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军书完全版
明智金桔
编辑于 2019年12月11日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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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世纪开始往后两百年的十字军东征促进了欧洲骑士制度的发展。而在13世纪,中世纪进入了最繁盛的封建经济时期。以土地采邑为核心的领主附庸封建主义转向以报酬年金支付的变态封建主义。14世纪的步兵革命极大推动了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发展。

接下来,我们就看一下300年内中世纪军队的真正风貌。

一、封建军队

在封建制度下,所有的土地都属于最高统治者,国王将土地分给其追随者和最重要的大贵族,高级封建主再一层层往下分封。

封建制度有三大最基本的特征:领主、封臣和采邑;封建制度的结构由这三大元素配合。领主是拥有土地的贵族,封臣是拥有领主所分封给他们土地的人,而这些分封出的土地就是采邑。封臣要为领主战斗,作为对领主给予采邑的回报。这种分封直到最底层的骑士和附庸,被等级森严的金字塔压在最底下的就是广大劳动者。采邑是一种报酬的形式,这种报酬也被授予管理和技术人材。领主、封臣和采邑之间的关系与责任构成了封建制度的基础。


(一)骑士(knight)

在11世纪诺曼征服后的英国,征服者威廉层层分封,各大小僧俗封臣能为其提供一支5000-7000人的骑士军队,超期则由国王提供薪饷。也有文件显示这个期限只适用于和平时期,战争或者远征的役期为两个月甚至更长,但超过40天的费用都由上级领主承担。

然而,这种制度由于其先天缺陷以及逐渐产生的各种难题,最终导致愈发难尽其用。使得封建征召困难重重,如40天的服役期限,骑士抵触海外征战,采邑不断分封直至破碎化,服役的沉重负担等。

比如11世纪的巴约主教,手下有百余名骑士效命。但他向上级领主诺曼底公爵会提供20名骑士,如果是公爵的领主法国国王的战争,那么数量就要减到10人。这种层层递减的军事义务也是附庸制失败的重要原因。

而且封建制度下的骑士以及地方上的民军,他们的传统军役更多的是防御性质,是的,封建制度一开始就是为了建立一支能保卫家园的军队,骑士和民军都不愿意远离家乡服役,所以英国对法国大陆地区的跨海远征总是得不到积极的响应。

骑士是中世纪最精英的职业军人,他们的装备最好,在城堡内接受一流的训练,骑上马穿上锁子甲就是武装到了牙齿的铁人。

他们的服役义务同样沉重,一匹好的战马就在30磅-100磅之间,最次的战马也要12磅。这时英国的骑士年收入约为20英镑—100英镑,仅仅只是初步武装,就要花费一年的收入,随着这些装备的价格越来越昂贵,能承担的起的人越来越少。到了14世纪,能在40岁之前成为骑士,已经很幸运了。

英国的骑士贵族人数不断下降,11世纪的5000人,到了13世纪末就仅有3000人。愿意服役的人数更少,约翰王征召到大陆服役的骑士仅在300至400之间。

1300年,应召出征的更是只有40名骑士和366名侍从。

于是英国国王便采取一系列措施弥补由于封建骑士军役人数下降带来的损失。从12 世纪初开始 , 不亲自服役或服役骑士数不足的总佃户要向国王交纳免役钱 , 称为“盾牌钱” (shield 2 money或 scutage)

按照维持 1名骑士 1 天的开支为 8 便士计算 , 盾牌钱的标准是每骑士领2马克。变态封建主义由此抬头。

而海峡对岸的法国,不愧是骑士之花,封建体系强大且昌盛,5个大公国、47个伯爵领、至少5万个贵族家庭。如1302年的金马刺战役,法国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组成了2500人的钢铁洪流,1346年克雷西战役,法国骑士光死亡人数就有1542名。相比快速被金钱腐蚀的英国,骑士制度在大陆地区更加坚挺。

1302科特赖克战役,因佛兰德斯方缴获了大量骑士的金马刺,也称金马刺战役

从左至右依次为:衣着华丽的法兰西骑士、手持刺槌(goedendag,荷兰语意味“你好”)的佛兰德斯资深民兵、佛兰德斯城镇民兵弩手


骑士服役的报酬有三种形式:豢养、采邑、雇佣。

在家中豢养亲兵是日耳曼人的古老传统 , 骑士制度产生后 , 领主的宫廷或城堡中豢养着一定数量的骑士 , 他们最重要的职责是保护领主及其家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他们日常所需和军事装备基本由领主提供。

豢养和提供采邑之间并没有严格界限 , 被豢养在家中的骑士有可能会得到领主的一处采邑 , 领得采邑的骑士也可能得到领主馈赠的战马、铠甲、武器、斗篷、酒、肉等

被豢养在城堡的骑士就组成了一只规模有限的常备军,这只常备军卫队也包括部分军士在内组成。 比如英王爱德华一世在威尔士战役期间身边的护卫队就有100多名各级骑士外加30名武装军士

1120年,随亨利一世在诺曼底与法军交战的內府骑士有200名,这支常备军的人数大约在数百人这个数值间浮动。

下面介绍两种身份不同的骑士 

方旗骑士(bannerets):12世纪后半期出现了这种高级骑士,任何在自己领地中提供除自己外的另一名骑士就可被称为方旗骑士。也就是一个骑士领地却能提供两名及以上的骑士就算是方旗骑士,这样的人可在他的旗帜下纠集一支相当数量武装随从。

他们担任骑士单位的指挥官,有权力使用自己的方形旗帜指挥作战,这也是方旗骑士称呼的来源。每个骑士单位方阵人数在20-50人不等。在英国爱德华三世时方旗骑士是从男爵家庭选拔,王室也信赖这些出身良好的骑士,委以重任。

如百年战争中,王室和方旗骑士这一群体签订募兵合同,委托他们招募士兵。19名方旗骑士为英国王室征集了6100名士兵。

农奴骑士(ministeriales): 即侍臣。这一阶级是德国社会的特有现象。在德国封建主更愿意将管理家务的职位交给那些非自由的侍从,庄园里的管家都是从农奴中挑出来担任的。在11世纪,有文献这样称呼他们"生活的像骑士一样的农奴”。 

  庄园的农奴管家用手里的权力为自己的后代谋取晋升的道路,他们的儿子成为了骑士。 可是他们的领主只要一天不开具释奴文书,这些人就算地位已经是骑士,但身份上依然是不自由的农奴。他们对主人的依附性更强,第三次十字军时,德国十字军就有大量的ministeriales加入,他们的主人也不会亏待他们。

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的管家,西西里的摄政王马克沃德1197年从农奴的身份上获释,被授予了拉文纳公爵领和安科纳侯爵领。

(二)军士(Sergeant)

军士是比骑士次一级的军事承租人,多为小地主、富农,拥有的土地在50-60英亩。他们可以提供的服务有很多种,比如:提供一定数量的步兵、弓手,骑兵。担任下级军官,执掌领主的旗帜。承担义务的多少则看其土地的大小。

军士往往都是精锐士兵,穿锁子甲,也可骑马,可以充任步兵或骑兵,只是在装备上不如骑士齐全,一般2名军士被视作抵1名骑士役。1277年威尔士战争中,封建军役提供了288名骑士和294名军士,因2个军士役折合1个骑士役,共计435个骑士役。

军士也担任下级士官,负责指挥少量士兵。推测有些资深战士、贵族次子也会领取一份薪金成为军士,住在在城堡里,也算是正规常备军了。

1241年里兹兰城堡的驻军为: 

10名骑士(knight) 

13名持弩军士(Sergeant Crossbowmen)

5名军士(sergeant) 

3名步行弩手(crossbowmen of foot) 

2名门卫(porters) 

2名警卫(watchmen) 

2名木匠(carpenters) 

依次从左到右为:法兰西南部地区的弩手、法国王家骑士、法国南部来自富瓦地区的军士。


  1. 在英国金雀花王朝统治下的加斯科涅服役的西班牙雇佣骑士

  2. 南部法国正规步兵

  3. navarrese地区的正规步兵

有意思的是英语里footma和infantryman都有步兵的意思,但footman直译可为脚夫,说是仆役更合适。infantryman则更加标准,是受过训练更加正规的步兵。

在骑马与砍杀里,swadian  footman译成斯瓦迪亚轻步兵。swadian infantry为斯瓦迪亚步兵。


14世纪中期,领主理查德·塔尔伯特的随从队包括14名骑士、60名侍从和82名弓手。牛津伯爵约翰·德·维热的随从有23名骑士、44名侍从和63名弓手

所以,综上所述,一支传统的中世纪常备军队往往是该领主的随从队。包括骑士及侍从、承诺援助的附庸(包括低级承租人军士)、拥有特殊技能的弓弩手和少量受过一定程度训练的步兵组成。

这样少而精的军队在中世纪糟糕的行政效率、交通状况下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但在战争中少不了需要其他军队的补充。


二、民兵

自由人服役自古以来便是如此,大部分的国家都会在紧急情况下征召壮丁来担任步兵。 

这些人按照财产的多寡来选择合适的装备,用弓的轻步兵,棉甲齐备的中装步兵,乃至全副武装的重步兵。 管家和牧马人骑上自己最好的马。

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就有了民军制度,他们在地方官的带领下, 清剿盗贼、维护道路和桥梁、看守城堡。有外敌入侵时,就在郡守的带领下跟随国王作战,一如前文黑斯廷斯战役的英格兰民团。 

到了金雀花王朝,骑士军队不断衰退,征发骑士作战越来越难。 

  1181年,亨利二世时颁布了《军备法令》,主要内容如下: 

 1.任何拥有1个骑士领的人必须制备一副锁子甲、一顶头盔、一面盾牌和一支长矛 

 2. 任何动产或地租价值16马克以上的自由人必须同样置备如上装备,任何动产或地租价值10马克以上的人必须置备一副轻锁子甲、一顶铁头盔、一支长矛 

  3.所有市民和全体自由民必须置备一副软盔甲,一顶铁头盔和一支长矛。 

1205年,约翰王规定所有自由民必须置备武器,在民兵队长的指挥下训练和作战。 到了爱德华一世的时候,长弓被引入了军队,所有自由民在礼拜日下午都要进行弓箭训练,长弓就变成了国民武器。 

  传统的农奴制度在12世纪就有瓦解的趋势,农奴们赎回了自己的自由,13世纪后英国有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人都是自由民,这就为民军提供了人力基础 英国人不遗余力的强化民兵,训练弓箭手,培养了大量的常备性质的熟练弓箭手,终于在英法百年战争中得到了巨大的回报。

由于资料有限,我们印象中的征召农奴兵是否被大量使用,得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但在12世纪,农奴的军事服役被广泛的定位一天,仅用于维持乡村治安。 

  此外在城市民兵也是民军队伍中重要的一部分,城市经济的复苏让城市给民兵提供了优良的武装,市民也更愿意保护家乡。1176年莱尼亚诺的米兰市民便勇敢的抵挡住了日耳曼骑兵的进攻,并为骑兵的反击赢得了时间。

城市经济的复苏更为14世纪步兵革命打下了基础。尤其在佛兰德斯地区,繁荣的贸易养活了更多的人口,城市消化不了的人口选择出走成为雇佣兵。如布鲁日这一城市可以提供7000人的民兵队伍。

而在法国13世纪初,通过给各城市分摊服役名额,在布汶战役有3100名公社民兵为腓力二世作战。13世纪末法国国王已经能从十几个城市公社里征召15000人的步兵。

1285年《温切斯特法令》将英国的农奴也纳入征兵范围,从此不断的打仗也就成了农奴的家常便饭。征兵官带着征兵册挨家挨户的寻找适合服役的人选。

1335年,黑斯廷斯的雷普(Rape)地区9个百户区征兵名册有751人入选,他们按照百人为单位建制排列,最后挑选了200名弓弩手和200名武装人员,这份名单上不仅有服役人员的人数和名字,还提供了服役者武器方面的知识,所以有人携带弓弩,有人手握刀枪。

民军本是辅助力量,但统治者的野心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将所有平民卷入到战争中。众多的平民加入战场,封建骑士对战场的主宰受到冲击,随着平民身份地位的提高,封建制度坚固的壁垒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裂痕。

而随着战争规模的加大,死亡人数,残酷性都不断上升,原本贵族骑士过家家式的礼仪战争被步兵的双脚踩得粉碎,战争开始显露了它原有的样子,专业且致命。


三.雇佣兵和契约军制

中世纪雇佣兵的来源有三种,分别是: 

(1)  没有采邑的骑士,破产的穷骑士,还有贵族家的次子,他们大多受过良好的作战教育,有一定的战斗技能,并且有浓厚的忠诚、勇敢等骑士精神。货币采邑就是将金钱作为采邑的一种形式授予接受者,接受者的义务就是随时待命作战。他们不受服役时间的限制,有利于领主的调动和指挥。 

例如1297年骑士托马斯和伯克利的领主艾玛签订的条约规定,托马斯和5个骑士在艾玛家里待命,托马斯每年得到50磅的维持费,除此之外,领主还会提供必要的物资供养他们。战时托马斯每天收到4先令,普通骑士2先令,骑马的武装侍从每天12便士。

(2)  被雇佣的国内外士兵:多为步兵和弓箭手 。特别是布拉班特人,在被雇佣之前,这些人往往都是山大王,以快速行军和残忍闻名,金雀花王朝的亨利二世就喜欢雇佣布拉班特佣兵,他们纪律良好,行动快速。此外还有佛兰德斯、德国地区的长矛兵,加斯科涅的弩手,加泰罗尼亚轻步兵,以及著名的热那亚弩兵。

早在1127年就有佛兰德斯佣兵作战的记录,他们装备精良,手持矛盾,并配有弓箭手和补给车辆的配合,向全西欧推销他们的服务。

(3)联合军队:一些地区的士兵为了财富,自发的组织起以集体为单位接受雇佣合同。此外还有国家地区成编制被雇佣的队伍。

1103 年 , 亨利一世封授给佛兰德尔伯爵罗伯特二世 , 后者同意“每年提供 1000 名骑士保卫英国领土 , 货币采邑费为 400 马克。

再比如,百年战争时期,加斯科涅的士绅就很乐于接受黑太子的雇佣参与对法国的骑行劫掠。1356年普瓦捷战役,7000英军里约三分之二都是加斯科涅人。


契约军役

与此同时,在英国封建军役衰落的基础下 ,英国王室更愿意用征收的免役罚金(盾牌钱)来雇佣士兵,由此产生了契约军役

契约军役就是国王与贵族签定契约 , 签约的贵族再与其他人签定服役契约 ,从而招募一定数量的骑兵和步兵为国王服役的军役制度。

这种制度下服役不再是自备一切的苦差,反而服役能得到报酬,战场上还能得到战利品和赎金。契约上详细规定了包括服役人数、时间、地点、服役工资的数量和支付时间等信息,可能还包括服役者战败后由雇主出钱赎回、马匹的损耗补贴等。到期还可续约。

军役契约中还写明战利品瓜分原则。爱德华三世统治后期 , 军役契约中明确规定 , 士兵应把所获战利品的 1/3 交给自己的指挥官 , 指挥官要把自己所获战利品的 1/3 连同士兵交给自己的战利品的 1/3 一起交给国王。

从军事角度看 , 服役人员是自愿的 , 不会像民军制度那样引起臣民抱怨 , 解决了兵源问题 ; 服役时间不受传统的骑士军役 40天的限制。契约服役的军队接受统一指挥 , 可以克服封建骑士军队单骑决斗和纪律松弛的积弊。这也是英法百年战争初期英国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兰开斯特公爵约翰为战争召集了499名重骑兵、1000个弓箭手、300个长矛兵和40名矿工。

服役士兵薪资如下表:

意大利的佣兵公司

最后不得不提一下在意大利蓬勃发展的佣兵事业。在那里,年轻人加入雇佣兵军团和成为律师、医生是一样的好职业。

地中海贸易积累起巨额财富的意大利诸国倾向于招募职业军人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这样可以使城市公民从军事义务中解放出来,投入到生产方面。

英法百年战争第一阶段(1337-1360)结束,大量失业的英国、德国、勃艮第、普罗斯旺的雇佣兵翻越阿尔卑斯山来到意大利,包括英国人约翰.霍克伍德爵士。

白色军团(White Comoany )成立于1362年,由霍克伍德爵士长期担任白色军团的指挥官,规模最大时约有五、六千人,由重骑兵和长弓手组成,也是这位爵士从百年战争中学来的战术。最后这位约翰·霍克伍德爵士人生路程堪称传奇,从一个制革工人的儿子变成了意大利贵族。

在14世纪还诞生了圣乔治军团(Company of St. George)、伟大兵团(Great Company)等诸多强力佣兵团,他们在风云诡谲的意大利政治中不断骑墙,追求最大的利益。

佣军军团之所以叫做company,不仅是指军事单位的连或团,也表明雇佣军的公司性质。很多组织成熟的军团会雇佣会计、秘书、银行家、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员,完全就是一个现代商业公司。

他们还跟雇主讨价还价,签订军事服务合同。一个军事服务合同会包含很多内容:防御还是进攻,军事行动的时长,士兵总数,兵种配置,武器、马匹供给保障的方式,如何分配战利品等,事无巨细都包含在内。

各国雇佣军的基本作战单位叫lance(直译为“枪”)。一个枪最少由三人组成:一个骑士、一个军士和一个非战斗的侍从侍从组成。在英国,一个枪由1名骑士、1名重骑兵和2名骑马弓箭手组成。3人枪有时配备一到两个长弓手或十字弩手,这样就可以变成五人的枪。五条枪可以组成一个小队,五个小队就构成一个中队。一般的雇佣军团至少拥有50-100条枪

正是在意大利这种环境下产生了MAA(man at arms)。MAA泛指一切持有武器的人员,但特指的话就是在意大利出现的的全副武装的重骑兵职业军人。后来这个对象扩散到所有人马都披甲的重骑兵作战人员。

在英国,重骑兵下马和长弓手的配合就是胜利的保障,小士绅、约曼富农(yeoman)、侍从等中下阶层纷纷成为重骑兵来到法国寻求财富。甚至这个阶层和骑士等级被分开看待,重骑兵不再是骑士阶层的专利。

MAA的出现是平民阶层地位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战场向所有人敞开,血统和权力并不能保证生存。专业和技术成为跨越阶层的资本。

14、15世纪的战场技术更加成熟,而意大利佣兵的演技也变得越来越“熟练”。

一位佣兵队长最大的资本就是手里的佣兵,佣兵增加他的资本也就随之增长,能开出更高的筹码,反之减少就是赔本。再加上意大利波涛涌动的乱局,你的雇主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所以两位佣兵队长之间的对战往往会叮嘱手下人“注意”些。

以至于尼科洛·马基雅维利疯狂diss这些只知道吃白饭的佣兵害虫。

举个例子:1425-1448年间,米凯莱·阿滕多洛的的部队有600支长矛,与下属有512个合同。在这支队伍服役10年的老兵有一百多人,全体人员只有31人在合同到期前离职,服务期间有25人死亡,死于战斗的仅仅只有15人。


                                             全文完。

附参考目录

《中世纪的欧洲军队》

《英国庄园生活》

《中世纪英国的军役制度》

《英国中世纪军事合同制的兴起》

《西洋世界军事史》

《封建社会》马克·布洛赫

《中世纪骑士制度探究》倪世光

《战争事典》

《英国封建社会研究》

《英国封建王权论稿》

《浅析中世纪法国从采邑兵役制到雇佣兵役制的演变》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