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民主史浅谈何种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
舟山叶哥
编辑于 2020年08月11日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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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很多不同的意识形态,他们为不同的国家与地区,不同信仰的民族与人群所采用着。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乃至共产主义社会,不同的社会其本质的不同,固然在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差别与生产资料的归属者上。由此也会夹带引出很多细节上的差异,权利划分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相对封建社会的专制强权,民主这一概念就显得相对完美,令不同国度的人民所渴望、追求、珍爱。        历史上,古希腊的雅典开创了民主这一制度的先河。公元前594年由双方共同选出的仲裁人梭伦实行改革,废除了债务奴役制,以财产多寡为标准重新划分城邦公民的等级,提高了公民大会的权力且设立了四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作为最高行政和司法机关,调整了公民集体内不同阶层间的利益关系,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改善了作为公民主体的小农的经济地位,促进了雅典经济、文化的发展。公元前509年的克利斯提尼改革,以地域组织取代血缘组织作为国家的行政单位,以五百人会议取代了四百人会议且权限有所扩大,创设五十人团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创立十将军委员会,这次改革促进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彻底扫除了氏族制度的障碍,标志着雅典民主政治的最终确立。克里斯提尼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确立了“陶片放逐法”。公元前443年伯里克利的改革。这些改革剥夺了由御任的执政官组成的贵族会议的权力,将其权力分别交给公民大会、民众法庭和五百人议事会,从而使民主政治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军事殖民制度、各种社会公益捐献和对公民发放津贴以及大兴土木,使占公民多数的小生产者享有得到一定保障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伯里克利当政期间雅典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都达到极盛,成为左右希腊世界局势的霸国和主要的文化中心。        这种民主制度出人意料的建立在奴隶制度上,并得以完整可靠的运行,外表与其实质所冲突。.就其民主的范围而言,雅典公民权利是建立在广大奴隶专制的基础之上,众多妇女和外邦人也被排除在民主殿堂之外。同时,这种民主制度,带有操作层面的幼稚,程序的合理并不意味着结果的合理。直接民主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误用。它是城邦公民内部的民主,只有成年男性公民才真正享有权利。而妇孺、外邦人、奴隶被排除在外。它在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促成雅典政治、经济、文化日臻繁盛的同时,又残忍地窒息、限制了社会另一部分成员的自身发展能力。它既是伟大文明的催化剂,又是社会不公的暴力机器,这是其最大的历史局限。        但是雅典的民主制度更是为后世直接带来几个不可替代的完美价值观——“主权在民”“直接民主”“崇尚法治”“权限交叉制约”。这些观念,直接为后来的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奠定了基础。        随着近代欧美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爆发,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从启蒙运动的理论中被转化成了现实,民主制度正式从历史的阴暗小角落被再次拾起,得以发展壮大。英国率先完成资产阶级革命并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度,美国则在独立战争后建立了共和制度的民主政权。除了作为根本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理念也开始在这些国家得到落实,一大批全新的具体措施被制定出来,包括议会制度、立法司法独立等等。人类的民主迈入了一格新的台阶。国家所确立的依法治理的统治方式──法制,确认和保障了民主、自由。法制实质上是保证民主、维护制度、保障人民权益的合法手段,即民主法治社会的保障。

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存在着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民主与法制并不始终是资产阶级维护其统治的充分可靠的方法。在一定的条件下,当危及资产阶级的存在时,资产阶级往往放纵和容忍其阶级内部某些个人或集团的非法专横,赋予或默认这些个人或集团以“便宜行事”的权力,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即使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也不例外。例如,1848年法国将军L.-E.卡芬雅克对巴黎工人的血腥镇压和随后路易·波拿巴的登上王座,就是明证。国家,由其本质所决定,实行民主与法制,而总是合法与非法手段并用。非法专横、公开的血腥镇压,往往是法制的重要补充。        在资本主义下的极权主义,特别是在民主派斗争尖锐化时期,极权主义者破坏民主与法制,实行行政、司法专横。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出现的法西斯制度突出地说明了这一点。法西斯制度以公开的恐怖专政,代替民主和法制的统治方式,完全抛弃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代之以法西斯头子和法西斯政党为核心的极权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法西斯制度遭到世界人民毁灭性的打击,民主、民族革命的高涨,特别是在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民主、自由,反对法西斯制度复活的斗争推动下,在一些国家中,法制又有了一定的发展。各国相继修改补充或制定了新宪法,在法律的规定上,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所扩大,恢复和确立了民主的各项原则,并颁布了一系列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福利的立法。有些国家还重新制定或修改了一些重要法典。但是,破坏法制、实行非法专横的倾向仍然存在。由于人民群众的觉悟和组织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代表通过议会颁布法律反映人民意志,而人民又往往用原有的带有民主色彩的法律进行统治。这就是出现人民企图摆脱自己建立的法制而实行行政、司法专横甚至公然的暴力镇压的原因。       反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制度,就是另外一大境况。以中国与苏联的人大制度为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这种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民主制度有什么优势呢?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问题,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第三,有利于保证国家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或许会有人觉得,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大制度与资本主义的民主待议制度似乎没有什么区别,这种想法很明显就是错误的。他们之间孰优孰劣,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下,显现的一目了然。在新冠肺炎的考验下,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采用的“大众化”的全民民主直接走向了奔溃,在多个党派争夺政治成绩与权力的情况下,病毒传播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遏制,致使国家的情况不断变差。相反,中国采用的以人大制度为代表的民主制度迅速而有力的发挥出了自己强大的制度优势。没有静止卡顿,代表人民的“精英”们直接发挥出来“精英的力量”,将全国的力量都调动起来,将与问题对应的“精英民主”相互匹配,实现了最高效与完美的解决。这也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优势与强大力量!        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反复印证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设计、发展和完善本国的政治制度,必须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要走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政治道路。实现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对政治发展道路长期探索作出的历史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为指导,深深植根于中国的土壤,最能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最能广泛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民主愿望和政治要求,最能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能从根本上调动人民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能有效地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条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鲜明的特点和巨大优势。在历史的抉择中,我们也可以明显的感受到这种民主制度的力量与优势,这才是真正的一种合格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