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勇敢奖章
1938年10月17日设立
颁发:4569893枚
颁发给在保卫祖国的战斗中或冒生命危险的军事行动表现出个人勇气与英勇的武装部队人员、苏联公民或者参战的外国籍人员。

乌沙科夫奖章
1944年3月3日设立
颁发:16080枚
颁发予在战时和平时在苏联海域保护的海上边界、危险的军事任务中显示勇气和勇敢的苏联海军水手、士兵、士官和军官。

战功奖章
1938年10月17日设立
颁发:4569893枚
授予在战斗中的熟练、进取和勇敢的行动,为军事单位、小部队成功完成战斗任务做出了贡献;在保卫苏联国界时表现出的勇气;在战斗和政治训练、新军事装备的开发和保持军事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高度战备状态以及现役服役期间的其他卓越成就;指挥在与德国侵略者作战前线的战斗任务的模范表现。

纳西莫夫奖章
1944年3月3日设立
颁发:14020枚
授予海军军士、士兵以及其他冒着生命危险以自己的巧妙、主动、勇敢的行为帮助海军舰艇、部队和分队胜利完成战斗任务的人员。

劳动英勇奖章
1938年12月27日设立
1939年1月15日首次授予
颁发:1825100枚
颁发给工人、农民、科学文化教育卫生和其他各行业从业者。在特殊情况下还授予外国公民:在工作中发挥创造性,无私奉献,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利用并开发先进技术,取得有价值的发明和专利;在科学、文化、文学、艺术、公共教育、医疗保健、贸易、公众饮食、住房建设和公共服务等劳动领域中取得突出贡献;在社会活动中积极对青年进行共产主义教导和培训;在体育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

劳动优秀奖章
1938年12月27日设立
颁发:2,146,400枚
授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社会主义竞争的胜利;在重大经济建设项目中做出贡献;有价值的创新;在科教文卫、贸易、餐饮、住房、公共事业、公共服务或其他领域的杰出工作;积极参与青年共产主义教育和培训工作,在公共和社会活动中取得成功;在体育领域取得成就。

纪念列宁诞辰一百周年奖章
1969年11月5日设立

忘我劳动
颁发:约9,000,000枚
颁授对象为技术良好的高级工人和农民、国家经济的专家、公共机构和公共组织的员工,以及科学家与文化界人士:在工作表现中出最高的模范水平;积极参与成立苏维埃政权的斗争;积极参与保卫苏维埃祖国;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显著的贡献;透过切身的例子及社会活动,帮助苏联共产党教育年轻一代。

军事英勇
颁发:约2,000,000枚
颁授对象为苏联武装力量(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等军种及兵种)、内务人民委员部属下内务部队和克格勃属下国家安全部队的官兵:在军事和政治训练中成绩优异;在管理部队及维持战备状态中表现良好。

外国领袖
颁发:约5000枚
颁授对象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及工人运动的外国领袖和活跃分子。这种纪念章并没有加上用于显示其颁授对象的前缀。
卫国战争游击队员奖章
1943年2月2日设立
1943年6月1日首次授予
共两级
一级:56,883枚
二级:70,992枚

一级奖章
授予在沦陷区为苏维埃祖国进行游击战的游击队官兵,以表彰他们的勇敢、英雄主义和组织抵抗纳粹侵略者的杰出成就。

二级奖章
授予游击队官兵,以表彰他们在执行指挥部的命令和任务中的个人军事成就。

守卫苏联国界有功奖章
1950年7月13日设立
1950年8月22日首次授予
颁发:67520枚
授予在侦察和捕获违法进入苏联国界的斗争行动中表现出无私勇敢的精神;负责领导和组织确保苏联国界不受侵犯的活动;高度警惕并采取积极行动组织违法入境行为;积极组织边境服务单位开展各项活动,以巩固苏联国界的保卫力量;在保护苏联国界方面承担主要军事职责;在为保护苏联国界而进行的战斗任务中表现突出。
服役优秀奖章
1974年10月28日设立
1975年3月24日首次授予
共两级
一级:约20000枚
二级:约120000枚

授予在军事、政治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服兵役过程中成绩优异,以及表现勇敢并建立功勋的苏联武装力量军人。

维护社会秩序奖章
1950年11月1日设立
颁发约47000枚
授予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立了功,表现勇敢、奋不顾身的民警、社会治安机关工作人员、人民志愿纠察队队员和其他公民。

救火勇敢奖章
设立1957年10月31日
颁发:32690枚
授予在消灭火灾和抢救人员、国家公共财产及公民财务中不怕牺牲、勇敢顽强,以及在预防爆炸、火灾中表现坚定的消防队员、地方自愿组织成员、军人及其他成员。

拯救溺水者奖章
1957年2月16日设立
颁发约24000枚
授予在抢救溺水人员中,表现勇敢和不畏牺牲,具有警惕性高和机制灵活并成功预防溺水人员发生不幸,以及成功组织水上营救勤务的救生勤务人员和其他苏联公民以及外国公民。

保卫列宁格勒奖章
1942年12月22日设立
颁发约1470000枚
授予给所有参与1941年9月8日至1944年1月27日列宁格勒保卫战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队的军事人员,以及参与保卫战的平民。

保卫莫斯科奖章
1944年5月1日设立
颁发约1028600枚
授予给所有参与1941年10月1日到1942年1月7日莫斯科保卫战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队的军事人员,以及参与保卫战的平民。

保卫敖德萨奖章
1942年12月22日设立
颁发约30000枚
授予给所有参与1941年8月8日至10月16日敖德萨保卫战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队的军事人员,以及参与保卫战的平民。

保卫塞瓦斯托波尔奖章
1942年12月22日设立
颁发约52540枚
授予给所有参与1941年10月30日至1942年7月4日塞瓦斯托波尔保卫战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队的军事人员,以及参与保卫战的平民。

保卫斯大林格勒奖章
1942年12月22日设立
颁发约759560枚
授予给所有参与1942年7月12日到11月19日斯大林格勒保卫战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队的军事人员,以及参与保卫战的平民。

保卫基辅奖章
1961年6月21日设立
颁发约107540枚
授予给所有参与1941年6月到9月基辅保卫战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队的军事人员、参与保卫战的民兵、地下抵抗组织成员、游击队队员与平民,以及在提供军需品给前线使用的工厂工作的工人。

保卫高加索奖章
1944年5月1日设立
颁发约870000枚
授予给所有参与1942年7月25日到1943年10月9日高加索战役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队的军事人员,以及参与保卫战的平民。

保卫苏联北极地区奖章
1944年12月5日设立
颁发约353,240枚
授予给所有参与1941年6月22日到1944年11月保卫苏联北极地区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队的军事人员,以及参与保卫战的平民。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战胜德国奖章
1945年5月9日设立
颁发约14933000枚
授予所有直接参与反对纳粹德国的战斗,或以其在军事方面的工作保障这场战争胜利的人员,包括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部队的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以及在卫国战争期间因伤病或苏联共产党当局的调动,而离开军队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部队人员。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二十周年奖章
1965年5月7日设立
颁发约16399550枚
授予参加1941-1945年苏德战争的苏联武装部队的所有军事和文职人员、游击队员、地下工作者,以及任何其他获得过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战胜德国奖章的人员。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三十周年奖章
1975年4月25日设立
颁发约14259560枚
授予参加1941-1945年苏德战争的苏联武装部队的所有军事和文职人员、游击队员、地下工作者,以及任何其他获得过1941-1945年在伟大的卫国战争中战胜德国奖章、战胜日本奖章或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中忘我劳动奖章的人员。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四十周年奖章
1985年4月12日设立
颁发约11268980枚
授予参加1941-1945年苏德战争的苏联武装部队的所有军事和文职人员、游击队员、地下工作者,以及任何其他获得过1941-1945年在伟大的卫国战争中战胜德国奖章、战胜日本奖章或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中忘我劳动奖章,以及诸如保卫列宁格勒奖章, 保卫莫斯科奖章, 保卫敖德萨奖章, 保卫塞瓦斯托波尔奖章, 保卫斯大林格勒奖章, 保卫基辅奖章, 保卫高加索奖章, 保卫苏联北极地区奖章等奖章的人员。

战胜日本奖章
1945年9月30日设立
颁发约1800000枚
授予给所有直接参与反对大日本帝国的战斗或参加保障这些战斗的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包括服役于远东第二方面军、外贝加尔方面军、太平洋舰队及阿穆尔河舰队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部队的人员,以及服勤于国防人民委员部、海军人民委员部和内务人民委员部的远东方向战役策划人员。

攻克布达佩斯奖章
1945年6月9日设立
颁发约362050枚
授予给所有直接参与1944年12月29日到1945年2月13日攻占布达佩斯的战斗之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所属部队,以及参与策划及指挥布达佩斯战役的军事人员及其他人员。

攻克柯尼斯堡奖章
1945年6月9日设立
颁发约760000枚
授予所有直接参与1944年12月29日到1945年2月13日攻占柯尼斯堡的苏联红军、红海军和内务人民委员部所属部队的官兵,以及参与策划及指挥柯尼斯堡战役的军事人员及其他人员。

攻克维也纳奖章
1945年6月9日设立
颁发约277380枚
授予所有直接参与英雄突击和攻占维也纳的苏联红军、红海军和内务人民委员部所属部队的官兵,以及参与维也纳攻势的作战行动组织者领导者。

攻克柏林奖章
1945年6月9日设立
颁发约1100000枚
授予给所有直接参与1945年4月16日至5月2日柏林战役的红军、红海军及内务人民委员部所属部队的官兵,以及参与柏林战役的作战行动组织者领导者。

解放贝尔格莱德奖章
1945年6月9日设立
颁发约70000枚
授予所有直接参与1944年9月29日到1944年10月22日英雄突击和解放贝尔格莱德的苏联红军、红海军和内务人民委员部所属部队的官兵,以及参与贝尔格莱德攻势的作战行动组织者领导者。

解放华沙奖章
1945年6月9日设立
颁发约701700枚
授予所有直接参与1945年1月14日到1945年1月17日英雄突击和解放华沙的苏联红军、红海军和内务人民委员部所属部队的官兵,以及参与解放华沙的作战行动组织者领导者。

解放布拉格奖章
1945年6月9日设立
颁发约400070枚
授予所有直接参与英雄突击和解放布拉格的苏联红军、红海军和内务人民委员部所属部队的官兵,以及参与解放布拉格的作战行动组织者领导者。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中忘我劳动奖章
1945年6月6日设立
颁发约16096750枚
授予给在苏德战争中“以自己的英勇和忘我劳动保障苏联战胜纳粹德国”达一年(伤残者则为六个月)的下列界别人员:工业及运输业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及职员,集体农庄庄员和农业专家,科学技术及文化艺术工作者,苏维埃、苏联共产党、工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工作者。

退休劳动者奖章
1974年1月18日设立
颁发约39197100枚
授予多年来在国民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卫生、政府机关和社会事业单位辛勤工作的劳动者。该奖章颁发给工人、集体农庄农民和雇员,以表彰他们在达到指定服务期限或领取退休金所需的服务年限时的劳动功绩。

苏联武装力量老兵奖章
1976年5月20日设立
颁发约880000枚
授予在苏联武装力量陆军、海军、内卫部队以及边防部队中服役25年及以上的官兵。在设立该奖章之前退役的满足条件的官兵也可以获得该奖章。

巩固战斗友谊奖章
1979年5月25日设立
颁发约20000枚
授予苏联军人、国家安全机关或内政部雇员、华约成员国公民、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和友好国家公民,以表彰他们在加强军事合作方面的功绩。本奖章可多次颁发给一人。

恢复南方黑色冶金企业奖章
1948年5月18日设立
颁发约68710枚
授予在重建南方黑色冶金工业中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功勋卓著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恢复顿巴斯煤矿奖章
1947年9月10日设立
颁发约46350枚
授予在生产中达到高指标和为恢复顿巴斯煤炭工业立了功的工人、职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工作者。

开垦处女地奖章
1956年10月20日设立
颁发约1345520枚
授予自1954年以来在处女地运动中工作满两年且表现优异的个人和组织。

建设贝阿铁路奖章
1976年10月8日设立
颁发约170030枚
授予给在1974年7月至1985年12月期间积极参与贝加尔-阿穆尔铁路、巴姆—滕达—别尔卡基特铁路线、泰舍特—勒拿河铁路二线的施工建设,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中参与建设、高质量设计与服务工作、勘探工作的建设者。

改造俄罗斯联邦非黑土地带奖章
1977年9月30日设立
颁发约25000枚
授予为完成俄罗斯联邦非黑土地带农业发展长期规划进行突击劳动,在该地区工作3年以上的工人、集体农庄庄员和职员。

开发西西伯利亚地下矿藏和发展石油天然气综合体奖章
1978年7月28日设立
授予约38000枚
授予在开发西西伯利亚矿藏和发展石油天然气综合体工程中忘我工作的建设者,以及为开发和发展做出贡献且工作不少于3年的科研、规划设计和党组织、国家机关、公会和共青团机关人员。

红军建军二十周年奖章
1938年1月24日设立
授予:37504枚
授予截止1938年2月23日(红军日),在工农红军、红海军服役20年的各级指挥官;授予在内战期间和为祖国自由独立而在工农红军、红海军中战斗且获得过荣誉的战士;内战期间优秀服役的红旗勋章获得者。
1917至1921年间,在赤卫队和红色游击队的作战单位及支队,同苏维埃政权的敌人作战也被算入工农红军的服役时间。

苏维埃陆军海军三十周年奖章
1948年2月22日设立
授予约3710920枚
授予在1948年2月23日仍在苏联武装力量、内务部内卫部队、苏联国家安全部武装部队中服役和执勤的元帅、将军、海军将领、军官、军士、士官、海军士官、士兵和水兵。

苏联武装力量四十周年奖章
1957年12月18日设立
颁发约820080枚
授予在1958年2月23日仍在苏联武装力量、内务部内卫部队、国家安全委员会武装部队中服役和执勤的元帅、将军、海军将领、军官、士官、海军士官、士兵和水兵。

苏联武装力量五十周年奖章
1967年12月26日设立
颁发9527270枚
授予在1968年2月23日仍在苏联陆军、苏联海军、内务部内卫部队、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武装部队中服役和执勤的元帅、将军、海军将领、军官、军士、士官、海军士官、士兵和水兵;及在苏联陆军、苏联海军、内务部内卫部队、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武装部队的军事教育机构学习的培训生和学员,在苏联陆军、海军、内务部部队、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武装部队任职20年以上但现卸任并担任预备役或退休的元帅、将军、海军将领、军官;苏联英雄和获得过全部三个级别光荣勋章的个人。

苏联武装力量六十周年奖章
1978年1月28日设立
颁发约10723340枚
授予在1978年2月23日仍在苏联陆军、苏联海军、内务部内卫部队、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武装部队中服役和执勤的军官、军士、士官、海军士官、水兵和士兵,前赤卫队成员,在苏联武装力量中参加战斗以保卫苏维埃祖国的战士,内战和1941至1945年苏德战争期间的游击队员;曾在苏联陆军、苏联海军、内务部内卫部队、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武装部队服役20年以上,但现卸任并担任预备役或退休,及在服役期间被授予勇敢奖章、乌萨科夫奖章、战功奖章、纳希莫夫奖章、守卫苏联国界有功奖章、服役优秀奖章的人员。

苏联武装力量七十周年奖章
1988年1月28日设立
颁发约9842160枚
授予在1988年2月23日仍在苏联陆军、苏联海军、内务部内卫部队、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 (苏联)武装部队中服役和执勤的军官、军士、士官、海军士官、水兵和士兵,前赤卫队成员,在苏联武装力量中参加战斗以保卫苏维埃祖国的战士,内战和1941至1945年苏德战争期间的游击队员;曾在苏联陆军、苏联海军、内务部内卫部队、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武装部队服役20年以上,但现卸任并担任预备役或退休,及在服役期间被授予勇敢奖章、乌萨科夫奖章、战功奖章、纳希莫夫奖章、守卫苏联国界有功奖章、服役优秀奖章的人员。

苏联警察五十周年奖章
1967年11月20日设立
颁发:409150枚
授予在1967年11月21日前在苏联公安部门工作积极的高、中、低级警监和普通警察。
从公安部门退役,进入预备役或工作满2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

莫斯科建城八百周年奖章
1947年9月20日设立
1948年7月10日首次授予
颁发约1733400枚
授予在莫斯科市生活至少5年的工人、技术人员;从事科教文卫事业;在党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其他公共组织工作;且在城市重建方面表现出色,并确保在工业、交通、城市发展以及学术和文化机构中贡献自己的劳动力的职工;部队官兵和退休人员及因战争或劳动相关而致残的残疾人;对积极参与改善城市以及学校和儿童保育设施工作的家庭主妇。

列宁格勒建城两百五十周年奖章
1957年5月16日设立
颁发约1445900枚
授予在列宁格勒市生活至少5年的工人、技术人员;从事科教文卫事业;在党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其他公共组织工作;且在城市重建方面表现出色,并确保在工业、交通、城市发展以及学术和文化机构中贡献自己的劳动力的职工;部队官兵和退休人员及因战争或劳动相关而致残的残疾人;对积极参与改善城市以及学校和儿童保育设施工作的家庭主妇。
在苏德战争期间参与列宁格勒保卫战,获得过保卫列宁格勒奖章,在列宁格勒及其附近地区作战的游击队员和地下抵抗组织战士,作为苏联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参与解放列宁格勒的老兵,无论他们现在居住在哪里。

基辅建城一千五百周年奖章
1982年5月10日设立
1982年5月26日首次授予
颁发约9,842,160枚
授予在基辅市生活至少10年的工人、国民经济专家、科学和文化工作者、政府机构和社区组织、部队官兵、退休人员及其他为该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
在苏德战争期间参与基辅保卫战,获得过保卫基辅奖章,在基辅及其附近地区作战的游击队员和地下抵抗组织战士,作为苏联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参与解放基辅的老兵,无论他们现在居住在哪里。

圆满服役奖章
1958年1月25日设立
共三级
一级奖章授予服役20年以上的军人,二级授予服役15年以上的军人,三级授予服役10年以上的军人。
1944年6月4日的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命令规定, 为服役满10年的红军授予战功奖章,服役满15年的授予红星勋章,服役满20年的授予红旗勋章,服役满25年的授予列宁勋章,服役满30年的授予第二枚红旗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