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马克思思想的形成与演进过程中,蒲鲁东作为马克思的斗争者和对话者,扮演了不可忽视的角色。蒲鲁东对马克思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蒲鲁东的影响是马克思从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哲学中解脱出来,进而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关键环节之一;其次,蒲鲁东提出的以科学视角为社会主义奠定基础的观念,对马克思走向科学社会主义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最后,蒲鲁东的“系列辩证法”在某种程度上为马克思《资本论》的历史的辩证的叙述方法提供了灵感。然而,蒲鲁东对马克思的影响始终是有限的和有条件的。同时,必须牢记的是,蒲鲁东的学说本质上属于唯心主义范畴,与马克思的彻底唯物主义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来源:《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 作者:马建青,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暨哲学系。
在马克思思想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作为马克思的斗争者和对话者出现的蒲鲁东所产生的影响无论如何都不应被忽视。但是,蒲鲁东“无政府主义之父”的思想身份,其学说明显的道德主义和唯心主义性质,以及1846年后马克思对其思想的持续且猛烈的批判,都足以使人们找到更多的理由来关注和强调马克思思想与蒲鲁东思想之间的异质性和对立性。比如,保罗·托马斯(Paul Thomas)更倾向于认为,马克思与巴枯宁、蒲鲁东之间的对立代表着马克思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之间的根本对立;罗伯特·霍夫曼(Robert Hoffman)论证道:马克思与蒲鲁东“之间的差别太大了,不可能对彼此产生明显影响”。这些观点也体现在国内诸多以“批判”和“超越”来概括和定性马克思与蒲鲁东关系的研究成果中。虽然部分学者已经注意到蒲鲁东对马克思复杂且微妙的影响,但他们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并不令人满意,因为他们往往给出的是缺乏充分论证的结论。其中,极具代表性的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乔治·古尔维奇(Georges Gurvitch)的观点:蒲鲁东与马克思的思想尽管不同,却是相辅相成的。在他看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都可以从蒲鲁东那里找到思想源头。在未能给出更充分的论证之前,他的做法有抬高蒲鲁东的嫌疑。国内学者杨洪源对《哲学的贫困》与《贫困的哲学》作了全面且深刻的比较研究,但并未就蒲鲁东对马克思的影响谈论太多。不过,他不无谨慎地指出,蒲鲁东“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社会革命等方面启发了马克思”。 在蒲鲁东对马克思的影响方面,有克制地探讨或选择避而不谈,皆在情理之中。在蒲鲁东公开出版的著作中,马克思根本未被提及。他给马克思写过两封信,但在已出版的书信中也只有两次提到马克思,而且所提之处也未给出更多的相关信息。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可证明这种影响关系的直接证据也不多见,遑论1846年之后的文本更多地表现出与之相反的迹象。然而,这并不影响我们对这种影响关系展开深入的剖析。鉴于马克思思想的形成需在西方思想的逻辑进程以及与其先辈或同代人的思想对话中加以理解,这种尝试无疑是具有价值的,尽管其结果并不总是令人满意。 一、蒲鲁东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转向 青年马克思曾追随黑格尔主义并尝试用哲学理想主义来调和世界。然而,马克思越来越注意到,当哲学构建的代表普遍利益的理想世界遭遇现实世界时,“物质利益”总是占据上风。为了解决“苦恼的疑问”,马克思积极投入到对社会主义、政治学、历史学等文献的广泛阅读中和具体调查中,以期找到冲破德意志意识形态“迷雾”的方法。当马克思正有意寻找一种新的思想观念以取代他将要舍弃的黑格尔主义时,蒲鲁东恰逢其时地出现在了他面前。 1840年,蒲鲁东在巴黎出版了令其成名的作品《什么是所有权》。在这部著作中,蒲鲁东将“世界祸害的根源”归结为“所有权”,并且提出了“所有权就是盗窃”的著名公式。尽管之前就有卢梭、巴贝夫、圣西门等思想家讲过类似的观点,但蒲鲁东首次解释了“所有权是用怎样的机构来剥夺那些对公共财物应该有份而在这些财物的分配中被排除在外的人的”。在当时所有权仍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社会背景下,这种包含唯物主义内容且具有颠覆性的观点深深地吸引了马克思。很快,马克思阅读了这部著作。1842年10月,马克思发表于《莱茵报》上的文章首次提到了蒲鲁东,称这部著作是“机智的”,尽管它需要批判,但“决不能根据肤浅的、片刻的想象去批判,只有在长期持续的、深入的研究之后才能加以批判”。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同时期发表的《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可以被看作是对蒲鲁东的“所有权就是盗窃”观点的呼应。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区分了侵犯财产的不同行为类型,进而否认了捡拾枯树属于盗窃行为。他在文章中反问道:“如果对任何侵犯财产的行为都不加区别、不作出比较具体的定义而一概以盗窃论处,那么,任何私有财产岂不都是盗窃吗?”可见,此时的马克思尝试通过对财产的不负责任的滥用的批判来限定财产的范围并为某种类型的财产进行辩护。事实上,这恰恰也是蒲鲁东在《什么是所有权》中的做法。蒲鲁东的“所有权就是盗窃”主要基于如下两个方面:第一,所有权赋予所有者对使用者剥削的合法性,进而消除了平等;第二,“财产必然会产生专制制度,产生随意行事的政治和骄奢淫佚的统治”,从而消灭了自由。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蒲鲁东都没有将矛头指向所有权或财产本身,而指向的是基于财产形成的垄断权和滥用权。事实上,他一直在为所有权辩护,希望保留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基于在《莱茵报》工作的直接观察和亲身体验,经由蒲鲁东等思想家的启发,马克思越来越感到有必要获得更多关于所有权方面的基本知识,以便弄清所有权的实质及其与政治的复杂的历史关系。1843年夏天,马克思投入到紧张的阅读和摘录工作中。把所有制作为重要关注领域之一的《克罗茨纳赫笔记》表明,马克思更深入地研究了蒲鲁东的著作,并表现出对蒲鲁东的“历史描述方法”的极大兴趣。1843年10月前往巴黎时,马克思非常希望能见到蒲鲁东这位法国优秀的社会主义者。而在巴黎期间,马克思与蒲鲁东有过“私人的交往”。据马克思回忆,他们展开了“长时间的、往往是整夜的争论”。虽然二人谈话的具体内容无法确切得知,但可以推定的是,通过与蒲鲁东的会面和讨论,马克思对所有权问题形成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可以说,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野逐渐清晰起来。蒲鲁东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很快在马克思那里产生了富有成效的结果。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已经自觉意识到,法和政治的关系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即黑格尔所讲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秘密存在于政治经济学之中,而打开政治经济学大门的关键是私有财产。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此时得出的“政治制度就其最高阶段来说”“是私有财产的制度”的结论,可以被看作是对蒲鲁东所有权思想的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批判逻辑(尽管在许多具体内容上已经有了深刻的差异)与蒲鲁东的观点具有显著的一致性。蒲鲁东将“私有财产的实质问题看做对国民经济学和法学生死攸关的问题”,揭示了私有财产的自反性特征。马克思同样将私有财产看作是理解资本主义制度及其所产生的劳动异化的关键问题,揭示了私有财产及其扬弃,走的是同一条路。蒲鲁东从“所有权本身的事实”出发,得出“这个事实”是“绝对不可能的”。马克思也是从“当前的国民经济的事实出发”,得出了私有财产导致劳动异化的结果。蒲鲁东揭示了私有财产与劳动的矛盾关系,并从中得出了“有利于劳动而不利于私有财产的结论”。马克思详细阐释了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矛盾关系,进而揭示了异化劳动自身的运动规律,从中得出了“不利于私有财产”的结论。蒲鲁东尝试从私有财产运动的角度来分析和理解贫困现象,而这构成了马克思后来开展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议题。在与恩格斯合作完成的《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再一次以不吝赞美之词肯定了蒲鲁东的思想贡献:“蒲鲁东则对国民经济学的基础即私有财产作了批判的考察,而且是第一次具有决定意义的、无所顾忌的和科学的考察。这就是蒲鲁东在科学上实现的巨大进步,这个进步在国民经济学中引起革命,并且第一次使国民经济学有可能成为真正的科学。蒲鲁东的著作《什么是财产?》对现代国民经济学的意义,正如西哀士的著作《第三等级是什么?》对现代政治学的意义一样。” 具体来说,蒲鲁东至少在如下三个方面为青年马克思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转变提供了难以忽视的影响。第一,正如德国的费尔巴哈之于马克思的启示作用,被称为“法国的费尔巴哈”的蒲鲁东为马克思转向社会现实领域提供了一个可选择的唯物主义学说和视角。这对于当时正渴望从黑格尔主义的思辨哲学中解放出来的马克思来说不仅是新奇的,而且是有吸引力的。马克思在蒲鲁东的著作中发现的“经济是历史的基础”的唯物主义观点证实了他的新观点的正确性。第二,蒲鲁东的所有权思想宣示了无法作为自然权利获得任何辩护的所有权的暂时性,给当时的思想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自然也给青年马克思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为其后来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理论道路指出了一个只有在具备充足历史知识之后才可充分显现出来的方向,即从所有权及其历史的角度分析和考察社会问题。在与蒲鲁东分道扬镳多年后,马克思在讲到蒲鲁东的《什么是所有权》时仍不得不承认,“这一著作如果不是由于内容新颖,至少是由于论述旧东西的那种新的和大胆的风格而起了划时代的作用”。第三,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中关于蒲鲁东所有权思想的肯定性评价所表明的,蒲鲁东分析和考察所有权问题的方法和思路为马克思进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大门提供了参考和借鉴。这种多少包含有辩证法要素的方法可以概括为:从国民经济学的财产事实出发,在思维的进程中引出财产与劳动的矛盾关系,再通过对这种矛盾关系的分析,得出财产是不可能的结论。 可以说,“马克思从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哲学中解放出来、转向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关键环节是由阅读《什么是所有权》开始”。不过,当历史唯物主义的轮廓在马克思那里逐渐清晰起来时,马克思对蒲鲁东的态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到1844年时,马克思开始认为蒲鲁东政治经济学仍然囿于国民经济学。但是,二人仍保持着友好关系。1846年5月5日,马克思写信邀请蒲鲁东担任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的法国通讯员。不过,蒲鲁东在5月17日的回信中拒绝了。这标志着马克思与蒲鲁东关系的破裂。而这种破裂在1847年马克思对蒲鲁东的《贫困的哲学》展开系统性批判的重要著作《哲学的贫困》中得到了最突出的表现。在之后的岁月里,蒲鲁东主要作为批判的对象出现在马克思那里。破裂是必然的,因为二人的理论观点和阶级立场有着根本的区别。尽管如此,蒲鲁东并没有离开马克思的思想舞台。 二、蒲鲁东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之路 在《什么是所有权》中,蒲鲁东讲道:“正如强权和诡计权在愈来愈扩大的正义面前缩小而最后一定会在平等中消灭那样,属于意志的主权同样也要向那属于理智的主权让步,并且最后必将在科学社会主义中消灭。”这里的关键不在于蒲鲁东最先提出和使用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字眼,而在于他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用一种“全新的观点”即科学的观点来思考“社会主义问题”。蒲鲁东注意到,当时的“社会主义与政治经济学之间”“壁垒分明,公开敌对”。政治经济学宣称自己是科学,是关于事实及其变化规律的知识体系。而社会主义指责政治经济学从根本上是一种谬误,不仅因为它假定依照自己的标准拣选和分类的事实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从未加以批判性的审视,而且因为它维护的是少数统治者的利益,无助于社会祸害的解决。社会主义对现存秩序给予严厉的批判,主张对现存社会进行改造,从而建立一个新的社会。但政治经济学认为,社会主义不过是脱离现实且无法实现的乌托邦主义。在蒲鲁东看来,“它们都各有其弊,社会主义否认人类的经验,政治经济学则否认人类的理性,因而两者都不具备作为人类真理的必要条件”。他认为二者不应相互对峙,理应相互补充。他的《贫困的哲学》的一个根本任务便是要使双方相互吸收、彼此协调,即对作为一种不成熟的政治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进行改造,使其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以区别于宗教的、道德的或乌托邦的学说。蒲鲁东毕生都在努力建立某种社会科学,为解放的劳动组织寻求更可靠的科学依据。这项工作的革命性无论如何是不能忽视的,因为19世纪上半叶的法国社会主义与基督教或理神论保持着极为紧密的关系,以便从中为社会主义寻得宗教的或道德的根基。正如马克思后来所指出的,蒲鲁东“对宗教、教会等等的攻击在当时法国的条件下对该国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功绩,因为那时法国的社会主义者们认为,信仰宗教是他们优越于18世纪的资产阶级伏尔泰主义和19世纪的德国无神论的地方”。 尽管蒲鲁东所谓的“科学社会主义”离真正的科学还有很大的距离,但他提出的从科学的角度为社会主义奠基的想法确实对马克思走向社会主义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马克思与法国社会主义的接触开始于1842年10月其担任《莱茵报》编辑期间。他作为编辑完成的第一项任务是断然拒绝奥格斯堡《总汇报》对《莱茵报》的共产主义指控。马克思谨慎地指出,《莱茵报》“不承认现有形式的共产主义思想具有理论上的现实性,因此,更不会期望在实际上去实现它,甚至根本不认为这种实现是可能的事情”,不过,无论承认与否,共产主义都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像蒲鲁东这样的法国社会主义思想家的著作具有很高的水平,需要批判地加以研究。可见,这个阶段的马克思对法国社会主义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并开始将其作为民主自由主义的对手重视起来。马克思很有可能是通过莫泽斯·赫斯了解到法国社会主义思想的,而赫斯又深受蒲鲁东的影响。“就赫斯的理论构架而言,它显然主要是从蒲鲁东那里获得的。”如果说蒲鲁东尝试将社会主义与政治经济学结合起来,那么赫斯则尝试将蒲鲁东的社会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结合起来,创建一种“科学的共产主义”。显然,对于刚刚接触社会主义的马克思来说,蒲鲁东同时也是赫斯的做法并未能在马克思那里产生共鸣。事实上,直到1843年9月,在阅读了蒲鲁东的《什么是所有权》之后,马克思对其社会主义仍然抱有一种半信半疑的态度。在谈到蒲鲁东的社会主义时,仍然将政治和理论批判置于首要地位的马克思指出:“然而整个社会主义的原则又只是涉及真正的人的本质的现实性的这一个方面。我们还应当同样关心另一个方面,即人的理论生活,因而应当把宗教、科学等等当做我们批评的对象。”不过,到了1844年,马克思已经接受了共产主义,尽管其仍被包裹在哲学之中。这一点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表现很明显。在那里,马克思批判了“粗陋的”共产主义,阐释了真正的共产主义。可见,在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里,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这段时间恰恰是马克思在巴黎学习和接受法国社会主义的时期。可以肯定,“马克思在1843年9月至同年年底期间与蒲鲁东、勃朗、勒鲁和孔西得朗的思想接触,对他接受社会主义起了相当关键的作用”。蒲鲁东的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吸引马克思,因为在当时的马克思看来,蒲鲁东的著作是“法国无产阶级的科学宣言”,也就是说,它既是社会主义的,也是科学的,因而是二者的统一。尽管马克思所理解的“科学”与蒲鲁东的“科学”具有极为不同的内涵,但由蒲鲁东提出的将社会主义与科学结合起来的任务却是马克思后来一直努力的方向,只不过马克思建立的是一种真正的“历史科学”。 此外,还应该看到,蒲鲁东废除国家和工人自治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为马克思历史地考察共产主义运动提供了启发。在《什么是所有权》中,蒲鲁东毫不掩饰地宣称自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无政府主义者”,(而这并不奇怪。他敌视国家和一切的政治组织,因为这些权威组织是所有权滥用的必要条件,妨害了自由和平等。他对任何的政治革命都抱有不信任的态度,因为这些革命仅仅改变了权力的形态。他强调个人自由,推崇基于互惠主义和自助主义的公社自治,希望通过“自下而上”的经济变革来实现社会主义。这些重要的观点在蒲鲁东1851年出版的《十九世纪革命的总观念》一书中得到了详细的阐述。在这部著作中,蒲鲁东研究了19世纪革命的具体形态,并指出了一场以联合为基本原则的新的革命的历史必然性。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重复了之前的无政府主义思想,对各种形式的权威的批判达到了顶峰,并具体论述了基于契约论的经济力量的组织形式。虽然此时的马克思、恩格斯与蒲鲁东在基本立场上有原则性的分歧,而且已经与蒲鲁东分道扬镳,但他们还是认真研读了这部著作。应马克思的请求,恩格斯还对其中的重要内容做了部分附有评议的摘录。马克思重视这部著作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需要对它的反共产主义立场给予反击,因为它提出“和解就是革命”,主张向资产阶级和解;第二,因为它“是很可贵的,特别是对于卢梭、罗伯斯比尔、上帝、博爱以及诸如此类的荒唐东西作了大胆抨击”。 1848年的欧洲革命给蒲鲁东和马克思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即国家与革命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从蒲鲁东的著作中“为其论战性评价和理论观点(其中也包括在摧毁旧的国家机器这个重要问题上的理论观点)找到若干共同点”,而且他“在撰写《雾月十八日》期间使用了”恩格斯的摘录。这里的“若干共同点”至少涉及两个重要的方面。第一,马克思同意蒲鲁东对国家的批判性分析,也认为国家是剥削和统治的工具,应该被废除。关于这一点,恩格斯的话也许更有说服力。早在1843年10月,在阅读了蒲鲁东的《什么是所有权》后,恩格斯赞扬道:“作者还提出了非常重要的有关各种政体的评论,他证明,任何一种政体,不管是民主制、贵族制还是君主制,都同样要遭到反对;它们都是凭借暴力进行统治;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强有力的多数人压迫软弱的少数人;最后他得出结论说:‘Nous voulons l’anarchie!’——我们需要的是无政府主义,不需要任何人的统治,每个人不向任何人而只向自己负责。”需要注意的是,恩格斯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也不需要所谓的无政府主义,他强调的是蒲鲁东在国家问题上的重要见解。恩格斯从蒲鲁东那里接受下来的观点也构成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第二,马克思也注意到了蒲鲁东的自治论可能具有的革命意义,并赋予工人合作社以越来越重要的历史角色。自1850年起,多年的革命经验和理论思考使马克思越来越对单纯的革命暴力持怀疑态度,越来越重视部分的经济和政治斗争在整个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要作用。在1864年的《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马克思明确讲道:“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力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众所周知,在第一国际中蒲鲁东派占据主要地位。因此,这份出自马克思之手的宣言既表达了马克思和蒲鲁东派的想法,也表达了二者在某些观点上的一致性。英国著名思想家G.D.H.柯尔关于第一国际的描述印证了这一点,他认为,在第一国际的各种力量的交锋中,“蒲鲁东派是站在马克思一边反对拉萨尔的”。马克思之所以赋予工人联合起来的合作社如此高的地位,因为他倾向于认为这是无产阶级最终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重要途径,也难怪恩格斯会将巴黎公社与“无产阶级专政”等同起来。 三、蒲鲁东与《资本论》的叙述方法 在蒲鲁东看来,在人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1789年法国大革命只完成了摧毁旧秩序的使命,而遗忘了建立新秩序的任务。他为自己设定的任务便是在社会历史领域发现自然的社会规律,也即将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以便为新秩序的建立提供理论准备。没有方法论也就无所谓科学。面对复杂且矛盾的资本主义制度,蒲鲁东需要那种崭新的、趁手的方法论。在蒲鲁东看来,若要深入这个庞然巨物,从实质上把握整体,就不能像传统的政治经济学那样将自己局限于历史性的和描述性的方法,因为它只能导致事实拜物教以及由此带来的无尽混乱。他主要从德国古典哲学那里汲取灵感,创立了“系列辩证法”。他说,政治经济学必须使用“系列辩证法”,即“概念分类法”,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经验现象偶然性的束缚,进入人类秩序的领域。 在1843年出版的著作《论人类秩序的建立》以及随后的《贫困的哲学》中,蒲鲁东对此方法进行了具体的阐释。第一,这是一种揭露和描述现实的方法。蒲鲁东继承了康德的基本观点,即没有范畴便不会有知识,不过在蒲鲁东那里“范畴”变成了“系列”。在他看来,系列“是理性的最高形式”,他说:“对精神说来,只有可以归入某一系列的事物,或者是可以划分为若干系列的事物,才是可以理解的;而任何在我们看来似乎都是孤立的一切创造物、现象和原则,对我们说来都是不可理解的。”在蒲鲁东有时模糊有时矛盾的表述中,“系列辩证法”相当于思维暂时设置的“脚手架”,用以在与经验的接触和作用中形成关于社会系统的知识。与其他特殊的方法一样,它“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说明性或演示性的方法”,而“不是人为创造真理的艺术”。第二,蒲鲁东将这种方法与科学的研究方法作了区分。如果说科学的叙述是从范畴逻辑地演绎出现实的“自上而下”的过程,那么科学的研究则是一个从具体经验事实上升到概念和判断的“自下而上”的过程。他说:“任何一门科学开始都必须先确定自己的研究范围,搜集和整理有关的材料;因为,在形成体系之前总需要先有事实,在出现艺术世纪之前也先要有浏览博物的世纪。”如果说“系列辩证法”要叙述的是“一种符合观念顺序的历史”,那么科学研究则是“那种符合时间顺序的历史”。二者似乎常常是相反的。第三,系列理论中的范畴并非依据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而是根据其在范畴关系整体中的次序来排列。蒲鲁东不满意康德的范畴的辩证法,因为在康德那里范畴彼此孤立、缺乏联系,呈僵死状。他尝试揭示范畴的内在关系并在关系构成的整体中发现事物自身。蒲鲁东从“价值”范畴开始他的讲述。之所以从这个范畴出发,是因为其构成了“经济大厦的基石”。进而,他在范畴的运动中依次分析了分工、机器、竞争、垄断、警察或捐税、贸易、信用、所有权、共有制、人口。他相信,通过这样的方式,人们将会在指引下一步步走向真理。第四,系列辩证法并不脱离历史,而是与之保持相当的一致性。在蒲鲁东看来,自我要思考、确定什么,就需要一个与自我的能力相匹配的感觉系统,反之亦然。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认识活动就是“自我”与“非我”、主观与客观、理性与感觉、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综合。因此,范畴所把握的与感觉所揭示的是一致的,“在理解中构建的任何系列在经验中都是可能的”。 马克思熟悉蒲鲁东的《什么是所有权》《贫困的哲学》《论人类秩序的建立》。关于《什么是所有权》,马克思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虽然马克思对《贫困的哲学》作了猛烈的批判,认为蒲鲁东将黑格尔的辩证法“降低到极可怜的程度”,但马克思也部分肯定了《论人类秩序的建立》(自然也包括对“系列辩证法”作更深讨论和具体运用的《贫困的哲学》)在探寻辩证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马克思说:“蒲鲁东的‘论人类秩序的建立’这一著作中包含的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系列辩证法……蒲鲁东从法国人的观点出发,寻求实际上和黑格尔所提出的辩证法相似的辩证法。”这里所讲的“相似”绝非形式方面的,而是内容方面的。蒲鲁东开始尝试从关系的、矛盾的、运动的角度来把握辩证法,因而与黑格尔一样触摸到了“合理形态”的辩证法,尽管他们并不懂科学的辩证法。马克思在蒲鲁东的著作中明显感受到的是,“蒲鲁东是天生地倾向于辩证法的”。 1857年,马克思重拾政治经济学,他想要科学地解释资本主义的复杂“有机体”。但他面临着与当年蒲鲁东同样的问题:从何处开始叙述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指出了两种方法:一种是“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另一种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马克思说:“后一种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当然,这种方法也是唯一适当的方法。 马克思所主张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有如下四个方面值得注意。第一,它是一种叙述的方法,而非研究的方法。二者有着重要的区别。“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也可以说,研究主要表现为“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运动过程,而叙述走的则是相反的路线。第二,它是揭示现实的科学方法,而不是生产真理的方式。在马克思那里,任何具体都不是自在而是的具体,而不得不是总体的具体,而所谓的总体恰恰是思维的总体。因而,叙述就是在总体中将具体再现出来。正如马克思指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第三,在思维进程中,范畴的顺序不是由其在历史中出现的顺序来决定的,而是由其在最发达的社会结构整体中的地位来决定的。虽然有些范畴在历史上很早就出现了,但它们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才获得丰富的规定性和充分的意义。如果说“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那么“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因此,从什么范畴开始资本的叙事,就必须考虑它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规定的地位。第四,在一定限度内,范畴的逻辑演绎与现实的历史进程是相符合的。恩格斯对此做了清楚明白的说明:“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在使用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问题上,马克思与蒲鲁东有着较大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并非偶然。马克思承认自己主要受黑格尔辩证法的启发,但这并非全部答案。尽管黑格尔在发展辩证法方面做了大量卓越的工作,但他并没有讲辩证法与政治经济学的结合问题,并没有就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给出任何实质性的建议,而蒲鲁东在这方面做了富有开创性的工作。更具说服力的答案是,在马克思对科学方法论的不断探索中,蒲鲁东因素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对此,默斯托指出:“在1847年,在同蒲鲁东和黑格尔运用的逻辑的辩证的方法进行论战时,马克思倾向于一种严格的历史顺序。但是10年后,在《大纲》中,马克思的观点改变了:他拒绝为科学范畴提供编年顺序的准则,而是倾向于一种具有历史的、经验的检验的逻辑方法。” 四、结 语 尽管马克思与蒲鲁东决裂并分道扬镳,但我们仍无法忽略的一个客观思想事实是,在马克思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中,蒲鲁东确实扮演了不容忽视的角色。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在青年马克思思想的转变过程中,蒲鲁东的影响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和明显。这一事实应当被公正而客观地看待,以便我们更全面地理解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历程。 然而,我们亦不应过分夸大蒲鲁东思想的影响。事实上,这种影响是相对有限的。蒲鲁东的挚友赫尔岑曾评价道:“阅读蒲鲁东的著作,同阅读黑格尔的著作一样,它提供的是一种特殊的方法,它能磨利你的武器,它给予你的不是结果,而是手段。”据此而言,蒲鲁东的思想主要扮演启发性角色。当马克思面临思想困境时,为其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思维疆域,提供了更多元的思考路径。而且,这种启发性作用始终建立在特定条件之上。也就是说,蒲鲁东的思想并不能单独发挥作用,而只有在与其他要素(比如勒鲁、赫斯、费尔巴哈、黑格尔等)共同作用的情况下才能显示出来。 需要始终牢记的是,马克思的思想与蒲鲁东的学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是一名彻底的唯物主义战士,他鄙视那些通过非历史存在来解释历史的任何做法,并努力在历史中发现无产阶级乃至人类解放的现实途径。他确实出色地完成了这些工作,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历史规律,解开了资本的秘密,打开了人类朝向未来的现实通道。尽管蒲鲁东给宗教以猛烈的批判,但他始终未能摆脱对上帝的依赖。他尝试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科学地理解社会现象,但他始终无法逃离他心中的理性法则和道德戒律。他自诩是一个坚定的社会主义战士,但他却选择与现存秩序达成和解。他的思想本身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矛盾体”,这也恰恰表明蒲鲁东本质上仍是一名唯心主义者。
注释、参考文献略