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12、平衡与不平衡
亦称“均衡与不均衡”。是矛盾运动的两种不同状态。平衡是矛盾双方在斗争中势均力敌,同消同长的状态,是矛盾暂时的相对统一的一种表现。不平衡是矛盾双方在斗争中力量悬殊而呈现出的不均匀、不随和的一种状态,是矛盾斗争激化的反映。
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平衡是暂时的、有条件的、相对的,不平衡是经常的、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运动总是从不平衡到平衡,再到不平衡,“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i]
平衡为矛盾双方的充分发展提供了广阔的余地,是事物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不能因为平衡是相对的、暂时的,就忽视平衡的作用。不平衡是绝对的、经常的,只有经过不平衡才能使矛盾双方得以转化,实现事物的发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创造条件促成事物从旧的平衡到新的平衡的过渡,促进事物的发展。
注:
[i]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