进行间接瞄准射击方法的出现,引发了炮兵战术的根本变革。炮兵由过去的一线形配置在步兵的前方、翼侧或战斗队形内,发展为在步兵战斗队形内作纵深配置;由以往炮阵地与指挥位置在一起或靠近,发展为炮阵地与指挥观察机构分离;由过去以单炮或几门炮遂行火力任务,发展为大量集中使用炮兵 。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出现了各式加农炮、榴弹炮和迫击炮,在多次重大战役中,产生了地面炮兵群和反坦克炮兵预备队的编组。进攻时,分阶段进行炮火准备与炮火支援,炮火支援采用了徐进弹幕射击的方法;防御时,以炮兵火力阻止敌方步兵的进攻,并出现了炮火反准备。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按任务区分编组各级合成军队炮兵群,各级炮兵成纵深梯次配置。进攻时,根据步兵、坦克兵在战斗各阶段的行动,按冲击的炮火准备、冲击的炮火支援、纵深战斗的炮火护送三个时节遂行火力任务;防御时,严密组织防步兵、防坦克的火力配系。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炮兵战术,随着炮兵的发展和战争的实践不断得到发展,特别是在解放战争时期,炮兵强调集中使用和与步兵的密切协同。在攻克坚固设防的城市战斗中,通常集中参战的全部或大部炮兵火力对预定目标实施突然、猛烈、准确的突击,支援步兵进攻。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的炮兵强调广泛机动,在主要作战方向上集中兵力、火力;采用炮火反击、游动炮、敌后侦察射击指挥等方法遂行火力任务;以直接瞄准射击的方法与敌坦克作斗争。
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前线炮兵在炮击金门作战中,进行了长时间、大规模的隔海炮战。在边境自卫还击作战中,取得了特殊条件下的作战经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炮兵战术。战斗原则主要包括:①集中兵力、火力于主要方向和重要时机,打击主要目标。进攻时,集中炮兵于主要攻击方向,形成对敌的优势火力,不间断地支援步兵、坦克进攻。防御时,集中炮兵于主要防御方向,并将反坦克炮兵集中使用于受敌坦克威胁最大的方向,及时支援步兵、坦克兵抗击敌进攻。②迅速、准确、突然、猛烈地进行火力突击。火力突击,须抓住战机,快速反应,隐蔽企图,出敌不意,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佳的突击效果。③疏散隐蔽配置。根据敌情、地形、任务、火炮性能和数量,纵深、疏散地配置,并能充分发挥火力,便于隐蔽和防护,便于指挥、协同和机动。④适时机动。根据战场情况,适时机动兵力、火力,并使二者紧密结合,不失时机地打击敌人。⑤密切协同。炮兵的火力和与被支援的步兵、坦克兵密切协同,主动配合,并与航空兵火力协调一致地突击敌人。⑥全面保障。周密组织战斗保障,以确保炮兵顺利机动和遂行战斗任务。炮兵战术运用的主要特点:兵力的集中,须合理而适度,主要以集中火力达成优势;兵力的集中与分散,须适时、迅速、隐蔽,以提高炮兵的生存能力;充分发挥现代化指挥器材和侦测手段的作用,提高炮兵快速反应能力;炮兵在近距离支援步兵、坦克兵作战的同时,强调远距离火力战,实施全纵深打击,并注重炮战和对大量运动装甲目标的突击,以及与电子对抗相结合,充分发挥炮兵的远战能力。进攻时,按开进的炮火掩护、冲击的炮火准备、冲击的炮火支援和纵深战斗的炮火护送等时节,全纵深压制敌方战斗队形;防御时,从远接近地开始,在防御前沿前、翼侧和纵深内构成全纵深、全方位、多层次的火力配系,层层拦击敌人,粉碎敌人的进攻。一些国家军队在炮兵运用上还有不同做法。
在炮兵部署上,有的重视编组炮兵群;有的则不编群,将炮兵按任务区分为全般支援、直接支援和火力加强,以便提供及时的火力支援。在炮兵指挥上,有的强调集中指挥,在决定性方向和地段上集中使用大量炮兵,保障合成军队重要战斗行动;有的则强调分散指挥,旨在发挥高度的灵活性和火力的快速反应。
未来信息化战争中,随着炮兵武器装备的不断发展,炮兵将以建制兵力为主进行编组和使用;火力突击节奏将加快,打击力度将增强;火力机动将更加频繁,并将在战场全纵深广泛实施。炮兵的指挥效能和火力反应速度将显著提高,更加强调主动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战术决定胜负,二战前的德法炮兵战术优劣
第一次世界大战决定性角色是重炮兵,有些人从炮战中看到了未来,有的人则坚信壕沟战只是偶然,未来的战争还是由轻野战炮协助步兵与骑兵进行运动战,另外一些人则是认为各式轻重型火炮系统化炮击才是下次战争的王道,于是各国开始各自发展自己的炮兵战术
拿破仑炮兵战术
「飞炮战术」,先以火炮群在短时间鋭利炮撃,然后将火炮以人力拖拉或骑马炮兵队移动地点,不固定的炮阵地,可防敌人火炮锁定反击,可做机动的火炮攻击。
移动快速的骑马炮兵队特别适合「飞炮战术」。拿破仑初期火炮不多的作战时期,时常来这招,获得很大的战果。
1796年8月5日的卡斯奇里恩战役(The Battle of Castiglione )中,马尔蒙首次使用「火炮推进射击压制」的战术,获得很大成功。
他果断地将12门重炮移动到最前线,一齐发射,使得法军在很短的时间里,便击毁了奥军的许多工事,并攻下了关键的美多耳高地。
但此战术需要特别的训练,炮兵与马的整体行动要有密切指挥上的配合。尤其将「火炮推进射击压制」有「大炮冲锋」战法之称。
拿破仑拥有最强大军力时,战斗一开始。拿破仑会先使用大炮兵连(Grand Battery)、集中炮火轰炸、之后分解改变为移动式骑马炮兵使用「飞炮战术」。将火炮移往另一个地点继续发炮。
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在法国苏尔特军纵队攻顶前,拿破仑下令巴斯顿炮兵连集群以“轰鸣的雷声” (roar of thunder)轰炸中央的普拉茨高地。并将高地夺取,切断反法联军南北线。
巴斯顿在奥斯特里茨战役巨大贡献,是巴斯顿把火炮连硬是拉上普拉钦高地,并将炮弹呼啸而下,落在湖面。湖冰碎裂,使俄军死伤惨重。
1807年的弗里德兰战役(Battle of Friedland),隶属于维克多(VICTOT)军团的炮兵总长塞纳蒙 (Sénarmont)运用「大炮冲锋」战法。
塞纳蒙的大炮不断前进从500米冲到120米处持续不断的开炮,威力也越来越大,之后他又下令30门大炮再次前进到120米处时,然后一齐开火施行「大炮齐射」 。在25分钟内,正面俄军阵地的4000多人被击溃。
俄军的炮阵很快就被打成了哑巴,混乱之中,俄军骑兵向塞纳蒙的大炮冲锋,塞纳蒙命令大炮连续发射霰弹,敌人的骑兵顿时被打散。
1813年吕岑战役,德鲁奥遵循塞纳蒙在弗里德兰战役使用的「大炮冲锋」战术,在敌军非常近距离开炮打击中央俄军统帅维特根斯坦部队,造成俄普联军重大伤亡,维特根斯坦和布吕歇尔在趁黑夜遁逃,法国缺乏骑兵意味着无法追杀。
后来拿破仑的军队中马匹的数量缺乏与炮兵素质低落,尤其征俄失败后,使得拿破仑「飞炮战术」使用的机会机愈来愈少。
拿破仑较喜欢机动的「飞炮战术」,后期需采用固定位的「大炮兵连」(Grand Battery)集中炮火轰炸实属无奈。
法国人反正士兵射击技术差时,就集中起来使用纵队攻击,当炮兵素质低落没马拉炮时,就集中起来狂轰烂炸,却偏偏能打的反法联军抱头鼠窜,因此扬名。
所以拿破仑的火炮战术中「大炮兵连」(Grand Battery)比「飞炮战术」(Flying Battery)有名。
拿破仑时代的俄军(12)应对拿破仑的战术变革——1810—1814年炮兵---摘选自《制胜的科学:拿破仑战争中的俄军战术》--亚历山大
从1806年起,俄军开始研制新式霰弹。新式霰弹呈圆柱形,其柱面由白铁制成,底面则是一块厚铁盘(俄军此前使用的霰弹外层是圆柱白铁罐,底面也是白铁,而且在底部还放有一块木圆盘),内部塞满了均匀分布在各层当中的铸铁弹丸(旧式霰弹只是把弹丸无序地塞进白铁罐,并把锯末填充到弹丸间的缝隙里,新式霰弹中则没有这种填充物)。新式霰弹和旧式霰弹的主要区别在于铁盘。6磅加农炮和3磅独角兽炮的霰弹铁盘厚度为2.5线(6.35毫米),其余各式野战炮则是3线(7.62毫米)。在发射旧式霰弹时,火药爆炸完毕后,木弹托、白铁底和木盘都会立刻裂开,因此霰弹还留在炮膛里的时候气体就会从缝隙中漏出,这就导致霰弹不能拥有足够高的速度。铁盘则能够承受爆炸气体的冲击,也就可以将几乎所有动量都传递给霰弹。
新式霰弹和旧式霰弹的主要区别在于铁盘。6磅加农炮和3磅独角兽炮的霰弹铁盘厚度为2.5线(6.35毫米),其余各式野战炮则是3线(7.62毫米)。在发射旧式霰弹时,火药爆炸完毕后,木弹托、白铁底和木盘都会立刻裂开,因此霰弹还留在炮膛里的时候气体就会从缝隙中漏出,这就导致霰弹不能拥有足够高的速度。铁盘则能够承受爆炸气体的冲击,也就可以将几乎所有动量都传递给霰弹。除去3磅独角兽炮外,每一种火炮都开发出了两种霰弹:含有较多数量的小弹丸的近程霰弹,含有较少数量的大弹丸的远程霰弹。3磅独角兽炮则只有一种霰弹。1807年在彼得堡沃尔科沃靶场(Boлкoвo пoле)进行的射击试验表明新式霰弹的射程和杀伤效力都要远高于旧式霰弹(详见附录中的霰弹测试结果)。
将俄军新式霰弹测试结果与1765年的法军霰弹测试结果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俄军的中管12磅炮在发射远程霰弹时杀伤力与法军的12磅炮相当,短管12磅炮与法军8磅炮相当。而在发射近程霰弹时,俄军中管12磅炮的杀伤效果仍与法军的12磅炮相当,短管12磅炮的效果则要略逊于法军的8磅炮。此外,俄军6磅炮的杀伤效果远逊于法军的8磅炮,但还是比法军的4磅炮好一些。应当注意到,上述数据是采用多个不同仰角测试后所得到的最佳射击结果,而且它们是在平整坚实——这让霰弹弹丸能够从地面上反弹起来——的靶场上获得的。此外,射击距离和炮口仰角都是一定的,但战场上并不存在这些理想条件。
从中管12磅炮发射的新式霰弹弹丸数量可以看出,俄军在1807年测试的新式霰弹是法军霰弹的仿制品。不过,俄军在稍晚时采用这种霰弹时,弹丸的数量还是有所调整(详见附录)。从现有数据中可以看出,当火炮距离标靶越近,能够命中标靶的弹丸数量就越多。然而,当重炮和目标间的距离少于150沙绳、轻炮和目标间的距离少于100沙绳时,霰弹的杀伤效果就不再显著上升了,这是因为如果距离太短的话,就会有许多弹丸从标靶上空飞过,而且霰弹也没有足够时间在横向上散开。如果我们比较编在同一个连里的独角兽炮和加农炮,就会发现独角兽炮在发射霰弹时的杀伤力强于加农炮,也就是说,½普特独角兽炮强于12磅加农炮,¼普特独角兽炮强于6磅加农炮。此外,尽管存在普军火炮的霰弹测试数据,但由于标靶的长度和宽度大不相同,这样的测试结果也无法准确比较(详见附录)。然而,这类数据还是表明法军和普军的榴弹炮在发射霰弹时杀伤力低于同一军队中的加农炮,因而也就逊于俄军的独角兽炮,而且在长距离上差距尤为明显,这是因为榴弹炮的装药量相对较少。
俄军炮兵的每个炮兵连理论上要给每门火炮配备10发近程霰弹和20发远程霰弹。本书附录中也会给出其他军队炮兵的相关信息。俄军炮兵在1805—1807年间使用的瞄准装置存在严重的缺陷。当火炮位于像山坡这样并不平整的地方,马尔克维奇的瞄准具就会造成严重的误差,因为他设计的表尺固定方式十分呆板,并没有考虑到炮耳轴线和地平线之间的角度问题。当目标位于瞄准具有效测距范围之外时,就需要使用象限仪进行瞄准,但这种装置用起来非常麻烦:炮手在瞄准过程中还得把它插进炮膛里。马尔克维奇设计了一种新型象限仪,它只用放在与炮膛轴线平行的水平表面上(从1808年起,俄军将火炮尾座上部削平,这样就形成了放置象限仪的平台)。
伊赛·普罗科菲耶维奇·卡巴诺夫(Исай Пpoкoфьевич Кабанoв)上尉在1809年提出了新型瞄准具的构想,要在炮尾顶部用螺丝固定一个特制托架,然后把瞄准具钉在托架上。卡巴诺夫的表尺在末端配有一个重物,这样,不论炮耳轴线和地平线角度如何,表尺本身总是处于竖直位置。卡巴诺夫的瞄准具也存在两个缺陷:它在强风中难以使用,而且每次射击前都要取走瞄准具,射击完毕后又得再度装上。俄军在1811年采用了这种新型瞄准具,但并没有在1812—1814年间将它推广到所有炮兵连里。
理论、教令和训练
哈托夫在他出版于1807年的《战术通论》第一卷中只用了几页探讨炮兵的作战用途,而且几乎是在重复吉贝尔的观点。1807年战局结束后,俄军炮兵开始总结外国军事文献和最近战局中的经验教训,以便为炮兵制订新的战术准则。1808—1810年间,俄国涌现出诸多探讨炮兵战术的著述。本书中与1801—1809年炮兵相关的章节里提到过雅科夫·卡尔洛维奇·西弗斯少将的报告,而这份报告中也包括了一些炮兵战术方面的实用建议。炮兵委员会从1808年起开始出版《炮兵期刊》,1809—1810年间,委员会成员伊万·格里戈里耶维奇·戈格利(Иван Гpигopьевич Гoгель)少将在这本期刊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到了1810年,有人又在《军事期刊》上发表了一篇颇有趣味的文章:近卫骑炮兵的德米特里·阿列克谢耶维奇·斯托雷平(Дмитpий Aлексеевич Cтoлыпин)中尉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对炮兵战术的看法〔斯托雷平在1807年的海尔斯贝格会战中建议将火炮部署在阿勒河东岸,以便纵射正在沿西岸推进的法军,他因这一建议获得了“金剑”(Зoлoтoеopyжие)奖励〕。[6]上述作者的看法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事实上,他们的多数观点是一致的,另一些观点则互为补充。这里应当指出,他们的许多战术思想源自埃德梅-让·迪·皮热(Edmé Jean du Puget)、雅克-安托万-伊波利特·德·吉贝尔、让·迪·泰伊等西欧军事理论家在18世纪70年代出版的著作。以下是他们最重要的论点:
应当基于军队配置状况和会战目的部署炮兵;火炮应当位于威力能最大限度发挥的阵地上;[7]炮兵应当尽量斜向射击敌军,创造交叉火力区域,或是纵射敌军。[8]哈托夫和戈格利将炮兵比作棱堡——也就是根据17世纪的著名法国军事工程师沃邦创立的筑城体系修建的要塞凸出部分,步兵和骑兵则比作棱堡间的幕墙。[9]这个比方可能源自法军将领奥古斯丁·莱斯皮纳斯出版于1800年的著作,此人在1796—1797年间担任意大利军团炮兵主任。[10]
火炮前方应当是地面坚实的开阔地带,这样就可以给炮兵提供广阔的视野,实心弹和霰弹也能够得到很好的反弹机会。[11]将炮兵阵地设在高地上可以便于作战,在距离敌军300沙绳时,可以将火炮放在高2—3沙绳的地方(这样能够带来更广阔的视野,也削弱了敌军火力的杀伤),但不应当将火炮放在坡度陡峭又非常高峻的山上,因为当敌军接近炮兵所在的山地后,位置过高的火炮无法有效轰击敌军。戈格利还建议充分运用多种障碍物,比如小丘、树丛、沼泽、壕沟等等,削弱敌军炮火杀伤力,使得炮兵免遭敌军突袭。[12]斯托雷平补充说,由于敌军散兵能够对炮兵造成相当大的威胁,所以在挑选炮兵阵地时,应当尽量避免阵地前方存在便于散兵作战的地形地物。[13]戈格利认为炮兵的主要作战任务是保护其他兵种。有必要让炮兵和步骑兵在机动过程中相互配合。对炮兵而言,相当重要的一件事是适时占据具备重大战术意义的阵地,因为过早进占阵地会向敌军暴露战术意图。[14]
哈托夫认为应当把轻炮兵和骑炮兵部署到多个地点,这些部队需要随时准备快速增援受到敌军攻击的己方部队。[15]戈格利和斯托雷平主张把骑炮兵放在预备队里,因为当炮兵赶赴需要增援的地点时,骑炮兵的行进速度要比其他任何一种炮兵都快得多。[16]这里应当注意到一点,俄国军官中最早提出该主张的可能是西弗斯,他早在1800年撰写的炮兵改良计划中就已提及了相关做法〔西弗斯在围攻鲁什丘克(多瑙河下游的一座土耳其要塞)时战死,这一计划要到他死后才于1811年公之于世〕。[17]炮兵在远离敌军时就算能够凑巧命中,也不应当开火。哈托夫认为12磅炮的有效射程是500沙绳(1067米)、6磅炮是450沙绳(960米)、½普特独角兽炮是600沙绳(1280米)、¼普特独角兽炮也是500沙绳。他建议炮兵在射击远距离目标时必须缓慢开火,仔细瞄准,可要是敌军靠近了炮兵,那就应当加快射击速率。哈托夫重复了吉贝尔的论调,认为将军们时常命令炮兵朝着太过遥远的目标射击,而当炮兵缓慢开火时,友邻部队也会感到不满。
戈格利指出炮火对500沙绳以外的目标没有什么效果,只有很少的炮弹能够命中如此遥远的敌人,大部分炮弹都被浪费。而且这样近乎无害的射击也会导致敌人因此不再畏惧炮兵。尽管如此,戈格利仍然认为某些情况下,比如说敌军正以庞大、密集的纵队在便于跳弹射击的地带行进,或者敌军正在走出某段隘路,或者大批敌军(特别是敌军骑兵)集中在某地,又或者有必要将敌军注意力转移到即将发起主攻的地段之外,也可以让炮兵射击远距离目标。斯托雷平写道:如你所见,哈托夫和戈格利都认为炮火在面对500沙绳以外的目标时就已失去杀伤力,斯托雷平则声称炮火甚至无法有效杀伤400沙绳(854米)以外的目标。他们之所以会出现上述分歧,原因就在于斯托雷平复述了一本早在1771年就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法文小册子,它表示火炮在射击相距400法寻(780米)的目标时并没有什么准度,距离200法寻(390米)时则多少会精准一些,只有在距离100法寻(195米)时才堪称致命;[21]戈格利和哈托夫则依赖另一些18世纪法国军事文献作者——特别是吉贝尔和泰伊——给出的数据,根据他们的估算,12磅炮最大有效射程是500法寻(975米)。[22]按照戈格利的建议,如果敌军火力导致某个炮群蒙受惨重伤亡,指挥官就要让火炮略微向前、向侧面乃至向后运动。应当避免与选择了良好阵地或火炮数量占优的敌军炮兵交战。[23]如果己方的轻炮兵需要与敌方重炮兵交战,戈格利认为轻炮应当推进到距离敌方火炮仅有200(427米)乃至150沙绳(300米)的地方,而且要以交叉火力集中轰击敌军炮兵。[24]
戈格利之所以会写出这段话,可能是受到了法国骑炮兵军官克里斯托夫·克莱芒于1808年出版的一本书的影响。克莱芒在书中指出,要是你不得不与敌军炮兵展开对射,而且你的炮手虽然勇猛,却没有受过良好训练,那就要迫近敌军并发射霰弹;如果地形导致你无法迫近敌军,那就应当将己方火炮分散开来,并集中火力轰击同一门敌军火炮,将其打哑后继续集中轰击另一门,如此反复循环下去。克莱芒并没有明确指出到底应当多接近敌军炮兵。他在下一节中指出,如果想要动摇敌方步骑兵,就应当迫近到距离敌军仅有150—200法寻(292—390米)的地方并发射霰弹,如果敌军开始退却,就要改用实心弹,这是因为实心弹的声响比霰弹恐怖,对敌军步骑兵的士气影响更大,能够带来更强烈的挫败感和恐惧感。[25]
根据哈托夫的看法,战斗中有必要将火炮隐蔽起来,这种隐蔽得一直持续到将火炮投入战斗为止。戈格利认为炮兵就位的时间不应当早于步骑兵开始列成战斗队形的时间,因为过早地部署炮群有可能将作战意图暴露在敌军面前。他还认为,不论处于守势还是攻势,都应当在会战之初让尽可能少的火炮就位,而且要让其他火炮秘密隐蔽到决战时刻到来为止。斯托雷平也建议用步兵或骑兵遮蔽身后的炮兵。[26]哈托夫和西弗斯认为与其编组少数几个大型炮群,倒不如组建诸多小型炮群,因为大型炮群总会变成敌军炮兵的好靶子,而诸多小型炮群则可以更好地交叉射击或是纵射(анфиладный oгoнь,源自法语词enfilade,意为从敌军步骑兵战线侧翼沿着战线延伸方向射击)。西弗斯还补充说,大型炮群只有在需要击退敌军猛烈冲击时才有用。[27]
哈托夫重复了吉贝尔的观点:尽管炮兵偏爱轰击敌方炮兵是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但炮兵不应当展开反炮兵作战,而应当抓住一切机会轰击敌方步骑兵集群。炮兵只有在没有比敌方炮兵更重要的目标,或是在敌方炮兵给友邻部队造成过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可以展开反炮兵作战。[28]西弗斯指出,俄军炮手在1806—1807年战局中时常朝着敌方炮群开火,在这种反炮兵作战中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弹药。他认为只能在下列情形下展开反炮兵射击:斯托雷平坚信炮兵应当将敌军步骑兵作为主要炮击目标,因为轰击敌方炮兵几乎不会带来什么战果。只有在敌军(步骑兵)部队已经利用地形地物隐蔽起来,而且敌方的强大炮群却暴露在外,并且给己方部队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下才应当朝敌方炮兵开火。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摧毁敌方炮群,比较好的做法是让火炮散开,让敌军炮火分散到多个不同方向,同时集中己方火力,使敌军炮兵陷入交叉火力之中。当敌军(步骑兵)部队暴露在外时,炮兵就应当轰击敌军步兵和骑兵,要随时集中火力炮击最重要的目标。斯托雷平写道,当己方(步骑兵)部队处于守势时,炮兵应当集中火力轰击敌方(步骑兵)部队,可当己方部队处于攻势时,炮兵就应当以轰击敌方炮群为主。[30]
斯托雷平不仅强调了集中火力对每个独立炮群完成作战任务具备相当重要的意义,也指出了统一指挥全军炮兵极其重要。在他看来,只有全军炮兵都由一人掌控,才能让炮兵成功发挥作战效力。如果每一名炮兵军官都根据自己的意愿移动手中的炮群,或是根据某位将军的某位副官带来的命令行事,那么不管炮兵军官们在履行职责时有多努力,炮兵都不可能取得决定性的战果。斯托雷平因而认为,全军的炮兵必须由一位炮兵高级将领指挥,而且此人应当直接隶属于统帅。[31]戈格利同样强调了集中火力和各炮群协同的重要性。[32]他认为当己方发动攻势时,炮兵就应当轰击敌方炮兵,将敌军炮火吸引到自己身上,以此掩护友邻部队的行动。但当炮兵跟随步骑兵推进到敌军霰弹射程之内后,它就应当将炮火转移到敌军步兵和骑兵身上。戈格利认为,当己方处于守势时,应当把敌军步骑兵而非炮兵作为主要目标。在防御战中,炮兵应当选择合适的阵地,使得敌军不论从何处迫近阵地,都会陷入交叉火网。[33]
戈格利建议军官应当事先勘察战场:寻找小丘、灌木丛、大树、木桩等易于辨识的标志,确定与标志间的距离,以此决定在敌军进至上述目标处后以何种方式使用何种炮弹开火。[34]哈托夫在他的书中也谈到了旧式霰弹。在他看来,这种霰弹的有效射程甚至不超过100沙绳或300步(也就是略多于200米)。至于如何在战斗中运用它,哈托夫重复了吉贝尔的论点:霰弹只有在“干燥、开阔、平坦的地方”才有用,而且只能在中短距离上使用,要是面对远距离目标或“凹凸不平、泥泞、封闭、隆起或低洼的地方”,霰弹的杀伤效果就不及实心弹,这是因为远程射击时需要让炮口具备相当高的仰角,多数霰弹会偏离主方向,从敌军头顶上飞过,而在那些不利于发挥杀伤力的地方,大部分霰弹最终会“失速并陷进地里”。[35]
戈格利和斯托雷平也已提及新式霰弹,但他们敦促读者不要高估它的杀伤效力。他们认为,在炮击敌方纵深纵队时,较好的选择还是使用实心弹正面射击,不过如果有可能纵射纵队的话,那就得使用霰弹。而在炮击已然迫近己方的敌方步兵横队和正在向己方发起冲击的敌方骑兵时,同样应当改用霰弹。[36]斯托雷平认为,即便在最后两种场合下,霰弹也不应当在距离敌军超过200沙绳(427米)时使用,而且指出霰弹杀伤威力最大的范围是50—150沙绳(107—320米)。[37]戈格利建议炮兵军官仔细观察弹着点,他既要保持持续、稳定的火力输出,在开火时又不能操之过急以致浪费弹药。如果目标是敌军纵队,就应当使用实心弹快速射击,直至其展开成横队为止;而当敌军以横队迫近时,炮兵就要将弹种更换成霰弹。[38]至于炮兵在遭遇敌军的猛烈冲击时应当如何作战,哈托夫还是重复了吉贝尔的观点:
在大会战中,炮群里平均每门火炮附近只应当保留不超过一辆弹药车,其余所有弹药车都应当位于离前线还有一段路程的后方地带。在必要情况下,备弹耗尽的弹药车应当转移到后方,装满弹药的后方车辆则进入阵地附近。他还认为,让炮兵进行更换炮架训练非常重要,并主张采用下列方法:将炮架尾部抬高到炮口触地为止,然后扶住炮管,使其垂直于地面,取下炮耳盖,推开炮架,再把另一座炮架移到相同位置,然后用炮耳盖重新固定炮管。西弗斯指出,他就这种方法做过若干实验,发现一门6磅炮的炮管在半分钟内就可以转移到另一座炮架上,12磅炮和独角兽炮耗时则是两分钟。[42]西弗斯建议在夜间将一发霰弹装填到炮膛里,以便在遭遇敌军突袭时立刻开火,同时还要把一根绳子固定在霰弹上,这样就能够在破晓时轻松取出霰弹。[43]戈格利也建议在日落前做好让火炮发射霰弹和照明弹——以此照亮战场——的准备。[44]
戈格利建议军队在处于守势时为炮兵修筑野战工事。[45]他指出,不应当将炮兵部署到远远突出在步骑兵主战线前方的孤立工事里。[46]按照戈格利的说法,如果敌军炮群从侧翼包抄己方工事,那最好还是让己方炮兵撤出工事,用位于工事翼侧的己方炮群轰击敌军。[47]他指出,炮垒中应当留有一两条可靠通道供炮兵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后撤。[48]如有必要轰击敌方炮垒,炮兵应当纵射(这一说法源自法语词enfiler,意为在敌军侧面沿着敌方部队战线或堡垒正面开火)其侧面,并向炮垒内部发射榴弹,以此毁伤敌方火炮而非炮垒本身。[49]上述作者的论述对俄国炮兵军官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斯托雷平的文章影响尤为重大。随着其他军官就文中的某些观点进行深入探讨,《军事期刊》上也刊登了几篇回应斯托雷平的文章。
骑炮兵必须部署在预备队里的说法迅速成为俄国军事文献的共识。[50]总参谋部上尉彼得·亚历山德罗维奇·拉赫马诺夫〔Пётp Aлександpoвич Pахманoв,他自己则将姓氏写作罗赫马诺夫(Poхманoв),他曾在炮兵委员会中任职,也是《炮兵期刊》的作者之一,后来还在1810—1811年负责出版《军事期刊》〕和近卫炮兵军官阿列克谢·亚历山德罗维奇·韦利亚米诺夫将叶尔莫洛夫和库泰索夫麾下骑炮兵在艾劳会战中的表现视作骑炮兵适时投入战斗的典范。[51]韦利亚米诺夫指出,独角兽炮无法“抛射榴弹”(бpoсать бoмбy,意为以高仰角射击),这就是独角兽炮发射的榴弹无法在预定地点炸开的原因。可以说,独角兽炮在这方面的确弱于榴弹炮。然而,他也指出,独角兽炮在点燃目标时很有用,而且射击精度几乎与加农炮相当。此外,他还认为有必要在轰击土质护墙时使用独角兽炮,这样就能让榴弹在墙体内部爆炸。[52]
榴弹能够炸开土质胸墙的论断可能源自法国骑炮兵军官克莱芒的著作,他声称榴弹能够进入墙体内部,产生爆破效应(feront l'effet de fougasses),继而迅速摧毁土墙。然而,按照克莱芒的观点,格里博瓦尔体系中的旧式6寸榴弹炮在摧毁土木工事护墙时的效果实际上要强于新式的5寸6线(5.5寸或24磅)榴弹炮:因为6寸榴弹炮发射的旧式榴弹中装载的火药较多,导致其初速也较低,于是,这种榴弹就无法深入墙体内部,爆裂后产生的破片便散落在弹着点附近。新式24磅榴弹炮的榴弹虽然初速较大,能够深深扎进墙内,却只能产生潜炸(camouflet,即地下爆炸,在这种情况下,破片几乎不会出现在墙面上)效果。[53]从这方面来看,独角兽炮就更不适合摧毁土质护墙了。独角兽炮发射的榴弹初速更高,而且就直径而言,½普特独角兽炮的榴弹几乎与法军5.5寸榴弹炮的榴弹相同,¼普特独角兽炮的榴弹则还要小得多,因此,独角兽炮的榴弹就会比法军5.5寸榴弹炮的榴弹更加深入墙体内部,但½普特独角兽炮的榴弹的爆炸效力只和5.5寸榴弹炮的榴弹大体相当,而¼普特独角兽炮的榴弹效力还要弱得多。
根据韦利亚米诺夫的说法,法军炮兵的战斗力主要源自法军在需要火炮的时间和地段集结大量火炮的能力,而在战场其他地段,法军虽然只剩下杀伤效果甚微的小型炮群,但它们也足以牵制敌军,使其不能专注于法军将要发起决定性攻击的地段。他随后列举出弗里德兰会战作为例证。虽然这里并没有提到塞纳蒙的名字,不过他或许还是把法军亚历山大·德·塞纳蒙(Alexandre de Senarmont)将军的行动视为适时集中火炮的范例。[54]韦利亚米诺夫还认为不应当过于绝对化地执行斯托雷平在攻势作战中炮击敌方炮兵的主张,认为炮兵即便在攻势中也应当以炮击敌方步骑兵为主。[55]这里必须指出一点,斯托雷平并没有表示炮兵在投入攻势时只应轰击敌军炮兵,但有些读者可能对他的建议产生了误解。[56]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上文提到的诸位法国理论家都坚持认为只有在无法有效轰击敌方步骑兵,而敌方炮兵又暴露在外,且给友邻部队造成颇多损失的情况下,才应当让己方炮兵轰击敌方炮兵。在其他所有情况下,炮兵都应当轰击敌军步骑兵,只有在保护友邻部队的必要场合才需要关注敌军炮兵。这些理论家提出了诸多论据,想要以此说服炮兵军官,让他们尽量避免与敌军炮兵卷入对战。吉贝尔指出,当步骑兵遭到歼灭或陷入混乱,炮兵根本派不上用场,但如果只是歼灭炮兵,那还算不上大功告成,因为除此之外还需要击败步骑兵。泰伊指出,如果仅仅轰击敌方炮兵,就会导致己方炮兵无端消耗弹药,歼灭敌军炮群的目标最终也只会落空。泰伊随后重复了吉贝尔的论述:即便成功歼灭了敌军炮群,由于仍需要打败敌方步骑兵,击败敌军的整体目标就仍无进展或进展甚微。[57]
与此同时,吉贝尔指出,炮兵军官时常会忽视不应当卷入火炮对战的战术原则,这要么是因为他们认为在友邻部队面前压制敌方炮群是格外杰出的表现,要么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深刻意识到敌军步骑兵是比敌军炮兵更重要的杀伤目标。[58]可以在弗里德里希大王于1782年5月10日给炮兵下达的教令中找到类似的观点:他注意到几乎所有炮兵都会犯下两个严重错误,其中一个就是炮兵喜欢轰击敌方炮兵,试图以此压制敌方炮火。弗里德里希坚持认为他的炮兵应当轰击敌方步兵,要么使其陷入混乱,要么迟滞其行进或妨碍其机动。他相信炮兵一旦实现这一目标,敌军步兵就会很快陷入失败,到了那时,敌军火炮也会落入普军手中。[59]由此可见,到了18世纪末,各支欧洲军队的炮兵军官普遍清楚己方炮兵不应当与敌方炮兵交火的战术原则。然而,我们并不清楚炮兵在多大程度上遵循了这一原则,又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了它。法国军官雅基诺·德·普雷勒在19世纪20年代指出,这条原则在实战中很难执行下去,因为当友邻部队遭到敌方炮火轰击时,炮兵军官会出于自尊心企图压制敌方火力,而且步骑兵部队也会要求炮兵进行压制,他们的要求有时还十分强烈。[60]拿破仑时代的会战中同样存在双方炮群卷入对战的诸多战例。同样应当注意到一点,与步兵或骑兵集群相比,放列后的炮群命中难度要高得多:火炮之间通常会留有15—25步(13—15米)的横向间隔,[61]火炮旁边的炮手们也不过是稀疏的小队士兵。所以,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想给敌方炮兵和列成密集队形的敌方步骑兵造成同等惨重的伤亡,己方炮兵在对付前者时消耗的时间和弹药就要多得多。而且泰伊早已在他的书中告诫读者,无论如何,凭借炮兵对战手段都很难消灭敌方炮群。[62]
你可以发现一点:在同时拥有一方伤亡数据和另一方炮弹消耗数据的会战中,伤亡数字除以炮弹发射数字所得的结果往往较低。维多利亚(Vitoria)会战是一个经典例证,英葡联军的炮兵在此战中共打出炮弹6870发,而法军的死伤总数仅为8000人左右。[63]而且法军的相当一部分伤亡显然要算在英葡步兵头上。根据诸多不同材料记载,在博罗季诺会战中,拿破仑的炮兵消耗了43500—90000发炮弹,其中最可靠的数据似乎是60000发。[64]现代俄国研究者估算出的博罗季诺会战俄军损失则为39300—50000人。[65]其中相当一部分损失应当归于拿破仑麾下步兵的火力。因此,每一发炮弹给敌军造成的伤亡还不到一人。炮火的杀伤效力之所以如此低下,可能就源于炮兵主要轰击对方炮兵而非步骑兵的事实。
正如西弗斯在前文所述,1806—1807年战局中的俄军炮兵沉溺于轰击敌方炮兵,这一定程度上要归咎于俄军中有些高级指挥官喜欢下达“压制敌方炮群”的命令。[66]他这里可能指的是指挥师或旅的步骑兵将领,这些人麾下有一些炮兵军官,而西弗斯将后者直接称作炮手。步骑兵将领相当关心一点:让敌军炮火不再落到自己的部队头上。而且这种固有的关心并不仅仅出现在俄军将领身上。日尔克维奇在1813年是第2近卫轻炮连里的一名军官,他在回忆录中表示,自己和几门火炮在包岑会战之初待在一处野战工事里。5月9日/21日,一些法军榴弹炮开始轰击工事。他确信自己的炮弹打不到敌军榴弹炮,因此没有展开还击。次日,普军将领格奥尔格·杜比斯拉夫·路德维希·冯·皮尔希(Georg Dubislav Ludwig von Pirch)——此人指挥位于工事附近的一个普鲁士旅——过来找他。
所以,如果炮兵由步骑兵将领指挥,他们时常会命令己方炮兵轰击敌方炮兵。考虑到这样的命令或请求,再加上炮手轰击敌方炮兵的天然倾向,这就导致炮兵会不断轰击敌方炮群,但这类举动除了吸引敌方炮群火力外,并不会取得什么显著战果,也不可能给会战进程带来什么重大影响。为了避免火炮卷入对射,炮兵应当编组成由炮兵将领指挥的大型炮群,这些出身炮兵的指挥官应当深知炮兵运用原则,也有足够的权力去拒绝步兵或骑兵将领的命令和要求。上文提到的俄国军官们同样强调了炮兵除去少数特殊情况外均不应当与敌方炮兵卷入对射的重要原则。与此同时,其中一些人,比如西弗斯、戈格利和斯托雷平,就需要展开反炮兵射击的情况进行了更为详尽的探讨。戈格利解释说,炮兵在这类情况下的作战目的在于“迫使敌军还击我方火力”“将敌军火力吸引到炮兵自己身上”“将敌军火力从我军步骑兵部队身上引开”。炮兵能够以这种方式支援步骑兵,掩护步骑兵的机动,而且这种战术在进攻或防守中都可以派上用场。[68]
按照第七章中引用的拿破仑的说法,炮兵一旦遭到敌方炮群轰击,就有一种发起还击或停止射击的自然倾向,此时也就无法强迫炮兵继续轰击敌方步兵。因此,炮兵一旦就位又遭遇敌方炮火,就会迅速与敌军炮兵卷入交火乃至停止射击,因而几乎无法对会战进程起作用。换言之,当军队处于守势时,如果炮兵轰击敌方炮群,就会让敌方步骑兵自由机动,安全迫近己方阵地;而当军队处于攻势时,如果炮兵轰击敌方炮群,那便无法干扰敌方步骑兵,这就提高了敌军击退友邻部队冲击的概率。不过,我们同样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思考拿破仑的评论:炮兵可以利用轰击敌方炮兵的手段吸引敌军火力,从而将敌方炮兵的关注点从友邻部队身上移开。这种招数既能用于攻势,也能用于守势。炮兵指挥官可以动用一部分火炮吸引敌方火力,同时让其他火炮轰击敌方步骑兵。
然而,戈格利和斯托雷平都有理有据地指出,当友邻部队处于守势时,炮兵应当集中火力对付敌方步骑兵,可当友邻部队处于攻势时,炮兵就应当以轰击敌方炮群为主。炮兵在攻势中的重要任务是吸引敌方炮兵火力,为友邻部队的推进创造便利条件。在守势中较为重要的任务则是阻止敌方步骑兵部队推进。日后在欧洲出版的若干手册更为清晰地阐述了上述原则。[70]当然,也可以在早年出版的若干著作中找到应当在友邻部队发动攻势时动用全部或一部分炮兵轰击敌方炮兵的观点,但那些著作中提到的炮兵作战目的是“掩盖某些作战手段”“压制敌军炮兵”或“保护、支援友邻部队”。最后一种说法可能是指吸引敌军炮火,使其不再轰击友邻的步骑兵部队,但它并没有表达清楚。[71]
一位已经退役的匿名炮兵军官指出,斯托雷平主张的分散火炮并集中火力打击一个目标的做法只会在一种情况下奏效,那就是对付单一、庞大且难以移动的目标,其他情况下则不可能让散开的火炮协同射击。[72]这位匿名作者还主张尽量减少留在炮群附近的弹药车数量,按照此人的说法,当他指挥一个拥有12门火炮的炮兵连时,他往往会在前线仅仅保留6辆弹药车,有时甚至只留下3辆。该军官还谈到过一个战例:他的炮兵连曾经弄混过12磅炮的弹药,在短管12磅炮里装填了中管12磅炮的弹药,就在他们推测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的时候,两门火炮的炮车车轴已然折断(中管12磅炮装药较多,而短管12磅炮的炮架较轻,并不能承受这么大的后坐力)。[73]
除上文提到的著述外,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伊万·伊万诺维奇·菲茨图姆(ИванИванoвич Фитцyм或Фицтyм)上校〔他来自萨克森贵族菲茨图姆·冯·埃克施泰特(Vitzthum von Eckstädt)家族,当时是第2军官武备学校的一名教师〕于1810—1811年在《炮兵期刊》上发表的文章。[74]菲茨图姆在其中一篇文章中指出,如果要使用独角兽炮轰击敌方野战工事,那就不应当让独角兽炮进至距离工事1000步以内的地方,如果榴弹依然会飞过工事再炸开,他就建议要么让独角兽炮继续后撤,要么减少装药并缩短导火管长度,让榴弹更快炸裂。同时,他也建议应当将加农炮部署在距离敌方防御工事600步以外的阵地上,但6磅炮与敌方工事的距离不应当超过800步,12磅炮也不应当超过1000步。[75]
在炮口仰角相同的情况下,装药越少,射击距离就越短,于是,即便独角兽炮以相对较小的仰角开火,减少装药也可以让榴弹飞入敌方工事内部。然而,减少装药的主张实在太过笼统,它并没有指出在具体情况下(和工事间的距离以及炮口仰角)应当减少多少装药,也没有表明如何准确减装,所以,上文中的建议很难用于实战。截短导火管的确可以让榴弹在飞到敌方工事正上方时炸开,可菲茨图姆同样没有给出具体做法。斯·普·奇塔洛夫(C. П. Читалoв,这可能是个化名)上尉在1811年的某期《军事期刊》上发表过一篇文章,他在文中也提到了类似的观点,还认为如果能够减少装药或修改炮架结构,那么不仅可以让独角兽炮在轰击工事时使用榴弹,甚至可以让加农炮也使用榴弹。[76]总体而言,菲茨图姆和奇塔洛夫在论述中都指出了独角兽炮的一个缺点——韦利亚米诺夫也在前文中提到过这一点——它并不适合俯射,因而很难将榴弹射入敌方工事内部。
一,二战炮兵战术
一:法国炮兵
法军对自己炮兵在一战中的表现是最满意的,虽然1920~1930年代法国财政困窘无力大量购买新型火炮,只采用了少数新型的105毫米口径加农炮与榴弹来取代旧式的重炮,但购买更多的汽车和无线电来作为辅助工具,1939年的法国炮兵与1918年的法国炮兵并没有太大不同,步兵师炮兵一个轻炮兵团(3个75速射炮营)和一个重炮兵团(2个155榴炮营)组成,法军在二次大战期间一直保持着这个编制,每个轻炮兵营有12门75速射炮,每个重炮兵营有12门1917年型155榴炮。步兵军炮兵由2个105加农炮营、2个155加农炮营组成一个炮兵团,组织也维持了二十年不变。
步兵军在战时会由数个由75速射炮至220榴弹炮的法军炮兵总预备队炮兵营加强,法国炮兵总预备队是法国总司令部影响全局最重要的手段,可以随时增援给任何一个步兵军、步兵师,以增强战斗火力,总预备队中大部分的火炮都摩托化,以便在最短时间内集中,不过所使用的摩托化车辆仅有非常有限的越野能力。部分75速射炮同时使用卡车与农用拖拉机,在公路运输时包括火炮与拖拉机都装载在卡车上机动,到达目的后则由拖拉机牵引火炮越野进入阵地。
二次大战期间的法军战斗理论并非一战末期成功的炮兵突击战术上,而是炮兵征服、步兵占领的模式,法军高层坚信压倒性数量的火炮、漫长有系统的炮击,再配合针对特定地形的有限目标攻势可让敌人流血至死,法军为这个战术发明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名称“火力运动”,但是现实是虽然法军很努力地发展各种射控技巧,让多个炮兵单位可以射击同个目标,但是受限于火控技术条件以及法国在指挥管制上的天性,法国人所谓的火网通常只是个稀稀落落的火筛,为了加速作战指挥过程,法国人发明了火力管制中心技术,就是在营级指挥官之下设立一个小型的指挥中心,把营级指挥官的命令转换成技术资料,以便营所属的三个连可以迅速把火力集中在一个点上,由于管制中心已经决定了目标,因此要把全营12门火炮火力集中在一个点上只是纯粹数学问题
法国人相信与其让炮手知道上级指挥官的意图,不如直接把命令转换成简单的射击数据让下级好好执行就好比单纯通知每个炮兵连目标,让各连、各炮自行计算射击诸元的方式,直接由营级通知各门火炮射击诸元是最节省时间的方式,法军把这种作战方式称为泰勒主义,强调减少每个步骤不必要的浪费来提高效率,减低炮手的自主意识,减少个别军官或炮手自行判断的机会,利用不断重复的简单步骤来达成系统化的效率,这种作业方式最大的问题是,每门火炮都变成了生产线上的螺丝钉,他们不能有自己的主张,也不能自己做决定;他们只能漫无目的地听从指令,他们不知道目标是什么,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火力管制让炮兵与步兵差异愈来愈明显,让炮兵与步兵的协调变得像蜗牛一样缓慢。
英美炮兵
美军炮兵是在在1917年准备参加一战时法国人的协助下成立的,美国炮兵不像他们的步兵、骑兵单位,在内战与美西、美墨战争中形成一定的传统,准备投入欧战的美国炮兵根本是凭空建立的,无论在装备上、训练上、战术上、准则上都是--片空白。法国人协助美国人建立起美国远征军,不仅派出教官训练美国军官,也把所有法国准则直接翻译成美国陆军准则,甚至美国直接把动员来的新单位直接交给法国指挥,以弥补美军欠缺作战经验的缺陷,在这样的情形下美国炮兵简直就是法国炮兵的翻版。而当美军完全配备法制火炮后,除了国籍与语言不同,外人很难分辨美国炮兵与法国炮兵间的差异。
法国炮兵对美国炮兵的影响持续到1930年代,虽然美国吸取一次大战经验后研发75毫米与105毫米口径榴弹炮,美国陆军步兵师的炮兵团看起来还是跟法国很像,每个兵师有两个炮兵团,一个由3个75速射炮营组成、另一个由两个155榴弹炮营组成。美军所使用的火炮多半是由原本的法国武器改良而来,而重炮兵所使用的155榴弹炮是由法国进口或是由法国人授权生产的。美军当然不会忘记模仿法国人的r火力管制中心战术,从1935年起美军就在奥克拉荷马州希尔堡的美国炮兵学校研究营火力指挥中心,到了1941年他们已经发展出一系列的方法与计算尺、圆形图板,并有效地整合到美国炮兵的战斗流程中,同时美国炮兵学校也在炮营火力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同时指挥3到5个炮营的作战技巧。
虽然这些技术都发展得相当成熟,但法国在1940年的失败让美国炮兵不希望也不愿意在现有的武器与战术下投入二次大战,当1941年底美国宣战时,美国炮兵军官们还在步兵师炮兵团的编制争论不休。最多人接受的方案是每个步兵师炮兵团包括了3个新型105榴弹炮营、2个155榴弹炮营;另外的提案则是主张由105榴弹炮作为步兵师火炮,取代过去所有的75速射炮、75山炮、105榴弹炮与155榴弹炮。最后定案参考了德国人的作法,在步兵师炮兵团中有3个105榴弹炮营与一个155榴弹炮营,每营都是由12门火炮组成,军炮兵则是设置炮兵指挥部,由流动的旅级炮兵指挥单位指挥各个独立炮兵营组成。二次大战美军炮兵与德军炮兵在外观跟组织上唯一的差异是,除了少数由骡马驼载的山炮单位外,所有的美国炮兵都是摩托化火炮或自行火炮。
英国的装甲部队拥护者用力诋毁炮兵在未来战争中的角色,英国的富勒将军亲自历经了英军在西线战场上运用炮兵征服步兵占领战术的失败,因此当富勒主张坦克是取代炮兵,而非与炮兵协同合作,富勒则认为未来战争中只有坦克与摩托化部队才是王道,牵引式火炮只有在攻击城市或是要塞的时候可派上用场,而其他自行化后的火炮应该拿来反坦克用,自走榴弹炮则主要发射烟幕弹、偶尔也可以射射高爆弹来掩护防御阵地,47毫米口径步兵炮不但可以击穿敌人坦克也可以提供步兵火力支援,摩托化步兵师每个摩托化步兵营要有6门,另外还要有个炮兵团(9个连、每连6门这种火炮),坦克师中每个步兵连有四个47毫米炮兵连支援,每个师的炮兵团有3个75三用火炮营,其中一个是自行式,配备75毫米口径三用火炮,可以射击坦克与飞机,重炮兵营与观测单位主要功能在于集中非直射火力,用直射火力压倒敌人。最终应该要把坦克与炮兵结合成单一的武器,
三:德国炮兵
虽然德军也努力发展让营级以上单位快速集中火力的技术,但是他们的经验是相当不一样的,在凡尔赛条约的限制下,德军不能拥有105毫米以上口径火炮,他们没有能力再进行一战式的战争,在一连串试图发展可以同时当野战炮、反坦克炮甚至防空炮通用型火炮的失败尝试后,1933年希特勒撕毁凡尔赛条约正好让德军重新建立起了以炮兵连为核心的野战兵体系,重新武装的德国让炮兵有了完全的自由,依据他们从第一次大战期间开始发展的新观念,来构思新的组织架构,
这个野战兵体系强调炮兵连连长的权力,强调炮兵单位的机动性,德国人深信炮兵将是未来强调快速运动的战争中的一-部分,但德军高层认为炮兵单位摩托化在未来战争时会因被封锁无法取得石油时让所有火炮变成一堆动弹不得的废铁,不如还是保持传统兽力拖曳火炮,只有那些太重的或是建制于摩托化或装甲单位的火炮才需要予以摩托化,但相对于法军有限越野能力的摩托化炮兵,德军的摩托化炮兵单位具有完全的越野能力。这不仅是为了解决德国东境缺乏良好道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德国人认为重型火炮一定要能够跟上未来运动战的速度,
德国人与法国人一样同意在未来的战争中步兵师需要更重型的火炮,德军炮兵最重要的改变过去要塞炮兵,野战炮兵与壕沟炮兵的划分都不再存在,每个步兵师有轻重炮兵团各一个,轻炮兵团由3个105榴炮营组成,而重炮兵团则由两个150榴炮营组成,每个营由3个4炮炮连构成,新的150重榴弹炮而为了有效与步兵单位一起机动,更轻、运动性也更好。而在非师属炮兵都经过了改良,也多半都摩托化了,德军步兵与炮兵之间并没有像在法国一样搞得泾渭分明,德军步兵拥有自己的81中型迫击炮、75及105步兵炮、适合对付各种点目标的37反坦克炮以及可以实施超越射击的重型机枪,让德军步兵团可以在没有协助的情况下自行完成大部分的目标,在准则与训练上更强调不同武器间的协同合作,唯一法军步兵有、德军步兵没有的武器是步兵坦克,但是没有步兵坦克在二战前半期看来对德国步兵没有什么影响。
德军炮兵连营级指挥官们是具有高度意愿并且密切地与步兵指挥官们合作。虽然德国炮兵在战场上直接射击步兵目标只出现在少数场合,但即使在节奏非常快速的战斗环境下,双方的合作仍然是非常紧密且有弹性,这样的合作有部分可以归功到德军的传统,部分则是归功于德军炮兵连长们愈来愈喜欢自己担任前进观测官,不是直接从前进观测所中指挥他们的部队,就是干脆跟着步兵们一起前进,在战斗中炮兵可以自行寻觅战机,创造战果。当跟随着步兵节奏快速移动的时候可以随时临机发挥自己的火力,一旦前进放慢炮兵连就立刻归回炮兵营掌握,当敌人抵抗更激烈的时候‘炮兵营、团等会组成更大的战斗单位,在炮兵指挥官指挥下作战,这时由--位炮兵指挥官与一小群幕僚指挥两个炮兵团与当时法军的作法极为相似。
德法两军大的差异出现在军的层级,1930年代晚期的德军步兵军并没有建制的炮兵单位。当时任何不属于师建制确兵的炮兵营都属于总预备队单位,可以配属或加强到任何--个军团,军或师去。而当交到师手中的时候,这些独立炮兵营可以直接成为炮兵团的一-份子、成为某个建制炮兵营的加强部分,或是直接控制在炮兵指挥官手中。如果这些独立单位交到军团或军的手中时,军团或军可以抽掉--位手下的师炮兵指挥官来负责指挥,或是由整个陆军中那些不隶属于某--特定单位的炮兵指挥官来负责指挥。虽然德军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流行的泰勒主义影响,但是在德国陆军中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强调,与把各组织视为一体的观念,是真正让德军不同兵种间合作协调的价值根源。德军与其他国家军队最大的不同一尤其是与法军的不同处-一-在于他们服从性与纪律的来源。相对于其他国家军人纪律与服从性的来源是阶级。
德国装甲部队可以说是真正实现了富勒的理想,步兵与炮兵彷佛都不存在似的,步兵营中的反坦克炮数量比反坦克营中的还要多,野战炮兵火炮数量大幅减少,也不再以执行传统间接射击任务为主,而是以直接射击方式协助进行反坦克战斗。正如富勒所预期的,只有重炮兵还扮演着传统攻坚的任务。德国非洲军团第90师可以说实现富勒理想,第90轻装师共有7个摩托化营,其中4个是步兵营、2个反坦克营、1个野战炮兵营。而这4个步兵营除了要执行传统步兵任务之外,也要当作反坦克部队使用。在执行步兵任务时,这些步兵营中装备有轻重机枪、迫击炮与步兵炮,当执行反坦克任务时,每个步兵班都拥有一门俘虏自红军的76.2毫米野战炮,苏联76.2毫米野战炮不仅有高初速、平直的弹道,更有适合的弹药可以执行反坦克任务。当射击穿甲弹时,苏联76.2毫米野炮威力仅次于德国88炮,因此在第90轻装师的7个摩托化营中,有6个是使用76.2毫米野战炮
德国装甲兵支持者古德里安将军相信在装甲战斗中传统炮兵仍然扮演非常重要的脚色。这样的观点来自于两个原因,第-个是战场上的现实,古德里安将军发现在装甲作战中还是有许多任务必须由野战炮兵来执行,第二个理由是基于观念上的因素,古德林相信在装甲师中保有野战炮兵单位才能真正地让装甲师成为真正完整的军事单位,古德里安将军认为装甲师中的野战炮兵必须予以摩托化,这样才能赶上装甲师中摩托化步兵的速度,炮兵可以发射烟幕妨碍敌人炮兵观测,干扰敌人反坦克炮,并且帮助坦克突破敌阵;可利用高爆弹攻击敌人反坦克武器与炮兵,也可射击村落、森林、反斜面等敌人可以躲藏,而直射武器无法攻击的地形;最后野战炮兵可以在坦克攻击时协助孤立敌军。若是装甲师面临狭窄地形或障碍物时,装甲师中的步兵就会变成攻击的先锋,而此时炮兵所提供的支援就类似一般步兵师中的步炮协同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