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方对老福特用户“烂俗废物”相关依法维权行动的声明
阿莫圣
2026年08月24日 09:16

此前声明

我方于近日收到多人举报:该用户发布了大量关于本人及 喜羊羊 喜羊羊账号的不实信息,对我方同人二创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甚至存在波及我方喜羊羊超话相关工作的风险。此外,其文章中还包含对本人四年前所发布视频的恶意歪曲篡改。

因此,我方以该文章侵犯名誉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为由,向老福特平台提起了侵权投诉,并要求删帖。

 

 

具体侵权内容及澄清如下

一、喜羊羊 喜羊羊 账号相关造谣诽谤

该用户文章中所称的在羊守9之后喜推维权成功,喜羊羊这个B站账号的皮下已经大换血”“能从这群护官宝手中夺回话语权真的太不容易了

以及置顶评论中的喜羊羊这个账号之前皮下是护官宝”“羊守9喜推wb大规模维权的时候 喜超原主持把有维权性质的喜推贴全都移到水贴区 发长文贴让所有人以官方塑造为中心等内容,纯属造谣。

结合后文来看,其意图是把本人恶意中伤为“护官宝”,并与团队割裂开来,制造莫须有的对立与冲突。此说法均系捏造,与事实严重不符。

“在羊守9之后喜推维权成功”并非事实。超话喜推的所谓维权,无论对官方,还是对粉丝平台,从未真正起到过解决问题的作用,客观上只有情绪表达的效果。

在羊守9之后,喜超大主持的变动及后续小主持的更换,完全是在我主导下进行的重大战略调整

原主持人“喜灰相关收集站”更换为“喜家经纪社”,后来又更名为“喜羊羊同人页”。这些主持人微博始终由我和团队实际控制(目前同人页微博由Meng负责日常运营,我负责处理活动文件、后期等辅助工作并参与出资)。

至于“发长文贴让所有人以官方塑造为中心”一说,更是完全颠倒事实。我当时所写的那篇文章,主题是“正确的维权之道:弥补官方缺憾,脱离不利影响,取代原作主导,发展同人虚拟偶像”。

简而言之,如果官方作品长期无法稳定满足粉丝对人物塑造的期待,那么成熟的UGC(用户生产内容)生态就可以成为官方作品的平替情绪价值来源,正如洛天依。只要同人创作具备足够的影响力,能够依托既有资源库低成本地持续产出高质量内容,并拥有稳定且被圈内接受的、非AI(人工调教)的创作者资源,喜羊羊的发展就不必再高度依赖官方,而是可以把人物塑造的主动权部分转移到粉丝手中。

如此一来,官方塑造得好不好,对喜推而言也会失去原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然不必再爆发如此强烈的不满、要求官方改变。在此条件下,“向官方维权”就应该为“发展人物”让路,而不是让那些被喜羊羊歌曲作品吸引而来的粉丝,一进超话就看到满屏骂官方的负面内容——这样是留不住人的。

2024年的这篇文章只是喜羊羊虚拟偶像企划的开始。到2025年5月25日,首支Live2D唱歌视频一经发布,立刻在各平台获得诸多好评与极高人气,后续流量也居高不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然而,AF及其相关组织,以及那些自诩“为了AF”的人,却出于粉丝未曾预料、也难以接受的原因,想要杀鸡取卵、过河拆桥,使这些创作无法继续。该企划在短暂成功后戛然而止,团队也随之解散。

在此情形下,本人当机立断,决定断绝与AF后援会的一切合作,并带着所有剩余可用资源加入喜家糖果铺;双方顺利达成了一致、迅速进行了整合。

糖果铺创始人公告中,对我和团队成员在超话活动组织及同人二创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予以明确认可,并确认我方始终贯彻“喜羊羊至上”的宗旨,同时阐明双方立场完全一致、属于同一群体,愿共同发展喜羊羊。

与此同时,我把原主持团大部分成员(原作粉GFV协会)的实际管理权逐步收拢到自己手中,再转交给糖果铺,甚至连一位曾与GFV领导人有过矛盾的糖果铺创始成员也未被他们的反对所影响,最终当上了小主持。

虽然直到现在,超话里仍有一位大主持与GFV存在关联——因为大主持无法撤换大主持——但她如今并已不参与任何事务,也不再拥有决定权。

这些都是在我主导和运作下形成的结果:整个超话完全处于唯粉的运营方针之下,我对此完全遵从。

因为我那套两全其美的方案虽然已经取得成功,却被堵死了,所以整个喜灰圈里,只有糖果铺的路线是为喜羊羊而存在的。

虽然我不能完全认同这种维权,但在我拿不出更好的、不必维权的解决方案的情况下,我没有再对这些行为说过任何一句反对的话,也没有在喜超对其进行任何处理。

包括今年大规模的喜推维权,有原作粉认为这是饭圈行为,质问我作为主持人为什么不加以制止。我的回答是:既然连虚拟偶像如此成功的方案,AF相关的组织都要堵死,那就让他们看看后果是什么样的吧。

但仅仅情绪化地冲击官方,能看到这些内容的基本上只有基层人员;而戏份、塑造这类圈内议题,又不像“少儿动画敏感镜头”那样属于公共议题,无法制造出营销号、官媒所形成的那种舆论影响力,迫使官方不得不改变。

因此,实际上,这些维权刷屏最终只会被官方基层当作杂音“屏蔽”掉。(不是指账号权限,而是形容词)

真正有用的做法,是用管理层能听得懂的话,尤其是AF能听得懂的话,去设身处地考虑他们的立场和可能的难处,告诉他们为什么应该发展喜羊羊、怎样才能做好喜羊羊,而不是让他们对待这些重复且无法解决的信息,连看都不想看一眼。

二、本人当年杂谈视频的创作背景

首先,任何科普作品的创作都有其历史背景和实用意义,不能只用现在的视角去看待。

正如你在文章里所引述的,当年喜羊羊超话才只有区区1万人,而不是如今的28万人,那时喜羊羊粉丝群体正处于扩大和发展的初始阶段。

在这时候传出谣言,说身为CPE总经理的黄伟明踩喜羊羊、不喜欢喜羊羊,甚至抹黑喜羊羊,这类言论大量传播之后,那些原本被吸引而来的非核心粉丝、泛关注者,难道不会望而却步吗?

什么是喜羊羊的利益?它既不是官方公司的利益,也不是某一粉丝群体的利益。在二次元的世界里,喜羊羊可以被视为一个有生命的个体。

虽然我不知道二次元的世界究竟是否存在,但我们身处三次元的世界,我们的行为不会直接影响二次元世界里的生命个体,却会直接影响三次元中的事物。

在三次元,喜羊羊就是一个美术形象的知识产权(IP)。三次元的人如果真想给喜羊羊更多利益,根本途径就是扩大喜羊羊的粉丝量、提升喜羊羊这一人物的IP价值——就像宗教认为信徒越来越多,神的力量就会越来越大,文娱作品中常将其戏剧化为“信仰之力”——这才是喜羊羊本身的利益。经济利润是官方公司的利益,表达情绪是粉丝群体的利益,但不能把二者凌驾于喜羊羊自身的发展利益之上,否则所维护的就不再是喜羊羊了。

在当年的历史背景下,制作、联投这类科普杂谈视频以及治理所谓“饭圈乱象”,不仅可以抵制不利于喜羊羊发展的负面信息,我们还以此作为合作交换,从AF后援会那里获得了超越普通粉丝渠道的同人资源,包括喜羊羊账号的名字、一些创作素材和大部分同人经费。

这里需要注意,我们从未像原作粉那样把喜推称为“饭圈群体”,我们治理的是“饭圈乱象”这种行为——人和行为是要区分开的。

三、此文章存在大量歪曲篡改、恶意解读本人视频的内容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5年十大文娱法事例《斗罗大陆》案,法院评论: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其中,“歪曲”指故意改变事实和内容,“篡改”指用作伪的手段对经典、理论、政策等改动或曲解。前述规定中的歪曲、篡改行为,既包括对作品表达的改变,也包括对作品表达所要传递的思想的曲解。无论何种行为,只要其结果导致了作品表达与思想之间的割裂,即可构成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害。

赵琛与北京典晶创艺广告有限公司案,北京朝阳法院评论:

法院认为,被告上述改动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作品的实质性修改,且严重歪曲了原告的创作意图与表现目的,达到了歪曲、篡改作品的程度,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举个绘圈的例子:法律上,为什么单主约“立绘草稿”,可以默认拿去画线稿、上色,不需要二改权;而约“草立”就不行?

因为单主是依据著作权法第12条/司法解释第19条,获得约稿特定目的范围内的免费使用权,而“草稿”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拿来画线稿、上色的,属于特定目的范围之内。

但“草立”指的是粗糙立绘、潦草立绘,画师的创作意图就是画一幅粗糙的画。单主若拿去精细化、画线稿、上色,就会违背画师的创作意图,构成歪曲篡改,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涉事文章歪曲篡改本人视频内容截图

本人视频的前半部分确实是在为“黄伟明”相关谣言辟谣,但每一处都给出了事实依据:

①《灰太狼大电影》的导演合同,证明“羊8废案”不是让懒羊羊当主角

②“懒羊羊主角废案”最早的来源视频,即2009年2月2日黄伟健在《艺术人生》节目中的采访,证明此说法并非起源于黄伟明

③贴吧2014年一位13级用户称官方回复“开心超人抹黑喜羊羊的画面”是动画部同事的个人喜好,以及作为导演基本不可能去经手某一帧具体画面这一常识问题,证明开心超人动画那一帧不是黄伟明专门微操抹黑的手笔。

④CPE某位对黄伟明持反对立场的离职员工,认为网传的黄伟明黑料大多并不真实或过分夸张的相关截图。

视频里也根本不存在“粉丝都是给他扣黑锅泼脏水”这样的说法或表达,涉事文章完全是在篡改本人作品、歪曲本人的创作意图。试问,难道打官司的『举证』,也是在说被告扣黑锅、泼脏水吗?

涉事文章歪曲篡改本人视频内容截图

后半句同样与原视频内容不符。我在原视频中举证辟谣之后的说法是“如果有些人想站在喜羊羊真爱粉的立场上,说我帮黄伟明洗白什么的”,其意思是澄清我并非帮黄伟明洗白,而是实事求是地讲证据;因为上一句话是“来误导大家相信没有实锤的信息,也希望大家擦亮眼睛,不要被带节奏了”,前后本就存在上下文逻辑关系。而你的这段内容纯属断章取义式的歪曲解读。

涉事文章歪曲篡改本人视频内容截图

我原视频并没有说“从以前开始就没有什么人喜欢”,我说的是“他们(当时举例包括旧版喜羊羊、黑猫警长、猪猪侠等一系列儿童动画人物)并不会赢得大多数高年龄群体的喜爱”,这完全是两种意思。

更何况,这句话之前还有“德智体美劳四好小学生的形象标杆,成为小朋友的偶像”,这难道表达的是“从以前开始没有人喜欢”吗?至于“不接地气”“不受欢迎”“不能引起共鸣”这三句表述,我的视频里根本就没有出现过。

涉事文章歪曲篡改本人视频内容截图

在视频问“小时候和现在对喜羊羊的【喜欢】是不是同一回事”,它的前一句话并不是“腹黑”“自恋”“痞气”,而是“大部分人现在的喜欢,更多是因为燃、帅、可爱、CP、童年男神、甚至可能是来自异性的守护感”。按照上下文逻辑来解读,这里说的是长大后,粉丝与人物之间的情感链接类型及其原因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有几个人小时候把喜羊羊当宝宝的?妈粉都是大人。你小时候因为喜羊羊的品质、特质喜欢上了这个角色,但为什么2013年、2015年、2018年的喜灰圈没有成规模的唯粉群体,偏偏要到2019年之后,才让你重新产生热情、来到这个圈子呢?这并不是在否定喜羊羊的本质与曾经,恰恰相反,它描述的正是曾经与现在的统一。

涉事文章歪曲篡改本人视频内容截图

至于这一段,我并没有作出个永久性的结论,而是明确说了“在当前的局面下”(你并没有把这个前提写在文章里)——那只是2022年那个时间点上的两种选择,当时确实没有第三种,但后来有了。

我已经用理论和实际行动亲自否定了当时仅有的“唯一出路”。随着时代变化,吸引人气的方式越来越多,你不能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待过去行之有效的方法,更何况我本人也一直在与时俱进。

比如后来AI声音克隆的出现,就让训练喜羊羊虚拟歌手声库、像洛天依一样成为虚拟偶像有了巨大的可能性,并且已经取得了成功。

虽然虚拟偶像这条路后来被堵死了,但前段时间的《破界山海决》,也让我分析出了一个结构性问题:

喜推所面对的,从来不是某一季、某一位导演编剧的偶然失手,而是一个有周期、有规律、会定期复发的结构性问题。既然是结构性的,它就不会因为这次骂得够狠而消失,也不会因为下次多注意一点就彻底好转,而是大概率会在下一个非主场季准时回来。

本视频结尾“类似格林公式那样的问题,以后或许会层出不穷”,正是对现在情况的精准预测。

至于视频中的其他理论,我在近期那篇公开写给官方近万字的建议书《商创统一:解决喜推不满的根本逻辑》中,同样以其为基础,给出了“一季大男主,一季不塑造”的解决方案,并获得了很多喜推的支持。

涉事文章歪曲篡改本人发言内容截图

你最后所放的这张截图中,并不存在任何关于我自称“同人圈之王”“同人圈”负责人的表述。当年的超话、同人墙、最右、画世界、QQ频道、最大的QQ群,的确都是矩阵管理的平台,但这些平台大多是普通粉丝平台,而非同人平台,何来“同人圈之王”一说?

而且,你对这段文字的解读纯属歪曲、断章取义。原文明确写到“他所说的羊圈应该指我之前定义的 喜灰核心粉丝圈 范围,这个定义……”,可见后面所定义的,是他所说的羊圈”,而不是通用概念的“羊圈”;这是我所回复的那个人在特定语境下对“羊圈”一词的用法,实际意思是“喜灰核心粉丝圈”

我只是在说:因为矩阵旗下负责的平台足够多、足够大,再加上具备专业素养,所以最早给出了“喜灰核心粉丝圈”的定义。这与通用概念的“羊圈”,以及“同人圈”并非一回事,你对这段内容的描述纯属歪曲解读的误导。

四、大悲羊是烂梗、鬼畜吗?

《人民日报》批网络语境中“烂梗”泛滥:正在危害青少年 一文写道

良性的玩梗向来讲究点到为止,大家追求的是不用多说就能会心一笑的双向愉悦,全程不会无端冒犯他人,也绝对不会违背公序良俗,本来是很受大家欢迎的互动形式。

首先,《大悲羊》并非鬼畜视频,只是改编翻唱。

其次,不是所有“梗”都能称之为“烂梗”。大悲羊这个歌曲和形象,有违背公序良俗吗?这个梗并没有什么带有贬低属性的内容,只是把喜羊羊和佛这两个正面的东西意外地结合在了一起,使用官方正版画风的形象制作,用《大悲咒》唱了《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的歌词,并不会给角色带来负面影响。

反而要看到,在《筐出未来》上映之前的那个年代,连全网最大的粉丝平台,喜羊羊与灰太狼超话都只有27万人,而不是如今的180万人。该梗的流传,客观上为角色和IP带来了额外曝光;而吸粉的第一步恰恰就是曝光,喜爱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直接产生的。

五、喜羊羊创作空间小是客观现实问题

你所说的这一段内容,并不能解释为什么主场季《狂野新宇宙》里喜羊羊塑造得好、剧情评价却不好;而非主场季里喜羊羊难以塑造好、剧情反而更多收获好评。

但我的理论可以解释,完整文章在我🍠的同名账号上,因为这个平台官方员工多,所以我只发了那里

发现了吗?绝大多数喜推只是在提出问题、宣泄情绪,却很少有人像我一样去思考如何实际地解决问题——无论是由粉丝自己解决,还是向官方提供看起来切实可行的建议。因为你们只会认为这是官方的责任,官方的问题应该自己解决,粉丝有什么义务去体谅官方,所以也就只能与处在瓶颈期的CPE永远这样骂下去。

六、关于所谓所谓“破防”“拉黑”问题

首先,什么叫“破防”

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破防,网络流行语,是破除防御的简称。原指在游戏中突破了对方的防御,使对方失去防御能力。现指因遇到一些事或看到一些信息后情感上受到很大冲击,内心深处被触动,心理防线被突破 。

“破防”为“破除防御”的缩写,早期多用于军事领域,有攻破敌方防御、取得胜利的含义。也适用于竞技类的体育比赛。“破防”也可用于比喻的修辞手法,表达抽象含义,形容“中国的正义之声”正在广泛传播,正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影响,突出其发展迅猛之势。“破防”还用于虚拟网络游戏领域中,指突破了对方的防御,游戏装备、技能等类似的技能被破坏,失去了防御效果 。在网络环境下,破防突破的不是装备或者技能,而是人的心理防御被突破,感性胜于理性,形容一个人情绪失控,异于平常;任何情绪都可能使人“破防”,如愤怒、悲伤、尴尬、感动甚至快乐等 ,这已成为年轻人用以表达激动心情的口头禅

注:不要以为百度的解释在法律上没有效力,很多民间概念的定义,法院是会采纳百度的,比如(2025)陕0523知民初21号判例中写道“:本院百度“PSD源文件”的定义,得知“PSD源文件”是一种支持图层功能,允许设计师进行无损编辑的图片格式,常用于图像编辑和创作。案涉“名羊天下有机纯羊奶粉”包装盒以及礼品袋图案为案外人张某设计。

我并不记得当时的具体情况,你也没有给出任何依据,所以我不会认可该事件存在的真实性。

但是,如果现在再发生相同的事情,我一定会删除所有辩论内容并反拉黑,本人🍠个人签名中也明确写到【请勿在我笔记回复后拉黑,否则我将删除你所有评论、回复,并反拉黑,你所有内容都白写】

回复怼人之后拉黑,在🍠是一件公认的恶劣行为,尤其是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作者花费了大量时间跟你辩论、讨论一个问题,最后你却选择回复后拉黑,让别人不能进一步辩论反驳。

当然,回复后拉黑并不违法,拉黑是对于自己账号的自由操作权利。所以作为贴主、作者,也有管理评论区、删除评论并反拉黑的自由操作权利。

这是当事人在法律和平台赋予的权利范围内,所采取的正当、对等的反制行为,并非所谓的“情绪失控、异于平常、心理防线被突破”。

七、再说回投诉本身

如本人第一张图所示,我提交的侵权投诉只写了要求删帖,并没有要求封号。这是我依法进行的正当维权,针对的是你那篇文章以及它对名誉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害,并不存在你所谓的“举报产出”。

我的维权措施只是下架文章,至于后续问题,那是你和老福特平台导致的结果,因为我的程序完全依法、正当,绝非恶意举报。

而你这篇文章才是在“攻击产出”。或者说,只有你认为的产出者才是产出者,只有你认为的喜推才是喜推,就像你在这篇文章里把我“开除喜推”一样?作为喜超的实际控制人,我尚且没有这样的“权利”,也从未说过这样的话。我只是在分析研究中,对喜推做过不同群体的分类,比如妈粉、女友粉等,但从来没有否定过谁是喜推。

另外,关于你后来发布的动态以及小号上的文章,其中同样包含侵权内容,我也一并进行了投诉,要求同样只是删帖。至于平台如何处理,那是平台的问题;如果你不想让平台处理,可以把这些内容清除,删干净了自然不会被处理。至于不涉及侵犯我方权利的其他文章,平台大概率是不会动的,我也不可能去投诉。

最后,我用你在评论里的话来反问你

这个视频都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其实你不搞,根本没人会去看。

但你偏偏要在去年喜圈统一半年多之后旧事重提、发文挑事,今年6月甚至又加上了关于喜羊羊账号的造谣,严重影响了我们正常的运营工作,究竟意欲何为?


最后我想说,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在当前喜灰粉丝群体分化如此严重的情况下,一个观点也很难存在让所有人认同的可能性。

哪怕公开有理有据反对我的观点,我们双方进行辩论,这都没问题。

但前提是,不能以损害本人合法权益为目的,对我文章的内容、原意、创作意图进行歪曲篡改。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此类内容,我方必将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