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组织或参与人肉搜索,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根据司法解释,“情节严重”包括信息类型(如行踪轨迹、通信内容等敏感信息)、数量(如一般信息5000条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