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本条例适用于哔哩哔哩“MyGO-Mujica小站”(下称“本站”)内的全部成员、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容。
1.1.2 凡申请加入本站、参与发帖创作、评论互动及其他社区活动者(下称“成员”),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例。
1.1.3 本站为以动画「BanG Dream! It’s MyGO!!!!!」以及「BanG Dream! AveMujica」相关内容为核心的兴趣交流社区,旨在为成员提供友善、有序、理性的讨论环境。
1.2.1 鼓励围绕「BanG Dream! It’s MyGO!!!!!」以及「BanG Dream! AveMujica」动画、游戏、乐队、音乐、衍生作品及相关内容开展健康、理性的交流。
1.2.2 支持合理讨论、友善表达、优质创作与内容分享,反对恶意争吵、引战、人身攻击及破坏社区秩序的行为。
1.2.3 在尊重作品、尊重创作者、尊重成员差异的前提下,维护本站良好的社区氛围。
1.3.1 本站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被处罚者有权对处罚发起申诉,并由管理组进行二次评估。
1.3.2 管理组有权依据本条例对违规内容和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处理与记录。
1.3.3 对于本条例未明确列举但明显影响社区秩序、他人权益或本站形象的行为,管理组有权参照相近条款进行处理。
1.3.4 本条例将根据本站运营情况、平台规则及实际需要适时修订,修订后版本一经发布即生效。
2.1.1成员发帖应做到标题明确、内容完整、表达清晰,避免使用过度模糊、情绪化或刻意误导的标题。
2.1.2发帖内容应与本站主题及分区相符,不得频繁发布无关内容,不得在水贴楼外频繁发布无意义内容。
2.1.3严禁发布以下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定的内容;
(2)辱骂、侮辱、诽谤、挑衅、引战内容;
(3)恶意造谣、传播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
(4)恶意刷屏、灌水、重复贴、无意义字符贴;
(5)含广告引流、诈骗推广、交易倒卖、非法获利等内容;
(6)泄露他人隐私、开盒、人肉、挂人煽动网暴内容;
(7)其他不适宜在本站公开发布的内容。
2.1.4涉及争议性话题、作品评价分歧、敏感二创等内容应尽量不进行发布
2.1.5引用外部内容、搬运资讯、访谈、图文、翻译内容时,必须注明来源,不得恶意改变原意。
2.1.6讨论中不得将对作品、剧情、乐队风格等方面的分歧上升为对成员个人的攻击。
2.1.7不得以“玩梗”“反串”为名恶意攻击企划相关人员、骚扰成员、重复发布低质内容。
2.1.8管理组有权对不符合条例的帖子采取移动分区、删帖等处理;对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的成员,可依照本条例撤销其入站资格。
2.2.1禁止发布任何有百合破坏/男性主角的相关内容以及进行意淫等行为。
2.2.2减少与邦多利无关的话题讨论,减少与邦多利无关的现实话题相关讨论
2.2.3禁止出现角色黑行为,禁止出现车角色行为。
2.2.4在cp相关帖子请不要进行拉踩引战等行为。
2.2.5禁止任何鉴证有关内容,禁止玩鉴证梗。
2.2.6请不要在帖子下吵架,请尊重帖主的劳动成果。
2.2.7禁止发布任何过于猎奇的内容以及讨论相关话题,禁止发布伤害角色有关的任何内容
2.2.8禁止发布与分裂节奏既our notes有关梗图或进行讨论,坚守一个邦多利底线。
2.2.9禁止发布挂人之类的发言,尤其是创作者们。
2.3.1发布涉及企划相关资讯时应标注资讯来源。
2.3.2转载资讯、访谈、图文、翻译内容时,不得恶意改变原意。
2.3.3不得发布未经确认的新闻资讯,慎重发布可能造成争议的新闻资讯。
2.4.1对企划相关内容进行讨论时,应基于官方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如援引设定、访谈、声明等内容,应附带相应消息来源。
2.4.2对企划相关虚拟角色进行讨论时,不得进行拉踩、恶意攻击等行为。不得发布以企划外虚拟角色为中心、且与本站主题无明显关联的讨论内容
2.4.3对企划相关真实人物进行讨论时,应保持对乐队成员、声优、工作人员的尊重,基于客观、真实的信息,不得制造、传播未经确认的信息。
2.4.4对于完全由ai进行完成的诸如图片、文字、视频类内容,请勿发表在本站,也请勿在本站进行宣传。
2.5.1同人创作原则上应基于官方角色设定;如涉及明显更改人设、脱离原设或架空设定等情况,应在标题前端明确标注。
2.5.2不得发布含有露骨性描写、血腥猎奇或其他不适宜在本站公开展示的作品。
2.5.3如作品创作过程中涉及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则应在标题前端明确标注。
2.5.4对于完全由ai进行完成的诸如图片、文字、视频类内容,请勿发表在本站,也请勿在本站进行宣传。
2.5.5对他人作品的转载应在取得原作者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发布。若转载未取得原作者授权的作品,本站有权对其进行下架处理。
2.6.1发布演出现场拍摄的图片、视频及相关记录时,应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并遵守演出主办方、场馆及平台的相关规定。
2.6.2不得发布明显违反现场管理规定、侵犯他人隐私或可能损害他人权益的拍摄内容。不得借现地内容发布引战、挂人、煽动网暴或对现场观众、工作人员、演出相关人员进行恶意攻击。
2.6.3对他人拍摄的现地图片、视频进行转载时,应取得原作者许可,并注明来源。
2.7.1发布线下同人活动时,应附带举办者相关资质、活动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如活动依法需要审批或备案的,应同步说明有关情况,并对有修改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2.7.2发布众筹花篮、观影会等涉及钱财交易的信息时,应确保活动内容真实有效、资金往来与使用情况清晰透明、且明确标识是否为盈利性质活动。不得以众筹活动为幌子进行钱财欺诈,不得以非盈利性质活动掩饰盈利行为。
2.7.3线上同人活动企划(角色生日会、节日接龙、作品合作等)应确保信息真实,注明作品类型,例如文字or图片or视频。若企划后续因种种原因取消,则应将在小站发布的图文删除。
2.8.1发布问题前,请先寻找区内是否有相似问题存在,若您是首位遇见相关问题的成员,则您可以在本区发布您遇到的问题。
2.8.2发布问题时,请确保问题真实有效,不得发布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的问题。
3.1.1一般违规行为
(1)帖子与分区不符;
(2)在水贴楼外发布水贴;
(3)标题表述严重不清、故意使用夸张或误导性标题,但尚未造成明显恶劣影响;
(4)未按规定注明转载、引用来源,或转载格式不规范;
(5)在正常讨论中发表轻度偏激、阴阳怪气或扰乱讨论秩序的言论,但尚未构成人身攻击或引战;
(6)短时间内重复发布内容相近的帖子,影响版面阅读;
(7)经管理提醒后未及时修改格式、分区或补充说明,但态度配合;
(8)其他情节较轻、影响较小的行为。
3.1.2恶意违规行为
(1)以“玩梗”“反串”“开玩笑”等名义持续发布挑衅、嘲讽、冒犯性内容;
(2)针对成员、管理组、企划相关人员,或围绕角色、作品观点等主动引战,制造对立、挑起争吵;
(3)多次发布低质重复内容、刷屏灌水,经提醒后仍不改正;
(4)在讨论中使用侮辱性称呼、攻击性表述,对成员、管理组、企划相关人员进行明显的人身攻击;
(5)恶意造谣、传播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误导成员讨论、损害他人名誉或扰乱本站秩序;
(6)恶意歪曲他人原意、断章取义,借题煽动他人围攻;
(7)未经允许搬运他人创作内容并拒不补充来源或拒不整改;
(8)对管理提醒、删帖、公示等处理行为恶意嘲讽、公开挑衅,影响正常管理秩序;
(9)通过删帖重发、换楼重发等方式故意规避管理处理;
(10)其他具有明显主观恶意、已造成较坏影响的行为。
3.1.3严重违规行为
(1)多次违规且屡教不改,或在受到处理、考察后再次实施违规行为;
(2)公开挑衅管理、煽动对立、组织站内外冲突,严重扰乱本站正常秩序;
(3)利用小号、换号、借号等方式规避处罚,或协助他人规避处罚;
(4)长期、有组织地骚扰成员、创作者、企划相关人员,造成明显恶劣影响;
(5)冒充管理人员、捏造管理信息、伪造截图或证据,严重误导成员;
(6)发布第二章第1条中涉及违法违规、诈骗引流、泄露隐私、开盒、人肉、挂人煽动网暴等内容,或其他性质相当的内容;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管理组认定应从重处理的行为。
3.2.1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口头提醒;
(2)删帖、移帖;
(3)撤销入站资格;
(4)向平台进行进一步举报。
3.2.2对一般违规行为,原则上采取口头提醒、移动分区、删帖并公示等处理方式。
3.2.3对恶意违规、重复违规三次以上、拒不配合管理者,管理组可删帖公示、封禁违规者。
3.2.4对严重违规、考察后重新入站并再次违规者,管理组可封禁违规者。
4.1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本站管理组所有。
4.2本条例未尽事宜,由管理组根据维护本站秩序、保障成员正常交流的原则进行处理。
4.3管理组可根据本站实际运营情况、平台规则变化及社区管理需要,对本条例进行修订、补充或删改。
4.4本条例修订后,应以公告、公示楼或其他适当方式向成员公布;修订后版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5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