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二十年了,我第一次见一个艺人在大家谈论他洗歌的时候试图捂住所有人的嘴。
奇树的啦啦
2026年03月09日 08:26

音乐作品抄袭的边界论证——以马健涛系列抄袭争议为样本

摘要

短视频时代音乐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洗歌”式抄袭乱象频发,著作权法确立的“接触+实质性相似”侵权认定标准,与公众认知、行业实践存在明显落差,音乐抄袭的法律与伦理边界长期处于模糊状态。本文以歌手马健涛(网络常写作马建涛)系列作品抄袭争议为切入点,结合著作权法规则与司法实践,厘清音乐抄袭的核心判定边界,区分合理借鉴与侵权剽窃的本质差异,为音乐原创保护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一、音乐作品抄袭的法律界定与核心边界标准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音乐抄袭的核心认定标准为**“接触+实质性相似”**二元原则,这也是划定抄袭边界的核心法律依据 。

“接触”指被控侵权人有合理机会获知原作品,对于已通过网络、唱片、演出等方式公开发表、具有一定传唱度的作品,司法实践中通常直接推定“接触”成立 。“实质性相似”是边界认定的核心难点,其判断的核心是受保护的独创性表达,而非公有领域的音乐元素。法律只保护创作者具有独创性的旋律、节奏、核心动机等表达内容,对于通用和弦套路(如1645、4536251)、传统民歌片段等公有领域内容,不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行业内流传的“8小节雷同即构成抄袭”并非法定标准,司法实践中从未设置绝对的小节数阈值,而是综合相似部分在作品中的地位、是否为作品的核心记忆点、整体听感的相似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在此基础上,合理借鉴与抄袭的边界清晰可辨:合理借鉴是对音乐风格、公有元素的学习与再创作,最终形成具有独立独创性的新表达;而抄袭的核心是擅自将他人的独创性核心表达据为己有,通过微调等方式规避法律风险,本质是对他人创作劳动的剽窃。

二、马健涛案例的抄袭边界争议分析

2026年2月,浙江卫视音乐综艺《有歌第二季》录制现场,乐评人梁源当众播放音频对比,直指歌手马健涛的原创作品《搀扶》前奏与经典作品《小李飞刀》的标志性笛声旋律高度重合,副歌部分与欢子《我该怎么做》的核心旋律线高度相似。除此之外,其《拐杖》《分手2024》等多首作品,也被指出分别与刀郎、邓丽君、王杰等歌手的经典作品存在核心乐句的“碎片化神似”,引发全网关于抄袭边界的热议。

面对质疑,马健涛提出三点核心抗辩:一是对天发誓创作前从未听过涉事原作品,相似纯属创作巧合;二是相似部分源于流行音乐通用和弦套路,属于行业创作常见现象;三是作品相似度不足70%,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这三点抗辩恰好击中了当前音乐抄袭边界的三大模糊地带。

首先是接触可能性的边界认定。《小李飞刀》《我该怎么做》等均为已公开发表数十年、具有极高国民度的音乐作品,按照司法实践的常规标准,完全可以推定马健涛具有接触原作品的合理可能性,其“从未听过”的抗辩在法律层面难以成立 。

其次是实质性相似的边界认定。马健涛的作品并未完整照搬原作品的连续8小节旋律,而是精准提取了原作品最抓耳、最具独创性的核心旋律动机,通过微调节奏、更换配器、拆分乐句等方式进行“洗歌”处理,刻意规避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雷同阈值。这种行为虽然在法律层面难以被直接认定为侵权,但其挪用的是原作品最具核心价值的独创性表达,而非公有领域的和弦套路,本质上已经越过了合理借鉴的伦理边界。

最后是巧合与刻意抄袭的边界。单首作品的旋律相似存在巧合可能,但马健涛十余首作品均与不同经典作品出现核心动机的高度重合,已经超出了创作巧合的合理范畴,形成了批量化“洗歌”的创作模式,这也是其被行业与公众质疑的核心原因。

三、音乐抄袭边界的厘清与规范路径

马健涛案例凸显了当前音乐抄袭认定的核心困境:法律的刚性标准与行业的创作伦理存在落差,“洗歌”行为得以在法律的灰色地带野蛮生长。要厘清抄袭的边界,需从司法、行业、创作者三个维度共同发力。

司法层面,需突破僵化的小节数比对模式,建立“普通听众整体听感+专业机构核心表达比对”的双重认定标准。重点审查被挪用的部分是否为原作品的核心独创性表达、是否构成受众的核心记忆点,而非仅以雷同小节数作为唯一依据,从根本上压缩“洗歌”行为的法律灰色空间。

行业层面,需建立健全自律规范与审核机制。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建立“洗歌”作品黑名单,为维权提供专业支持;短视频平台与音乐平台需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嫌抄袭洗歌的作品限制流量传播与收益分成,提高侵权行为的经济成本。

创作者层面,需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与创作伦理。明确合理借鉴的边界,尊重他人的独创性劳动,摒弃“打擦边球”的投机创作模式,将创作重心放在具有独立价值的原创表达上,从源头杜绝抄袭行为。

结语

音乐抄袭的核心边界,在于是否擅自使用了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核心表达。马健涛系列抄袭争议,本质上是法律刚性标准与创作伦理底线的一次碰撞:其“洗歌”行为虽暂时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越过了原创创作的伦理边界。只有司法、行业、创作者与公众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厘清抄袭的法律与伦理边界,为音乐原创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