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
1-分封制:对象:王族,功臣,帝王后代(早期统治者的道德)。
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义务:服从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
作用: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巩固了早期的西周政权。 开发边远地区,扩大西周的统治区域。 使西周成为了一个延续百年的强国。(姓来源于祖宗被分封的地方,封建的概念)
2-宗法制:目的:解决贵族在权利,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内容:用父系血缘关系来维系政治等级。 特点: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 (宫斗)作用: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
后世:家谱,宗族,祠堂
3-礼乐制:维护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工具
5- 总特点:神权与王权相结合。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 权力尚未高度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