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973年11月28日,欧洲和美国地区最精致高贵的一群人聚在凡尔赛宫皇家歌剧院(Théâtre Gabriel)——穿着晚宴礼服的男士们风度翩翩、戴着珠宝首饰的女士们华贵迷人,他们都为一场盛事而来。这场时装秀最初只是为亟待整修的凡尔赛宫筹款发起,但最终演变成为国际时尚圈的盛大派对,充满浮华绚烂和戏剧激情。时尚作家、专栏写手、贵族巨贾、外交官、政治家、顶尖名流齐聚一堂;舞台设计师、布景师、脱衣舞娘、芭蕾明星、变装皇后、优雅的模特、知名摄影师、还有一位奥斯卡获得者为这场秀助阵。全世界的人们都热切期盼法国时尚圈五位王者和美国的无名小辈们对垒。但当晚灯光熄灭、大幕落下之后,时尚史将被重新书写,这些人永远改变了时尚界。
引言
蓄势待发
二十世纪末,比尔·布拉斯(Bill Blass)可能是最能代表美式时尚,最能诠释那种潇洒自信的品牌。在整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早期,布拉斯本人都处于黄金时期,他的名字家喻户晓,和名流名媛、中性美人这样的美式时髦风格齐名。比尔是个很招人喜欢的绅士,和当时的第一夫人南希·里根是密友。他的公司年入五亿美元,获得其品牌授权的商品类别,从行李箱一直到林肯大陆轿车。但情况并非一直如此,就和同时代其他设计师一样,他最开始只是努力在这个法国人主导的行业中赢得些微尊重,即使他早就站在舞台侧翼,等待聚光灯照亮的一刻。终于,在1973年晚秋,这个机会来了。他和其他四位美国设计师牢牢抓住了它,并且改变了时尚史。
比尔·布拉斯来自美国中西部地区,外貌英俊,他成长于那个印第安纳州上空还没有通过飞机的年代,家乡一片荒芜。四十年代晚期,他离开部队后去了纽约,想在时尚行业找份工作,从此过上炫目的生活。凭着从好莱坞电影中学到的一点点英国口音,他找到了一份素描师的工作——行业中很多大人物都是从这种底层工作做起的。但他迅速发现,当时纽约时装区(Garment District)的时尚远不是他期待的那种创意行业,而是日复一日机械重复,还要点头哈腰巴结那些冷酷的工厂老板。第一次晋升后,比尔转到设计职位,但也不过是为安娜·米勒(Anna Miller)和莫利斯·雷特(Maurice Rentner)这些美国制造商做出巴伦西亚加(Balenciaga)和迪奥(Christian Dior)的廉价复制品。
当时“创作”绝不会发生在美国,它只可能发生在法国。
从法国君主制时期到二战,法国设计师们“统治”着时尚界,这份自信来自于对传统、民族性格和神话的强烈保护。巴黎服装工作室里裙摆的变动,会带动整个零售业的震动,就如同教皇的通谕。不管巴黎有什么新消息,全世界最富有、最美丽、最有影响力的那些女性都会关注,然后其他阶层的女性也必然会跟着学。
但到六十年代,社会在变革,世界政治也冲击着时尚业。纽约和芝加哥一些有先见之明的零售商发现了新商机,把注意力投向美式时尚。本土设计师慢慢移步台前,这是美国设计师们第一次发出自己的声音,当时刚成气候的《女装日报》(Women’s Wear Daily)给了他们崭露头角的机会,美式时尚界开始焕发生机。
1960年,比尔·布拉斯的名字已经被印在莫利斯·雷特(Maurice Rentner)的商标上,他的设计作品得到很多赞誉,但依然积极拓展自己的路,他极其善于社交,还是很多阔太太出行的玩伴,因为他性向不明,所以对丈夫们构不成威胁。到1970年代,布拉斯已经是交际场合的知名人士,而且有着时髦张扬的风格。这时候雷特公司重新命名为比尔·布拉斯,他正式来到聚光灯下。
此时他被公认是成功的商人,可和兼具创意、影响力、想象力的设计大师是两回事。直到1973年那个雪夜,公众对布拉斯的认识才彻底转变。1973年11月28日,41岁的他在凡尔赛宫为名誉而战。那天快要结束时,他和其他四位美国设计师在大众心中的形象从精明的时尚圈商人,变成了具有革新力、创造力的重要人士。他们为行业带来的影响延续至今。
和布拉斯一起前往法国的还有他的老友奥斯卡·德拉伦塔(Oscar de le Renta),他们的职业道路相似,都为美国上流阶层服务,但始终徘徊在法国统治的时尚界边缘;高瘦帅气的同性恋设计师侯斯顿(Halston),在去法国之前已经树立了响亮的个人品牌,他身边围绕着很多名人客户,总是戴着墨镜,打扮一丝不苟,自信心极其膨胀。侯斯顿的身份认可完全来自于他的名字,在凡尔赛宫这场秀之前,法国人听说过他,但并未认可他的才华。
五人中唯一的女设计师是安妮·克莱恩(Anne Klein),她以设计职业女性服装而出名,她的设计或许远离艺术,但有着直白而安全的趣味,这让她大获成功、回报丰厚。在凡尔赛宫大秀之前,五十岁的她已经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她也是第一位使用“虚荣尺寸”的设计师——即把14码服装标上10号。和很多美国人一样,她也做休闲运动装,这在法国人看来完全是出于实用、商业的理由,平庸至极。在时尚的鄙视链中,她设计的混搭、大批量生产单品处于最底层,鄙视链顶点当然是法国高定时装。即使在美国设计师团体中,她的运动装也被看作完全出于实用目的而设计,其他人觉得不值一提。
团队里还有一位非裔设计师——渐渐蹿红的斯蒂芬·伯罗斯(Stephen Burrows),三十岁的他成长于七十年代的派对氛围中,他对色彩的大胆使用和对身体的狂热暴露让他获得知名度,获得了通往法国的通行证。法国人对他是好奇的,伯罗斯天真也自恋,正在寻求一次冒险。
每个来到凡尔赛宫的设计师都有故事要讲,布拉斯和德拉伦塔害怕默默无闻。侯斯顿想要证实他的影响力已经扩展到美国之外,克莱恩想为自己的商业成功加上专业肯定。而伯罗斯则梦想让全世界都穿上他的服装。
他们是朋友、对手甚至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他们相互竞争,毫无纪律性。在那个周三晚上的前四个月,这个团队有过眼泪、喊叫、中伤和相互吼“闭嘴”。他们一共带去三十几位模特,其中十位是黑人模特,这正体现了七十年代的政治、时尚经济和社会局势。
美国设计师们面对的是法国时尚界五位王者:于贝尔·德·纪梵希(Hubert de Givenchy)、伊夫·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nt)、伊曼纽尔·温加罗(Emanuel Ungaro)、皮尔·卡丹(Pierre Cardin)和迪奥公司的设计师马克·博昂(Marc Bohan)。这些法国设计师根植于手工高定的土壤,这个传统始于十九世纪的法国。当美国设计师们来到凡尔赛宫证明自己,意图向全世界展示他们生机勃勃、打破边界的创造力时;法国同行们有极大的信心,再次用他们作品的品味和奢华坐稳地位。
如果法国设计师们是舞台明星,那美国同行们就是合唱队队员。但这次,赢的是合唱队员。他们混杂着种种担忧的野心让他们赢得了那个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