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全国人民翘首盼望的新版电视剧《红楼梦》(以下简称“新红”),在一片质疑声中强势开播,又在更加强烈的质疑声中黯然收市。那段时间,批评这个词儿的份量已经太轻了,基本上是群殴。
意见很杂,不是不集中,而是规模化的问责直指学术艺术的各个方面,将一部耗费巨资制作的大戏裭剥得体无完肤,几乎没有了优点。
我曾经担任《红楼梦》电视选秀的首席评委,继而出任新红的顾问。以我的职份,无论是批评还是护短,似乎总不该沉默。但我还是沉默了。我谢绝了一切电视网络报章杂志的采访,拒不出席一切有关新红的宣传活动。这对于我,用媒体的话说,很不正常。
我有我的道理。大事当前,但凡表态,支招也好告诫也好,都必须话说在前面,决不能做事后诸葛亮。对于新红这档子事,从我“被顾问”的那天起,只要有机会,就没停止过说话,属于放“马前炮”。但如果当事者不听,或者干脆不给机会说,那就没办法了。
当新红播出之时,木已成舟,再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太多问题,不幸言中事小,无力回天事大。所以,我沉默了。
一场热闹过去之后,倒是应该把早前思考的、曾经反复提出的一些问题回顾一下,虽已无补于新红之失,但对于今后再拍《红楼梦》,或可有一些意义。
先说剧本。剧本也者一剧之本,尤其是电视剧。一部电视剧,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剧本。剧本好,导演弱一些,只要不犯错误,片子都会成功。剧本不好,再好的导演,也难拍出好片子来。剧本可以说是总任务书。
新红的第一个失误,就是剧本。
《红楼梦》的剧本,太难写了。除了要面临一般名著改编所遇到的问题,完成从小说到电视剧艺术形式的转换,还要慎重处理典章制度仪礼风俗的问题,更要涉及“红学”的诸多特殊问题。
这就要求编剧,不仅原著要读得熟,还要悟得透;还要时刻揣摩原作者的艺术意图,——不是简单的移植,而是用注释式的方法改编原著;还要准确把握人物语言,“肖其声口”,——不是照抄,而是不失原意地将浅近文言翻译成那个时代的口语;还要“忠于原著”,而“原著”的范围,是八十回?还是一百二十回?不容回避,必须有一个合理的态度。难吧?
更不用说,还有大量人物的取舍问题,网状结构的重构问题,不可忽略的诗词曲赋的使用问题……。还有,最最重要的,这部书为什么要“假作真时真亦假”?作者要通过一个大家族由盛而衰的故事,通过美和美的毁灭的故事,通过天理对天性摧残的故事,究竟要阐发什么样的哲理意图?难吧?
《电影的本性》一书的作者齐格弗里德-克拉考尔在谈到改编问题时这样说:“小说不是一个电影化的文学形式,这个结论立刻就突出了改编问题——一个如此复杂以致根本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加以讨论的阿题。”
《红楼梦》更其如是。
如此之难的任务,新红竟交给了一群大都没有读过《红楼梦》的“八零后”的所谓才女(其中有一位才男)。凭着懵懂,凭着无知无畏,凭着急就章式的所谓时尚解读,终于铸成了大错。也就是说,其实不必再耗费这么多的时间和金钱去拍去播去宣传去造势,当剧本方案匆匆拍板之时,新红已经毁了。
新红的第二个失误,选演员。
这里有一个误说必须匡正:有人套用“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的说法,说“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林黛玉”。这种类比大错特错,新红在遴选演员的时候就误在这里了。因为不肯花时间成本读书,所以对原著不熟。而最省事的办法,就是祭出这句似是而非的话来。似乎所有对人物不理解的困惑,都由于“一千个”的说法,迎刃而解了。
于是抛开原著,一切照着“我心里”选来。“谁说黛玉一定是瘦的?”我心里的那一个是“婴儿肥”的;“谁把宝钗比杨贵妃的?”我心里那一个是瘦的。顺理成章,贾母可以恶,毋须慈祥;王夫人可以老,不用算年龄;元妃可以不美,不用考虑皇帝的感受;宝玉可以像贾环,妙玉可以像媒婆,惜春可以比几个姐姐都大……。
结果,这人物一出场,观众“跳戏”了。为什么呢?大家对《红楼梦》太熟了,对人物太熟了。熟到一闭上眼睛,主要人物的体貌特征清晰出现。与哈姆莱特完全不一样,一千个人心里对于一千个林黛玉、一千个薛宝钗、一千个贾宝玉的认识竟然是趋同的。那么,眼前的新红怎么回事?人物呢?大家“认识”的人物呢?怎么全拧了?于是跳戏。这“跳戏”可是非同小可的事,演员使出浑身解数也没用了,观众不在状况了。这个时候,演员越使劲儿,观众越不买账。形似都谈不上,还谈什么神似?道理很简单,抛开原著选演员,货不对版。 新红的第三个失误,人物造型。
先说化妆。
新红的主要女性人物妆有两个特点,一,髪际贴片;二,不画眉毛。这太奇怪了。
《红楼梦》里的人物非常多。在《红楼梦》的影视改编史上,不管谁拍,都有个绕不过去的难题,就是如何才能把这么多的年纪、身份相仿的人物区别开来。况且中国人的脸被称作“模糊的脸蛋儿”,每个人的区别不大,特征不明显,不像西方人脸部轮廓清晰。因此最应该做的,是调动化妆、造型、服装、道具、环境以及表演、摄影、用光、景别甚至音乐、声线等各种手段,利用五官、高矮、胖瘦、体态等先天条件的不同,尽量突出个性化的特点,尽量从形式上把每个人的距离拉开对吧?这应该是拍摄人物众多的电视剧的最起码的艺术常识。新红却置常识于不顾,拼命使反劲儿,用统一的元素,——贴片,还嫌不够,再加上坚决不画眉毛,把“模糊的脸蛋儿”弄得更加模糊。
不单是“模糊”,把所有的漂亮女孩儿统统丑化了!这哪里还是《红楼梦》?
《红楼梦》里,有大量的小儿女的故事,角色的年龄感非常重要。演员偏大了,还可以补救,可以通过服装、造型、摄影、表演等各种手段把年龄往下压。但是一个贴片,把女孩儿统统变成了妇女。那种豆蔻年华的美,那种青春萌动的美,那种小儿女间复杂微妙的心理关系的美,到哪儿再去找呢?
贴片是戏曲妆,是跟程式化的舞台表演相配套的。因为戏曲在舞台上表演,与观众有一段距离,所以化妆、服装乃至唱做念打需要夸张。夸张的化妆造型,夸张的服装道具,夸张的场景气氛,与程式化的表演一起,构成了一种同质的风格化的和谐。而电视剧则是生活化的综合艺术形式,与风格化的化妆造型、程式化的表演形式格格不入。那么,这“格格不入”的效果,毋庸说,又让观众跳戏了。
还有,《红楼梦》中,荣宁二府终年戏酒不断,做场的戏子自然是要带着戏妆的。可是,让生活中的人物也带着戏妆,——并且是带着戏妆看戏!这台上台下都是戏妆,镜头切来切去,人物能不混淆吗?情境能不错乱吗?观众能不糊涂吗?这算什么艺术意图?这像内行干的活儿吗?
再说服装。
《红楼梦》的服装造型设计应该遵循这么三个原则,一个是原著精神,一个是生活化,一个是美。
《红楼梦》的服饰描写之详细,是其他小说比不了的。这源于作者曹雪芹对生活观察的细致,对中华文化感悟的深刻,对服装款式、面料、工艺、色彩非同寻常的熟悉。
更要高度注意的是,《红楼梦》开宗明义,无朝代年纪可考,无地域邦国可考。这是曹雪芹一个独特的艺术意图。对服装的描写,重点体现了这种艺术意图。
所以在《红楼梦》里,服装朝代类别丰富,有唐、宋、元、明、清历朝历代的服装,甚至还有“戏服”,并且经常故意混搭,以收真真假假、扑朔迷离之效。
譬如宝玉骑马时穿的“海龙皮小小鹰膀褂”,是典型的清代服式。“海龙皮”是清代对水獭皮的别称。“鹰膀褂”则是在清代盛行的“巴图鲁”坎肩上加两个袖子。“巴图鲁”坎肩,南方称作“一字襟马甲”。加了袖子的“鹰膀褂”,是一种骑服,既利落又飘逸,颇有时装的意味。 8
宝钗家常穿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则是元代的服式。“二色金”全称“二色金库锦”,花纹全部用金、银两种线织出。以金线为主,用银线装饰。“银鼠”亦称白鼠、伶鼬,皮可御轻寒,极贵重。
而凤姐、宝玉等多人穿着的“披风”,却是从秦代到清代都有的服式。“披风”两字,极易被现代人误当做无袖的斗篷。例如刘心武续红楼梦,写到黛玉之死时的着装,便蹈此误。其实《红楼梦》时代的“披风”,是一种有袖子的外衣,与“斗篷”完全不是一回事。“披风”古称“褙子”。宋代用作妇女常服,两腋下开长衩,称“四阙袄子”。明代用作妇女礼服,演变为大袖宽身。清代用作妇女礼服外套,其式对襟大袖,长可及膝,内配袄群。对待“披风”,如果望文生义不求甚解,则必错无疑。
至于北静王穿的“江牙海水五爪座龙白蟒袍”,则是一种戏服了,在生活中极少穿着。据记载,只有南明时的阮大铖,在长江检阅水师的时候穿过。
曹雪芹这样的写法,绝非不通,更不是恶搞,而是一种非常成熟的高层次的审美情趣的崭露。通过个性化的、唯美的而又生活的服饰描写,成功地把人物的内心世界外化了,巧妙地把人物的处境差异艺术化了,深刻地把人物的复杂关系哲理化了,使服饰成为一部大书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冲破了一切束缚,以跨历史跨地域的时空观,梳理传统,升华传统,创造出了真正能够代表中华服饰文化最高成就的新古典系列服饰。这种继承和创造的价值,完全不是粗疏、狭隘地所谓振兴汉服唐装所能企及的高度。
如果新红能够尊重曹雪芹,学习曹雪芹,静下心来,好好地读一读《红楼梦》,好好地悟一悟书中的服饰描写,抓住难得的良机,真的有可能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但是新红错过了机会。竟然喊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口号:“艺术是主观的”。这个口号误导了几乎全体主创人员,甚至误导了作为制片方的投资人。平心而论,口号本身没有错,艺术创作的确是主观的。错在偷换了概念,用自己换下了曹雪芹!选择性地遗忘了《红楼梦》是曹雪芹的作品,而“主观”的主体应该是曹雪芹!这个口号给所有抛开曹雪芹、背离原著的行为壮了胆,在“无知无畏”的歧路上越走越远了。所以,新红理直气壮地宣布服装设计“不还原《红楼梦》”的时候,全体主创人员以及投资方竟没有任何反对的声音。这大概正是大家的企盼,终于不用“代曹雪芹立言”了,终于不用“带着枷锁跳舞”了。
“不还原《红楼梦》”,始于服装设计。其实,从一开始,就已经成为新红的指导思想了。因此,新红自得于所谓的“主观”说,从大人到孩子,从领导到群众,再也听不进任何意见。
记得拍摄期间的某日,新红为造势,做了一次大型电视直播,名曰“飞梦传奇”。我再次“被专家”,就座以待咨询。下午走台,我以为机会来了,于是知无不言。从人物到化妆、服装、道具、场景,见误指误。
例如,作为关键道具的“通灵宝玉”,是这次直播宣传的重点,希望“专家”予以肯定。但这“劳什子”实在是大小不对、颜色不对、造型不对、配饰不对、带法不对,怎么办?我只好直说。同时说明,所有过去舞台、绘画、电影、电视上出现的“通灵宝玉”都错了,现在是一个改正的好机会。
再如,据介绍,元妃省亲重场戏里一众命妇头上的凤冠,是按照定陵出土的原物一比一制作的。现场很激动,因为凤冠太重,演员顶不动,很受罪。为了证明一丝不苟的认真,所以一定要原重,不能减份量。我只好说,各位辛苦了!那是死人用的东西,是在棺材里平放着的,活人不戴这玩意儿的。更重要的是,定陵是明朝万历皇帝朱翊钧和他的两个皇后的陵寝。复制定陵的东西,即使可用,也等于坐实在明朝了。这岂不是与《红楼梦》“无朝代年纪可考”的精神相矛盾了吗?
凡此种种不能备记。晚间直播的时候,为了所谓的宣传造势效果,不让我说话了。我坐在唯一的一个专家席上,再无机会纠错建言,只能无奈地看着满台“不还原《红楼梦》”式的喝彩。
新红的第四个失误,音乐。
电视剧是视听艺术,一定要配上音乐。《红楼梦》通部书,字里行间没有一个音符,这件事情非常之难。
三十年前,两位实力相当的作曲家各展宏才,一位成功了,一位没那么成功。落差不是因为才气,不是因为技巧,不是因为经验,不是因为心态。他们都非常敬重曹雪芹,非常热爱《红楼梦》。都非常认真地读书,非常虔诚地学习。都唯恐错行了一步,“惴惴有临履之忧”。
只有一点不同,思路。
一位苦思冥想,找古典的时代感,眼前一亮,靠上了昆曲。
一位辗转反侧,找“无朝代年纪可考,无地域邦国可考”的时代感,眼前一亮,靠上了“十三不靠”。
这两位都是我的好友,一位是王酩,电影《红楼梦》的曲作者;一位是王立平,八七版电视剧《红楼梦》(以下简称八七版)的曲作者。
以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王立平,因八七版音乐的华美、凄美,而享誉宇内。王酩却已经故去了,再无重拾的机会。
三十年后,新红的音乐,随着电视剧的播出,引发了一轮惊悸。不好听不是主要原因,瓦格纳也有不好听的东西。要命的是,用观众的话说,没听出《红楼梦》来,却听出了《聊斋》。
这就走得太远了。当年王酩虽没有胜过王立平,却还没有受到《聊斋》之讥。《聊斋》也者,鬼气森森之谓。《红楼梦》怎么会是这等感觉?这就是说,音乐不是《红楼梦》的。音乐为《红楼梦》而作,却不是《红楼梦》的。为什么?
旁观者清。
其一,既有“不还原《红楼梦》”的立场,如何能有《红楼梦》的感觉?既有“艺术是主观的”口号,又将“主观”的主体换成了自己。跟着自己的“主观”感觉走吧,还要曹雪芹的感觉作甚?
其二,表面上看,既然当年王酩可以用昆曲,新红为什么不能用?但二者有本质的不同。王酩是为了找《红楼梦》的感觉,而靠上了昆曲;新红却是为了省事,而靠上了昆曲。
其三,新红树了个假想敌,八七版。于是,从剧本、故事、演员、服化道一直到总体基调的把握,凡是八七版拥护的,新红就要反对。音乐自然不会例外。
其四,新红的音乐,要与新红的一切同步。
上述四点结合起来,结果,观众一边“跳戏”,一边“惊悸”。
新红的失误还有很多,诸如未能消化的人物对话,让人哭笑不得的画外音,鬼魅一样的镜头,误读了的所谓情色,等等。以及,矮化了的主题,和比比皆是的、点金成铁式的呆傻。
总之,新红砸了。所有失误的原因概括成两点:一、太不拿曹雪芹当回事儿;二、太拿自己当回事儿。
高尔基曾经很准确地谈到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它们,就象珍贵的、精致的花边一样,需要用小心谨慎的态度来对待,不能容忍粗暴的手去触摸,因为这种祖暴的手只能把它们揉皱。”
那么,《红楼梦》呢?
前不久,友人闫建刚兄拍的电视剧《赵氏孤儿案》在央视热播。受剧名的启发,将本文名之为《红楼梦案》。
周 岭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