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一位朋友聊过,每个层次的音乐都能找到它的受众,把属于你的层次做好就行。 但适用这句话的前提是得搞清楚什么叫音乐。 之前听央音的公开课,有位老师分析得很好。譬如有的艺术大师,拉琴拉着拉着,拉到下面没声的木头上去了,自己还十分陶醉。出声的时候,那是音乐;不出声的时候,那就是音乐附赠的杂技,倒也相得益彰。而像《4分33秒》,一个音也不出,非要说这就是音乐。这艺术也是值得品味的,不过那是行为艺术的范畴,宣称其是音乐也是这个艺术的一部分。 至于某些人的作品,又很独特了。它有一部分是音乐,质量层次我们不做褒贬。它还相当有境界,做到了郭德纲、于谦在《艺术的技术》里讲的最高级别的雅俗共赏——“于老师脱了裤子唱昆曲”。 昆曲唱了吗?唱了。好不好都可以原谅。但当他把裤子脱了的那一刻,其实他唱的是什么已经无所谓了。把昆曲改成流行乐、诗朗诵,效果也是一个样。它上半身的所有精彩都被下半身掩盖了。 但话又说回来,于老师也问过,真脱了裤子谁看啊。之后全场观众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热烈掌声。有些作品播放高也不是不能理解了。你非要去挣这个流量,我管不着。但你如果非说你做的是音乐,而且认为自己靠独到的技艺超越了许多人。“滚”是我能做出的最高评价。 当我们以自己或粗笨、或精巧的手法为大家努力创造着我们心中美好,我不能接受我们的作品被与这种东西相提并论。创作是对现实的超越,艺术是情感、思想与美的体验,是与观众审美矛盾着的、辩证的提高。绝不是向下兼容,对“开幕雷击”、“逆天”、“草”俯首称臣。如果你想继续这样做,就请收起你的高傲和小心翼翼的自卑,别妄想着能通过与我们合作去注册一个被大家认可的音乐人身份,不可能,绝无可能;但如果你有一天真心想做些好音乐,即便不少创作者仍会对你有意见,创作的大门也随时向你敞开。 但也许,到那时你会得利于你通过过去的方式积累起来的流量,包括我们的黑红。但历史会记得,我们都会记得你是怎么火起来的,我们会问一句,你配吗? 两种鲜明的未来摆在你面前。To be or not to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