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备美国专利申请,你还在一味依赖翻译软件吗?
一个不具备实质含义的小单词,通过了翻译软件的“考核”,却没通过美国专利审查员的审查。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本文即将和大家分享的真实案例
“if”引发的“惨案”
某件US申请的部分权要如下:
权12、The medical drainage monitoring system of claim 1, wherein the image processing circuit includes one or more of:
an image sampling module for sampling image frames from the video data;
a color extraction module for extracting a color of the drained liquid from the sampled image frames;
a turbidity detection module for detecting a turbidity of the drained liquid from the sampled image frames;
a volume and flow rate determination module for determining a volume of the drained liquid from the sampled image frames, and determining a flow rate of the drained liquid based on a change of the volume over time; and
a bubble identification module for determining from the sampled image frames if there is a bubble in the drainage container.(译文:气泡识别模块,用于从取样图像帧中确定排水容器中是否存在气泡)
从翻译来看没问题?但审查员可不这么认为!
美国审查员指出:“if”一词是一个相对术语,未在权利要求中定义,说明书也没有提供确定所需程度的标准,普通技术人员将无法合理地了解该发明的范围。因此,该权要不符合35 U.S.C.112(b)条款而被驳回。
可见,“病因”在于“if”一词。
为什么“if”会“惹祸”?
简单来说,112(b)条款规定了权要的保护范围要明确。关于112(b)条款更深入的解读,请参见历史文章:美国专利112问题频发,112法条中到底规定了什么?,下面我们结合US权要进一步探讨。
针对权要12中的“a bubble identification module for determining from the sampled image frames if there is a bubble in the drainage container(译文:气泡识别模块,用于从取样图像帧中确定排水容器中是否存在气泡)”这一步骤,笔者借助AI进行了解读,基于AI的回答,笔者提炼出了以下信息:
“if”是个两面派
“if”通常用于表示条件,也可以表示是否。
在权要12中,“if”容易让人误以为模块只在某种条件下才检测气泡,而不是明确地判断“有”或“没有”。
可见,正是由于“if”的两面性,使句子含义模糊不清,才造成权要保护范围不明确而“大翻车”的情况。
直接将翻译内容申请美国专利是许多申请人易犯的典型错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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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whether”才是正解
那么,权要12应该怎么写呢?
“if”虽然也可以表示“是否”,但是其更口语化,常用于非正式语境,且侧重于条件性。
而另一个表示“是否”的连词——“whether”则更正式,且能够明确表示两种可能性(是或否)。
在该案例中,选择“whether”更合适,能避免因语言歧义导致的授权风险。
通过该案例,我们可以直观了解到,专利申请的语言精准性直接关乎授权成败,本案中“if”与“whether”的微妙差异正是典型案例。看似简单的连接词选择,实则暗藏美国专利法对权要明确性的严苛要求。机械翻译虽能完成字面转换,却难以捕捉法律语境下的用语差异。专利申请人应警惕“直译陷阱”,必要的情况下可寻求专业团队与律师的协同配合。
结语
在实务中,因申请文件的细节问题导致权要被驳回的案例屡见不鲜。
后续还会分享更多美国专利实战的内容,记得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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