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前第三个千年末期和第二个千年初期,美索不达米亚动荡不安,因为城邦交战,而这些战争主要是为了夺取航道。后来,这个地区在一个巴比伦王朝的统治之下统一了三百多年。

在该王朝最著名的汉谟拉比(Hammurabi,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统治期间,巴比伦城承担了以前由阿卡德和乌尔扮演的支配角色。汉谟拉比[1]既英勇又崇拜苏美尔传统,他自命为太阳神沙玛什(Shamash)“心爱的牧羊人”,宣称他的使命是“让正义普照大地,摧毁卑劣和邪恶,为的是强者不能压迫弱者,弱者也无法烦扰强者”。

在汉谟拉比及其继任者的统治下,巴比伦成为苏美尔文化中心,在其政治势力衰退之后,巴比伦的声望仍然维持了千年之久。汉谟拉比最著名的是他颁布的法典,即《汉谟拉比法典》[2](The Code of Hammurabi)。这是现存最早的成文法律,刻在一块2米多高的黑色玄武岩石碑上。与纳拉姆-辛石碑一样,汉谟拉比石碑也被埃兰人掳去了苏萨城。

法典正文有三千五百行阿卡德楔形文字,开头记述了汉谟拉比复原的那些神庙。最主要的内容是商业事务和财产法、对家庭争端的裁决以及人身伤害问题,详述了对违法者的惩罚(包括《旧约》中著名的“以眼还眼”原则)。石碑顶部的浮雕中,汉谟拉比站在王座上的沙玛什面前,单臂抬起,表示问候,沙玛什的双肩放射出阳光。太阳神伸出一只手,手中握着象征王权的绳圈和量杆;仅这一个姿势,就把画面构图和两位主要人物所暗示的意图统一起来了。这件雕刻是圆筒印章上的“引见情景”的一个变体,在“引见情景”中,一个凡人虔诚地抬起手臂,在一位女神的引领下来到一个坐着的似神的人物跟前,凡人接受赐福。虽然汉谟拉比是祈求者,但他没有表现出受惠于神或有求于神的样子,这暗示了他与太阳神异常亲密的关系。虽然这件作品晚于古蒂亚雕像四个世纪,但两者在风格和技法上关系密切。异常高起的浮雕使得雕刻者能够立体地刻画眼部,制造出汉谟拉比和沙玛什凝神对视的效果。这件雕刻也沿用了阿卡德浮雕的手法,如复合视角的运用。但汉谟拉比与坐着的神比较而言,身形较为矮小,表明了他的身份是“牧羊人”,而不是神。浮雕构图对称,表面光滑,清晰地传达了神授权力这一意象,与美索不达米亚的传统完全一致。

总而言之,古巴比伦的艺术更多地注重人们现世生活的表现,这不仅反映在各类工艺制品的功用与造型上,也在大量的装饰纹样内容中得以充分体现。此外,由于古巴比伦的艺术作品受其多神教的宗教文化影响,因此表现形式丰富多样,带有很强的世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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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谟拉比:约前1810年-约前1750年,是阿摩利人建立的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任君主,公元前1792年继位,之后在一系列战争中击败邻国将巴比伦的统治区域扩展至整个美索不达米亚。从而开创了强盛的巴比伦帝国,在位期间使王国达到全盛。尽管他的巴比伦王国掌控了整个美索不达米亚,但到公元前1755年左右汉谟拉比已经年老多病,最终于公元前1750年去世,继承者却无力保持他的丰功伟绩帝国最终走向衰亡。
^汉谟拉比法典》: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一公元前1750年在位)大约在公元前1776年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石柱上端是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王权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282条,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亚洲展览馆。《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