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以来裁撤降并的省级建制(你知道这些省不?)
阜陵子钺
2018年03月02日 14:20

新中国建立以来设立了很多的省级行政单位,有的仍然存在,有的已经被撤销,有的被合并,有的被降级。你还记得这些省份嘛?

一、撤销的省份

1、平原省

1949年8月,以冀鲁豫解放区的地域为基础,又析民国时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的部分地区组成平原省,治新乡市,当时属华北人民政府管辖,1950年11月12日属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管辖。

下辖:2地级市(新乡市、安阳市),6专区(新乡专区新乡(驻小冀)、汲县辉县修武武陟获嘉博爱沁阳温县延津封丘、原武、阳武济源、孟县、焦作矿区等15县/矿区。、安阳专区辖安阳、内黄林县淇县汤阴浚县、内黄、等6县、聊城专区辖聊城、堂邑博平清平高唐茌平东阿(原东阿县黄河以西部分,驻桐城)、寿张、阳谷莘县冠县等11县及聊城城关区。、濮阳专区辖濮阳、清丰南乐、濮县、范县观城朝城滑县(驻道口)、长垣封丘等11县及濮阳城关区。、菏泽专区辖菏泽、定陶曹县东明鄄城(由濮阳黄河以东部分析置,驻鄄城)、郓城梁山(由东平湖西、寿张之黄河以东与郓城之一部组成,驻梁山)、汶上(由汶上县运河西及郸城东南部分组成,驻汶上县城)等8县及菏泽城关区、湖西专区金乡单县鱼台巨野城武、嘉样、复程(解放后由曹县、城武2县析置,驻曹县青堌集镇)等7县及单县城关区。

平原省(1949-1952)

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建制被撤销,将新乡、安阳两市及新乡、安阳、濮阳三专区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三个专区划归山东省。(其中菏泽专区的东明县划归河南,濮阳专区的濮县、范县、观城县、朝城县划归山东)

2.察哈尔省

1914年6月民国政府划内蒙古的22个旗(牧场)及直隶省、绥远特别区部分区域合置察哈尔特别区。同年设兴和道,1928年废道制。1928年9月改特别区为察哈尔省,简称“察”。

新中国成立前,1948年8月察哈尔省属华北人民政府管辖。初治万全县,后治张家口市。1950年11月12日改属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统辖,张家口市兼内蒙古自治区首府。195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首府迁至绥远省省会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

下辖:3地级市(张家口市、大同市、宣化市),3专区(雁北专区辖大同、阳高、广灵、灵邱、浑源应县、怀仁、山阴(驻岱岳镇)、朔县、平鲁、右玉、左云等12县、察南专区辖宣化、万全、龙关、赤城、四海(由热河省丰宁县西南部析置,以四海堡为名,驻汤河口)、延庆、怀来(驻沙城)、涿鹿、蔚县(驻西合营)、阳原、天镇、怀安(驻柴沟堡)等12县、察北专区辖张北、康保、宝源(原宝昌、沽源合并)、多伦、崇礼(驻太平庄)、尚义、商都、化德等8县

察哈尔省(1949-1952)

1959年撤销宝源县,恢复宝昌、怙源二县。

1950年8月,将察北专区的宝昌、多伦、化德三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1952年8月,撤销四海县,分别并入延庆、赤城二县和热河省的滦平县。

1952年11月15日,察哈尔省建制撤销,将张家口市、宣化市、察北专区、察南专区(除天镇县外),划归河北省,将大同市、雁北专区、察南专区的天镇县,划归山西省。

3、绥远省

1913年11月民国政府划内蒙古的19个旗及山西省的12个县合置绥远特别区。1914年设绥远道,1928年废道制,1928年9月改特别区为绥远省,简称“绥”。

新中国成立前,1948年8月属华北人民政府管辖。1950年11月12日改由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领导。1952年4月18日,改属华北行政委员会,同年6月28日,属内蒙古自治区和华北行政委员会双重领导。1953年10月2日,绥远省人民政府与内蒙古自治区合署办公。

下辖:2地级市(归绥市、包头市),4专区(集宁专区(曾用名绥东专区)(集宁兴和丰镇、武东、陶林龙胜6县。、包头专区辖武川、包头、固阳、萨拉齐4县、和林专区(曾用名绥南专区)(托克托、和林格尔、凉城,清水河4县、陕坝专区辖五原、临河、安北、狼山、米仓(1953年9月撤,改设杭锦后旗)、晏江县(1953年10月撤,改设为达拉特后旗)及陕坝镇),2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5省直辖旗(土默特旗、正红旗、正黄旗、镶兰旗、镶红旗)

绥远省(1949-1954)

1950年8月经政务院批准,撤销和林专区,凉城县划归集宁专区,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尔3县划归包头专区。

1950年8月4日,包头专区更名为绥中专区,集宁专区更名为绥东专区,陕坝专区更名为绥西专区,又于11月27日绥中专区更名为萨县专区,绥东专区更名为集宁专区,绥西专区更名为陕坝专区。

1952年11月27日,撤销萨县专区,所属的包头、归绥、武川、萨拉齐、固阳、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8县划归集宁专区。

1954年6月19日,撤销绥远省,所属地区全部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4、辽东省

1945年辽宁省分置为辽宁、辽北、安东3省,1949年4月辽北省部分区域划入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三省其余区域改置为辽东、辽西二省。治安东市。

1949年8月属东北人民政府管辖,1952年11月15日改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

下辖:3地级市(安东市(今丹东市)、营口市、辽阳市),1专区(通化专区(西安市和西安、东丰、西丰、海龙4县)),省直辖行政单位(通化市、新金县、复县、庄河县、海城县、抚顺县、新滨县、清原县、本溪县、桓仁县、凤城县、岫岩县、安东县、宽甸县、营口县、盖平县、辽阳县)

辽东省、辽西省(1949-1954)

1950年4月21日,辽东省政府把原通化专区的东丰、西丰、西安三县改由政府直辖领导。

1952年4月3日,西安市更名为辽源市。9月本溪县划归本溪市管辖。

1954年6月19日,撤销辽东省,恢复辽宁省。原辽东省所属的通化、辽源2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辑安等11县划入吉林省,其他地区并入辽宁省。

5、辽西省

辽西省是当年辽沈战役中锦州被解放后,于1949年1月成立,当时省会设立在锦州。1949年4月辽北省的部分地区并入。

1949年8月属东北人民政府管辖,1952年11月15日改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

下辖:3地级市(锦州市、四平市、阜新市),省直辖行政单位(山海关市、锦州县、锦西县、绥中县、兴城县、盘山县、台安县、辽中县、义县、新民县、彰武县、阜新县、北镇县、黑山县、昌图县、梨树县、法库县、康平县、双辽县(原双山县、辽源县合成)、开原县、铁岭县、昌北县(新设县、原昌图县划出)

1950年2月,辽西省铁岭县石佛寺等12个行政村划归沈阳市。

1950年3月23日,辽西省辽中县小北河区划归辽东省辽阳县

1951年11月16日,辽西省辽中县东黄腊坨子及七台子两行政村浑河以东部分地区划归辽东省辽阳县。

1952年,将辽西省的山海关市划归河北省唐山专区。

1952年11月13日,辽东、辽西两省以浑江新河道为界。辽中县大坨子村,新开河东岸的孤家子屯划归辽东省辽阳县。

1952年8月25日,辽西省义县第一区新立屯村的九官台门屯划归热河省北票县。

1952年8月25日,热河省朝阳县松岭门村、洪家窝堡村、大三台村划归辽西省锦县第十三区。

1952年8月25日,辽西省锦西县第二区牛家店、下三角城、孟王塔、孤竹营子、杨家沟、大吉道6个村划归热河省朝阳县。

1954年6月19日,撤销辽东省、辽西省,合并设立辽宁省。(原辽西省所属的四平市及梨树、双辽2县划归吉林省。)

6、松江省

原为吉林将军辖区,1907年废将军,设巡抚,建吉林省。1913年废府州厅制,1914年设四道,1928年废道制。1945年9月在境内分置吉林、松江两省;少部分地区与从黑龙江划来的部分地区合置合江省。1949年4月裁合江省的大部区域入松江省,治哈尔滨市。

下辖:3地级市(哈尔滨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省直辖行政单位(鹤岗市、五常县巴彦县双城县宾县呼兰县阿城县、木兰县通河县东兴、方正县、延寿县、拉林县、尚志县、宁安县、密山县、林口县、穆棱县、东宁县、海林县、虎林县、鸡西县、富锦县、宝清县、依兰县、汤源县、集贤县、勃利县、萝北县、抚远县、桦川县、桦南县、饶河县、佛山县。

松江省(1949-1954)

1952年9月29日,设立伊春县,以汤源县的伊春林区为主要区域,治伊春。

1952年12月31日,把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的黑河专区管辖。

1953年7月18日,哈尔滨市升格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

1954年6月19日,裁撤松江省,所属并入黑龙江省。

7.热河省

热河省,省会承德市,是民国时塞北四省之一(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1914年2月,国民政府设立热河特别区,脱离直隶省直属于民国政府。同年设热河道。1928年废道制,9月改特别区为热河省,简称“热”。

1948年8月属东北人民政府管辖,1952年11月15日改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6月19日后由中央直属管辖。

下辖:无地级行政区划,2县级市(承德市、赤峰市),16县(承德县、滦平县、平泉县、隆化县、丰宁县、围场县、青龙县、赤峰县、宁城县、乌丹县、朝阳县、建昌县、建平县、北票县、凌源、兴隆县),4旗(喀喇沁右旗、敖汉旗、翁牛特旗、喀喇沁左旗

热河省(1949-1955)

1950年又设置了羊山县和叶柏寿县。两县又于1951年撤销。

1952年撤销赤峰市,所属并入赤峰县。

1953年撤销翁牛特旗,设立翁牛特旗蒙族自治区(县级)。该自治区又于1955年撤销,同时设立翁牛特蒙古族自治旗。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撤销热河省的决议。将承德市、承德县、滦平县、平泉县、隆化县、丰宁县、围场县、青龙县、兴隆县划入河北省;赤峰县、宁城县、乌丹县、喀喇沁右旗、敖汉旗、翁牛特蒙古族自治旗划入内蒙古自治区;朝阳县、建昌县、建平县、北票县、凌源、喀喇沁左旗划归辽宁省。

8.西康省

1938年7月,经国民政府批准,于1939年1月正式将西康屯垦区改置西康省,简称“康”。

新中国于1949年12月19日在康定重设西康省。1950年7月属西南军政委员会管辖。1950年5月西康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从康定县迁到雅安县(今四川雅安市)。1952年11月15日,西康省改由西南行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6月18日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统辖。

1949年12月下辖:

第一行政督查区:治康定县。辖有康定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丹巴县、乾宁县、金汤设治局。

第二行政督查区:治荥经县。辖有荥经县、雅安县、芦山县、天全县、宝兴县、汉源县、泸定县。

第三行政督查区:治西昌县。辖有西昌县、越嶲(xi)县、冕宁县、会理县、盐源县、盐边县、宁南县、德昌县、昭觉县、宁东设治局、普格设治局、泸宁设治局。

第四行政督查区:治甘孜县。辖有甘孜县、德格县、邓柯县、石渠县、白玉县、瞻化县、炉霍县。

第五行政督查区:治理化县。辖有理化县、巴安县、得荣县、定乡县、稻城县、义敦县。

西康省(1949-1955)

1950年11月24日,政务院批准撤销第一二三四五行政督查区,设立雅安、西昌两个专区和藏族自治区(专区级)(开始称康定专区,12月改)

雅安专区:治雅安县,辖雅安县、荥经县、芦山县、天全县、宝兴县、汉源县;

西昌专区:治西昌县,辖西昌县、越嶲(xi)县、冕宁县、会理县、盐源县、盐边县、宁南县、德昌县、昭觉县、宁东设治局、普格设治局、泸宁设治局。

藏族自治区:治康定县,辖康定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丹巴县、乾宁县、金汤设治局、甘孜县、德格县、邓柯县、石渠县、白玉县、瞻化县、炉霍县、泸定县、理化县、巴安县、得荣县、定乡县、稻城县、义敦县。

1951年3月7日,撤销金汤设治局,所属并入康定县。

1951年7月25日经政务院批准,设立雅安市(县级),以雅安县城区为行政区域,由省直辖。

1952年4月30日政务院批准,设立凉山彝族自治区(地区级),治昭觉县,领导西昌专区的普格、布拖、金阳、喜德、普雄、美姑、昭觉7个县。撤销普格设治局,设立普格县。撤销宁东设治局,设立喜德县。撤销泸宁设治局,所属并入冕宁县。设立普雄县,以越嶲县南部及昭觉县西北角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美姑县,以大凉山的中心区东至西、南至北各约300华里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金阳县,以金沙江以上灯厂、天地坝一带为其行政区域。设立布拖县,以昭觉县南部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会东县,以会理县的东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木里藏族自治区(县级),以盐源县的木里藏族聚居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金矿县,以盐源县的金彝族、汉族居住地区为其行政区域。

1952年5月9日政务院批准设立石棉县,以越嶲县的安顺区和汉源县的美罗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米易县,以会理县西部和德昌县南部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西康省藏族自治区甘孜办事处(地级),辖甘孜、道孚、炉霍、德格、邓柯、石渠、新龙、白玉县。设立西康省藏族自治区理塘办事处(地级),辖理塘、巴塘、乡城、稻城、德荣、义敦县。

1952年5月9日政务院批准将巴安县更名巴塘县;理化县更名为理塘县;定乡县更名为乡城县;瞻化县更名为新龙县。

1953年撤销木里藏族自治区,设立木里藏族自治县。

1954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四川省的名山县划归西康省雅安专区管辖。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撤销西康省的决议。

二、撤销的行署区

1、旅大行署区

始建于1939年4月,东北人民政府于同年9月23日批准。它的前身是1947年4月3日成立的关东公署,治大连市,行政区域以辽宁省的大连、旅顺二市为基础,下辖大连市、金县、长山县及其所辖岛屿。初属东北解放区,8月后属东北人民政府领导。

下辖:1地级市(大连市),行署区直辖单位(旅顺市、金州市、大连县、金县、长山县)

1950年4月8日撤销大连县,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大连市。

1950年10月5日东北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旅大行署区,设立旅大市。同年12月,由中央直属领导,为直辖市,并撤销大连市,并入旅大市;撤销金州市,并入金县。把原大连县、大连市的行政区划变为旅大市的市辖区。最后旅大市除市辖区外,还辖有旅顺市和金县、长山县。1952年11月15日后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

1954年6月19日,旅大直辖市降格并入辽宁省,为省辖市。

2、苏北行署区

苏北行署区和苏南行署区原由江苏省析置而成。早在清代两江总督驻江宁府,省会苏州府。1912年1月至1913年废府州厅制,1914年在省内设5个道,1928年废道制。1949年全省分置两个行署区。

1949年4月21日苏北行署区在泰州市成立。属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初治泰州市,后治扬州市。

下辖:5专区(泰州专区辖泰州市和泰县、泰兴、靖江、东台、台北、海安、如皋县等1市7县、南通专区辖南通市及如东、南通、海门、启东、崇明1市5县、淮阴专区辖淮阴、淮宝(由原淮安、宝应两县运河以西的部分地区所组成)、泗阳、沭阳、灌云、宿迁、睢宁、新安(由原沭阳、宿迁两县的一部分地区所组成)、邳睢(由原邳县陇海路南及睢宁县北部地区所组成)、涟水10县、盐城专区辖盐城、射阳(由原阜宁、盐城的串场河以东,射阳河以南的部分地区所组成)、建阳(由原阜宁、盐城的串场河以西及皮岔河以北的地区所组成)、阜宁、滨海(由原阜宁涟水灌云3县各一部分地区所组成)、涟东(为原涟水盐河以东的部分地区)、淮安7县、扬州专区辖扬州市和宝应、高邮、兴化、溱潼、江都、仪征、六合县等1市7县

1950年1月11日政务院批准撤销扬州专区,所属各市县划归泰州专区。扬州市为行署区直属行政单位。

1950年5月8日,撤销扬州市,设立扬州县。同年8月8日撤销扬州县,恢复扬州市。

1950年,泰州专区的台北、台东二县划归盐城专区;海安、如皋二县划归南通专区管辖。

1950年3月18日,南通专区的南通市升格为地级市,改由苏北行署区直辖。

1952年11月15日,撤销苏北行署区,与苏南行署区合并,恢复江苏省。

3、苏南行署区

苏南行署区成立前身同苏北行署区。

苏南行署区于1949年5月1日在无锡市成立,属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

1949年11月下辖:1地级市(无锡市),4专区(镇江专区辖扬中、高淳、溧水、丹徒、丹阳5个县及镇江市、常州专区辖武进、江阴、溧阳、金坛、宜兴5县及常州市、苏州专区辖太仓、吴江、常熟、吴县、昆山5县及苏州市、松江专区辖松江、奉贤、金山、宝山、南汇、上海、川沙、嘉定、青浦9县及嵊泗列岛特区(1951年7月21日改嵊泗县(定为丁等县))

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

1950年10月24日,苏州市升格为地级市,暂由苏州专区代管;设立常熟市(县级)。

1952年11月15日,撤销苏南行署区,与苏北行署区合并,恢复江苏省。

4、皖北行署区

1949年将安徽省分置皖北、皖南2个行署区。

1949年5月在合肥市成立的皖北行署区位于今安徽省长江以北,隶属于华东军政委员会。

1949年底时下辖:2地级市(合肥市、蚌埠市),1办事处(淮南矿区办事处),6专区(阜阳专区阜阳县、亳县、涡阳县蒙城县凤台县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界首县、太和县)、宿县专区宿城市、宿县、砀山县、萧县、永城县、濉溪县、灵璧县、泗县、泗洪县、五河县、怀远县、滁县专区滁县、江浦县来安县、全椒县、炳辉县、盱眙县、嘉山县、定远县、凤阳县)、巢湖专区巢县、含山县、无为县、庐江县、和县、 肥西县、肥东县)、六安专区辖六安、霍山、舒城、寿县、霍邱、金寨6县、安庆专区安庆市、怀宁县、望江县、宿松县、太湖县、岳西县、潜山县、桐城县),行署区直辖行政单位(肥西县)

1949年1月18日,设立淮南特区(地级)。同年7月撤销淮南特区,设立淮南矿区(地级)。同年11月21日,撤销淮南矿区,设立淮南矿区办事处(地级)。

1950年10月把皖北行署区直属的肥西县划归巢湖专区管辖。

1950年1月,皖北行署区宿县专区萧县东部的诸兰、棠张、桃山等5个区划归徐州专区。

1951年1月18日撤销淮南矿区办事处,设立淮南市(地级)。

1951年8月18日,安庆专区的安庆市升格为地级市。

1952年8月7日撤销皖北行署区,与皖南行署区合并,恢复安徽省。

5、皖南行署区

1949年5月7日在屯溪市(今黄山市)成立的皖南行署区位于今安徽省长江以南,同年7月治所迁至芜湖市。1951年又迁至合肥市与皖北行署区合署办公。1950年2月隶属于华东军政委员会。

下辖:1市(芜湖市),4专区(芜当专区辖当涂市和当涂芜湖南陵繁昌县4县、池州专区辖大通市和贵池、至德、东流、青阳、太平、铜陵石埭县7县、宣城专区辖宣城市和宣城郎溪广德泾县宁国县5县、徽州专区辖屯溪市和歙县旌德绩溪休宁黟县祁门县6县

皖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

1950年3月28日,撤销当涂市,并入当涂县;撤销大通市,并入铜陵县;撤销宣城市,并入宣城县。

1950年5月25日撤销芜当专区,所属的当涂县、南陵县划归宣城专区;繁昌县划归池州专区;芜湖县划归皖南行署区直辖。

1951年5月21日芜湖县划归池州专区管辖。

1951年12月9日,皖南行署区治所从芜湖市迁至合肥市,与皖北行署区合署办公。

1952年8月7日撤销皖南行署区,与皖北行署区合并,恢复安徽省。

6、川东行署区

原为四川省地。1950年5-7月先后正式分置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区。由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

1950年5月24日,川东行署区在重庆市成立,治重庆市。

下辖:5专区(璧山专区(江津县、壁山县、巴县、合川县、江北县、綦江县、永川县、荣昌县、大足县、铜梁县)、大竹专区(大竹县、梁山县、垫江县、广安县、邻水县、渠县)、万县专区(万县、开县、城口县、巫溪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忠县)、涪陵专区(涪陵县、寿县、酆都县、石砫县、彭水县、武隆县、南川县)、酉阳专区酉阳县、秀山县、黔江县),行署区直辖行政单位(万县市)

川东、川西、川南、川北行署区

1951年4月1日,璧山专区更名为江津专区。

1951年6月2日,撤销北碚行政管理处,设立北碚市(县级),由行署区直属(北碚行政管理处于1950年划归重庆市管理);江津专区的巴县划归重庆市。

1952年8月7日撤销川东行署区,与川西、川南、川北3个行署区合并恢复四川省。

7、川南行署区

1950年5月24日川南行署区在泸州市成立,治泸州市。属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

下辖:1地级市(自贡市),4专区(泸县专区(泸县、合江县、古蔺县、叙永县、古宋县、纳溪县、富顺县、隆昌县)、宜宾专区(宜宾县、南溪县、江安县、兴文县、长宁县、珙县、筠连县、高县、庆符县、沐爱县)、乐山专区(乐山县、沐川县、雷波县、峨边县、井研县、犍为县、屏山县、马边县、峨眉县)、内江专区(内江县、荣县、简阳县、资中县、威远县、仁寿县、资阳县、)),行署区直辖行政单位(泸州市)

1952年8月7日撤销川南行署区,与川东、川西、川北3个行署区合并恢复四川省。

8、川西行署区

1950年7月初在成都市成立,治成都市。属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

下辖:1地级市(成都市),4专区(温江专区(温江县、崇宁县、新繁县、新都县、成都县、郫县、彭县、双流县、新津县、崇庆县、灌县、华阳县)、绵阳专区(绵阳县、梓潼县、德阳县、金堂县、绵竹县、彰明县、罗江县、广汉县、什邡县、安县)、眉山专区(眉山县、彭山县、青神县、夹江县、洪雅县、丹棱县、名山县、蒲江县、邛崃县、大邑县)、茂县专区(茂县、汶川县、理县、懋功县、靖化县、松潘县)

1951年1月5日,温江专区的新津县划归眉山专区;眉山专区的大邑县划归温江专区。

1952年8月7日撤销川西行署区,与川东、川南、川北3个行署区合并恢复四川省。

9、川北行署区

1950年7月初川北行署区在南充市成立,治南充市。属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

下辖:1县级市(南充市),4专区(南充专区(岳池县、南充县、蓬安县、营山县、武胜县、西充县、南部县、仪陇县)、达县专区(达县、宣汉县、开江县、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万源县、巴中县)、遂宁专区(遂宁县、潼南县、乐至县、三台县、盐亭县、蓬溪县、安岳县、中江县、射洪县)、剑阁专区(广元县、阆中县、江油县、平武县、昭化县、旺苍县、剑阁县、北川县、青川县、苍溪县)

1952年8月7日撤销川北行署区,与川东、川南、川西3个行署区合并恢复四川省。

三、撤销的直辖市

1、沈阳直辖市

沈阳最早是汉代的侯城,魏晋南北朝时,多为少数民族及汉人杂居之地,辽代设沈州,元代设沈阳路,沈阳之名从此开始。明再建沈阳城,清初为都城,称盛京,并设承德县为奉天府治。1914年改沈阳县,1934年设市。1947年6月沈阳升格为院辖市(直辖市)。1948年10月沈阳解放后,沈阳市仍然是中央直辖市。

下辖10个市辖区。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辽宁省辖市,划归辽宁省,为辽宁省会所在地。

2、旅大直辖市

大连位于辽东半岛南端,在古代是个人烟稀少的渔村。直到清朝在旅顺口修建北洋海军基地后,才逐渐使大连发展为城市。1894年沙俄侵占大连,改“青泥洼”为“达尔尼”(俄语“边远”)。1905年1月,日俄战争中,日本取代沙俄侵占大连,2月改俄称“达尔尼市”为“大连市”。从1905年开始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大连达50年之久,直到1945年8月大连才得以解放。1945年9月划金县大连湾附近地域置大连市。1946年析置大连县。1949年,成立旅大行署区。

1950年4月8日,撤销大连县,设立大连市,分7个市辖区。

1950年10月5日,撤销金州市,并入金县;撤销旅大行署区和大连市,合并设立旅大市(直辖市)。属东北人民政府代管。

下辖1市2县7区。(旅顺市、金县、长山县)

1953年1月31日,长山县更名长海县。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辽宁省辖市,划归辽宁省。1981年2月更名为大连市。

3、鞍山直辖市

鞍山市位于辽宁省中部。附近铁矿丰富,早在西汉时就用土法炼铁。素有中国“钢都”之称。1937年伪满时划辽阳县鞍山镇置鞍山市。1945年抗战胜利后仍为市。

1949年4月升辽宁省鞍山市为中央直辖市。

下辖6个区。

1950年,辽阳县的弓长岭矿区划归鞍山市,设立弓长岭区。

1953年7月14日,设立立山区,以铁东区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撤销铁西区,将其行政区域分归立山区、永乐区。

1953年,新华区更名铁西区。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辽宁省辖市,划归辽宁省。

4、抚顺直辖市

抚顺位于辽宁省东部,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聚居。明洪武年间在此正式设立“抚顺城”(今抚顺新滨县)是清王朝的发祥地。1616年努尔哈赤在此登基,建立金国,称“兴京”。

素有“煤都”之称。1937年伪满时设抚顺市。

1949年4月又析辽宁省抚顺县归抚顺市,并改为直辖市。

下辖5个区。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辽宁省辖市,划归辽宁省。

5、本溪直辖市

本溪市位于辽宁省东南部的山区。早在四五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本溪得名于本溪湖。直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建立本溪县。1939年日伪占领时,开始设市的建制。1945年解放后,正式设市,1948年本溪第二次解放时,初划为中央直属,1949年4月升本溪市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人民政府代管。

下辖5个区。(1951年撤销大峪区)

1952年本溪县划归本溪市,同时撤销本溪县,将原所属行政区划分为10个区。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辽宁省辖市,划归辽宁省。

6、长春直辖市

长春市位于吉林省中部偏西,在松辽平原中部。清嘉庆五年(1800年)在此设立长春厅,清末,曾被俄国占领,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又成了伪满的首府。直到1948年长春解放,才真正回归人民手中。属东北人民政府管辖。

1953年7月8日,升格为中央直辖市。

下辖一到十八区。

1953年12月30日,十六至十八区撤销。十六、十七两区并入吉林省德惠县,十八区并入吉林省农安县。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吉林省辖市,划归吉林省。

7、哈尔滨直辖市

哈尔滨市位于松辽平原,松花江中游。清朝时兴起,19世纪末,曾受沙俄的侵占,1931年至1945年又遭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伪满在1932年设哈尔滨市,直到1945年8月15日才解放。

1945年9月升格院辖市(中华民国直辖市)。1949年降格为松江省辖市。

1953年7月18日,升松江省哈尔滨市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

下辖5区。(1953年撤销新阳区,另设6个区)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黑龙江省辖市,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8、南京直辖市

南京市,简称“宁”,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南岸。

新中国成立时,南京市就是中央直辖市,由华东军政委员会代管。

下辖一至十二区。

1952年11月15日,降格为江苏省辖市,划归江苏省。

9、武汉直辖市

武汉位于湖北省中部,由武昌、汉口、汉阳组成(旧称武汉三镇)。

1949年沿袭民国末的建制,仍设武汉直辖市,辖汉口、武昌、汉阳三镇。

至1949年底,武汉市下辖一至二十六区。

到1953年底共辖有10个区。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湖北省辖市,划归湖北省管辖。

10、广州直辖市

广州位于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的北端。有2800多年的历史。

226年分合浦以北为广州,以南为交州。广州之名自此始。清代广州为广东省和广州府治,民国废府留县,1918年于广州城设广州市政局。1925年7月正式设广州市,隶属广东省。1930年升置广州特别市,直属中央。同年8月又降为广东省辖市。1947年又升为中央直辖市。

1949年10月14日广东省广州市解放。

1949年底下辖28个市辖区。1950-1951年调整合并,下辖16个市辖区。1952-1953年,继续调整合并,下辖9个区。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广东省辖市,划归广东省管辖。

11、西安直辖市

西安位于关中平原的中部。西安之名是从明朝开始的,洪武二年称西安府,民国废府存长安县,1928年设西安市,1930年改称西京市,1943年复称西安市,1947年8月正式升为中央直辖市。

1949年5月20日古城西安解放。西安解放后仍为中央直辖市。

下辖一至十二区。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陕西省辖市,划归陕西省管辖。

四、撤销的地区

1、昌都地区

昌都地区在清代属西藏管辖,位于西藏江达以东,原属驻藏大臣管辖下的西藏地方,后陆续划入四川省。1911年正式由四川省管辖。

昌都地区于1950年10月23日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因为特殊情况,划金沙江以西的昌都地区,设昌都地区人民委员会,由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2年11月15日,改由西南行政委员会领导,1943年6月19日直属中央。

自1949至1954年5月前,下辖23宗(县),列为地区直辖行政单位。

昌都察雅江卡盐井三岩贡觉左贡八宿、桑昂曲(察隅)、边坝洛隆、硕督、类乌齐江达邓柯丁青、色扎、尺牍博德、博翟、博麦、街顿、拉多等23宗。

1954年又新设5个宗:巴庆宗、聂茶宗、比如宗、索宗、嘉黎宗。4宗更名:博德宗更名为倾多宗;博麦宗更名为易贡宗;街顿宗更名为曲宗;博翟宗更名为沙丁宗。

1954年昌都地区又增设了两个办事处。昌都地区直辖15个宗、三十九族地区第一办事处所辖10个宗和波密地区第二办事处所辖3个宗共28个宗。

1955年3月9日,昌都地区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管辖。

五、撤销又恢复、更名改制的建制

1、广西省

建国初期设广西省,1958年3月5日,易名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10月12日,更名广西壮族自治区。

2、宁夏省

1929年民国政府正式建宁夏省。

1949年12月23日成立宁夏省,1954年9月,撤销宁夏省,并入甘肃省。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3、重庆直辖市(1953-1954)(1997至今)

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地处长江和嘉陵江汇合口的狭长半岛上,是著名的“山城”。

1939年5月升重庆为中央直辖市。

1949年时重庆市下辖一至十八区。

1950年6月裁撤并区,下辖一至七区。并将川东行署区的北碚行政管理处划归重庆市管理。

1951年6月2日,北碚行政管理处划回川东行署区;将川东行署区的巴县划归重庆市管辖。

1952年9月27日,四川省的北碚市及綦江、长寿、江北3个县划归重庆市。

1952年10月7日,撤销第六区、第七区。此时重庆市下辖1市4县5区。

1953年1月16日,将重庆市的綦江、江北、巴县3县划归四川省江津专区;长寿县划归四川省的涪陵专区。

1953年3月撤销北碚市,改设第六区。此时重庆市下辖6区。

1953年3月12日,将重庆市升格为中央直辖市,由西南行政委员会代管。

1954年6月19日,降格为四川省辖市,划归四川省。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中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 。共下辖43个区市县。

4、新疆省

1949年9月25日,新疆解放,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疆省,1955年改制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5、天津直辖市

1949年1月17日解放塘沽,天津全境解放。

1949年至1958年2月,天津是中央直辖市。

1958年2月天津划归河北省。

1967年1月恢复直辖市。

6、西藏地方

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沿用西藏地方,直到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

五、筹备但并没成功建制的省份

1、三峡省

共和国正式筹建而又最终撤销的唯一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