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军队是怎么组成的?(三)
明智金桔
2019年09月15日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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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之后,采邑成为封君和封臣之间的纽带,封君将土地分给他的依附者(自愿投靠的农民和武士),封臣们则向封君宣誓效忠,并承担一系列的封建义务。理论上来说,采邑只是一种报酬形式,封臣时候土地就要被收回并且重新分配,是不可以继承的。但随着时代发展 ,采邑出现了“子承父业”的现象。而在877年的《基尔希敕令》采邑的世袭得到了法律的承认。

采邑的授予包括土地上的收入,人民和司法权等都被授予持有者,值得注意的是采邑的持有者严格来说只拥有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王这类最高等级封建主,全国的土地都来源于他,国王分给大贵族、大主教、修道院长等这些大封建主,大封建主再分封给中小封建主(主教、伯爵、男爵等),再往下则是骑士这类贵族阶层的边缘等级,最底层的就是城镇乡村的劳动人民。这样就构成了一个金字塔的结构。

中世纪的三种人 战斗的贵族 祈祷的僧侣 劳动的农奴

关于采邑的世袭和种种特权一直都是附庸和封君的激烈斗争问题,封君想加强对土地和附庸的掌控力,封臣不遗余力的想保护自己的“金饭碗”。例如德国的腓特烈二世对国内诸侯就采取彻底妥协的措施,允许他们世袭采邑,放纵地方诸侯使用特权为非作歹,只要他们支持皇帝的统治。

在中世纪想要当一个成功的领主前提就是能控制好自己手下的附庸,掌握一批附庸就是掌握了一批绝对忠诚的私人力量。

下面我们有请著名的企业家征服者威廉先生谈谈他建立诺曼王朝的创业经历吧。


诺曼(Norman)意为北方人,诺曼底(Normandy)即为北方人的土地。

诺曼人是日耳曼民族北方支系,世代居住在斯堪的那威亚和日德兰地区(今天的挪威、瑞典、丹麦地区)

8世纪下半叶,这些身材高大、勇猛彪悍的北方人利用长船的机动力和欧洲王权孱弱、地方分类的局面,跨海劫掠入侵西欧。但凡长船能到达的地方都遭受到了这些人的掠夺,他们沿着海岸、内河侵入内陆,抢劫修道院、村庄,乃至围攻大型城市,曾一度占领鲁昂,围攻巴黎。这些人也被称作维京人(Viking)

911年,一支南下围攻巴黎的诺曼人接受了西法兰克国王傻子查理的条件,得到了法国西北部塞纳河下游至滨海,包含鲁昂城的地区。诺曼人首领罗洛建立了诺曼底公国,成为法王名义上的封臣。

《维京传奇》中的罗洛公爵和法国公主 人生赢家

在随后的一个世纪中,诺曼人定居在当诺曼底,积极学习法国文化,说法语并和当地人通婚,改信基督教。诺曼底公国迅速封建化,形成了骑士贵族阶级。

到了11世纪,因迅速发展的封建化诞生的教、俗大贵族从公爵那得到土地,但也要为公爵提供数量不等的骑士,就这样以服骑士役为土地占有条件的军事封土制就形成了,同时与公爵的附庸关系也得到了确立。

威廉大约出生于1027年,其父为罗伯特一世,其母为鞋匠的女儿,所以威廉是个私生子(bastard

1035年,罗伯特一世在指定威廉为其继承人后前往耶路撒冷的朝圣,却在途中死于非命,于是7岁的威廉继位公爵。

在这种主少国疑,人心不附的境况下,诺曼底陷入了无政府状态。

一些封建主乘机扩大势力,互相搏杀,野心勃勃的人袭击公爵住所,残杀忠诚的臣属和管家。

乃至于推翻威廉的宗主统治权。

小威廉就在这样的混乱环境下长大,躲过了无数次暗杀,养成了坚韧、不屈、残忍的性格。

1047年,已成年的威廉在教、俗大贵族,特别是在其封君法王亨利一世的所派军队的帮助下,在瓦尔斯沙丘战役(Battle of Val-ès-Dunes)击败了叛军,稳固了统治,此后逐步肃清反叛势力。逐渐的威廉显示出了他作为一个英主的潜质。

1053年,莫特梅尔战役击溃了想要掌控诺曼底的法王军队,此刻,威廉羽翼已丰。在1052年娶弗兰德斯伯爵的女儿玛蒂尔达,与之结盟。1060年法王亨利去世,王权对威廉的威胁就此消失,诺曼底已成为国中之国。


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诺曼底公爵又有哪些操作呢?

  1. 积极与教会合作,利用基督教神权强化自己的权威,君权神授。大力扶持教会势力,修建教堂、修道院,并安排自己的亲戚和亲信担任修道院长和主教职,将教会置于自己的控制下。

  2. 强化封建统治,公爵的权威和统治秩序神圣不可侵犯。公爵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教会和封臣的司法权收到管控;独揽铸币权、通行税、贸易税等垄断税收权,提升收入;通过征调骑士役掌控一支比较强的军队;派遣代表、管家坐镇地方,加强对地方的掌控。

  3. 在稳固的封建统治下,建立与封臣附庸广泛的政治联系,公爵需要有人管理地方,封臣通过为公爵服务也可以得到晋升的途径。例如在统治中心卡昂就有一个有公爵本人不定期召开的“公爵会议”,参与成员无定员,主要是公爵的家族成员、宫廷官员、主教和伯爵、子爵等教、俗贵族。主要商讨国家大事,对外结盟宣战、处理各种纷争、重案审理。

这时的诺曼底公爵带有明显的封建宗主权特征,政治制度较为原始,公爵和附庸共治天下,国家官吏也多为公爵私人奴仆担任。远不如1066诺曼征服之后,在英国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但值得肯定的是在威廉公爵本人强大的个人权威支配下,牢牢掌控了各地教俗势力,这为诺曼人征服英国和之后建立的强大封建王权准备了条件。

在《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中,对威廉公爵的记载是这样的:

他对于敬爱上帝的好人是很温和的,但对于违反其意志的人,则异常的严厉。他十分严厉和粗暴,没有人敢违反他的意志。他把主教和僧侣赶出他们的寺院,关在监狱之中,连他自己的兄弟也不肯饶恕。在他所做的所有事情当中,最令人难忘的是良好治安的维持。任何诚实的人携带着大量的财物,在他的王国中都可以安全地旅行,而不必害怕危险。不管是为了什么事情,人民之间都不敢互相殴斗。


1066诺曼征服

1066年1月5日,英格兰国王忏悔者爱德华去世,周围的觊觎者对王位蠢蠢欲动。威廉也是之一,他和国王有着微薄的亲戚关系。然而英格兰的贤人议会迫于周边的形式选出了本土强权者哈罗德为国王。

诺曼底周边的政局十分稳定,弗兰德斯伯爵是威廉的岳父和同盟,南面的曼恩被吞并,在巴黎又有一位友好的摄政。这些都让威廉可以将全部力量投入到英格兰。

双方兵力由于参考的资料不同,也并未有一个权威的数字。

诺曼人有1500-2000的骑士,来自诺曼底的封建骑士和布列塔尼和周边的雇佣骑士,众多贵族家的次子踊跃加入了这场军事冒险.3000名步兵和弓弩手,其中有大量来自布拉班特和其他地区的雇佣兵。推测来战斗人员为5000,算上水手等非战斗人员,总人数约7000-8000。

哈罗德一方有两种部队,以国王、伯爵的私人卫队发展而来王室卫队,人数约2000人,这已经变成一支常备性质的小型职业军队。另一种则是传统的民兵,自备武装服两个月或40天的军役。遗憾的是哈罗德为了预防威廉公爵登录,提前动员了民兵在海岸进行警备,结果服役期一过,大部分民军只能解散。

而在北边的斯坦福桥战役,英格兰军队赢得了一次皮洛士的胜利,虽然歼灭了大量的挪威入侵军,但自身损失也不小,主力的王室卫队也遭重创。在黑斯廷斯战役前,虽然得到了南部地区民兵和贵族的加入,但由于集结时间太短,也没得到多少人,推测参战人数约为5000人,可能只有全部作战序列的三分之一。

有趣的是此时的英格兰军队仍然以步战为主,王室卫队和部分民兵都配有马匹可以快速机动,也就是骑马步兵,但作战时下马步战。他们也少有弓箭手。使用长矛、标枪、丹麦长柄战斧战斗。

反观威廉的合成军队包含了前文所说的的三种形式,封建军队、征召兵、雇佣兵。

这样一支包含了骑兵、步兵、弓弩手的军队无疑战术配合会更好,作战形式更多,职业化也更强。

11世纪的诺曼骑兵 夹枪冲锋可将冲击力集中在长枪的一点上

篇幅有限,不做赘述。黑斯廷斯战役的结果大家都知道的。有趣的是,诺曼人的骑兵无论冲锋了多少次就是砸不开英格兰人的盾墙,反而被长柄斧一个个砍翻在地,一如732年普瓦捷战役的阿拉伯骑兵。

之所以举例征服者威廉,就是因为在11世纪大家印象中的中世纪已经成型了,并在13世纪中世纪进入骑士的盛期。威廉的军队也是往后中古军队的典型,由三种兵役人员组成,兵种齐全,战术合理。

随着中世纪的发展,城市经济开始复苏,货币的使用量增大,商品经济越发繁荣。与这番繁荣场面相对的则是领主贵族越来越来越不愿意上战场,战争的成本加大,许多封臣不愿意受这个苦,遭这个罪,更愿意缴纳盾牌钱免去兵役。

封臣不仅仅是封君的下属,还是地方上的管理者、法官,他们更愿意把精力放在自己家的田地上,货币采邑的出现也使得传统的封建制度收到一定冲击。

下面不划水了,拎出来具体介绍下中古军队的组成。


一.骑士军队

(1).内府骑士

古代私人卫队的究极进化体——内府骑士

內府骑士服务于主人的宫廷,保护主人的住所。他们是国王、大贵族的贴身卫队,担任着禁卫军的角色。都是武艺过人的骑士。他们往往被豢养在主人的城堡,随叫随到。这样国王身边就有了一只规模有限的常备军,当然内府骑士中不完全都是骑士,也有部分军士在内。

比如英王爱德华一世在威尔士战役期间身边的护卫队就有100多名各级骑士外加30名武装军士

內府骑士的首领一般有数人,比如金雀花王朝早期时,大名鼎鼎的威廉·马歇尔就是內府骑士的首领之一。

1120年,随亨利一世在诺曼底与法军交战的內府骑士有200名,这支常备军的人数大约在数百人这个数值间浮动。

(2).骑士军役

在11世纪诺曼征服后的英国,征服者威廉层层分封,各大小封臣能为其提供一支5000人的骑士军队,自备衣甲、马匹、随从,服役40天,超期则由国王提供薪饷。这时的骑士年收入约为20英镑—100英镑,而一匹行军马就要12英镑左右,可见装备负担之重。服役者要么缴纳盾牌钱,要么想方设法逃避兵役。13世纪英国能征召服役的骑士仅在300-400名之间

而且这种层层分散的兵力提供,很难挖掘出战争潜力,比如一位伯爵有100名骑士,可要求他提供的军役只有10名骑士。并且如果和统治者关系不好的话,可能连一个人都不给。

一支骑士军队,往往由领主和他的附庸、骑士和扈从组成。

举个例子:14世纪中期,领主理查德·塔尔伯特的扈从队包括14名骑士、60名侍从和82名弓手

(3)军士

附庸的范围更广,托庇于主人,为之服务的都是其附庸 。有种锁子甲采邑,受封者正如其名要披挂锁子甲服役,算是精英步兵吧。

还有一种军事性质的杂役领授予骑士之外的人——军士(Sergeant)

军士往往是低级承租人,小地主、富农,拥有的土地在50-60英亩。他们可以提供的服务有很多种,比如:提供一定数量的步兵、弓手,骑兵。担任下级军官,执掌领主的旗帜。承担义务的多少则看其土地的大小。

军士这个词在今天指士官,可见词义古已有之。军士往往都是精锐士兵,穿锁子甲,也可骑马,只是在装备不如骑士。

1241年里兹兰城堡的驻军为:

10名骑士(knight)

13名持弩军士(Sergeant Crossbowmen)

5名军士(sergeant)

3名步行弩手(crossbowmen of foot)

2名门卫(porters)

2名警卫(watchmen)

2名木匠(carpenters)

由此可见军士在封建军队中的重要性,他们属于精锐士兵,也担任下级士官,指挥分队单位。是除骑士外的核心力量。城堡的守军久由这些职业化的军人守卫

下面提一下两种特殊身份的骑士。

方旗骑士(bannerets):12世纪后半期出现了这种高级骑士,任何在自己领地中提供除自己外的另一名骑士就可被称为方旗骑士。也就是一个骑士领地却能提供两名及以上的骑士就算是方旗骑士,这样的人可在他的旗帜下纠集一支相当数量武装扈从。

他们担任骑士单位的指挥官,有权力使用自己的方形旗帜指挥作战,这也是方旗骑士称呼的来源。每个骑士单位方阵人数在20-50人不等。在英国方旗骑士出身于男爵家庭,王室也信赖这些出身良好的骑士,委以重任。

农奴骑士(ministeriales):翻译的文雅点可以叫他们侍臣。这一阶级是德国社会的特有现象。在德国封建主更愿意将管理家务的职位交给那些非自由的侍从,庄园里的管家都是从农奴中挑出来担任的。在11世纪,有文献这样称呼他们"生活的像骑士一样的农奴”。

庄园的农奴管家用手里的权力为自己的后代谋取晋升的道路,他们的儿子成为了骑士。

可是他们的领主只要一天不开具释奴文书,这些人就算地位已经是骑士,但身份上依然是不自由的农奴。所以德国封建主很愿意使用这些人,因为他们对主人的依附性更强,由于是农奴,身份地下,也不必担心他们会密谋反叛,比自由人要好控制多了。

比如第三次十字军,德国十字军就有大量的ministeriales加入。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的管家,1197年从农奴的身份上获释,被授予了拉文纳公爵领和安科纳侯爵领。

二.民军

自由人服役自古以来便是如此,大部分的国家都会在紧急情况下征召壮丁来担任步兵。

这些人按照财产的多寡来选择合适的装备,用弓的轻步兵,穿着武装衣的中装步兵,乃至全副武装的重步兵。

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就有了民军制度,他们在地方官的带领下, 清剿盗贼、维护道路和桥梁、看守城堡。有外敌入侵时,就在郡守的带领下跟随国王作战,一如前文黑斯廷斯战役的英格兰民团。

到了金雀花王朝,骑士军队不断衰退,征发骑士作战越来越难。

1181年,亨利二世时颁布了《军备法令》,主要内容如下:

  1. 任何拥有1个骑士领的人必须制备一副锁子甲、一顶头盔、一面盾牌和一支长矛

  2. 任何动产或地租价值16马克以上的自由人必须同样置备如上装备,任何动产或地租价值10马克以上的人必须置备一副轻锁子甲、一顶铁头盔、一支长矛

  3. 所有市民和全体自由民必须置备一副软盔甲,一顶铁头盔和一支长矛。

1205年,约翰王规定所有自由民必须置备武器,在民兵队长的指挥下训练和作战。

到了爱德华一世的时候,长弓被引入了军队,所有自由民在礼拜日下午都要进行弓箭训练,长弓就变成了国民武器。

传统的农奴制度在12世纪就有瓦解的趋势,农奴们赎回了自己的自由,13世纪后英国有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人都是自由民,这就为民军提供了人力基础

英国人不遗余力的强化民兵,训练弓箭,培养了大量的常备性质的熟练弓箭手,终于在英法百年战争中得到了巨大的回报。

由于资料有限,我们印象中的征召农奴是否被大量使用,得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但在12世纪,农奴的军事服役被广泛的定位一天,仅用于维持乡村治安。

此外在城市民兵也是民军队伍中重要的一部分,城市经济的复苏让城市给民兵提供来了优良的武装,市民也更愿意保护家乡。莱尼西亚的米兰市民便勇敢的抵挡住了日耳曼骑兵的进攻,并为骑兵的反击赢得了时间。

三.雇佣军

随着中世纪的发展,城市经济开始复兴,货币采邑的出现,商品经济越发繁荣。与这番繁荣场面相对的则是骑士军队的衰落,采邑分割,贪图享受、装备昂贵,13世纪军事技术的变化都让骑士军队失去了对战场的主宰能力,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出现在战场。

中世纪雇佣兵的来源有三种,分别是:

  1. 没有采邑的骑士,破产的穷骑士,还有贵族家的次子,他们大多受过良好的作战教育,有一定的战斗技能,并且有浓厚的忠诚、勇敢等骑士精神。货币采邑就是将金钱作为采邑的一种形式授予接受者,接受者的义务就是随时待命作战。他们不受服役时间的限制,有利于领主的调动和指挥。

  2. 被雇佣的国内外士兵,多为步兵和弓箭手 。特别是布拉班特人,以快速行军和残忍闻名,金雀花王朝的亨利二世就喜欢雇佣布拉班特佣兵,他们纪律良好,行动快速。此外还有弗兰德斯、德国地区的长矛兵,加斯科涅的弩手,加泰罗尼亚轻步兵,以及著名的热那亚弩兵。

  3. 联合军队,一些地区的士兵为了财富,自发的组织起以集体为单位接受雇佣合同。目测后来的瑞士军队就属于这种。

到了中世纪后期,雇佣军队更加职业化,出现了以公司形式招募、组织、雇佣一条龙服务的佣兵军团。比如白色军团,伟大兵团等数千人的雇佣军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大量出现了身着板甲的职业军人(Man at arms)简称MAA,这个词泛指战场上所有的武装人员,后来指那些全副武装的士兵,比如骑士、武装的职业军人。在意大利由这种职业重骑兵组成了佣兵军团,白色军团就有2500名重骑兵和2000名长弓手


文章结尾说几句,总有人觉得农民兵就是比不上职业的,半兵半农的哪能比得上专业呢。

可事实上骑士乃至骑兵的人数只占一支军队的五分之一,乃至七八分。人们努力营造出一种神话:骑士才是中世纪军队的灵魂人物。可那些为主人服役40天不到两个月就必须返回封地的骑士在一场战争中可以说是无足轻重。

反观整个中世纪,为地区防御进行的民兵训练和雇佣兵事业的繁荣发展,都表明那些注重战略的指挥者赋予步兵以重大意义。

再说职业的军人难道一定能保证胜利吗?骑兵在坚固的步兵阵线面前难有用武之地,征召的长弓兵的弓箭让那些鲁莽的骑士吃了大亏。

冷兵器的战斗比不上现代的战争,人们不需要学习各种枪械知识,一个能熟练骑马、账务武器使用的士兵就是个好士兵了。何况中世纪的环境也不是现代的安宁能相比的。村镇地区的农民努力训练,应对盗贼,流窜的败兵,掌握武器就跟今天掌握计算机知识一样重要。

个人的本领应胜过身份地位的偏见。


完结撒花,顺便能不能暗示那个圆圆的东西?

大家有感兴趣的方面也可在评论区提出,俺看看有没有其他方面的文章写一写

附部分参考书目

《英国封建王权史稿》

《西方战争艺术》

《西洋世界军事史》

《中世纪欧洲军队》

《封建社会》

《剑桥插图中世纪史》

《西欧中世纪骑士生活》

《欧洲中世纪史》

《中世纪英国的军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