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镜 (1662年—1733年)
羽心萦
编辑于 2023年05月21日 08:01

字 抑光 ,清朝 康熙 、 雍正 时大臣。原隶籍 汉军 镶蓝旗 ,雍正五年(1727年)因功抬入汉军 正黄旗 。祖籍奉天广宁, 监生 出身。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二十二岁的田文镜出仕 县丞 ,升 知县 、 知州 ,历二十余年。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官 内阁 侍读学士 。 雍正帝 即位后,深受宠待。

雍正元年(1723年),署 山西 布政使 ,次年调任河南布政使,擢升 巡抚 。田文镜凭借多年担任地方官的经验,大力推行雍正帝的改革方针,以整饬弊政。清查 积欠 ,实行耗羡提解;限制绅衿特权,严限交纳钱粮;严行 保甲制度 等。但引起一些官员不满,先后受 直隶总督 李绂 、监察御史 谢济世 参劾。然而雍正帝以其实心任事,称之为“模范疆吏”,任用如故。

雍正五年(1727年),任为 河南总督 ,加 兵部尚书 衔。雍正六年(1728年),任河南山东总督。雍正七年(1729年),加 太子太保 。雍正八年(1730年),兼 北河总督 。河南水灾,田文镜隐匿不报,雍正帝仍予包容。雍正十年十一月(1733年1月)病死,享年七十一岁,谥 端肃 。著作有《抚豫宣化录》、《钦颁圣谕条例事宜》(与李卫之作合为《钦颁州县事宜》),曾主持编修《 河南通志 》。他的部分奏折收在《 朱批谕旨 》中。

康熙末年, 黄河 几次泛滥,大量农田被毁,加之不法官绅为害,盗贼猖獗,因而河南民不潦生,怨声载道,官府档案管理混乱,各种案件堆积如山。在这种情况下,他于雍正二年(1724年)调任河南布政使,很快升河南巡抚、总督。任内,以凡事“悉秉至公,无人不可以共事”为准则,大刀阔斧,“清理积牍,剔除宿弊,吏治为之一新。”所说积牍,即常年积压,得不到处理的文件、档案;所说宿弊,即官员多年的陋规、科派亏空、州县的逃税、隐匿土地等。由于这两项工作干得出色,所以才出现了“吏治为之一新”的局面。 

雍正初年,雍正帝就派田文镜清查亏空,在河南清理积欠时,他采取在山西实行过的"审追之法&#​34;,把已经查出亏欠钱粮的各官员汇集到开封,逐一严审,查明其在任所和原籍的财产,然后委员前往清查核实,令其变卖赔补。对于已经离任人员的亏空,也要追查到底。田文镜在河南雷厉风行的整顿立见成效,雍正二年(1724年)即补足了布政司库的亏空,使河南财政根本好转。

田文镜任河南布政使之后,协同巡抚石文焯按照比例将河南各地的火耗降低。 耗羡 的数额根据各州县的 田赋 银确定。为防止地方官吏私加 火耗 ,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田文镜严饬司道府州官员,在征收钱粮过程中,将收粮银柜加固封条,委派专员“公同面拆,立刻发匠倾熔,正、耗两项分数解司,不得存留丝毫。 ”

关于耗羡的使用,田文镜规定各州县所需 养廉银 必须报 布政司 批准后方可动用,其余一律上缴布政司库,雍正三年(1725年)具体公布各级养廉银数目。耗羡归公实施 养廉银制度 之后,官员和百姓之间上下各足,彼此相安。 规礼被全部废除,实施普遍,范围极广,官员直接受惠,百姓得免加派,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雍正五年(1727年),河南全省推行摊丁入地。田文镜制订,河南的“ 摊丁入地 ”是以州县为单位,分别进行 匀摊 。具体的科则是:“每地赋银一两,合摊 丁银 一分一厘七毫六丝至二钱七厘二丝零不等。”由于河南省的新垦田地是实行随年升科的办法,所以新垦田地的丁银也随年匀摊。关于闰银的征收,也各照旧定惯例,凡原来派征闰银的,“摊丁入地”后仍保留闰银,否则不另行加派。比如 安阳县 ,按丁征银时规定征收闰银,“摊丁入地”后,除“按每折色粮银一两,该摊派丁银五分三厘七毫四丝(零),”又“遇闰每两该摊派丁银五分二厘八毫(零)”。从河南各州县的地方志记载中,不征闰银的占多数,征收闰银的相对要少得多了。 

田文镜在河南推行摊丁入地,减少了无地少地下层人民的负担,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南赋税不均的状况,同时保证了赋税的征收。

雍正五年(1727年),当田文镜在河南发现 贡院 问题后,河南官员纷纷建言:您来河南六年了,“事无巨细,有未便者即请诸朝”,不知理顺了多少事。贡院是“抡才(选拔人才)重地”,“非择善而迁焉不可”。有了舆论支持,田文镜即着手选择贡院新址。不久,他的目光投向了开封城东北角、 铁塔 南边的一块空地。 

田文镜看中 开封 城东北角,大约有接续前代文脉之意。古代建书院、贡院,都很注重选址,选择具有自然灵性的地方,田文镜也很深信此道,他请术士前来察看,术士们说得玄乎:此地“是为辛亥之龙”,居奎宿和璧宿之间,“紫薇垣在乾,文昌宫在巽,且铁塔正当天禄,而魁阁恰在离明,洵称吉地。”

田文镜虽以苛刻闻名,但办事其实很有章法。贡院迁址这样的大事,本来可能有各种阻力,在决意兴建新贡院后,他先赢得舆论支持,再为新址造势。化解各种阻力于无形。那块近两百亩的空地,当时其主人只叫价一百多两银子,田文镜二话不说,“如数许之”。 

田文镜指派开封府、 彰德府 、 祥符县 、 杞县 等衙门共同负责,雍正九年(1731年)七月开工建设,第二年五月顺利完工。新贡院号舍增至9000间,新建执事楼75间,整个建筑群“规制深严,栋宇华丽,更非昔比”,用田文镜的话说,“不数月间,将积年所苦,举而易之”,再无积水之患,“岂非快事?!” 

田文镜办事认真,铁面无私,事无巨细均亲力亲为,为官也很清廉,做了近十年的 封疆大吏 家境却还是极为贫寒,子女亲属也没有从他身上借到什么光,几乎清一色都是布衣。

相传田文镜在山西任职时,曾收罗一个姓邬的绍兴师爷,邬先生问田文镜想当名官还是普通官,田文镜说他想当名官,邬先生说他将以田文镜的名义写一个奏折,但田文镜不能看到,田文镜答应。邬先生就替田文镜写了弹劾 隆科多 的奏折。隆科多果然获罪,而田文镜也因此被雍正帝日益宠信。后来田文镜因一些事情而与邬先生不和,逐渐不听其言,邬先生便辞去。田文镜的奏折逐渐不合皇帝意思,多次被谴责,田文镜不得已派人到处找邬先生,并重金请他返回。邬先生要求每日给他五十两银子,田文镜被迫答应,邬先生就到田文镜任职的河南开封,但不肯住在巡抚衙门,每天早上到巡抚衙门,看到桌上有元宝才肯为田文镜办公,田文镜由此重获皇帝的恩宠。久而久之,雍正帝也知道田文镜背后有邬先生指点,曾给田文镜的请安折朱批“朕安,邬先生安否?”“邬先生由此闻名官场,在田文镜去世后不知所终,有人说被召入宫中。

田文镜政事干练,以铁腕闻名,结合清官与酷吏于一身。治理地方期间,治盗极严,辖境几乎无盗贼,同时督责诸州县清理赋收,开辟荒田,限期极严。

《清史稿》:“(李)卫、文镜受上眷最厚,卫以敏集事,文镜以骄府怨;然当时谓卫、文镜所部无盗贼,斯亦甚难能矣。” 

雍正最欣赏 李卫 、 鄂尔泰 、田文镜三人,曾语两江总督 尹继善 ,说当学此三人。尹继善回答说:“李卫,臣学其勇,不学其粗;田文镜,臣学其勤,不学其刻;鄂尔泰,宜学处多,然臣亦不学其愎。” 

雍正帝:①“忠诚体国,公正廉明。” ②“老成历练,才守兼优,自简任督抚以来,府库不亏,仓储充足,察吏安民,惩贪除弊,殚竭心智,不辞劳苦,不避嫌怨,庶务俱举,四境肃然。” 

田文镜自评:鞠躬尽瘁,愈加奋勉,虽任怨任过,刀具在前有所不避。 

河南分巡按察使 孙兰芬 称赞田文镜:(到任河南以后)宣示圣天子德化而开诚布公,殚思竭虑。……为国计酌盈处之剂,为小民谋乐利之方,为属吏树表率…不市恩、不避怨,不邀名誉、不拂舆情、不惑于疑似,不屈于阻挠、不固执于盈庭之众、不拘泥与已定之成规。(河南)大纲毕举,庶务咸修,百度维新。 

河南布政使 费金吾 也认为田文镜为政刚方,不为姑息以干宽厚之名,至于禁科派以纾民力,锄强横以安善良,游惰是惩,奢侈必警,使民俗日趋勤俭。 

乾隆帝 :①河南地方,自田文镜为巡抚、总督以来,苛刻搜求,以严厉相尚,而属员又复承其意旨,剥削成风,豫民重受其困。②鄂尔泰、李卫、田文镜皆皇考所最称许者,其实文镜不及卫,卫又不及鄂尔泰。 

河南巡抚 雅尔图 :文镜在豫,百姓至今怨恨。 

萧一山 在《清代通史》中虽然也认为田文镜“为政苛细,居心忮刻”、“严酷武健,勤求苛刻”,但还是肯定了其实心任事,吏治整肃的一面,承认在其治下“境无贼寇。道不拾遗,抑富豪而安贱民,禁衿绅苛虐佃户,皆善政也。” 

萧奭在《 永宪录 》中评道:文镜奉天正黄旗人,以苛刻绳诸员。 

钱宗范认为田文镜:虽有苛索严刻之弊,但在封建时代,有这样一个办事踏实勤勉、不避亲贵、嫌怨的大吏,也很可贵的了。 

曾祖父:田有功 

祖父:田养济 

父亲:田瑞年(曾任兵部督捕司员外郎) 

母亲:于氏 

妻子:蒋氏 

女儿:田氏(嫡女,嫁湘潭县丞 崔鏏 )、田氏(庶女,嫁吏部员外郎存柱之子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