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俄国的文论家别林斯基曾经提醒研究者道:
「在论断中必须避免各种极端。每一个极端是真实的,但仅仅是从事物中抽出的一个方面而已。只有包括事物各个方面的思想才是完整的真理。这种思想能够掌握住自己,不让自己门沉溺于某一个方面 ,但是能从它们具体的统一中看到它们全体。」
然而,衡诸《红楼梦》之阅读现象与诠释心态,尤其是在以钗黛优劣为主的人物评论上,长久以来却一直存在着明显的偏颇现象,夏志清(C. T.Hsia)曾指出此一现象背后所潜藏之心理寓涵,乃是:
由于读者一般都是同情失败者,传统的中囤文学批评一概将黛玉、晴雯的高尚与宝钗、袭人的所谓的虚伪、圆滑、精于世故作为对照,尤其对黛玉充满谮美和同情。....
宝钗、袭人她们真正的罪行还是因为夺走了黛玉的婚姻幸福以及生命。这种带有偏见的批评反映了中国人在对待《红楼梦》问题上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他们把《红楼梦》看作是一部爱情小说,并且是一部本应有一个大团圆结局的爱情小说。
而这样的认知心态影响所及,就《红楼梦》研究的状况而言,夏志清便尖锐地指出:
「除了少数有眼力的人之外,无论是傅统的评论家或是当代的评论家都将宝钗与黛玉放在一起进行不利于前者(宝钗)的比较。....这种稀奇古怪的主观反应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部分是由于一种本能的对于感觉而非对于理智的偏爱。....如果人们仔细检查一下所有被引用来证明宝钗虚伪狡猾的章节,便会发现其中任何一段都有意地被加以错误的解释」
而在黛玉/宝钗与晴雯/袭人互为对照组的情况下,二者之情况完全相同,其说法依然适用。 事实上正是出于「对于感觉而非对于理智的偏爱」, 反映在《红楼梦》的人物研究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以偏概全、双重标准的推论方式,并以个人好恶作为材料取舍与诠释方向的依据。就本文所欲处理的袭人而言,举其荦荦大者以为例:袭人之「贤」(见第21回回目) 往往被视为作者「明褒实贬」的曲笔,然而事实上「红楼之列题,皆能因事立宜,如锡美谥」,其客观性并不能如此曲解为说。更明显的例子是第五回中,曹雪芹为袭人之图谶所做的说明乃是「一簇鲜花 ,一床破席」, 而评点家便诠释为:「 席而破,与敝帷盖同。然荐虽微,一人眠之不破,多人眠之则破。....只此一字,袭人之罪状未宣,袭人之典刑已正。」流风所及,今代学者亦扩充阐释道:「 在作者的构思中,袭人的性格有美丑两个方面,....「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就象征着其性格有如鲜花般俊俏芳香,又如破席般污秽卑陋。」然而,以如此负面的用语和诠释,施加于曹雪芹视为「非庸常之辈」的「紧要者」(第五回)的群钗之一,恐怕是过于偏断;更何况,只就推论方式的严格度来加以检验,也足见此说法欠缺内在的一致性,一旦将如此望文生义的诠释逻辑衡诸其余图谶,则会造成十分荒谬的结果。如画着「又非人物,也无山水,不过是水墨溻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的一幅,岂非应该推衍出「晴雯乃是恶浊低俗、一无是处之人」的论点?而画着「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的一幅,恐怕也免不了得到「香菱乃是残花败柳之人」的解释。依此思考逻辑推而扩之,则画着「两株枯木」的图画,亦不免将画主林黛玉推入极其不堪之境地。很显然,这与曹雪芹视女儿为「无价之宝珠」的价值观是悖逆不能兼容的,也与晴雯、香菱、黛玉的实际形象大相径庭;同理,袭人之判词实不应孤立以观,以特例的方式作此断章取义的偏倚诠释。 事实上,袭人图谶文字中的「破席」一词,与其他人物的「乌云浊雾」 、「水涸泥干」 、「莲枯藕败」 、「两株枯木」 一样,都是结合形容词与名词的复合用语,其中名词的部分如「花、席、云、雾、莲、藕、木」等,都是在列作图谶时,透过谐音法、别名法、拆字法、相关法来暗示所指涉的对象,以「花席」二字之谐音点出花袭人,以「云雾」之别名点出晴雯,以「莲」之别名点出香菱,以「两木」拆字拼合点出林黛玉;而用以修饰这些名词的动词和形容词,如「破、乌、浊、涸、干、枯、败」等语,则是一种命运表述而非人格表述,乃用来展现这些女性皆隶属于「薄命司」的悲惨际遇,一如「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群芳髓(碎)」中的「哭、悲、碎」的用法一般,完全不是作为画主的性格提示或道德评价。一旦欲加之罪而断章取义,如同将「冷香丸」之「冷」字断为宝钗性格之「冷酷」, 便会形成范畴误置的诠释暴力。
其次,深知曹雪芹创作匠心的脂砚斋,于书中所有的女性人物中, 除了小红曾经获得他「 奸邪婢」的恶评之外,对众家女子的批语乃是毫无贬词,不但完全没有「左钗右黛」的偏倚现象,对袭人也多读惜叹美之笔墨,或谓: 「亲密浃洽谨慎委婉之袭人,是分所当。」或称:「唐突我袭卿,吾不忍也。」并将宝玉一反常态地不大出房、不与姊妹丫头等厮闹的表现,归因为「袭卿第一功劳」、「袭卿第二功劳」;此外或者谓:「袭人善解忿(纷)」或者曰:「 袭卿爱人以德,竟至如此,字字逼来,不觉令人敬听。」或者言:「 袭人给裙子,意极醇良。」以致当昏聩背晦的李嬷嬷倚老卖老地排揎袭人时,脂砚斋也对其「谁不是袭人拿下马来的」之说发出不平,或高呼:「冤枉冤哉!」或大叹: 「 在袭卿身上去叫下撞天屈来!」甚至在评价袭人与晴雯的高下时,脂砚斋竟然违反一般读者偏好,而认为:「足见晴卿不及袭卿远矣。余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真真不错。」这原因当然不是如俞平伯所认为,是因为评书人成见太深,太不善于读书,以致忽略了曹雪芹对她的「言外之音,虽处处提她底端凝贤淑,但都含着尖刻的冷讽」, 所以才会一味颂扬;事实应该正好相反,既然除了极少数的意见之外,学者皆肯定脂砚斋算是「少数有眼力」的评论家,其评语反映出明智稳妥之看法与公正客观之态度,则成见太深的恐怕反倒是一般主观强烈的读者, 因此不免欲加之罪,于文字中处处穿凿出所谓的「言外之音」, 然后将深知底蕴而未曾将袭人入罪的评书人判定为「太不善于读书」。
由上述二例即足以反映出《红楼梦》人物研究长久以来所遭逢的问题何在无论是「爱之欲其生」还是「恨之欲其死」,往往是出于个人好恶投射之下的主观产物,可以在情绪发泄上逞一时之快,却偏离了人情世理的真相。本文即采取夏志清所主张的「仔细检查一下所有被引用来证明宝钗虚伪狡猾的章节」的研析方式,梳理袭人论述中作为重要构成部分的告密意涵,试图寻找那包括事物各个方面的思想,并从它们具体的统一中看到全体,以期从根本处廓清此一积沉已久的问题, 并对《红楼梦)的人物论提供另一种诠释理路。

87花袭人
自清代以来,读者的评点已大幅反映出视袭人为告密者的见解,如青山山农云:「袭人,贾府之秦桧也。.....人通于宝玉,而以无罪谮黛玉,死晴雯;其奸同,其恶同也。然桧之奸恶,举朝皆能知之,至袭人则贾母不之知,贾政不之知,王夫人不之知,贾府上下不之知,不有晴雯,谁能发其奸而数其恶哉?」又涂瀛亦云:「苏老泉辨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乎,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袭人者,奸之近人情者也。以近人情者制人,人忘其制;以近人情者谗人,人忘其谗。约计平生,死黛玉,死晴雯,逐芳官、蕙香,间秋纹、麝月,其虐肆矣,而王夫人且视之为顾命,宝钗倚之为元臣。」而时至今日,在右晴左袭的心态下,依然成为流行学界的普遍共识与一致定论,如张爱玲认为:「 袭人先告密然后步入金屋。 告密成为王夫人赏识她的主因,加强了结构。」而朱淡文也采取涂瀛之说,大胆推论未来的晴雯之死、乃至黛玉之死都是她告密的结果,其<研红小札>中说:袭人因为渴望日后争荣夸耀,以致「从心地纯良的无价宝珠般的珍女儿变成卑劣的告密者,晴雯和黛玉之死,芳官的出家,四儿的被逐,她是有一定责任的。 贾宝玉<芙蓉女儿诔〉「 虽诔晴雯而实诔黛玉」(庚辰本第七十九回脂评), 中有「 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诸句,「詖奴」、「悍妇」中就有袭人在。」至于李劼也依此逻辑,进一步认定道:「 最温顺的有时是最阴的,想想她跪在王夫人跟前的那番告密吧,几乎将木石前盟连同整个大观园女儿世界一网打尽。」 又旦宅为《红楼梦》所绘之彩图中,亦有题为「袭人告密」的一幅,俨然「告密者」已经成为袭人的固定标签,镌镂在她的刻板印象上牢不可破,甚至成为统摄其人的主要意涵。
而统理上述说法可知,袭人总共两度被视为告密者,一次是第三十四回向王夫人建言之事,一次是第七十七回抄检大观园后撵逐诸婢的行动;且这两次事件又往往被混同起来,以因果论之。然则,事情果其然乎?果不其然乎?似乎应详加辨析始得分晓。本文先以两节处理第三十四回建言一事,再进一步探讨第七十七回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一)建言内容的层次分析
欲论断告密说是否可以成立,首先应该解析「告密」之定义。依《新唐书》载:「武后已称制,惧天下不服,欲制以威,乃修后周告密之法,诏官司受训,有言密事者,驰驿奏之。」 告密者,意谓侦人过失、秘密告发也分析其构成条件,至少必须含四个要项:
一、隐密状况:此乃告密之「密」所指涉的环境条件。
二、特定对象:此乃告密之「告」所指涉的具体标的。
三、部分事实:亦即特定事件是告密赖以成立的基础。
(如果密告之事全属无中生有,则为罗织诬陷,一般不称为告密)
四、损人利已:此乃告密行为之所以发动的主要动机。
因此,所谓「告密」乃是一种暗箭伤人的手段,以出卖他人隐私为筹码,并诉求一威权者代行己志的损人利己的行为。就此而言,第三十三回贾环在嫡庶情结中向贾政进谗陷害,致使宝玉在「流荡僾伶,淫辱母婢」的罪名之下惨遭笞挞的做法,即符合这些条件然而衡诸袭人与王夫人的对谈,情况却大相迳庭。
早在袭人觐见王夫人而进言之初,即清楚指出:「 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若老爷再不管,将来不知做出什么事来呢。」所谓的「论理」,清楚显示袭人所着眼的,乃是一般道理的原则性说明,是衡量客观情况之后的整体考量。其次更重要的是,袭人接下来对王夫人的说词中所关涉到的相关人事,都不符合告密的构成条件。先将袭人所言逢录如下:
袭人道:「 我也没什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的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连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这不过是我的小见识。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像。一家子的事,俗语说的「没事常思有事」,世上多少无头脑的事,多半因为无心中做出,有心人看见,当作有心事,反说坏了。只是预先不防着,断然不好。二爷素日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或不防, 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说的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生不如。二爷将来倘若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教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俗语又说「君子防不然」, 不如这会子防避的为是。太太事情多,一时固然想不到。我们想不到则可,既想到了,若不回明太太,罪越重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第三十四回)
其中,袭人所言未曾涉及任何特定事件,仅就一般男女之防为论,此其一;其次,在阐述道理举例说明时,她所涉及的对象十分明确地将所有丫鬟辈排除在外,指出: 「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像。」此理早在第二十一回宝玉不分昼夜到潇湘馆与黛玉、湘云厮混之时,袭人便已经对宝钗说过:「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显见她前后理念十分一致,且所提到的对象首先是自家「姑娘」之类的手足堂姊妹,然后才是「林姑娘宝姑娘」这两位外姓的表姊妹,通属于主子辈的小姐们,根本未曾涉及晴雯等同辈之丫鬟者流,因此算不得挟上欺下,此其二。
其三,在提到男女之防时,袭人乃是先自家而后亲戚,将迎探惜与钗黛等所有主子姑娘都包括在内,并未专指特定人物。事实上,以与宝玉的血缘关系来看,除了探春是他同父母、份属至亲的妹妹之外,其余迎春、惜春乃是同姓的堂姊妹,宝钗、黛玉则是异姓的姨姑表姊妹。衡诸明清时代律文之变动状况与文化事实,有关中表兄弟姊妹不得为婚之禁例虽已形同具文,但在礼法社会中对「 先轰后娶」——亦即情感发 生先于婚姻关系的做法却极为忌讳。而礼法尽可以昭昭严禁,情感却是自然天赋无从遏止,尤其在亲谊通好而近水楼台的环境条件下,男女之间的特殊感情更是易于培养,何况连严重乱伦的「爬灰」之事都已是宁国府中具体发生的公开秘密(第七回), 堪称淫滥不远。因此在人多口杂的府宅中防嫌以避免步上后尘,本是刻不容缓。 第四,除了对象问题之外,袭人接着从一般人情世事的复杂度着眼,指出「世上多少无头脑的事,多半因为无心中做出,有心人看见,当作有心事,反说坏了」的一般人性弱点,以及从贾宝玉「素日性格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偏生那些人又肯亲近他」的个人特质,本就极易刺激人们想入非非的想象力,而产生不堪入耳、飞短流长的闻言闻语;再加上人智有限,不免有些许行上的疏忽差池之处,那更是授人以柄而落人口实。如此乃是自古以来,传统上对人群社会中「人言可畏」的应有顾虑。
事实上,包括大观园在内的整个贾府一直是暗潮汹涌,连那「机关算尽太聪明」(第五回) 、「 心机又极深细」(第二回) 、「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 第六回)且位高权重的王熙凤,都必须在复杂纠葛的环境中处心积虑、步步为营,深感有如在四面埋伏的处境中孤军奋战,因此对自己与平儿「两个才四个眼睛,两个心,一时不防,倒弄坏了」(第五十五回)的能力极限也有所警惕,则怡红院同时具备承宠当红、遭嫉惹妒,却又女儿群绕、毫不设防的不利条件,的确只要「倘或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 便会造成无法收拾的话柄乃至丑闻。袭人建言中所引述的「君子防不然」一语,乃出自汉代的乐府民歌<君子行>:「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尔后遂形成「瓜田李下」这大家耳熟能详的成语;而果然,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就安排了一场名副其实的「李下嫌疑」的正宗情节,活生生地为袭人之顾虑作了现实的见证。于第六十一回中,厨娘柳家的对守门的小厮说道: 昨儿我从李子树下一走,偏有一个蜜蜂儿往脸上一过,我一招手儿,偏你那好舅母就看见了。他离的远看不真,只当我摘李子呢,就屄声浪嗓喊起来,...叫我也没好话说,抢白了他一顿。 在瓜田李下,连纳履正冠都宜避免,一如挥手拂蜂的无心之举尚且引来一场偷盗的嫌疑风波,何况事涉淫秽暧昧。这段通常被视为枝微末事而遭受忽略的情节,却是草蛇灰线中切中肯綮(要害)的一个关键,所谓「离的远看不真」正说明误会之所以产生的道理,而「叫我也没好话说」则点出受冤者的无辜与无奈,因此才会不甘示弱地奋力反击。则这段柳家的情节叙述看似琐碎而无关紧要,实际上恐怕并不仅仅是用以呈现大观园中人际关保复杂纠葛的泛泛笔墨,它更重要的意义是曹雪芹刻意设计的一个插曲,基于高度的内在一致性而前后联络呼应,足以证明袭人「瓜田李下」的疑虑以及「君子防不然」的思考,完全是建立在有源有本、可验、可征的现实基础上。她的思考和建言不但合乎客观的事理而反映出娴熟人情的处世智慧,更具有在坚强的现实经验中所产生的实际需要,是来自于对大观园中人多口杂、纠葛纷扰之复杂人性的真切了解,因此其用心的确是防患未然的顾全大局,是一片无私无我的坦荡无伪。
进一步看袭人对宝玉之行径所顾虑的,也确然是出于人人共见的客观认知。事实上,《红楼梦》中已明明白白指出大家族中人多口杂、夹缠诬构的复杂情状,即使是牵连最少的潇湘馆,都如同薛姨妈对黛玉所说的:「 你这里人多口杂,说好话的人少,说歹话的人多。」(第五十七回) 其他各处也自然无法例外地都属是非之地,于第六回就先提到:「宁府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毁谤主人。」 到了第六十八回,又再度就一般现象指出:「小人不遂心诽谤主子亦是常理。」至于第七十一回则落实到荣宁二府之间的利害纠葛以及尊卑上下的矛盾关系为说,所谓:「凡贾政这边有些体面的人,那边各各皆虎视眈眈。....这一干小人在侧,他们心内嫉妒挟怨之事不敢施展,便背地里造言生事,调拨主人。先不过是告那边的奴才,后来渐次告到凤姐,....后来又告到王夫人。」乃至到了第七十四回,更进一步记载道:贾琏夫妇隐密向鸳鸯商借贾母之物以典当支应家用一事,竟意外被性格「禀性愚强,婪取财货」( 第四十六回)的邢夫人得知,王熙凤便担心道:「 知道这事还是小事,怕的是小人趁便又造非言,生出别的事来。....那起小人眼馋肚饱,连没缝儿的鸡蛋还要下蛆呢,如今有了这个因由,恐怕又造出些没天理的话来也定不得。」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宝玉那毫不防嫌的狎昵之举,更是授人以柄的绝佳口实,堪为敌人大作文章的要害所在。传统礼教典籍规定得很清楚:「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而前述<君子行>一诗所认为的君子应该避开的嫌疑处境中,除了「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之外,还有「叔嫂不亲授,长幼不比肩」, 可见男女之间不但必须形躯有隔,连日常用品也都为了避免性联想而不得混用。以此衡诸宝玉「素日偏好在我们队里闹;而时时在女儿堆中厮混的作为,已严重逾越礼教之大防,从外边看来的确是处处嫌疑,不但调脂弄粉、吃人嘴上的胭脂是宝玉的日常习惯,故而常常「 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第二十一回), 连金钏儿对他的嘲笑也是:「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第二十三回) 尤其离谱的是第二十四回所载:宝玉「回头见鸳鸯,...便把脸凑在他脖项上,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便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着,一面扭股糖似的黏在身上。」则他会「猴向凤姐身上」搓揉(第十四回), 也就不足为奇。其不避形迹一至于此,相对上来说,对彩霞一面说话一面拉手的举动(第二十五回), 还算是比较不伤大雅。
此外,宝玉若非与黛玉同床共卧、对面闻谈(第十九回),与芳官醉卧一室、一夜同榻(第六十三回), 便是强让湘云为他梳理鬓辫,乃至伸手为装睡的袭人解衣开扣(第二十一回), 又或自己主动为丫鬟麝月篦头,致使同为侍婢的晴雯都因此而吃味冷笑道:「交杯盏还没吃,倒上头了!」(第二十回)而第三十回所记载的,「 碧痕打发你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也不知道作什么」的故事,就更难免引起非非之想.种种不避形迹的亲密行止,用宝玉自己的话来总括概述,便是「姊妹们一处,耳鬓厮磨」(第七十九回),如此才让「因宝玉性情乖僻,每每规谏宝玉,心中着实忧郁」(第三回) 的袭人,处心积虑地规劝他:「不可毁僧谤道、调弄脂粉,还有更重要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 第十九回) 而规劝完全无效之后,有一次终于就忍不住说:「你再这么着 ,这个地方可就难住了。」(第二十四回)甚至怡红院的小丫头佳蕙也体认到: 「可也怨不得, 这地方难站。」(第二十六回) 是故,许叶芬虽然颇不以袭人为然,然而从人情事理之客观角度而言,也不得不承认:「宝玉以少男而居众女之中,粥粥群雌,易相为悦,设非有人朝夕其侧,善窥意向,巧事铖砭,其放纵将不可闻。」而这正是李纨指着宝玉所说的:「 这一个小爷屋里要不是袭人,你们度量到什么田地! ....他不是这丫头,就得这么周到了!」(第三十九回)
持平而论,袭人的忧虑并非小题大作的迁腐道学,而是熟谙人情世理的生活智慧。比较那「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 第七十四回)的宁国府中,以及与姨娘乱伦调情,又「抱着丫头们亲嘴」的贾蓉(第六十三回), 叔侄二人之外观形迹恐怕是大体相当。而当时丫头们恨骂贾蓉之语,所谓:
知道的说是顽,不知道的人,再遇见那脏心烂肺的爱多管闲事嚼舌头的人,吵嚷的那府里谁不知道,谁不背地里嚼舌说咱们这边乱账。( 第六十三回)
其内容又与袭人的疑虑顾忌相差无几。何况连紫鹃都听说了有关宝玉的不堪之言,因此对宝玉说道: 「从此咱们只可说话,别动手动脚的。一年大二年小的,叫人看着不尊重。打紧的那起混帐行子们背地里说你,你总不留心,还只管和小时一般行为,如何使得。」(第五十七回)究严其实,固然贾宝玉与女儿们亲密交接的出发点是作养脂粉,因此待之以深情无邪的温柔体贴;而贾蓉的目的则是以淫乐悦己,因此本质上是对女性的调弄践踏,其间的确是判若霄壤,是故论者皆以为: 「贾蓉绝好皮囊,而性情嗜好每每与宝玉相反。宝玉怜香,贾蓉转能蹂香;宝玉惜玉,贾蓉专能碎玉。花柳之蟊贼也!」然而,究竟是思无邪的情感圣徒,还是皮肤滥淫的淫魔色鬼,就本质而言虽是谬以千里,从外在情状来看却是差之毫厘,仅仅存在着模糊难辨的一线之隔。不但那赖以区隔的一线于外观上容易混淆不清,而且那区隔的标准也只有反求诸己的心证才得判然,因此难以客观检证,也容易滑移失据。以致于脂砚斋都往往将贾宝玉与贾蓉相提并论, 指出两者之间的天渊之别其实仅有毫厘之差,且最终皆易于归诸邪滥,如曰:
此书写世人之富贵子弟易流邪鄙,其作长上者有不能稽查之处。如宝玉之夜宴,始见之文雅韵致。细思之,何事生端不基于此?更能写贾蓉之恶赖无耻,亦世家之必有者。读者当以「三人行必有我师」之说为念,方能领会作者之用意也,戒之!
此外又说道:
宝玉品高性雅,其终日花围翠绕,用力维持其间,淫荡之至,而能使旁人不觉,彼人不压。贾蓉不分长幼微贱,纵意驰骋于中,恶习可恨。二人之形景天渊而终归于邪,其滥一也,所谓五十步之间耳。 前一条指出贾宝玉之夜宴其实正是贾蓉「恶赖无耻」之肇端,以推出「富贵子弟易流邪鄙」的普遍之理;而后一条所谓的「其滥也,所谓五十步之间」,正是由两人外观形貌之近似所产生的感受;至于「二人之形景天渊而终归于邪」的说法,则是对混迹世间难以避免同流合污的忧虑。另外,对于「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明,...斗鸡走狗,赏花玩柳」(第九回)的贾蔷,他与戏子龄官之间的爱恋关系,脂砚斋也认为:「「 梨香院」是明写大家蓄戏,不免奸淫之陋,可不慎哉,慎哉.」由此可知,情、淫之分际确有暧昧难判之处。
至于作者、读者深知存在于贾蓉与贾宝玉之间的根本性差别,乃是源自于艺术的距离之外所获得的全知角度,一旦还原到那现实庸浅的人间世中,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捕风捉影、断章取义的凡夫俗子,能够自我节制、实事求是而力求客观公允者,究竟寥寥可数。虽说谣言止于智者,然而自古以来智者能有几何?所谓「天下智者少而愚者多」,举目滔滔,那出于凡夫俗子「离的远看不真」而自由心证的幻设之词,自然而然就容易以讹传讹,偏离事实愈来愈远;再加上居心不良、嫉妒眼红者的恶意歪曲、兴风作浪,是是非非就会滚成包藏祸心的雪球横行社会,其街撞力与破坏力甚至足以大到使人身败名裂。
既然此举越礼、授人以柄,祸端实启于己身;此心朗朗、清白可意,知者却独我而已,如此一来 ,如何能将证明清白的责任都归诸身为局外人的他者?又如何不弓|起飞短流长的种种灾难!早在二、三千年前,《诗经》的作者就汲汲然感叹道:「 人之多言,可畏也。」 混迹于滚滚红尘之中,就此极其堪忧之事的客观可能性而发展出「 君子防不然」的道理,这正是避免不虞之嫌的君子心胸。既然本性难移,宝玉「素日偏好在我们队里闹」的习性几乎无法改变,则将他搬出大观园确实是唯一的釜底抽薪之法。此与宝钗「一半是堂皇正大,一半是去己疑心」(第三十四回)的做法,显然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上诸点分梳之结果,可知袭人之举非状告他人,二无涉及任何隐密私事,「 告密者」之贬斥乃是缺乏足够根据而不能成立。犹有甚者,脂砚斋对袭人这段历来被误解为告密谗害的言论,所抱持的看法乃是无比之读扬肯定,除了当回开宗明义地先行点出「 袭卿高见动夫人」之外,于相关处更谓: 远虑近忧,言言字字,真是可人。 其中特别挑明袭人「 远虑近忧」之坦荡心怀,甚至还殷殷交代读者,应该引以为意而切莫重蹈覆辙: 袭卿爱人以德,竟至如此,字字逼来,不觉令人敬听。看官自省,切不可阔略,戒之。 所谓「 爱人以德」, 指的是她欲根本洗脱众人之远忧而免除园中人之灾祸的苦心,是从集体的群众福祉为着眼的大公思虑,因此才给予「可人」之誉。这也印证了宋淇所认为:袭人之说话谈吐,其出发点是为人,不是为己,所以说话很得体,层次分明,理路清楚,尤其重要的是有真感情,因此能令人感动。既然一般都同意脂砚斋算是具有明智稳妥之看法与公正客观之态度的少数有眼力的评论家,则吾人似即应该将此一段广被视为 「告密进谗」之情节加以重新审定,视为就事论事的原则性的人情世理,足以衡诸四海而皆准。至于后来因故抄检大观围之事,袭人再度蒙受告密者之污名,这一点留待第四节再另行讨论。

袭人签
(二)发展脉络的线性逻辑 Henr丫 James ( 1843-1916)曾经指出:「 一部小说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像任何一个别的有机体一样,它是一个整体,并且连续不断,而且我认为,它越富于生命的话,你就越会发现,在它的每一个部分里都包含着每一个别的部分里的某些东西。」 依据此理,袭人的进言本非峭然孤出的单一情节,而是整个连续不断的叙事轴中的一个有机部分。如果以袭人为中心视角,从情节发展之过程循线追溯,挑明袭人向王夫人建言之潜在脉络,我们可以发现其中之逻辑关鲧十分紧密一贯 ,无论是情节衍生之因果发展,或是因事而生的心理进程都是环环相扣。 抉脉探源,这样一件本质上与情色意涵有关的建言的确并非凭空而来,追踪蹑迹,乃先有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之情节种下远因。彼时宝玉向黛玉大胆倾吐:「 好妹妹,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致使错听了如此之隐密心事的袭人,「吓得魂销魄散,只叫「神天菩萨,坑死我了!」」其震骇之强烈,原因虽不乏余国藩所指出的,「表兄妹之间绽放的爱情」具有「不寻常」的本质,然而最重要的是,两性之间由情而淫乃是必然而然的发展,所谓「情既相逢必主淫」( 第五回秦可卿判词), 因此袭人才会接着自思:「 将来难免不才之事,令人可惊可畏。」不幸的是,随后立即在第三十三回发生调情之事,引发金钏跳井、捉拿琪官、宝玉捱打之灾难。其对象固然有男女之别,其身分固然有尊卑之分,综合言之,作为犯淫所致的「不才之事」——亦即「性丑闻」之核心意义,却是一以贯之,于本质上统属于可以一概而论的同类范畴。这才是袭人之所以会向王夫人建言的关键所在。
换言之,所谓「不才之事」者,并非泛指一般的男女性事,而是专指一种会导致身败名裂的非礼教的情色关系,因为攸关一生名节,所以才会「令人可惊可畏」;这也正是王夫人感激袭人「成全我娘儿两个声名体面」的原因。至于奴仆之辈则因为不具备独立人格,只是附属于富贵之家的财产,再加上男尊女卑的不平等观念,以致男主女奴之间的性关系,在当时的社会伦理观念之中是极其普遍而称不上「不才之事」。事实上,贾府(以及其他大户人家)的规矩是「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第六十五回), 而宝玉之初试云雨,即是因为「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不为越礼」(第六回)而发生;至于主婢之间的情色关系也是约束不大,否则宝玉也不会因为听说迎春出嫁,另外还陪四个丫头过去时,便跌足惋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清洁人了。」(第七十九回)此际贾府对孙绍祖的为人依然陌生,宝玉却为了那四个陪嫁丫头也必然贞节不保而怅然若失,显然是依据当时一般常理所产生的判断;后来证实不但果然如此,孙绍祖甚至还对「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第八十回), 身为正室的迎春只能略劝,却无以制止。由此可间接证明男主女奴之间的确缺乏客观的礼教法度以为规范的事实,故而脂砚斋对宝玉生平中第一次的性启蒙,就直接指出:「 宝玉袭人亦大家常事耳,写得是已全领警幻意淫之训。」然而,一旦这种主奴关系掺入其他利害因素,也会演变成引爆灾难的性丑闻,如金钏跳井、捉拿琪官即是因为涉及人命与王府权贵,才急剧恶化而掀起轩然大波。则大家族中本已处处埋下「不才之事」的火线,随时存在引爆的契机,却由于宝玉「是个不听妻妾劝的」(第七十八回) ,「凭人怎么劝,都是耳边风」(第二十一回),「 每欲劝时,料不能听」(第十九回) , 以致袭人在宝玉捱打重伤之后,不禁伤心感慨道:「 你但凡听我一句话,也不得到这步田地」(第三十四回) , 是以只能转而诉诸家长权威,发生第三十四回向王夫人进言之事,并以宝玉搬出园外为釜底抽薪之法。而依时间顺序与因果关系梳理相关事件所构成的整个过程,可以袭人为核心,将上述情节列表以观之,其间关系将更为显豁可验: 第三十二回「肇因」——由于「诉肺腑心迷活宝玉」而引发对「不才之事」的忧心,奠立「心下暗度如何处治方能免此丑祸」之思虑基础 第三十三回「结果」——随后立即爆发金钏跳井、引逗琪 官这类「不才之事」,在「流荡优伶」、「淫辱母婢」的罪名之下导致宝玉捱打之重大灾难,是为「不才之丑祸」的应验,乃产生「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的更大焦虑 第三十四回「建言」——终于向王夫人建言, 提出让实玉「搬出园子外来住」的根本解决之道,以杜绝更大的危机祸患
从叙述流动的角度来说,第三十二回到第三十四回的一连串事件属于一个整体,其发展过程前后有源有本。理路井然,而且因果逻辑之发展环环相扣,其中所涉及之相关要素,都与「不才之事」有关,全然在客观的人情世理之中。而袭人对王夫人所言:「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第三十四回)所谓「近来」这时间副词,确切地说,即指从第三十二回开始。历经第三十三回、第三十四回这紧相接续的数日之间;而她为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人」的「这事」,指的便是宝玉一连串有关性丑闻的「不才之事」, 包括第三十二回对黛玉倾吐之私密隐衷,第三十三回与金钏、琪官蒋玉菡有关之「流荡优伶」、「 淫辱母婢」等罪名。换言之,惊觉将来难免会发生令人可惊可畏的「不才之事」, 而苦思极力避免,其实完全是正大堂皇的动机;而细观袭人进言中所举的种种理由以及皆就大处立论的陈述过程,乃是「础润而雨,履霜坚冰至」之类防微杜渐的箴言,其以人情世理之大局着眼,以釜底抽薪之根本方式思考,乃至整个立论的核心归结为「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的解决之道,在在都称得上是客观公允。掌握要点,其中并无夹讼谗害之意。
据此,说袭人是针对特定对象(如黛玉.晴雯、芳官、四儿)而告密进谗,恐怕是捕风捉影的莫须有之说。如张爱玲一方面指出袭人是否谗害晴雯,其实并不能确定,但又进一步认定她中伤黛玉确是明写,理由是其话中虽然钗黛并提,但王夫人当然知道宝钗与宝玉并不接近,而其目的则是不想在黛玉手下当姨太太,因为这日子不是好过的。此说颇反映一种流行的看法 ,然则衡诸上述所分析的文本意涵,恐怕也是推论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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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潜在文本的对映互涉
至于「袭人建言」与「抄检大观园」两段情节是否有所关涉,除了文本分析之外,还应该考量存在于整体叙事过程中的时间因素与人物性格因素;纳入这两个因素之后,我们可以发现「袭人建言」与「抄检大观阗」之间并不是具有因果逻辑关系的单线性发展,而是各自独立、彼此错榫的两个断片,在时间因素与性格因素的介入之后融铸了潜在之深度与厚度,足以截断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连线,而使袭人建言之作用力在正负两方面都减低至零。因此,将「袭人建言」与「抄检大观园」两段情节视为一线性发展的前后阶段,并跳越期间其他复杂交织的生成因素,而素朴地简化出一种因果关系,恐怕不免有「不正确归因」之虞。
首先,即使退一步消极地承认两者之间存在着影响的相关性,然而言者谆谆其理,提供正确之原则,而听者偏蔽一隅,施以过度之滥用,显然错在听者,而非冒者,由欧西之马恩学说引发中国之文化大革命,即是最惨痛的历史教训.何况,从「时间」与「性格」的两大因素来考量,我们更有积极而充分的理由推定袭人建言与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撵逐晴雯、芳官、四儿之事乃毫无关涉之处。首先就时间而言,两段情节之间已事隔多年,彼此相关之可能性极为渺茫.依据周汝昌制定之年谱<红楼纪历>,以整部小说发展的时间进程为基准,可知袭人提出谏言的第三十四回为第十三年,而抄检大观园的第七十四回已至第十五年,两件事至少已间隔两年;若再考虑《红楼梦》之叙事时间常常有跳跃式剪贴拼接的跨年现象,则两事之间距恐怕更久。岁月悠悠,事过境迁,其流波所及已然微渺难辨;同时,若将关键人物王夫人之性格特点纳入考察,更可以证明此点。
依照王夫人糊涂善忘、漫不经心之个性,处事往往记错或忘记之行事作风,以致「我也忘了」几乎已经变成王夫人的口头禅,事无大小,皆一概疏忽,这也是她必须将理家职权交予王熙凤担任的主要原因,由此可以推定袭人之建言同样也会沉沦于记忆的幽暗处,而归诸遗忘的深渊并烟消云散。最有力的证据见诸第七十四回的描述:王夫人追忆上次陪贾母进园逛去时,即目睹晴雯谩骂丫头的狂样子而心生不满,但其结果竟是「 后来要问是谁,偏又忘了」;直到听闻王善保家的谗害晴雯,才猛然记起并对号入座,召来一见果然「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盛怒之下顿生撵逐的决心,其首尾之间不过短短一个月而已,远远不及袭人建言到抄检大观园的两年时间。换句话说,事件本身必须具备眼前当下的实时性以及触犯情色禁忌的严重性网,才能引发她的关切与处理:事件的实时性让她记得关切,而事件的情色性质则导致她的过度处置(据此而言,金钏儿跳井与抄检大观园两个事件之间在本质上存在着近似一贯的孪生关系)。 则事隔两年之后,昏聩平庸、糊涂善忘的王夫人恐怕早已将袭人之建言抛诸脑后,一如她所自言的:「我何曾又不想到这里,只是这几次有事就忘了。」(第三十四回)准此而言,袭人之建言不但迥非抄检大观园之「近因」或导火线,连间接起作用的「远因」都谈不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大观园中众丫鬟之间固然有时斗口呕气,却也常常见到彼此调笑嬉闹、互相扶持照应的温馨情景就以怡红院中「嘴尖性大」、「性情爽利,口角锋芒」(第七十七回)、「满屋里就只是他磨牙」(第二十回)的晴雯为例,比较上而言,她的确是因为心性高傲而地位较为孤立的一个人物, 经常因为「掐尖要强」(第七十四回)而使性与其他人拌嘴,但这却并不构成她和众人之间相处状态的全部真相。诸如:
一、以她常常「夹枪带棒」 (第三十一回)出唁讥讽的袭人而言,作者尚且描写着:「刚出了院门,只见袭人晴雯二人携手回来」,宝玉问他们做什么,袭人回答道:摆下饭了 ,等你吃饭呢。」(第六十二回)如此携手同行的场景,又何尝有一丁点儿较劲为敌的意味?姊妹淘、手帕交之类的闺中情谊(les-bian), 反而比较合乎其中亲好无猜的情境。
二、再如麝月,作为「公然又是一个袭人」(第二十回)、「与袭人亲厚」(第二十一回)、受袭人「陶冶教育」(第七十七回)的丫头,她曾在晴雯的央求下服侍了漱口、 喝茶之事,待到门外走走时,随后出屋想吓唬她的晴雯却反过来被麝月责怪衣裳单薄,爱责之语中深藏着关怀照应之情(第五十一回) ;当晴雯生病后,麝月即劝慰她不要性急,好好静心养病,接着在晴雯自作主张撵逐偷金镯的坠儿,而与坠儿之母发生口角时,麝月更是出面替晴雯壮势镇住对方,解除晴雯被抓住话柄之危机,完全是站在同一阵线的同志或盟友(第五十二回)
三、又如秋纹,也曾在晴雯生病时于床边照顾,结果是被晴雯撵了却吃饭,彼此之顾惜扶持明白可见(第五十二回) ;后来在晴雯死后,她还感叹着「物在人亡」(第七十八回),生前体贴、死后感念之意不容抹煞。
四.而笔墨不多的碧痕,曾因为与宝玉一起洗澡洗了两三个时辰,不但未曾引发任何醋妒风波,反而是诸婢「笑了几天」(第三十回),晴雯回溯此事时亦毫无猜忌之意,显然只纯以趣闻笑谈视之,不疑有他.
五、还有聪明伶俐的芳官,先是袭人将吹汤的机会转让予她,以「学着些伏侍」; 然后在宝玉要芳官嘴一口试试时,不但袭人加以鼓励,晴雯更是亲尝一口以为表率,终于让芳官突破心理禁忌而成为众姝一员(第五十八回), 彼此之间呈现出互相鼓励协助的本质后来当怡红院为宝玉庆生,尽情玩乐之余众人纷纷醉倒,「袭人见芳官醉的很,....就将芳官扶在宝玉之侧,由他睡了。」等醒来后,在袭人「也不害羞」的嘲笑之下,芳官瞧了一瞧,才知道昨夜和宝玉同榻,而宝玉也说:「 我竟也不知道了若知道,给你脸上抹些黑墨。」(第六十三回)在此少女友群的陶陶之乐中,甚至还闪现出童心的稚趣
由上述诸例可见,宋淇所认为「怡红院中并无主奴的扞格和因妒忌争宠弓|起的争斗,多少探取和平共存的方式,各尽所能,各得其乐」,乃是切合实情的说法如此看来,若果袭人真是学者所认为:内心深处有着不可遏制的向上爬的惩望,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因而从美好走向丑恶,从心地纯良的无价宝珠般的珍贵女儿变成卑劣的告密者,以取得王夫人的信任,并压倒她的竞争对手,则她如何会对芳官百般教导,并对她受到宝玉爱宠的情况一无芥蒂?如何会毫不避忌地让芳官与宝玉醉后同榻,无形中促成了两人亲近的场面?又如何会将夜间服侍宝玉这近水楼台的大好机会,拱手让给对她最具竞争力的晴雯(见第七十七回) ?最重要的是,袭人若有除晴雯之意,先前在第三十一回就已经发生过一次更好的机会,彼时晴雯任性顶撞宝玉,又对袭人说话夹枪带棒、拈酸讥刺,以致引发宝玉前所未有的震怒而立刻就要打发她出去袭人若是有心谗害晴雯,此事就应该好好把握而因势利导、善加运用,所谓「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橄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只要顺着宝玉的怒气默不吭声,甚至顺水推舟、掮风点火,赶出晴雯岂非更是顺理成章而不费吹灰之力?又何须轻易错过,等待王夫人日后召见,始诋诸那充满不确定因素的渺茫机会?凡此皆非真正心机深沉、有所图谋者所应为。更何况,当时的袭人不但捐弃前嫌,对宝玉撵逐晴雯的行动极力阻拦,拦阻不住之后还跪地央求,导致碧痕、秋纹、麝月都一齐进来跪下,集众婢集体之力才化解了攸关晴雯命运的一场风波,即此已足证袭人有心谗害晴雯(乃至其他诸婢)之说法并不能成立。
因此之故,怡红院内的缤纷热闹往往是由众位丫鬟合力袭造出来的,最典型的例子是第七十回描写的:「 这日清晨方醒,只听外间房内咭咭呱呱笑声不断」, 袭人因此对宝玉笑说:「 你快出去解救,晴雯和麝月两个人按住温都里那(按:即芳官)胳肢呢。」结果前去解救的宝玉也加入了混战之中,打成一片其乐融融的欢愉,在旁作壁上观的袭人则是「看他四人裹在一处倒好笑」,同时也不忘叮咛大家:「 仔细冻着了。」 这样的情景,让此际前来躬逢其盛的李纨丫鬟碧月十分羡慕,笑道: 「倒是这里热闹,大清早起就咭咭呱呱的玩到一处。」
由此可知,诸婢之间或竞争较劲、口角锋芒,或调笑嬉闹、扶持照应,这才完整呈现真实的人性内涵与全部的生活面貌;一如第——回记述甄士隐所居之地,乃是在于「十里(势利)街」中。转入的「仁清(人情)巷」,由卧情、势利彼此纠葛辩证的「二元衬补」关杰,才是构成人生种种的全貌。因此,大观园;中人际之间关狲复杂、充满利书纠葛固然是一部份的事实,但若一味强调这一点而忽略其他的面向,就难免以偏概全,从而作出片面的判断。

欧丽娟
欧丽娟,女,1963年出生于台湾,毕业于台湾大学,文学博士。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她的作品有《论红楼梦》、《红楼梦人物立体论》、《李商隐诗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