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总值指数是指反映一定时期内国内生产总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按不变价格计算。
能在国家统计局中直接查询到的国内生产总值指数有两种:一种是以1978年为基期计算的定基指数,国内生产总值指数(1978年=100);另一种是以上一年为基期计算的指数,国内生产总值指数(上年=100)
(摘自百度)
对此,小编有一个问题:到底国家统计局里面的各种指数(这里都指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具体是什么意思?按照百度上的指数理解,我们不禁想问,指数和增长率又有什么关系,既然都是以往年来当基期计算,为什么得到的结果却迥然不同。那我们应该怎么来看指数?
首先要明确指数的概念,小编从国家统计局的知识库中找到了相关概念。
一、指数的概念
指数是表明复杂经济社会现象总体的数量综合变动的相对数。复杂经济社会现象总体由于各个部分性质不同而在研究数量特征时不能直接相加或直接对比, 但可依据统计的原理和方法,通过编制指数反映总体的综合变动。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直接用(现期数-基期数)/基期数*100=增长率 为何得到的数据和指数上写完全不一样。
二、指数的作用
( 一 ) 运用指数可以测定不能直接相加或对比的经济社会现象的总动态。
如:洗衣机销售量+电冰箱销售量=总销售量(×)
洗衣机销售数量*洗衣机售价+电冰箱销售数量*电冰箱销售价=总销售额(√)可以反映商场总体销售形势和变化。
( 二 ) 运用指数可以分析经济社会现象总变动中各因素变动的影响程度。
如,通过编制销量指数和价格指数分析销售量或销售价格的变动各自对销售额的影响程度。
( 三 ) 运用指数可以对经济社会现象进行综合评价和测定。
如,用中国创新指数综合评定中国的创新进步程度,用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各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等。(还有高质量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综合指数等等)
( 四 ) 运用指数可以分析研究经济社会现象长期变动趋势。
利用连续编制的动态指数数列,可以分析较长时间内经济社会现象发展的趋势。如,用 2000—2019 年工业生产指数数列,可以分析这期间工业经济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三、指数的分类
按所反映现象的性质不同,指数分为数量指数和质量指数。
①指数也称物量指数,是表明总体单位数量、规模等数量变动的相对数,如产品产量指数和商品销售量指数等。
②质量指数是表明总体单位水平、工作质量等质量变动的相对数, 如各种价格指数、单位成本指数和劳动生产率指数等。
按所反映现象的范围不同,指数分为个体指数和综合指数。
①个体指数是表明某单一要素构成现象变动的相对数,如个别产品的物量指数和个别商品的价格指数等。
②综合指数是表明多种要素构成现象的综合变动的相对数,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
(大部分摘自国家统计局统计知识库)
现在我们来思考GDP总量是怎么计算的,GDP增速又是怎么来的,以下内容摘自国家统计局。
为反映指标的变动情况,在不同的经济研究目的下应该采用不同的价格标准。
统计上常用的有现价和不变价。
现价是指当年的实际价格,用以反映当年总量规模。
按现价计算的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的变动包含价格变动和物量变动的因素,必须消除价格变动的因素后才能真实反映经济发展动态。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后的价格称为不变价格。
不变价是以某年份现价作为基期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多用于计算与某指定年份相比的增长速度,如以2000年为基期的不变价格。
以GDP为例,每年公布的GDP总量是现价总量,为了真实反映GDP增长情况,GDP增速为不变价可比增速,扣除了价格因素。GDP不变价计算目前是以五年为一个周期,2001~2005年的GDP不变价编制以2000年为基期,2006~2010的不变价编制以2005年为基期。
如:2004年和2005年,某地生产总值分别为2918亿元和3327亿元,如按照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则分别为1151亿元和1680亿元;按照当年价格计算,2005年生产总值增速为14%,剔除价格因素后,可比增速为11.2%。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
一般来说,某价值量指标报告期与基期相比产生变化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由价格变动引起的变化,另一个是实物量变动所引起的变化。如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当年价格计算为986515.2亿元,2018年GDP以当年价格计算为919281.1亿元;如果直接比较,得出的增长速度为7.3%。这一数值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GDP比上年增长6.0%显然不同。因为986515.2亿元和919281.1亿元是以当年价格计算的GDP,7.3%就是以当年价格计算的GDP增长速度,也即名义增长速度;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增速是不变价增长速度,是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的增速。
不变价与固定期(也叫基期)价格紧密相关。如果以2015年为基期,按照2015年价格计算,2018年和2019年的GDP分别为840302.6亿元和890304.8亿元,就已经剔除了2018年、2019年价格变化的影响。因此,890304.8与840302.6直接相除,得出2019年GDP比2018年实际增长6.0%,反映了2019年我国生产活动成果的实际变动情况。
二、如何区分现价和不变价
在使用与价值量相关的各类统计指标时,要注意区分是不变价还是现价指标。一般来说,凡是没有标明按照某年不变价(或可比价)计算的价值量指标都属于现价指标;凡是没有标明扣除价格因素(或可比价)的增长速度也是以现价比较的增长速度。在对现价指标进行历史数据的对比时,由于指标包含了价格变动的因素,使用时应根据需要作扣除价格因素的处理。
三、现价和不变价统计指标有哪些
政府部门公布的现价统计指标主要有:一是总量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房销售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等效益指标、建筑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和支出额、税收收入、货物(或服务)进出口额等;二是增速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财政收支增速、进出口增速等。
不变价统计指标多为速度指标:GDP及其分项(分三次产业、分行业门类增加值等)实际增长速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项实际增长速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实际工资指数等。其他以不变价名义公布的统计指标更多是与GDP有关的不变价复合指标: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煤炭消费量等。
既有现价又有不变价的统计指标有季度(年度)GDP、全国(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等。
(摘自《领导干部统计知识问答》 (第二版),中国统计出版社)
由于GDP的规模是以价值量来衡量,不同时期价值量规模的变动既包含了数量变动,又包含了价格变动的因素。
为使报告期GDP价格与基期GDP价格相适应,在计算GDP增长速度时,首先应对当期的GDP剔除价格变动等因素,得到按可比价计算的GDP的发展速度,最后减去100%,便得到GDP的增长速度。
增长速度为正值,表示增长程度;增长速度为负值,表示下降程度,也称负增长程度。
计算公式为:GDP的增长速度=报告期可比价国内生产总值/基期可比价国内生产总值*100%-100% 另外,增长速度是表明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说明报告期水平比基期水平增加了百分之几或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